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成功要读心理学:个人励志与自我超越的心灵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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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思维心理学——会思考才能赢(5)

又称“契合法”、“唯一契合法”,是判断现象间因果联系的穆勒五法(求同法及以下五种方法是19世纪英国著名逻辑学家穆勒在总结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确定现象之间因果联系的“穆勒五法”。)之一,属于不完全归纳法。如果被研究的现象出现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中,为了探求这一现象存在的原因,可将这些不同的场合进行比较,排除它们之间不同的情况,寻找出唯一相同的情况,这个共同情况便是被研究现象存在的原因。这种弃异求同的思维方法,就叫“求同法”。求同法的基本规则是:如果被考察现象的两个或多个事例只有一个共同点,那么此共同点就是该现象存在的原因(或结果)。运用求同法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中找出可能与被研究对象的存在原因相关的情况;

②把出现该现象的几种不同场合进行比较,排除各场合中不同的相关情况,找不同场合中唯一的共同情况,从而确定被研究对象存在的原因。

求同法适用于较简单的涉及到判明因果联系的问题,得出的结论是或然性的。为提高求同法判断因果联系的有效性,应注意:

①要根据具体情况相应地增加比较的场合;

②对共同情况加以认真分析,对唯一共同情况是否和被研究现象确有联系做出准确的判断;

③仔细寻找各种不同场合是否还有其他共同情况,防止遗漏。

◎求异法

通过把某一现象出现的场合和不出现的场合加以比较,寻找唯一不同的相关情况,以确定该现象产生的原因的思维方法。其思维过程是:在某一现象出现的场合(可称为正面场合)和不出现的场合(可称为负面场合)中,如果只有一个相关先行情况是前者具有而后者不具有的,那么这个情况就是该现象产生的原因。其特点是同中求异。运用求异法得出的结论具有或然性。在运用这种方法时,正负两个场合只能有一个相关情况不同,其他情况必须完全相同,要特别注意发现在那些表面上相同的情况中隐藏着的重要不同因素,以免忽视了被研究现象存在的真正原因。

◎求同求异并用法

通过把某一现象出现的一组场合和不出现的一组场合加以比较,寻找前一组场合共同具有而后一组场合皆不具有的唯一相关情况,以确定该现象产生的原因的思维方法。其思维过程是:在某现象出现的一组场合(可称为正事例组)和不出现的一组场合(可称为负事例组)中,如果只有一个相关先行情况是前一组的各场合共同具有的,而这个情况在后一组的各个场合中都不存在,那么这个情况是该现象产生的原因。其特点是既求同又求异。运用求同求异并用法得出的结论具有或然性。要提高其结论的可靠性,所考察的场合应尽可能多些,并且正事例组的各场合与负事例组的各场合应有较多的相似性。

◎共变法

通过对某一现象发生变化的若干场合进行考察,寻找与之有共变关系的相关情况,以确定该现象的原因的思维方法。其思维过程是:在某现象发生着变化的若干场合中,如果只有一个相关先行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这个情况是该现象的原因。其特点是从量的共同变化上来寻求因果联系。运用共变法得出的结论具有或然性。在运用这种方法时,要注意现象之间共变关系的复杂性:有共变关系的现象并不都具有因果联系;有时现象之间的共变关系有一定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原有的共变关系就不存在。

◎剩余法

判明现象间因果联系的一种方法,穆勒五法之一。剩余法的基本规则是:从一现象中除去通过先前归纳法已知为某些前件(可理解为被研究的某些复杂现象的一部分)结果的那些部分,该现象的剩余部分便是其余那些前件的结果。剩余法的推理形式如下:

被研究的复杂现象:a、b、c、d。

现象的复杂原因:A、B、C、D。

已知B是b的原因,

C是c的原因,

D是d的原因,

所以,A是a的原因。

运用剩余法可以发现某个已知事物的未知性质,还可发现某种未知条件、未知因素甚至未知事物的存在。运用这种方法是有一定条件的。首先,剩余法的前提必须真实可靠,如果前提不可靠,则结论也是不可靠的,影响正确论断的作出;其次,剩余法是研究现象间复杂因果关系的方法,它必须以用其他方法推出的结果为基础,因为它在推论现象存在的原因时,必须首先知道某一复杂现象之中的部分原因和结果,这就需要事先进行实验或理论的计算,来发现这些因果关系。因此,剩余法不可能成为研究现象间因果关系的起始方法。

◎建立假说法

根据已知的科学原理和一定的事实材料对事物存在的原因、普遍规律或因果性作出有根据的假定、说明和科学解释的方法。建立假说是人们初步认识某些真理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也是科学理论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初始阶段,在人们的一般实践活动中也有着重要意义。建立假说法是以已有事实和科学知识以及观察实验为依据的,因而,假说不同于无知妄说;另一方面,人们为了一定目的而建立的假说只是对事物的存在原因和规律性的初步的假定说明,因此,它具有推测的性质,它提供给人们的知识并不确凿可靠,还需要科学的论证和实践的检验,因此,它又区别于科学理论。假说的建立离不开实践,所以假说的建立过程也是来源于实践的各种逻辑方法和推理形式的综合运用的过程。

◎论证法

也叫“逻辑证明”或“证明”。是根据某个或某些已知为真的判断,来确定另一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方法。论证法是人们获得间接认识的重要工具,也是发现真理、建立科学理论和科学体系的必要条件。此法无论在发现真理方面,还是在宣传真理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运用论证法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论证的问题要清楚确切;

②论据必须真实,要站得住;

③论证要得法,要充分运用各种逻辑方法去论证,如归纳方法、演绎方法等;

④要把论题、论据和证论方式在证论过程中有机地联系起来。

◎反证法

间接证明的方法之一,它是通过确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的虚假,然后根据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个是真的),由假推真,来证明论题真实性的一种证明方法。反证法的具体步骤为:

①提出与原论题相矛盾的反论题;

②运用各种知识或推理论证反命题的虚假性;

③由于原论题与反论题为矛盾论题,现已证明反论题的虚假,根据排中律,故原论题为真。

◎选言排除法

间接论证的方法之一。运用否定肯定式的选言推理进行论证的方法,即在存在多种可能性的情况下,为论证论题的正确性,逐一地排除不可能实现的选言判断,由此证明论题正确性的方法。选言排除法的具体步骤为:

①组成以论题为选言的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即找出同论题相关的互相排斥的全部可能性,使论题成为其中一种可能;

②用这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作为推理的前提,并且依次论证除论题以外的选言判断都是不能成立的;

③运用不相容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确定论题的正确性。

运用这种方法必须注意:

①进行第一步时所列的选言判断必须穷尽与论题有关的各种可能情况;

②论证过程中必须把论题以外的其他所有可能的情况一一排除干净,否则不能有效地确定论题的正确性。

◎归谬法

间接反驳方法中的一种。在论证过程中,人们为了反驳某判断,可以先假定这一判断是真实的,并从这个假定中推出一个(或一系列)显然荒谬的结果来,然后就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出被反驳判断也是荒谬的。归谬法常用于论战中,从论敌的错误论题中自然而然地引出荒谬的结果,从而使论敌的论点不攻自破,反驳简捷有力。

◎搜寻反例法

通过寻找相反事例来确定某一全称命题的虚假性的思想方法。由于全称命题是陈述一类事物全部都具有某种情况的命题,只要该类事物中有一个事实不具有这种情况,这个全称命题就不能成立。搜寻反例法可用于日常认识和科学研究,也可用于反驳。在运用这种方法时需注意,这种方法只能用来确定一个全称命题的虚假,而对于特称命题或陈述事物可能性的命题则不适用。

◎概率测算法

运用概率方法对某个事件出现的可能性进行测算的思维方法。概率是用来表示随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的一个量。随机事件即在确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件。确定一个事件出现的概率通常有两种方法:

①根据该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与全部可能情况的比率;

②根据该事件出现的次数与总的观测或试验次数的比率。

运用概率方法可对某个事件出现的可能性进行测算,以便为人们的行动提供指导或参考。在运用概率测算法时,若根据某事件出现的次数与总的观测或试验次数的比率来确定概率,应注意使观测或试验的次数尽可能多些,以提高结论的可靠性。

◎统计概括法

运用统计方法对某类事物总体所具有的某一数量特征进行推算的思维方法。这里所谓统计方法即抽样方法。抽样是从所研究的全部对象中抽取出一部分对象的过程。所研究的全部对象称为总体,从总体中抽取出的那部分对象称为样本。样本必须随机抽取,即任意抽取,不能挑拣。样本的容量要足够大,即抽取出的对象的数量要足够多,以便减少误差。为了使样本更具代表性,还可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即先把总体分成各个层(即各个小类),再从各个层中抽取样本。在抽取了样本之后,根据样本所具有的某一数量特征,就可推算出事物总体所具有的数量特征。在运用统计概括法时,除了必须正确地进行抽样,使样本真正具有代表性以外,还必须准确地测算出样本所具有的数量特征。否则,就不能得出可靠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