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说:“弱生于强”,“强弱,形也”,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但要在战略全局上,将敌强我弱变为敌弱我强,非一朝一夕所能成功;而在局部上,即在战役或战斗上造成敌弱我强的态势,则是通过正确的指挥,可望争取办到的。因此,为了创造转弱为强的有利形势,孙子提出:“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而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这就是说,在战役和战斗中,要注意防止我之兵力分散,而要造成敌之兵力分散,力争集中五倍乃至十倍于敌之兵力,形成拳头,以众击寡。如情况相反,即应“逃之”、“避之”。
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说:
我们的经验,分兵几乎没有一次不失败,集中兵力以击小于我或等于我或稍大于我之敌,则往往胜利。
后来他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经验,更明确地指出:
我们的战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这是我们制胜敌人的根本法则之一。
十分明显,这是直接继承了孙子“十则围之”、“十攻其一”的策略思想。
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军实力有所增长,但面对的却是更为强大的日军。毛泽东《论持久战》写道:
我可以利用地广和兵多两个长处,不作死守的阵地战,采用灵活的运动战,以几个师对他一个师,几万人对他一万人,几路对他一路,从战场的外线,突然包围其一路而攻击之。……敌兵虽少,乃是强兵(武器和人员的教养程度),我兵虽多,乃是弱兵(也仅是武器和人员的教养程度,不是士气),因此,在战役和战斗的作战上,我不但应以多兵打少兵,从外线打内线,还须采取速决战的方针。
及至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军已拥有雄兵百万。但毛泽东仍再三著论,坚持集中优势兵力,以歼灭敌军有生力量为主而不是以保守或夺取地方为主的方针。最后赢得了解放全中国的伟大胜利。
(3)“避其锐气,击其惰归”:使敌疲劳沮丧,以求减杀其优势
“避其税气,击其惰归”见《孙子·军争》。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这部著作中,毛泽东又指出:
孙子说的“避其锐气,击其惰归”,就是指的使敌疲劳沮丧,以求减杀其优势。
毛泽东将孙子的“避锐击惰”运用于红军反“围剿”斗争,提出“敌驻我扰,敌疲我打”的“打圈子政策”。在根据地内,不停地与敌人“兜圈子”,叫敌人抓不住打不着。避免在不利条件下与敌决战,避其税气,令其疲惫,然后伺机破敌。即如孙子所说:“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将敌人拖来拖去,始终掌握战争主动权,“致人而不致于人”。孙子说:“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孙子·虚实》)在红军前三次反“围剿”中,毛泽东指挥红军用“盘旋式打圈子”的“拖死狗疲劳战术”,屡战屡胜。
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将红军游击战时期的“打圈子政策”,发展成为运动战中的“蘑菇战术”。
1947年3月,国民党军队发动了对陕北解放区的重点进攻。我西北野战军2万多兵力在毛泽东和彭德怀的直接指挥下主动撤离延安,转战陕北与胡宗南25万兵力周旋,敌我兵力十与一之比。敌东奔西突,寻找我中央机关和我军主力决战。毛泽东指出:“目前敌之方针是不顾疲劳粮缺,将我军主力赶到黄河以东,然后封锁绥德、米脂,分兵‘清剿’。”他指示我军:“我之方针是继续过去办法,同敌在现地区再周旋一时期(一个月左右),目的在使敌达到十分疲劳和十分缺粮之程度,然后寻机歼击之。”强调“我军此种办法是最后战胜敌人必经之路。如不使敌十分疲劳和完全饿饭,是不能最后获胜的。这种办法叫‘蘑菇’战术,将敌磨得精疲力竭,然后消灭之”。我军完全按照毛泽东的战略意图,采用‘蘑菇战术’,牵着敌人鼻子在陕北高原上“游行”,始终居于主动地位。相反,敌军处处被动,饿着肚子走冤枉路,却始终未见我中央机关踪影,丢盔解甲,损兵折将,一年中间胡宗南主力丧失殆尽,最后不得不退出延安。“蘑菇战术”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我西北野战军也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实现了“伟大的转折”。
“蘑菇战术”与孙子的“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有异曲同工之妙。
(4)“兵不厌诈”:造成敌人的错觉
《孙子兵法》中说,“兵者,诡道也”,“兵以诈立”。毛泽东是主张“兵不厌诈”的。他说:
在优越的民众条件具备,足以封锁消息时,采用各种欺骗敌人的方法,常能有效地陷敌于判断错误和行动错误的苦境,因而丧失其优势和主动。“兵不厌诈”,就是指的这件事情。
用“诈兵之计”目的是造成敌之错觉。毛泽东说:“‘八公山上,草木皆兵’,是错觉之一例。‘声东击西’,是造成敌人错觉之一法。”毛泽东还说:“我们要把敌人的眼睛和耳朵尽可能地封住,使他们变成瞎子和聋子,要把他们的指挥员的心尽可能地弄得混乱些,使他们变成疯子,用以争取自己的胜利。”
(5)“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对敌举行不意的攻势
孙子说:“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孙子·计》)此中之奥妙是无法言传的,“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行千里而不劳者,行于无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故能为敌之司命。”(《孙子·虚实》)在孙子看来,“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是可以制敌于死命的用兵艺术。毛泽东在战争实践中也能创造性地运用孙子的这一用兵原则。
毛泽东认为,游击队作战的特点和要求,一是“集中可能多的兵力”,“力戒临战分散兵力”;二是“很快地解决战斗”,“力戒拖延”;三是“出其不意地袭击敌人”,“力戒消极防御”。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说:
什么是不意?就是无准备。优势而无准备,不是真正的优势,也没有主动。懂得这一点,劣势而有准备之军,常可对敌举行不意的攻势,把优势者打败。我们说运动之敌好打,就是因为敌在不意即无准备中。
总之,正是由于毛泽东从“兵学圣典”《孙子兵法》中汲取大智慧的营养,并将其中仍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作战谋略和原则创造性地运用到现代战争中,才导演出一幕又一幕威武雄壮的战争“活剧”,使他成为世界现代史上首屈一指的伟大军事家,堪称现代“兵圣”。
毛泽东与《韩非子》
晚年毛泽东曾和他的侄儿毛远新有过一次关于读书学习的谈话。
当毛远新谈到已看完了“二十四史”和《资治通鉴》,并正在看李斯的《论统一书》和《韩非子》时,毛泽东说:
这些书你都应该看,只看一遍不行,至少要看5遍。你说的《韩非子》我年轻时就看过几遍,其中的《说难》、《孤愤》、《五蠹》都能背得下来。这个韩非和李斯都是荀况的学生,也都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大法家。后来,李斯作了秦始皇的宰相,怕韩非夺权,就在公元前233年把他杀了。所以韩非感叹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他讲的这个“气力”,其实就是“权力”。韩非为什么被李斯杀了,就是因为李斯的权力比他大。“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高明的皇帝一定要控制权力,秦始皇听了韩非的劝告,搞了个中央集权制。我们共产党也学秦始皇,搞“一党治天下”,就是要掌握住国家领导权。
毛泽东在读《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时批注道:
韩非师从于荀子,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法治、术治、势治三者合一的封建君王统治术,对后世影响很大。
《韩非子》到底是怎样的一部书呢?吸引着年轻时的毛泽东就看过几遍?
正如毛泽东所说,韩非子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春秋末期到战国,思想界百家蜂起,韩非子之前如管仲、商鞅、申不害、吴起、慎到等人的政治主张和执政方针最接近法家,但他们都没有建立起一整套的以法立国治国的系统理论,因此只能算是法理学者。韩非子从荀子霸道思想以及礼治理论出发,吸收前代法理学者的思想与实践的精华,而建立起了完整系统的法家理论。
韩非子学说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点:
其一,进步的历史观。
韩非子在《五蠹》中说:大禹时期取火已比较容易,如果谁钻木取火,一定会被人耻笑;在商汤时代已经建筑一定规模的城市,如果谁再用挖沟来守卫自己的家园,则一定被人耻笑。“是以圣人不务循古,不法当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对于“取法先王”的理论进行坚决的驳斥。
其二,提出明确的法治主张。
韩非认为以法治国是最可靠的。儒家的人治思想太脆弱,导致“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没有制度保障。韩非认为人治远不如法治,在《用人》篇中说:“释法术而任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使中主守法术,拙匠执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道理说得简明透彻。
其三,君主要执掌大权,要有绝对权威并严格赏罚制度。
《韩非子·二柄》中说:“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
这样,根据历史的发展而改变政治制度,不必尊法先王,建立完整的法治制度,君主紧紧掌握权势,掌握“二柄”,即赏罚大权,那么天下就可以稳稳掌握在手中了。因此,韩非的法家思想被概括为“法”、“术”、“势”的有机结合,是系统完整的治国理论。
《韩非子》中有两个非常著名的典故,一个是“自相矛盾”,一个是“讳疾忌医”,毛泽东在谈话和文章中都活用过。
在《为皖南事变发表的命令和谈话》中,毛泽东说:
至于重庆军委会发言人所说的那一篇,只好拿“自相矛盾”四个字批评它。既在重庆军委会的通令中说新四军“叛变”,又在发言人的谈话中说新四军的目的在于开到京、沪、杭三角地区创立根据地。就照他这样说吧,难道开到京、沪、杭三角地区算是“叛变”吗?愚蠢的重庆发言人没有想一想,究竟到那里去叛变谁呢?那里不是日本占领的地方吗?你们为什么不让它到那里去,要在皖南就消灭它呢?啊,是了,替日本帝国主义尽忠的人原来应该如此。
“自相矛盾”这个典故,出自《韩非子·难势》。原文是:
人有鬻矛与楯者,誉其楯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物无不陷也。”人应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
大意是说:有个卖矛又卖盾的人,称赞他盾的坚固:“任何锋利的东西都不能攻破它。”一会儿又称赞他的矛说:“我矛的锋利,对任何坚固的东西没有不能攻破的。”有人应声问道:“用你的矛攻你的盾,结果怎么样?”那个卖矛和盾的人不能回答了。
这是一篇很有意义的寓言故事。韩非子在这里仅用寥寥几笔,就勾画出一个可笑的人物,他那说话、做事前后抵触,被人问得哑口无言的形象,给人的印象极其深刻。我们现在所用的“矛盾”一词,还有在嘲笑那些说话、做事前后不一致时使用的“自相矛盾”一语,都来源于这个故事。
毛泽东使用这个典故,一下子就把国民党反动派发言人那种蠢猪似的反共反人民叫嚣的混乱戳穿了,从而,把他们卖国求荣、“替日本帝国主义尽忠”的民族败类的丑恶面貌,充分暴露在全国人民面前。
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毛泽东写道:
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医治,愿意改正,我们就要欢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
“讳疾忌医”这个典故,出自《韩非子·喻老》。原文是: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桓侯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桓侯又不应。扁鹊出,桓侯又不悦。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矣。”居五日,桓公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大意是说:扁鹊谒见蔡桓侯,站了好一会儿,扁鹊对桓侯说:“您有病在皮肤,不赶快医治恐怕会加重。”桓侯说:“我没有病。”扁鹊退了出去,桓侯说:“医生总喜欢治没有病的人来当做功绩。”待了十天,扁鹊又来朝见,说:“您的病在肌肉和皮肤,不赶快医治会更加严重。”桓侯没有应答。扁鹊退了出去,桓侯又不高兴。待了十天,扁鹊再来朝见,说:“您的病在肠胃,不赶快医治会更加严重的。”桓侯又没有应答。扁鹊退了出去,桓侯又不高兴。待了十天,扁鹊又来朝见,望见桓侯转身就走。桓侯特地派人去问他走的原因。扁鹊说:“病在皮肤,药水和药熨的力量就能达到;病在筋肉和皮肤之间,石针的力量可以达到;病在肠胃,火剂汤的力量可以达到;病在骨髓,即使是掌人生死的神也不能把它怎么样!现在桓侯的病已经深入骨髓,我因此不再自请为他治病啊!”五天以后,桓侯的病发作,派人去寻扁鹊,扁鹊已经逃到秦国去了。桓侯也就一命呜呼了。
这个故事,生动地表明扁鹊用望气色、听声音的方法,诊断出蔡桓侯有病,三次劝他赶快治疗。可是,愚蠢的蔡桓侯却一再不肯承认自己有病,不接受治疗;由于不听扁鹊的劝告,最后终于因为病情加重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死去。此后,人们就把这叫做“讳疾忌医”,用它来比喻掩饰错误、缺点,又不肯接受别人的劝告和批评,不愿改正的行为。
毛泽东在文章中引用“讳疾忌医”这个为中国人民所习用的典故,对它赋予了新的意义,用以一方面告诫犯错误的同志,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自己的错误;另一方面要求大家采取欢迎和帮助的态度,对待犯了错误而愿意改正的同志。
毛泽东在文章中,还运用过“名副其实”和“循名责实”等出自《韩非子》的成语典故。
“名副其实”一语出于《韩非子·功名》:
名实相持而成,形影相应而立,故臣主同欲而异使。
“名副其实”一语从“名实相持而成”演化而来,指名称或声名和它的实际相符合。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引用了这个成语:
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
毛泽东引用此语说明,“中华民国”只有有了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体和民主集中制的政体,才是声名和实际相符的“中华民国”。
“循名责实”一语出于《韩非子·定法》: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办也。
意思是:以“术”治国,应当基于一个人能力之大小,授以官职,依照其职权地位向其索取、检查与其职称相称的实际效果,而选拔考察能执掌生死权柄的人。这些都是作为君王应当负起责任的事。
“循名责实”,指按照名称去追求实际内容,使“名”与“实”相符合。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引用了此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