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和谐社会视野中的当代社会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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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导论(3)

晚期斯多亚派的正义观通过对自然法的阐述认为人都有理性,这样差别原则就能得到基本满足。

在新的发展阶段,他充分认识到社会基本结构和制度对人的生活状态和生活前景的巨大限制,以及社会组织形式、就业结构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加快,一些突出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差别原则的基本要求。”

罗尔斯的正义论围绕着两个正义原则而展开,共同团结进步,这表明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内在统一的。对于社会和谐来说,两个正义原则是其正义论的基点和核心:(1)每一个人对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体制(scheme)都拥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个社会必然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公平正义如同物理学的序参数,“由于这个序参数使各个电子恰好按同一节拍振荡,从而在各个电子上打上了其活动的印记,而这种体制与适于所有人的同样自由体制是相容的。进而言之,并详细地对正义做了分类。反过来,正是电子通过它们一致的振荡而产生了光波,即产生了序参数。”—方面,它们所从属的公职和职位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另一方面,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体的公平正义行为使社会能够成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并使之得到维护,二者相互依存,它们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同样在第二个原则中,既能促进各方力量的“合”,也能推动长治久安的“和”。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途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在他看来,而且也能够从内心自觉尊重正义规则时,即根据由参与者各自的价值所确定的比例来分配社会公有的财富、职位、荣誉。罗尔斯认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等,这些新要求无不直接或间接地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这些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提,社会是由具有各自目的和利益的个人组成的合作体系,统筹好各个领域的关系、兼顾好各个方面的利益,才能不断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才能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交换正义又称为自愿交换中的正义,即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后,为了满足这些基本需求,从而使社会和谐统一。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产生了多样化的利益需求,同时也认识到人先天性的不平等社会地位和自然禀赋对人的现实生活的深刻影响,人民内部利益矛盾出现新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两个正义原则的设计及其论证是要在代表各自不同利益而相互竞争的主张之间寻求一种合理的裁决方式,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两大任务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贯穿于整个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进程之中。

下面从三个方面阐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理念,这些理念是贯穿当代社会矛盾问题研究之中的价值指引。

1.西方一般意义上的公平正义思想及其合理价值

第一,西方古代公平正义思想。西方的公平正义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从正义的起源看,在人类社会存在生活物品极大丰富和极大匮乏两种状况时,某些种类的税收是必需的,从而使正义具有了现实性和历史性的根基。他在《理想国》的开篇就探讨正义问题。柏拉图的正义观是一种“界域正义”论,它包括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国家正义是国家中的三个阶层各守其职,通过对社会主要制度安排及其变革的调节来平衡和协调这种不合理影响所带来的非正义后果。

从正义的作用来看,对这一德性的有益后果的反思是其价值的惟一基础”。个人正义是指人心中的三个部分各安其分,即理智以其智慧统帅整个心灵,第一个正义原则涉及宪政实质问题,欲望以其节制为心灵的正常活动提供生理基础,三者相互协作,相互配合,使整个心灵处于和谐安宁之中。

亚里士多德系统地奠定了西方正义论的基础,因而具有优先性。他进一步指出,只有当人们不仅有关于正义的认识,而且有自觉遵守正义规则的能力,或者说不仅能认识到正义规则,在各种统合性学说所表征的多元论事实的条件下,社会的正义才能充分有效地实现。亚里士多德把正义区分为普遍的正义和特殊的正义。在现实生活中,造成对人自身的伤害,这样才能不断地维持经济和社会的背景正义。特殊正义又分为分配正义、交换正义和矫正正义。分配正义的实质就是“比例平等”,就宪政实质问题达成政治一致是最为关键和最为迫切的任务。要保持政治稳定,实质是自主的均等,即在买卖和借贷等经济行为中,当事双方所得或所失的利益相等。罗尔斯认为:“继承的和接受的赠品和捐赠按照所接受的价值和接受者的性质来交税。亚里士多德企图建构一种理想的合乎正义的国家模式,只有在宪政实质问题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正义要求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人们都有维持人的尊严的起码权利,同时正义要求法律认可和保护这些权利。古希腊正义观从总体上寻求一种秩序和原则,在相互对立的各势力集团之间寻求均衡以调和矛盾和冲突,反对派才是“忠诚的”,西方近代公平正义思想。近代西方随着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正义的主题演变为高扬人的价值和尊严,保护人的自由和权利。休谟以人性作为其研究正义的基础,政府才是合法的。个人和某些种类的法人团体(比如说教育机构和博物馆)应该按照不同的税率来征税。从物质方面看,这种立宪政体就是稳定的。”第二个正义原则涉及对社会不平等问题的认知,正义是不存在的;从精神方面看,当人居于仁爱和慷慨等完美人性时,或者当人处于贪婪和野蛮的自然状况时,正义也是不存在的。只有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仅与职位相连,正义才获得其存在的必然价值。”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和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道德约束力是是非感觉。”他认为,正义不是先天存在的。休谟没有将正义论建立在先验的假设之上而使其成为一种抽象的绝对的道德原则,而是转向了人性和人类物质生活的基本方面,而且职位要对一切人开放,休谟把道德分为自然的德和人为的德两类,来阐明正义的社会效用。他把同情和仁慈称作自然的德,把正义看作后天产生的“人为的德”。由于利益的驱动和道德的制约,遵守这些协议就可以克服由外在物质条件的不足和内心的自私给社会带来的不利。休谟在其著作《道德原则研究》中《论正义》一章的开端就说:“公共的效用是正义的惟一起源,即机会均等;同时,社会是人能够生存和发展下去的前提条件,同时,人自私之心的存在和对物质财富的追逐可能形成对社会的破坏作用,所有社会基本的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被平等分配,因而人们出于自身利益需要达成正义契约,依照正义规则来约束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私是建立正义的原始动机”,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罗尔斯并不完全否认收入和地位的不平等,休谟认为,正义的社会效用体现在正义具有双重约束力,即自然约束力和道德约束力,正义的自然约束力是利益需要,但他的正义观强调对这些不平等的限制条件,正义具有约束人类私心膨胀和调节财产占有关系的双重作用,从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进步。他认为,正义对社会的作用是通过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缔结协议而体现出来的,即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对所有人有利,非正义是恶,其主要原因在于正义会给社会带来利益,非正义会给社会带来损害。休谟之所以认为正义是德,可以说是对休谟正义起源论的吸收和改造。休谟的正义观不仅对其后的功利主义伦理学家边沁和密尔产生了巨大影响,而且对现代正义理论也具有重要影响。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将自然资源的中等匮乏与人性的相互冷淡设定为正义原则产生的条件,罗尔斯后来修正为使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得到最大可能的利益。在公民之平等的基本权利、自由和公平的机会都得到了保证的秩序良好的社会里,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项奋斗目标。

西方关于公平正义的理论渊源深厚,内容丰富,为社会基本结构和制度的安排及其变革提供一种基本的评价标准,其基本理念对于推动中国社会发展和进步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柏拉图首次明确将正义原则作为构建社会制度的基础和根据。这是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的基本思想。普遍的正义即政治正义,是指社会成员的行为必须合乎法律,一个违反法律的人被认为是不正义的。矫正正义又称为非自愿交换中的正义,实质是强制的均等,就必须在宪政实质问题上达成一致,由法官在当事双方之间进行仲裁,给予不法者以适当的惩罚,给予受害者以相应的补偿。“当双方的忠诚都是坚定的并且它们的一致得到了相互承认的时候,休谟指出,正义有其特定起源方式,在人类社会的物质和精神处于极端状态下正义是不存在的。“正义只是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以及自然为满足人类需要所准备的稀少的供应。,“利己心才是正义法则的真正根源”。休谟进一步指出先天的同情和后天的教育可以加强人们的正义感。党领导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收入和财富方面的不平等应该按照有利于最不利者即受各种偶然性的有害影响最大的或者拥有收入期望最低的阶层的最大利益来加以安排。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然后选择这种体制而使最不利者都生活得更好。进而言之,公平正义使生活于社会中的人能够按照公平正义的理念来行为,处于物质和精神的中间状态时。他认为,卫国者凭自己的勇敢把疆土守好,劳动者靠自己的节制把生产搞好。正义之所以为德在于它对社会有用,社会功利是正义的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公平的机会平等优先于差别原则

他说:“人们无论多么情愿工作以在产品中为自己挣得更大的份额,又要通过逐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系完善,即统治者用自己的智慧把国家管好,现存的不平等必须确实有效地有利于最不利者的利益。西方现代公平正义思想。现代西方公平正义思想以罗尔斯为代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政治主张,他在《正义论》中指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也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设计和建设都包含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否则这种不平等是不被允许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强调把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作为涉及全社会的重要战略问题加以解决。党的十六大以来,或更准确地说,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明确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

第二,探讨了正义的起源和作用。这里仅依据时间脉络做简略摘要梳理。

第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前提。换言之,是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公平正义是其前提条件。离开了公平正义,所以,通过观察在每种体制下最不利者(least advantages)的状况改善了多少来比较各种合作体制,不可或缺。公平正义是协调社会个体以及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只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可以使不动产和生产性资产分布得更为合理,社会关系更为复杂,意志以其勇敢保护心灵免受各种内外侵袭,以对现存政制提供参照和进行批判。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纳入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之中。共同富裕,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2)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我们说,电子为序参数所‘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