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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中国最早纸币——北宋交子

我国是世界最早使用纸币的国家,宋代民间使用的私交子,就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发行法定纸币的国家,1024年成都的益州交子务发行的官交子,就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定纸币。官交子在北宋只存在了八十多年,就因官府滥发,失去信用,退出了历史舞台,而为钱引、会子、关子等纸币所代替。但我们把官交子纳入我国早期纸币发展总进程中加以考察,就会发现官交子是我国早期纸币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历史阶段,在我国纸币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十世纪末叶在北宋四川所产生的私交子,同十七世纪西方所产生的纸币,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不同。西方的纸币是在贵金属金银铸币广泛流行、社会分工、商品经济发展,货币职能特别突出的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宋代四川交子则是在商品经济发展、造纸、印刷技术提高,为纸币产生提供必要条件,以及四川使用铁钱、货币流通矛盾特别尖锐的特殊环境下产生的。“蜀民以钱重难于转输,始制楮为券,表里印记,隐密题号,朱墨间错,私自参验,书籍钱之数,以便贸易,谓之交子。”北宋私交子是蜀中商品经济发展和贵金属钱币缺乏、使用贱金属钱币等条件下的产物,二者缺一不可。如果没有产生纸币的社会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交子自然不会产生;如果不是蜀中使用铁钱,货币流通中的尖锐矛盾对纸币产生所起的催化作用,交子同样不会首先在蜀中产生。交子所产生的特殊经济条件和经济环境,决定了私交子这种纸币具有早熟性。正如宋人吕祖谦说:“交子之法,出于民之所自为,托之于官,所以可行。”它不依靠政治权力的扶持,仅靠经济的因素是很难于成长和推广的。

官交子承先启后巩固了纸币的货币地位

由商民发明和发行的私交子难于成长和推广的原因,首先是我国长期使用具有实质价值的金属铸币作交换媒介,一时之间,人们在感情上、观念上、信用上都难于接受。在官府发行交子以后,反对纸币充当货币的思潮一直都未间断,由私商发行的交子要取得货币地位更是极不容易。

其次是我国自古就有帝王“铸钱立币”之说,历代都只有国家才能铸造和发行货币,私人铸造和发行货币都是非法的。所以私交子在演变成货币之后,还只能是“私以交子为市”的黑市交易的非法货币。直到十一世纪初期的宋真宗时期,益州地方当局承认既成事实,对交子铺户进行整顿,授予十六户富豪连保发行交子后,交子这种纸币才取得益州当局的首肯,可以在益州境内流通,但仍不具有国家货币的法定性和权威性,不可以在益州以外的地方自由流通。

第三,私商发行的交子,由于资金不够雄厚和商人唯利是图,难于建立纸币的信用价值。据《宋朝事实》和《楮币谱》记载,交子铺户发行交子,并没有储存发行本金,而是收入人户现钱,便给交子,待人户用交子兑换现钱时,收取百分之三的手续费。但交子铺户为追求更多的利润,又挪用存户现金,从事其他贸易,造成存户无法兑取现金,引起债务纠纷,使交子失去信用。为此,真宗时期益州当局对交子铺户进行整顿,授权十六户富豪连保发行交子,以保证持有交子的人能兑取现款。但这十六户富豪不但仍然挪用存款,而且变本加厉,不待人户存款,“每岁丝蚕米麦将熟,又印交子一两番,捷如铸钱。收买蓄积,广置邸店屋宇、田园宝货。”“其后富者资稍衰,不能偿所负”,以致持有交子的人聚众向交子铺户索钱。交子铺户则关闭门户不出,闹到互相争斗的地步。官府出面干预,强制交子铺户归还现款,持有交子的人,每贯最多仍只能得到七八百文。

私交子在其流通的二十多年间,其信用价值始终未能完全建立,成为人们可以信赖的一种货币。所以,天禧四年(1020),益州知州寇瑊就能凭其手中的政治权力,禁止发行和使用交子,使“街市并无交子行用”。这自然与寇瑊的货币知识浅薄有关,但也是现实的观念反对纸币行使和私商发行交子自身缺陷的必然结果。

在私交子夭折、禁止四年之后,1024年由益州知州薛田建议并经朝廷批准发行的官交子与私交子不同。官交子是政府发行的国家法定货币,具有合法性,是经皇帝批准发行,符合帝王造币的传统观念,具有权威性。更重要的是,它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和保证。凡“租税之输,茶、盐、酒酤之输,关市泽梁之输,皆许折纳,以惟民之便”。同时,“贱则官出金以收之,而不使常贱,贵则官散之,以示其称提,使之势常平,而无此重彼轻之弊”。官府能通过各种政治的、经济的手段,保证和稳定交子的币值,使之成为铁钱的符号和代表,在社会上树立交子的货币地位和货币观念。

所以官交子发行后,交子的流通地域就从益州扩大到川峡四路行使铁钱的地区,并一度流入甘肃的秦州(今天水)等地。其间反对纸币行使的观念虽未曾消除,景祐三年(1036)还“累有臣僚,讲求利害,乞行废罢”,只因官交子是政府发行,“行用既久,卒难更改”,才免除了再度被禁止的厄运,并使交子的流通区域扩大到陕西、河东地区。正因为官交子在发行后的七十多年间,币值都十分稳定,纸币的优越性和信用价值通过了时间的考验,深入人心,牢牢扎根于人们的经济生活之中,巩固了它的货币地位。

谁知崇宁、大观年间,宋徽宗和蔡京集团滥发交子,交子贬值,如同废纸,导致交子寿终正寝,但纸币并未从此消失无踪。交子改成了钱引,遵守纸币的既定原则,重新发行。南宋时期,名目繁多的纸币相继在宋朝辖区产生和流通。而且金朝也仿效宋朝行用金钞,纸币流通地区更加扩大,到元朝和明朝也都继续行用纸币。

官交子初步完善了纸币发行管理政策

由商民经营发行的私交子,基本上不与国家的货币发行和财政收入发生联系。加之私交子流通地域狭小,发行数量不多,不会给国家金融货币市场造成大的冲击,因而国家不会制定纸币的发行管理政策。私交子出现不能兑换铁钱的弊端,官府被迫干预,或将交子铺户授予十余户富豪经营,保证兑现能力,或强迫交子铺户实现兑现,偿还债务,或禁止私交子发行和流通等等措施,严格说来都是处理民间债务的措施,而不是处理纸币发行管理的政策。我国的纸币发行管理政策是伴随官交子发行才产生的。

官府发行交子,其收入归入国库。发行交子的数额又与整个国家货币供应总量相联系,成为国家财政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就不能不制定一套发行管理纸币的政策措施。薛田在主持发行官交子时,就认真总结了私交子发行流通的经验教训,制定了一系列发行和管理交子的政策措施:一、在成都设置益州交子务,作为印刷、发行、管理交子的专门机构,委派官员专司其职;二、确定交子的式样和专门生产印制交子的纸张,防止伪造;三、规定发行和兑换铁钱的具体办法;四、制定禁止伪造交子的法律,严禁伪造,使交子的发行管理开始有章可循。

特别是在经过一年的发行实践以后,薛田又针对官交子是兑换纸币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官交子二年一界,分界发行;每界发行限额1256340贯;每界发行准备金36万贯的三项发行原则。这三项发行原则是早期兑换纸币管理制度上的伟大创举,是保证交子成为纸币的最根本的经济措施。

确定二年一界为每界交子的流通期和兑换期,使交子持有者有兑现的时间保证,限制了交子的发行者利用种种借口拖延和拒绝兑现,树立交子的信誉。同时分界发行、定期收回或以新换旧,还可防止交子长期使用,磨损折叠,造成票面模糊不清,滋生诈伪;可以定期进行检查,新界开始,旧界清兑完毕,权其出入;可以沿袭私交子的做法,收兑交子时每贯收取百分之三的手续费,增加财政收入。而确定每界交子的发行限额和发行本金,则控制了纸币的发行总量,保证兑现的财力,能够随时兑现,又使纸币的发行不超过市场的需要,避免交子贬值。这样就从经济上保证了交子的价值等于铁钱的价值,用交子在市场上购买货物,其价格一定像用铁钱买卖一样便宜,不会贵了。

上述官交子的发行管理政策,使官交子的发行和流通非常成功。从天圣二年(1024)发行第一界官交子到元祐六年(1091)发行第三十五界官交子的七十年间,交子的币值都是稳定的。在某些时间和地方,“蜀人利交子之轻便,一贯有卖一百者”。交子的币值比铁钱的币值还高。直到徽宗崇宁、大观年间,不遵守发行限额,不准备发行本金,不实现兑现,交子才严重贬值,成为废纸,不能继续流通和行使。所以在南宋时期,有识之士都把官交子的发行管理政策视为发行钱引、会子、关子等纸币的准则。就是在今天,北宋关于建立纸币发行的专门机构,制定防伪措施和禁伪法令,规定纸币发行限额和准备发行本金,也仍然为各国发行纸币所遵循。

官交子发行为处理纸币发行与财政关系提供了具体经验

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每个国家都离不开货币,是因为每个国家每年买卖货物的价值,都要求有一定量的货币把货物流通和分配给消费者。国内财富增加,流通的商品增加,需要的货币量也会增加;国内财富不多,流通商品不多,需要的货币量也不多。按照这个道理,应该是流通中的商品价格总额,决定流通中所需的货币总量。货币发行的数额应根据商品流通的需要来决定,才能做到货币的供需平衡、稳定币值、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北宋官交子的发行限额,虽不是依据现代货币学知识来确定的,但确是根据市场的需要来确定的。

薛田最初发行交子,并未规定每界发行数额,而是“候有人户将到见钱”,便发给交子。一年以后,“凡为交子1256340贯。其后每界视此数为准”,才确定了每界交子的发行限额。这个按市场需要确定的发行限额,基本上能保持交子的供需平衡。所以按这个限额发行交子,交子的币值都始终保持稳定。

但是,国家行使发行纸币权力后,纸币的发行就不能不与国家财政相联系。每当国家财政拮据,政府就会寄希望于无本万利的纸币发行来解决财政困难。北宋官交子发行后,政府的财政就同交子形影相随地纠缠在一起。官交子发行两年后,宋朝就改变了单一的用人户现钱请领交子的发行办法。通过财政支付和购买官物发行交子,使交子进入流通领域。每当财政需要更是挪用交子。天圣四年(1026)就调拨益州交子在甘肃秦州等地购买粮草。庆历中,为应付西夏战争,又两次取益州交子60万贯在陕西购买粮草。只是当时还遵守发行限额,未引起交子膨胀。

为财政需要而求救于纸币的发行,宋神宗曾对大臣吐露过不得已而为之的心迹。熙宁四年(1071),官府不准备发行本金即在陕西发行交子。大臣文彦博认为行交子不便,神宗就说:“行交子诚非得已。若素有法则,财用既足,则自不须此。今未能然,是以急难无有,不得已之事。”不过神宗在为财政需要而发行纸币的问题上还比较慎重,有所节制。陕西交子发行后,因无本钱兑换,不久就停止发行。他对四川交子的发行限额也未做更改,只是把交子由一界行使改为两界行使,使交子的实际流通额增加一倍。所以,在神宗和哲宗时期,交子的贬值幅度尚在百分之十以下。

哲宗以后的徽宗时期,是北宋最黑暗腐败的时代。徽宗和蔡京、童贯集团,群魔乱舞,竞为奢靡,享乐腐化,无所不为;聚敛财赋,竭泽而渔,无所不用其极,几年之间就弄得国库空虚。加之用兵西夏,收取湟、廓,军费增加,财政吃紧。于是就发行交子来解决财政开支。从徽宗即位之年的1101年开始,就视财政需要而随意增加交子的发行数额。到1107年的短短七八年间,第四十三界交子的发行额就达到2600余万贯,较天圣一界逾二十倍。由于是两界行使,5200余万贯,超过天圣时期进入流通的交子达四十余倍。

而当时包括四川、陕西、河东在内的全国每年的铁钱铸造量不过六七十万贯,宋朝要用近百年的时间才能铸造五六千万贯铁钱,把四川交子务发行出去的交子收兑完毕,这是根本办不到的。所以《宋史·食货志》说,“大观中不蓄本钱,增造无艺”,交子贬值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票额一贯的交子,本应值一百文铁钱,市场连十文铁钱也不值。交子完全变成一张废纸,政府只好强制宣布交子作废,不再兑换铁钱。重新另起炉灶,改交子为钱引。恢复发行限额,准备发行本金,每界发行125万余贯。使新的纸币得以继续行使。但原发行的交子宣布作废,给人民造成的惨重损失,以及由此引起人民的咒骂所造成的灾难,却是永远无法挽回的。在人民的咒骂声中,不到20年,北宋王朝就在金朝的进攻下灭亡了。在南宋王朝后期,又故伎重演,饮鸩止渴。“以币立国”,滥发纸币,纸币贬值,如同废纸,又成为亡国因素之一。

官交子的发行产生了我国早期纸币理论

我国最早的纸币理论,产生于官交子流通所提供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基础上。崇宁、大观年间,永嘉人周行已在“上皇帝书”中就提出了发行纸币必须准备发行本金以供兑现的见解。他说。“臣欲各于逐路转运司,置交子如川法。约所出之数椿钱以给,使便于往来。”“前日钞法之弊,不以钱出之,不以钱收之,所以不可行也。今以所收大钱,椿留诸路,若京师以称之,则交钞为有实,而可信于人,可行于天下。”他还根据对纸币流通实际情况的分析,认为发行兑换纸币不需十足的准备金。“盖必有水火之失,盗贼之虞,往来之积,常居其一,是以岁出交子公据,常以二分之实,可为三分之用。”即发出去的纸币,有的被火烧水淹,有的被偷盗,有的处于流通之中,不会要求兑换。有二分的准备金,就能发行三分纸币,国家能得三分之一的利益。周行已的纸币理论见解,是我国最早的纸币理论,丰富了我国货币思想的内容。

到南宋,人们对纸币理论探讨更加重视,纸币理论的内容更为丰富,更为深刻。有关纸币优越性的见解,纸币回笼的见解,铸币与纸币“子母相权”的见解,都从北宋官交子流通所提供的经验中发展出来。

总之,官交子在我国纸币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对我国早期纸币的流通和推广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是我国货币史上的宝贵历史遗产。

台湾《历史月刊》199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