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创建名校的思考与实践(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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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用科学发展观审视学校办学育人(1)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1.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教育的要义是培养人,发展人。

“以人为本”,就学校而言,就是以“学生和教师为本”。“以学生为本”,就是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学校在确定的办学思想、培养目标、培养任务,以及为实现培养目标和培养任务而选择的培养途径、培养内容、培养方式等方面都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的全面发展是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以教师为本”,就是要全面落实教师在学校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充分发挥他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作用,学校的教育思想,采取的方针政策,管理方式方法,以及我们作领导想的和做的,都要有利于不断地激发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发挥教师在培养学生中的主导作用,使教师成为学校培养目标、培养任务、培养模式的构建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为此,学校要用科学的先进的办学理念,积极营造开放、自主、互赏、创新的学校内外环境和民主法制氛围,十分关注教师综合素质即专业素质和非专业素质成长,积极创设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机制,使教师成为学校育人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实践者,使教师的聪明才智在乐于培养学生成人成才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得以发挥。

改革开放30年,是射洪中学大变革、大发展、大跨越的30年。1981年成为“四川省重点中学”,1995年成为“四川省示范性高中”,2001年之后,先后成为“四川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公派中学生出国留学学校”,一步一个台阶,创建“示范校”,使射洪中学办学的软实力和硬实力有了跨越式发展,为更多的优秀青少年能进入优质高中学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机会,为逐步普及高中和提高高中教育质量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教育大变革、大发展、大跨越的事实说明,我们只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的科学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立足教育和学校的基本情况,注重教育以师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继承发扬学校的办学传统,巩固改革开放学校取得的办学成果,统筹学校的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前进方向,继续实践理念治校、思想领导、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办好学校,全心全意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我们的学校才能在继续坚持“中华名校”的办学总目标上有更好的建树。

2.坚持教育的科学发展,学校要坚持“以师生为本”的教育,不可以误解“以人为本”。

首先“以人为本”不可庸俗化为“以人情为本”。“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对人的尊重及人际关系的和谐,强调教师的爱和付出的和谐。然而有的学校管理者或管理学校者对“尊重”和“和谐”的认识和理解有失偏颇,认为尊重就是互留情面,和谐就是“不得罪人”。他们为了表现管理的人性化,完全以宽容代替处罚,以表扬取代批评,不知不觉中把“尊重人”异化为“不得罪人”;工作上只讲感情,只做人情,不讲原则,有求必应,把学校教育资源作为送人情、“做实事”的本钱;对教师的缺点和错误碍于情面,或只字不提,或轻描淡写,或哥们儿义气,一味地迎合教师,回避工作矛盾,推卸领导责任,凡事都可以放宽要求,甚至没有要求,讲究一团和气;事事留情面,处处给人情,时时留后路,唯恐被贴上不能“以人为本”的标签。殊不知这样却落入了庸俗的人情圈子,把“以人为本”异化为“以人情为本”。不讲人情并不是“六亲不认”,是指不讲不合情理法之人情。人情在中国有着很长的文化渊源和很深的社会基础,体现了我们传统美德中理解人、同情人与帮助人的社会温馨,有着高贵的道德标准和高尚情操,还表现与社会责任的是与非。但是,讲人情不是放弃原则和责任,不是不分真假,不辨是非。如果把“以人为本”异化为“以人情为本”,在人情的催化下,往往容易导致放弃对人对事对管理要求的原则,对人处事就会失去公允,甚至成为保护个人主义,伤害他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挡箭牌,就会把“以人为本”当成拉关系走后门的幌子。如此这般,表面看,学校氛围宽松自由,人际关系和谐融洽,然而,实际上已将学校管理的内涵异化为无原则无是非的放任自流,结果是学校纲不举,目不张,风气不正,人心各异,犹如一盘散沙,如此下去,校将不校,谈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其次,切不可把“以人为本”异化为“以个人为本”。在少数教师、一些家长的眼里,“以人为本”就是要求学校让个人感受到被绝对地尊重,绝对地给予自由,绝对地给予满足;学校的管理,必须完全尊重个人的需要而进行,以个人是否认可,是否满意,是否喜欢作为判断标准;认为个人的需要得到满足就是“以人为本”了,却很少思考个人所说的和所要的,所需要的尊重、自由、满意、满足是否符合学校的或社会的公共价值标准,是否处理好了个人利益与学校利益、个体利益与群众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一旦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满足,一旦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这些教师、家长动不动就指责学校“没人情”、“不人文”、“不和谐”,他们期望和强调的是个人的利益,却忽视了对自己、对学校、对国家应当担负的责任。在他们眼里“以人为本”被狭隘地理解为“以个人为本”、“以自我为本”。他们不知道“以人为本”所讲的“人”,是一个具有高尚“人性”的人,具有丰富内容和多重规定性的概念。就社会而言,既有人的个体又有人的群体,既有“真、善、美”的人性表现,又有“假、恶、丑”的人性表现;就学校而言,既有师生个体又有师生群体,更有师生个体与师生群体的统一。这里强调的“人”是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积极性,而绝非极少数人的利益和积极性。那种把“以人为本”理解为“个人为本”、“自我为本”,过度强调个人的需要,是对“以人为本”的曲解,必然与群众的整体的利益相抵触,与学校的发展相违背。

第三,不要把“以人为本”误解为不要法纪、规章的约束。在现实生活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教师职业是一种良心的职业,既是良心的职业,就是要靠教师的自觉自律、自主自动、自发良知,现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就要完全尊重、信任、理解教师的随心所欲。而规章制度必然会压抑校园的人文气息,会引起教师的逆反心理,因而,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就应该淡化或取消制度的制约。校长不怕做事的,就怕闹事的,于是乎,学校便出现了教师之间随意调课、来去自由、有假必准、迟到早退、岗在人不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导致学校常规管理松懈,正常的教学秩序受到不良影响,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学校良好形象受到伤害。所以说,以人为本需要强化建立在人文关怀基础上的规章制度,强化保护绝大多数人的法律,从而,使绝大多数师生、绝大多数群众,感受到学校的、国家的人文关怀,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第四,不要把“以人为本”误解为一味迎合学生。教育管理的行政化,办学效益的功利化,教育投入的产业化,致使教育出现一些乱象、怪象,严重地损害了教育的美好形象。有的学校管理者将“以人为本”简单地理解为顺从学生的天性,无条件地满足学生的愿望,对学生的过失不能批评,生怕扼杀了“清华后备生”、“北大好苗子”,得罪了有关系的学生,影响自己的“前程”。因而导致了没原则地“尊重”、“溺爱”“优等生”和“关系生”,放弃“弱差生”,歧视“自己不喜欢的学生”;把“因材施教”通过分班将学生分成了“三六九等”。有的管理者在“以人为本”的名义下,对学生或其家长不合理、不合情、不合规的要求一味迁就,实际上变成了“惟优生独尊”,其结果是学生待价而沽,家长漫天要价,使教师斯文扫地。有的学校和教师淡化了纪律和管理,对课堂上可以不听,可以睡觉,可以拒绝回答问题,可以不做作业,可以不参加考试等等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做法表面上是对学生自由、权益的尊重,实际上违背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规律,结果是把“爱的教育”演变成了“溺爱教育”,“赏识教育”演变成了“捧杀教育”。“乱课堂”乱了教学秩序,乱了学校,乱了人心,乱了教育。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说过这么一段话:“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视,让你觉得难堪,打击你的自信心。惩罚是个双刃剑,是一种危险的、高难度的教育技巧。”这一点必须意识到,弄不好会伤害人,惩罚必须是因人而异、适度。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进步与发展,因此,惩罚要与人为善,为学生心灵成长指出方向。”

3.坚持学校科学发展,用民主法制思想管理学校。

用民主法制思想管理学校的核心是“以师生为本”,用教师发展促进学生发展,用民主与法制两手保证师生共同发展进步。射洪中学提出“用纲领凝聚人,用制度规范人,用待遇温暖人,用机制激励人”的管理思想,体现了民主法制思想,坚持了“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把师生发展作为了学校发展第一要务。

(1)用纲领凝聚人,明确一个大家共同奋斗的方向。用纲领凝聚人,是从师生追求进步的情感需要,从关注师生的生命发展和为此促进学校整体发展出发,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把握时代脉搏,提出一个能够引领师生发展、激发师生动力、与时俱进的纲领性发展目标。学校有了一个大家都能读懂的共同奋斗目标,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教师和学生在发展中得到尊重、理解,师生和学校在发展中得到尊重、理解,师生间、师生与学校间在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中结下深厚的友情,就能够做到相互欣赏,彼此成就。

例如,1993年,国务院要求“在全国重点办好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教育部和省教厅组织实施中,学校提出“举起红旗,发展自己,办成国示,创建名校”的口号,强调“以人为本,发展为先”的办学理念,起到了“早振纲领,肃起群望,纲举目张”的作用,把师生员工团结聚拢在这个“创示的红旗”下,激发了师生员工“团结向上,敢为人先”的精神,抓住了改革开放30年,教育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把射洪中学办成了遂宁市第一所“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公派中学生出国留学学校”,大力提升了射洪中学办学的软实力和硬实力,为射洪中学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精神和物质基础,为射洪中学实现“中华名校”的办学总目标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改革开放30年中,射洪中学实现了两步跨越式发展。第一步是1981年,射洪中学办成了“四川省重点中学”,在此基础上,1995年办成了“四川省示范性高中”;第二步是在“四川省示范性高中”和射洪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2001年,射洪中学办成了“四川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射洪中学从省级示范校到国家级示范校的建设,扩大了校园,壮大了队伍,提高了质量,增强了实力,已经走在了创办“中华名校”的大道上。“小成思进,不可停步”,我们应该继承发扬射洪中学光荣的办学传统,巩固和发展办学成果,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不畏艰苦,为把射洪中学办成“中华名校”而努力奋斗!

(2)用制度规范人,构建起一个大家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并不是对人的放任自流,更不是对制度的否定。一个好的制度使好人变坏而不能,一个坏的制度使坏人变好而不得,没有制度没有规矩,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学校有了科学的制度体制,才能使“师生发展和学校发展”有了刚性保障、动力支持和依靠教师为管理主体的依托。例如,学校的教代会制度,明文规定了教师有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实践证明,制度管理在克服人性弱点和人性惰性、维持工作准则、保证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待人处事公平公正、保障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射洪中学是“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理应在学校制度建设和用人制度规范上起示范性作用。

(3)用待遇温暖人,树立一个大家共同认可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求个人需求和学校需求的统一,个人价值观和学校主体价值观的统一,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的统一。提出“用待遇温暖人”而不是提出“用待遇激励人”,是想把大家引导到“重奉献轻获取”的价值取向上来,不能把“唯物质论”或“唯精神论”作为激励人的工作积极性的手段,从而在教职工中滋生拜金主义、利益至上和享乐主义。强调的是用待遇温暖人心,树立扬善抑恶的舆论导向和人人讲奉献的人际氛围,摆正个人与集体、责任与义务、付出与获得的关系,杜绝“先讨价还价再说做事”的风气,建立积极向上的观念认同,不断提高教师群体的道德情操,形成“无愧无悔”的射中人的主流价值观,充分发扬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精神;强调用待遇温暖人心,通过精神和物质奖励两手,用民主的、竞争的、制约的途径,进一步长效地褒扬、激励、激发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工作热情;要树正气、扬正气、明是非,要树新风、扬新风、正风纪,有了群体的高尚,才能使那些狭隘的偏见没有立足的空间,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才有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才能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作用。

(4)用机制激励人,建立一个大家共同追求的动力体系。“用机制激励人”,学校的管理者首先要比较透彻地了解学校内部的结构和工作方式,人与人之间、各组织机构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构建起民主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制约机制。这四大主要的运行机制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工作流程和全程监督的规章,使学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相互诉求与反馈渠道畅通,各级组织机构间互动与竞争有共同目标,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表扬与批评、激励与惩罚等有章可循,用有效的学校运行机制保证“以师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落实到学校管理的各个具体环节。用机制激励人,更全面地体现了“以人为本”管理理念,不是事事顺从师生,更不是事事强制或约束师生,而是有明确的工作方式方法。一方面要求学校管理者在师生合乎情、理、法的前提下,尊重师生合情的、合理的、合法的正当要求;另一方面要求学校的管理者保障师生的权益、个性和自由。这是一种“规则、规定和规范”的要求,不这样做教师就可以对领导者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结果“问责”。“用机制激励人”强调学校管理者对教师的理解、尊重、关爱和帮助,尊重师生的个性,宽容师生的过失,但尊重个性不是放弃原则,宽容过失不是纵容错误。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