如何做到“知行合一”,是古代先哲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尚书》中就说:“知之非艰,行之唯艰。”意思是说,知道一个事情也许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去实践。孔子也说,“敏于行讷于言”,“巧言令色,鲜仁矣”。意思是说:少说多做,才是正确的处世态度,那些唾沫星子乱飞,说得天花乱坠的人,在行为上往往不积极。在《论语·公冶长》一篇中,孔子还总结了自己的经验:“当年我听了别人所说的,就相信他能够做到。现在长见识了,听完别人说的,还要看看他是否能做到。”
孔子的这个观点因为符合一般人的成长经验,所以流传至今,也奠定了中国人对知行关系的基本态度:行难于知,行重于知。虽然民间时常有“百无一用是书生”之类的讽刺,但在理论层面上,中国古代哲学的主流却是将“行”摆在了“知”的前面的。
六、无奈的现实
一个人的思想和理论可以超越时空,不受现实条件的限制。但是,一个人的生活却不能踏出自己的历史半步。于是乎,哲学家很容易陷入“抽象地肯定,具体地否定”的尴尬局面。他们表达起自己的主张和观点来可以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因为这没有触及到他作为个人的内心情感和现实利益。就像一个人说起别人的事情来,总是振振有词;一旦说起自己,就做不到了。
法国当代的大哲学家萨特,是西方存在主义的领军人物,更是自由主义的代言人。他主张人生应该自由地选择,并在这种选择中承担责任。正如他所说:“人生就像是被抛上了一列飞速运转的列车,对于它来自何处,驶向何方,人们一无所知。人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在存在中自由选择,并独立地对自身及整个世界担负起责任。”
萨特不仅宣扬自由,也力求在现实生活中践行自己的自由思想。他和西蒙·波伏娃相恋,但始终没有进入婚姻的殿堂,而是保持了一生的情人关系。对于将自由视为生命的萨特来说,婚姻无疑是对爱情最大的戕害。他曾经和西蒙·波伏娃签订的协议:两个人保持情人关系,互不干涉,其中一方可以自由地去选择其他的情人或者性伴侣。萨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在一段时期内,他曾经同时和包括西蒙·波伏娃在内的几个女人保持着情人关系,并乐此不疲。可是,当西蒙·波伏娃也试图寻找萨特以外的情人时,萨特恼怒了。强烈的占有欲使其不得不对“自由”进行重新思考。
中国古代也有一个哲学家叫做申不害。他是法家思想的先驱,主刑名之学,善黄老之术。他任韩国国相期间,打破血缘宗亲的羁绊,选贤任能,锐意改革,将韩国由一个弱小的国家带进了“战国七雄”的行列。但是,当国家的政策和自己的利益发生冲突时,这位哲学家就不得不妥协了。
据说,申不害有个哥哥,想走兄弟的后门在韩国谋个一官半职。在亲情面前,申不害已不能坚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跑去向当时的国君韩昭侯求情。但是,他的请求却遭到了韩昭侯的拒绝。韩昭侯说,身为一国之君,自己的任务是把国家治理好,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放弃自己治理国家的大原则,就是说,站在一国之君的立场上,韩昭侯是不会因为申不害说情而让他哥哥去做官的。而且,打破亲情选拔人才,本来就是申不害主张的。而现在跑来为自己的哥哥跑关系的,也是申不害。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身为国君,是应该答应还是不应该答应呢?
听完韩昭侯的话,申不害十分惭愧,再也不敢提这件事了。
像萨特、申不害这样的哲学家,哲学史上比比皆是。也许,我们对他们太苛刻了。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事情,普通人所具有的缺陷或者弱点,一旦搬到哲学家身上,我们就无法忍受了。我们的潜台词可能是这样的:哲学家是智慧的化身,是照亮僧罗大众人生之路的明灯。他们在人格和道德品质方面理所当然地应该充当我们的领路人。正因如此,我们给他们附加了更多的道德义务,总是希望他们能够像先知摩西一般带领我们远离痛苦的此岸而前往幸福的彼岸。
但我们似乎忘了,哲学家也是肉体凡胎,也有七情六欲,他们与贩夫走卒之间的区别,不过是思想走得更远罢了。单凭他们炫目的思想或华丽的文辞来推测他们的个人生活,将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事实上,哲学家在个人生活方面并不比我们优越多少。克尔凯郭尔猝死在哥本哈根街头,尼采疯狂于精神病,福柯死于艾滋病……
哲学家的生活是个人的,酸甜苦辣可以自己去品尝,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然而,哲学家的思想,特别是那种上升为了政治意识形态的思想,一旦出现偏差,所带来的灾难将是致命性的。也许,我们应该警惕的是糟糕的哲学理论,而不是行为糟糕的哲学家。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建设一个价值多元的开放社会。
七、伪君子与假道学
知行合一的哲学家令人钦佩,在现实生活中遭遇尴尬的哲学家也可以理解,最让我们痛恨的可能是那些知行背离、言行不一的虚伪哲学家。对于普通人而言,言行不一、知行分离,也许很容易得到理解和宽恕。因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难免会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的事。更何况,我们都是世俗的人,在利益诱惑和生存压力下很容易向现实妥协。总之,我们是普通人,社会对我们的要求不会很高。
但哲学家就不一样了。他们的身份决定了他们似乎必须在现实生活中实践自己的哲学。否则,他们的这种哲学就有可能被称为假道学,有愚弄群众、误导民意之嫌。人前说一套,背后做一套,自己都不遵从自己的哲学,又怎么能让别人遵从呢?正如上几年发生的“艳照门事件”。那些大牌明星们在舞台上竭力向观众兜售真善美,而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却在干着假恶丑的勾当。如此一来,他们所宣扬和表演的,岂不成了一场荒诞的闹剧?
宋朝的大哲学家朱熹就是如此。他提出的是“存天理、灭人欲”的哲学观点。“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吃饱肚子是必须的,所以说是天理。但是,你如果去追求山珍海味,挥霍浪费,像慈禧一样吃一顿饭就要准备108道菜,就是人欲了。同样,结婚生子,也是人之常情,所以说是天理。但是,非要找好几个老婆,三妻四妾,左拥右抱,恣情纵性,就是人欲了。我们且不论朱熹先生的这种观点是否值得商榷,但有一件事情肯定让我们大跌眼镜:朱熹自己就讨了好几个老婆!
在西方哲学史上,带着虚伪的“假面具”的哲学家也是俯拾皆是。
培根,这位近代经验主义的开山鼻祖,虽然写出了大量关于人生方面的优美散文,但是,我们何曾想到,他在现实生活中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政治流氓。为了争得权力、金钱和女人,他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极尽阿谀奉承、溜须拍马之能事。
叔本华,虽离经叛道,但仍然不能免俗。据说他为了和黑格尔在大学讲坛上一争高下,曾经不止一次暗中造谣生事、恶意中伤。他的著作《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出版后,他经常一个人跑到书店去观察这本书的销量。可惜,这本书在当年仅仅卖出了160本。叔本华反过来又为自己开脱:“如果不是我配不上这个时代,那就是这个时代配不上我。”
弗洛伊德,这位以心理学作为跳板进入哲学的性学大师,剽窃了叔本华的很多哲学观点,但在引文注释中却只字不提,并装傻般地说自己对叔本华此人一无所知。他的学生荣格反对他的观点,他便记恨在心,不仅和荣格断绝师徒关系,还在各种场合对荣格痛下粗口,将其逐出弗洛伊德学派。同时,弗洛伊德也不是一个淡泊名利的人。在自己的自传中,他屡屡提及自己的“古柯碱麻醉效用”这一发明,原因就在于他没有得到与他的实际贡献相对等的荣誉。
其他如卢梭,能够写出《爱弥尔》,但却不愿意按照里面所写的抚养自己的子女;尼采的思想疯狂超越时代,为女人抚养大却讨厌女人并死于梅毒;罗素写《幸福之路》试图教导人们走向幸福,但婚姻生活却一塌糊涂;海德格尔受犹太恩师胡塞尔教诲,并有着犹太情人兼学生,但却毅然加入**,为虎作伥……
如果我们还要列举,那将是很长的一个清单,还是就此打住吧!
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对哲学家宽容一点。其实,思想是思想,行动是行动,我们完全没必要将二者纠缠在一起。也许受康德“批判哲学”的影响,西方人大多能够将“知”和“行”以及“知识”和“价值”区别开来。“知”属于经验层面,纯粹理性的认知层面,“行”属于超越经验的个体实践层面,二者不能相互僭越。比如,研究马克思的人,他未必信仰马克思主义,未必会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纲领和指南;相反,那些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人,未必认真研究过马克思的著作。一个主张爱情和婚姻应该划开界限的人,我们更不应该逼迫他在现实生活中必须在爱情和婚姻之间作出抉择。
休谟说,理性是激情的奴隶,我们在理性上认识到了,在行为上未必能做得到。比如一个人失恋了,他的朋友都会苦口婆心地安慰和劝告,失恋者尽管也知道朋友说得有道理,也明白其中的是非曲直,但是就是无法从痛苦中走出来。同样,那些劝告失恋者的人滔滔不绝,正是因为他是一个纯粹的“旁观者”,如果他也失恋了,他的这些理论估计对他自己也很难奏效。
正因如此,西方的名人、伟人并没有因为其言行方面的冲突而影响其作为名人和伟人的地位。维特根斯坦尽管二十几岁就成名了,但他是一个同性恋;法国哲学家福柯死于艾滋病,叔本华去过妓院;尼采变态地追求过一个姑娘。如此等等,都是一个人的私生活,是其个人的价值选择和人生追求。我们没必要将其的生活和个人的实践同其学说联系在一起,不能因为康德对爱情有过深刻的分析,就因此而认定其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谈恋爱的高手。其实,康德一辈子都没有结婚……如此等等,只要我们略加动脑子分析分析,就会慢慢体会到“知”和“行”之间,其实并不存在天然的过渡和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