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创建名校的思考与实践(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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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四川省射洪中学校申报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报告(1)

(3)“两强”:①师生法制意识、民主意识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教活动,法制课保证了计划、课时、教材和师资的四个落实,培养了法制观念,增强了师生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学校建立了师生申诉仲裁机构、纠纷调解委员会,民主管校卓有成效,建立和施行了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和收费监督机制,制定了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了教师、学生的评价激励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以及依法治校的工作绩效看,坚持依法治校,增强了师生法制观念和学校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了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了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也收到明显的绩效。②师生主人翁意识强。教师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开展党员示范岗、巾帼建功示范岗创建活动,“做主人翁,也是四川省、遂宁市和射洪县三级依法治校的示范学校,强责任心”竞赛,以及教代会、教工会等形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生通过少年业余团校、青年业余党校和各种形式的教育,通过参加团委会、学生会,我们对依法治校、依法育人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以及参加“助学慈济会”、“孝悌仁德会”、“学**志愿团”、“文明使者”等民间团体的活动,以各种合法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

(4)“两好”:①校风、教风、学风好。学校依照《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了教师师德、师表、师风、行为要求方面的20余个制度,建立了科学民主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学校重视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与评价,实施依法治校和以德治校相结合战略,重视规范教学过程,有效激励了师生的工作学习热情。学校事业步入了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学校成立了“德育研究会”、“研究性教学研究会”、“伯玉文学社”、“陈子昂学术研究会”等学术组织,教师学习提高蔚然成风。科研课题获省级以上奖励10余项,市、县级奖20余项,学校编写校本教材《陈子昂》《射洪诗歌选注》《射洪历史地理》《家长必读》《学生必读》《计算机基础知识与应用》《图书阅读指南》等近10本,编成了90余万字的《射洪中学校史》,办学传统优良,学生参赛获奖300余项。学校“无愧无悔”的校风校训建设成绩,教师“仁爱为怀,诚信为本,谦虚刻苦,自强不息”的师表形象,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依法育人已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为。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生“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庭是好子孙,在社会是好公民”的优秀形象,师生互动和谐发展的风气,受到社会公众广泛赞誉。②依法治校示范作用发挥好。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经验多次在省、市、县交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环境协调和谐。由于学校长期坚持依法治校,市、县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现场会多次在我校召开,其经验、成果得到推广,特别是1996年全市教代会工作评估办法研讨会、2002年全市依法治校现场会在我校召开,我校提供的经验在全市产生积极影响,也为射洪县成功创建全国依法治县工作作出了贡献。

二、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一)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对照教育部制定的关于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八条基本标准,我们对我校多年来开展依法治校的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总结。学校多次被评为省、市、县教代会工作、工会工作、民主管校先进单位,受到表彰和奖励。③最早施行学校章程。在全市最早依法依规制定并经教代会通过,市、县教育局批准,施行了《四川省射洪中学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四川省首批校风示范学校,以《章程》保障和规范办学活动,使得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1.依法制定、实施学校章程。

学校按照“用纲领凝聚人,文化底蕴厚重。学校是四川省首批、遂宁市第一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用制度规范人,用机制激励人,用待遇温暖人”的“以人为本”的治校方针,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执教和依法育人;二是坚持民主政治,施行了《四川省射洪中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规范和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的重要依据。《章程》明确了学校的定位、校长、校务委员会及学校行政部门的职责权限和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确保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和教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以及校长负责制的落实。“二五”、“三五”普法获省、市、县先进集体称号。

2.依法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体系。

学校根据上述法律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学校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等行政法规,师生权益得到保障,制定并逐步健全了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制度,至2001年,学校已集辑印发规章制度64个,编为两辑,约20万字,学法用法,此后,制定并颁发执行的规章制度24个,约3万字。在实践中,结合时代发展、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学校实际,听取广大师生、社会公众意见,对规章制度及时予以补充、修订,四川省射洪中学校坐落在唐代大诗人陈子昂的故乡、全国普法先进县——四川省射洪县县城太和镇。自1848年兴办“广寒书院”始,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学校坚持用各种形式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用制度规范人”,通过会议、内刊宣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印发单项制度,公示学校重大事项,实行民主管校、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三是坚持实事求是,通过法制课的四个落实和各科教学渗透德育思想等多种形式,让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深入师生心中,贯彻到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使制度在规范办学行为和师生教育教学、工作、生活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三早”是:①学校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起步早。学校教职工、学生以及家长凡有对学校相关部门、年级,或某个领导、教师的对待和处理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向校长、师生申诉仲裁委员会及调解委员会直接申诉,也可经由教工会、教代会或团委会、学生会、学生校长助理团向学校申诉。凡当面申诉的,校长或有关领导要当面表达意见;凡接待信访申诉,实施依法行政,均要作出书面答复或根据情况约见当事人。学校若需经调查后才能答复并作出处理的,一般一周内必须完成,个别的不超过15天。申诉制度的健全,保证了办学行为的公正、公平,维护了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②我校教代会的建立、民主管校工作在全省起步最早。1982年,我校被省总工会、省教育工会确定为教代会试点单位后,教代会工作、民主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1988年,时任副校长的侯水先同志出席了四川省教育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运行机制高效,并被选为四川省教育工会第一届委员。1994年,国家教委、全国教育工会准备向国务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草案)》,侯水先校长曾作为全省唯一的一名代表参加全国教代会条例研讨会。

(2)“两全”:①学校坚持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在全市最先制定了学校内部管理章程,依法制定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编成学校《工作规则》两辑64个和《补充制度》(办法)24个;今年,运作良好,依据《四川省射洪中学校章程》,结合教育形势发展,各处室已着手对各方面规章制度予以修订和补充。1985年,依法健全并逐步完善学校规章制度,我校在“一五”普法、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经验就在省法制办举行的全省普法工作会上交流;1986年出席司法部在京召开的全国第二次法制工作会,再次交流经验;同年11月27日《中国法制报》、1987年《四川日报》也先后作过专题报道;其经验文章在1986年由省法制办、省教育厅以川法宣[86]14号文件印发全省学习。②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健全。学校党组织政治保证作用发挥好,校长负责制运行有力,校务委员会、教代会、教工会、团委会、学生会等师生参与民主管校、民主监督渠道畅通;坚持校务公开、公示制度,依靠师生,师生员工气顺、心畅,主人翁意识强,工作热情高。

1985年以来,办学已近160年,我校先后获得了“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和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省、市、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49项,学校是省、市、县三级民主管校、依法治校先进单位。

(二)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

1.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完善。

学校党总支充分发挥政治保障作用,11个委员分工明确;把党支部建在年级上,在职教职工463人,建在处室中,更有力地起到了党组织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总支和行政责权明确,职能处室设置合理,职责分明;教学教研、德育研究与教育管理、后勤保障与财务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与综合治理机构健全;建立了学校、校区、年级三级安全管理委员会,实行了年级负责制和校长、处室主任、年级主任三级助理制。学校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完善,运行高效,执行力强。学校“德育研究会”、“教学研究组”、研究性教学研究会、“陈子昂学术研究会”、“伯玉文学社”、“校刊编委会”、“校本教材开发研究会”等学术组织健全,教师教学民主、学术自由得到保障。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特征:一是坚持法制建设,维护了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提高了培养人、发展人的绩效。团委会、学生会、“助学慈济会”、“孝悌仁德会”、“扶助高中特困生基金会”等群团组织,以及校务委员会、教代会、教工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健全,特色鲜明。

(1)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审议。学校自1983年试点后经原绵阳地区教育局正式批准,学校管理体制健全,一直坚持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日常议事及决策事项,按照《四川省射洪中学校章程》,均经校长办公会、行政会讨论后,召集校务委员会开会审议决定,凡涉及学校发展和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重大关系的决策,用制度规范人;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均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才予施行。

(2)校务委员会、教代会、教工会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一、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特点

我校依法治校工作,总的特点是八个字,即“三早”、“两全”、“两强”、“两好”。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总支委员、教职工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校风指导员代表及学生会主席组成,一般1—2周召开一次,学校行政会每周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办学行为依法规范,经教代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学校党总支同意可临时召开教代会全体会议。教代会上教职工的提案均能得到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的重视和及时处理与反馈。教代会日常工作由教代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教代会常务委员会下设民主管理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案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对学校管理、财务运作、提案处理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学校工会坚持按照《工会法》开展工作,制度健全,办学方向端正,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每期均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审议工会的工作计划、总结、经费管理工作,各年级、部门都建有工会小组。工会委员会委员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多由一线工作的教职工担任。我们认为,从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观念培养到认识提升,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到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其中专任教师380人。工会委员深入教职工中随时听取和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通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工会的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确保了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教职工对学校各方面工作,充分享有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决策参与权,教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教职工民主意识强,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现有107个教学班、5400余名在校学生。学校占地275亩,主人翁精神得到充分发挥。

(3)依法健全学校申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