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和谐社会视野中的当代社会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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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阶层矛盾(10)

由于人的价值观在社会系统中的重要性,因而在发展的过程中尤其要关注和解决人在价值观上的内在冲突。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教育的效力,“教育的最高目标是改变孩子的观念,而最终是改变全体人民的观念——‘全体人民的价值观’”。教育可以有力地变革人的价值观,但是,教育要有效地变革人的价值观,必须要有效地解决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协调问题。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政府和理论界需要向民众阐明现代化理想与具体的改革政策之间的关系。例如,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带动后富,如何带动来实现我们共同富裕的理想?同样,也需要进一步阐明既有的价值观与改革的具体政策和实践之间的关系,例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工人阶级的整体社会地位在改革过程中趋于下降。理论指向与实际生活的反差必然导致思想上的困惑和观念上的冲突,从而会减缓社会发展速度。

贫困文化论对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的评论也具有重要的价值。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显然是一种消极地解决贫困问题的方案,积极的办法在于减少社会成员对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的依赖性,增加工作机会,这与福利制度贫困论保守派的主张异曲同工。就中国社会而言,该理论的参考价值十分明确,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另一方面要积极增加就业机会,这是最终解决贫困问题和维持社会稳定的根本。

尽管贫困处境论是针对贫困文化论而提出来的,但是二者都指向要发展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改善贫困阶层的教育现状,从而改善他们的知识结构和价值观念,这恰恰是中国社会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面。在中国社会,贫困问题实际上是一种经济贫困和文化贫困的交互作用和恶性循环。进而言之,贫困的知识和教育处境是贫困文化的根源,深刻影响着穷人的价值观念;反之,落后的价值观念又根深蒂固地阻碍着贫困阶层改善其生活状况。文化贫困不仅是穷人自身的少知识、无技术和弱教育,而且更是穷人的一种文化心态及其教育落后的社会事实。

$五、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探析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收入差距和贫富分化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在不断扩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一些学者专家的研究结论也普遍指认这一事实:中国进入了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行列。中国民众也普遍认为,社会存在着较为突出的分配不公现象。那么,当下中国社会收入差距的程度究竟怎样?这样的收入差距是不是合理的?什么样的收入差距才是合理的?中国社会合理收入差距的评判标准是什么?这是本节所要探讨的基本问题。

(一)探讨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的社会意义

收入分配差距的现状和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和终局。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分配不公平会增加改革的成本,从而阻滞中国改革进程和社会发展;反之则会加快改革进程,顺利实现改革的既定目标,推动中国社会进步。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人为地抹杀差别的客观性,难以让全体社会成员发扬勤奋和竞争精神,自然会抑制经济的发展;收入差别的适度扩大能够提高效率,形成有利于社会进步的竞争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这为中国社会的发展实践所证实。但是,收入差别过大尤其是一部分人谋取非法收入从而导致收入差别非正常扩大,引起人们普遍不满甚至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诱因,必然阻碍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具体而言,探讨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的意义在于:

1.探讨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有助于运用适度收入差距的激励性,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合理的收入差距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对外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由于资源拥有、个人素质和社会贡献的不同,适度的收入差距有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但是,贫富差距过大,只是少数人的巨富,必然降低多数人对改革的满意程度,影响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最终将严重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收入差距过大,会阻碍经济的持续发展。由于高收入者的需求已基本得到满足,消费需求的增长空间有限,而低收入者虽有消费需求,但无力增加实际消费支出,结果就会出现“有钱人不想消费,想消费的人没有钱”的情形,制约消费需求对经济的拉动效用。同时,也会使经济的激励机制失效。收入差距过大,会使部分低收入者对通过勤奋劳动失去信心,从而丧失工作和创造的激情,影响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只有收入差距适当合理,通过人们勤奋劳动能够实现人们合理合法的期望目标,才能激发人们从事创造性劳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而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社会稳定与进步。如果部分低收入者长期得不到基本的生活、教育和卫生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就会越来越差,整个社会可能陷入“富的越富,贫的越贫”的恶性循环。合理的收入差距会消解社会动荡的隐患,甚至是抑制犯罪率趋高的重要因素,有利于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局面,而这是确保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2.探讨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有助于区分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的异质性,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方式趋向多元化,非劳动收入的存在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是由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非劳动收入的存在以及由此形成的收入差距,必然会形成一种社会价值导向。如果过度渲染非劳动收入,对过大的收入差距问题不加以解决,就会导致人们对自己的劳动收入评价降低,甚至鄙视自己的劳动而热衷于追求“非劳动收入”,从而让不劳而获的思想观念侵蚀人们的思想,毒化社会风气,甚至会导致一些人铤而走险,诱发各种犯罪行为,影响和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同时,收入差距过大,会使部分经济困难的群体产生心理失衡和被剥夺感,甚至引发他们对社会的不满,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别是收入差距扩大过程中包含许多不合理因素,容易造成人们价值观的扭曲和人生观的庸俗化,甚至会导致社会道德水准下滑。探讨收入合理性有利于正确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端正人们的思想观念,净化社会风气。

3.探讨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有利于深化改革,为建立新的分配机制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指导

探讨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有助于重新审视现行分配政策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需要及时修正和调整方针政策,有助于抑制收入分配领域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的蔓延,从而对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产生积极影响。如果收入差距缺乏合理性的判断和引导,可能会引发许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在中国现有的高收入者阶层和巨富者当中,有一些是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的,也有一些是利用法制不健全和政策不完备以及管理不完善的空子,采取侵吞国有资产、偷税漏税骗税、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等违法手段获取暴利致富的。这些现象由于缺乏收入合理性问题的剖析,并积极建立新的收入分配机制,使得高收入阶层致富手段的合法性问题引起社会其他阶层的强烈反应和普遍不满,这种普遍不满伴随着绝大多数工薪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所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容易引发社会性的心理失衡现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推进和健康发展,必然需要顾及和考虑民众的心理认同,认同度越高,越有利于改革的推进和成功。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的讨论以及分配机制的合理化,对于调节民众的改革心理认同度具有积极作用。

4.探讨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有助于确定正常收入差距的临界线,符合社会主义社会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

如果收入差距超越了合理性的范畴,甚至不断扩大进而产生两极分化,就会形成社会阶层的极化效应,这不仅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相背离,而且容易引发社会动荡,阻碍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改革必须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如果改革导致两极分化,就必然意味着只给少数人带来利益,这就使多数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偏离了改革的价值目标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使广大群众对改革产生抵触情绪,甚至对社会主义失去信心。邓小平在提出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非常强调防止贫富差距过大和两极分化问题,经常提醒改革决不能导致贫富两极分化。他认为,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因此,探讨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有利于避免在社会主义社会出现两极分化,使社会主义这面光辉旗帜能够继续深入人心,发扬光大。

(二)收入差距合理性的界定标准

探讨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必须对其相关概念进行梳理。只有在概念明晰的基础上,对收入差距合理性标准的界定才可能是有意义的。

1.收入差距合理性相关概念的必要区分

明晰两个层面的两对概念是探讨收入合理性问题的基本前提。一是收入差距的扩大与两极分化,二是两极分化的趋势与两极分化的状态。

一般而言,两极分化不同于收入差距的扩大。从这两个概念所表达的内涵上看,两极分化所指称的是贫困阶层与富裕阶层之间收入分配状况的比较,往往指“富的越富,贫的越贫”;而收入差距扩大则描述的是各个社会阶层的收入分配的整体状况,可以表现为穷人和富人等各社会阶层之间收入分配状况的多样性。因此,不能把收入分配差别扩大和两极分化混淆起来。

进而言之,要厘清两极分化必须进一步区分两极分化的趋势和两极分化的状态。在某个历史时点上,收入差距扩大使得“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只能说明这存在着两极分化的趋势。要说明进入两极分化的状态,还必须说明穷人和富人之间收入差距水平所达到的程度。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之内,收入差距扩大使得“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并且这种趋势最终导致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距超过一个数量界限,才能说明进入两极分化的状态。而在这个数量界限之内,即使发生“富的越富,贫的越贫”的现象,只能说存在两极分化倾向,而不能说已经进入极化状态。要全面准确地对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做出判断,必须从收入差距的水平和趋势进行考察。

2.收入差距合理性的界定标准

要区别收入差距是否合理是一件较为困难的事情,既要符合社会公共标准的价值取向,又要有科学性很强的理论基础和操作技术。有学者认为,收入差距合理性的根据在于收入分配的合理性,而收入分配的合理性主要取决于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性和收入分配机制的合理性。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性在于确立社会成员凭什么分配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分配,这是由社会制度的特殊性所决定的。这些观点无疑是有启发的,但是,就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收入分配制度是合理合法的,收入分配机制也在不断地完善之中,很难对收入差距合理性问题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在此,笔者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考察收入差距的合理性问题。

第一,从质上看,合法性和公平性是收入差距合理性的定性标准。非法收入肯定是不合理的,只有合法的收入才是合理的。例如,权力介入市场,权力转化为资本,不仅冲击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扰乱宏观经济环境,而且必然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导致分配机制严重扭曲。这样获得的高收入由于其非法性而使其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收入分配不公平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中国人民之所以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希望建立能够实现公平分配的国家公有制度,从而迈向幸福之路。换言之,社会主义社会建立公有制并不是终极目标,因为所有制变革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公平尤其是分配领域的公平。马克思主义正是在对传统资本主义社会弊病予以批判的基础上产生的,这些弊病集中体现为在分配关系上的严重两极分化现象。马克思认为,这些弊病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尤其是所有制关系,因而革除资本主义社会弊病需要改造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主义制度必须由社会主义制度来取代,以实现在分配上的公平和正义。但是,传统社会主义在国家所有制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严重两极分化的分配制度的矫正走向了严重平均主义的另一极端,以至于效率低下、普遍贫穷成为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这些弊端之所以成其为弊端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失却了公平正义的内涵和支撑。

具体而言,合理的收入差距必须是在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基础上的适度收入差距,中国社会成员之间的合理贫富分化必须以此为前提。其测定标准至少包括:(1)每个社会成员的收入都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所得,都是在机会均等前提下的合法收入。换言之,任何违背诚实劳动和合法手段获取的收入,不论多少都不具有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贫富差距,不论大小都是不合理的贫富差距。(2)伴随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整个社会的绝对贫困人口数量要不断减少。这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所决定的。(3)在贫富差距扩大的过程中,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无论是沿海还是内地,占当地总人口10%或20%的低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要有所提高。换言之,一部分人的富裕绝对不能以另一部分劳动者的贫穷和生活水平下降为代价。(4)大多数劳动者对自己的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比较满意。这是从社会安定角度确定收入差距合理性的一个主观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