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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唐宋文学散文(3)

本文在写作手法方面,除了边叙述边议论之外,还运用对比、衬托手法描绘蒋氏这个极富特色的人物。特别是他不愿意丢掉犯死捕蛇这一差使的大段申述,既有具体事实,又有确切数字;既有所闻所见,又有个人切身感受;既有祖祖辈辈的经历,又有此时此刻的想法;既讲述了自家人的不幸,又诉说了乡邻们的苦难——不仅使人看到了一幅统治者横征暴敛下的社会生活图景,也让人感到此人的音容体貌宛在眼前,有血有肉,丰满传神。通篇读来,《捕蛇者说》内容翔实,人物突出,批评深刻,笔端犀利,堪称散文中的杰作。

曾巩

寄欧阳舍人书

【原文】

巩顿首再拜,舍人先生:

去秋人还,蒙赐书,及所撰先大父墓碑铭,反复观诵,感与惭并。

夫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而亦有与史异者。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

及世之衰,人之子孙者,一欲褒扬其亲,而不本乎理;故虽恶人,皆务勒铭以夸后世。立言者既莫之拒而不为,又以其子孙之请也,书其恶焉,则人情之所不得,于是乎铭始不实。后之作铭者,当观其人。苟托之非人,则书之非公与是,则不足以行世而传后。故千百年来,公卿大夫至于里巷之士,莫不有铭,而传者盖少;其故非他,托之非人,书之非公与是故也。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不惑不徇,则公且是矣!而其辞之不工,则世犹不传,于是又在其文章兼胜焉。故曰: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

然畜道德而能文章者,虽或并世而有,亦或数十年或一二百年而有之;其传之难如此,其遇之难又如此。若先生之道德文章,固所谓数百年而有者也。先祖之言行卓卓,幸遇而得铭,其公与是,其传世行后无疑也。而世之学者,每观传记所书古人之事,至于所可感,则往往衋然不知涕之流落也,况其子孙也哉!况巩也哉!其追睎祖德,而思所以传之之由,则知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其感与报,宜若何而图之?

抑又思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先祖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则世之魁闳豪杰不世出之士,其谁不愿进于门?潜遁幽抑之士,其谁不有望于世?善谁不为,而恶谁不愧以惧?为人之父祖者,孰不欲教其子孙?为人之子孙者,孰不欲宠荣其父祖?此数美者,一归于先生!既拜赐之辱,且敢进其所以然。所谕论世族之次,敢不承教而加详焉。

幸甚,不宣。巩再拜。

【译文】

曾巩叩头再次拜上,舍人先生:

去年秋天,我派的人回来了,感谢您赐予的书信以及为您给先祖父撰写墓碑铭。我反复读诵,真是感愧交并。

说到铭志之所以能够著称后世,是因为它的意义与史传相接近,但也有与史传相区别的地方。因为史传对人的善恶都详细加以记载,而碑铭呢,一般是古代功德卓著、才能操行出众、志气道义高尚的人,怕后世人不知道,所以一定要立碑刻铭来显扬自己,有的置于家庙里,有的放置在墓穴中,其用意是一样的。如果那是个坏人,那么有什么好铭刻的呢?这就是碑铭与史传不同的地方。铭文的撰写,为的是使死者没有什么可遗憾,生者借此能表达自己对其尊敬之情。行善之人希望自己的善行善言流传后世,就努力有所建树;恶人没有什么可记,就会感到惭愧和畏惧。至于博学多才、见识通达的人,忠义英烈、节操高尚之士,他们的美善言行,都能一一表现在碑铭里,这就足以成为后人的楷模。铭文警世劝诫的作用,不与史传接近,那么又与什么接近呢!

到了世风日下的时候,为人子孙的,只是一味地褒扬他们死去的亲人而不顾事理。所以即使是恶人,都一定要立碑刻铭,用来向后人夸耀。撰写铭文的人既不能推辞不作,又因为死者子孙的一再请托,如果直接写死者的恶行,就在人情上过不去,这样铭文就开始出现不实之词。后代要想给死者作碑铭者,应当观察一下作者的为人。如果请托的人不得当,那么他写的铭文必定会不公正、不正确,就不能流行于世,传之后代。所以千百年来,尽管上自公卿大夫下至里巷小民死后都有碑铭,但流传于世的很少。这里没有其他的缘故,正是请托了不适当的人,撰写得不适当的缘故。

这样说的话,怎样的人才能做到完全公正与正确呢?我认为不是道德高尚文章高明的人是做不到的。因为道德高尚的人对于恶人是不会接受请托而撰写铭文的,对于一般的人也能加以辨别。人们的品行,有内心善良而事迹不见得好的,有内心奸恶而外表良善的,有善行恶行相差悬殊而很难确指的,有实际大于名望的,有名过其实的。好比用人,如果不是道德高尚的人怎么能辨别清楚而不被迷惑,怎么能议论公允而不徇私情?能不受迷惑、不徇私情,就是公正和实事求是了,但是如果铭文的辞藻不精美,那么依然不能流传于世,因此就要求他的文章也好。所以说不是道德高尚而又工于文章的人是不能写碑志铭文的,难道不是这样吗?

道德高尚而又善于写文章的人,虽然有时会同一时期出现,但也许有时几十年甚至一二百年才有一个,因此铭文的流传是如此之难;而遇上理想的作者更是加倍的困难。像先生的道德文章,真正算得上是几百年中才有的。我先祖的言行高尚,有幸遇上先生为其撰写公正而又正确的碑铭,它将流传当代和后世是毫无疑问的。世上的学者,每每阅读传记所载古人事迹的时候,看到感人之处,就常常激动得不知不觉地流下了眼泪,何况是死者的子孙呢?又何况是我曾巩呢?我追怀先祖的德行而想到碑铭所以能传之后世的原因,就知道先生惠赐一篇碑铭将会恩泽及于我家祖孙三代。这感激与报答之情,我应该怎样来表达呢?

我又进一步联想到像我这样学识低浅、才能庸乏的人,先生还提拔鼓励我,我先祖这样命途多舛穷愁潦倒而死的人,先生还写了碑铭来显扬他,那么世上那些俊伟豪杰、世不经见之士,他们谁不愿意拜倒在您的门下?那些潜居山林、穷居退隐之士,他们谁不希望名声流播于世?好事谁不想做,而做恶事谁不感到羞愧恐惧?当父亲、祖父的,谁不想教育好自己的子孙?做子孙的,谁不想使自己的父祖荣耀显扬?这种种美德,应当全归于先生。我荣幸地得到了您的恩赐,并且冒昧地向您陈述自己所以感激的道理。来信所论及的我的家族世系,我怎敢不听从您的教诲而仔细研究呢?

荣幸之至,书不尽怀,曾巩再拜一下。

【赏析】

本文是一篇独具特色的感谢信,它没有平常的客套,也没有空泛的溢美之词。此前曾巩请求欧阳修为其祖父曾致尧撰写墓志铭,在收到后便回复了这封感谢信,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和对欧阳修道德文章的盛赞,并通过对铭志作用及流传条件的分析,来述说“立言”的社会意义,阐发“文以载道”的主张,表达了对道德文章兼胜的赞许与追求。

文章结构极其谨严,起承转合非常自然。首先交代自己写信的缘由,和观诵墓碑后的总的感受。接着叙及撰写墓志铭的意义,提出论点“铭志之著于世,义近于史”,然后比较铭、史之异同。先言其异,次言其同,借助铭、史对比展开文章,深刻地阐述了铭志的警世作用。

紧接着,曾巩谈今铭“二弊”,首先是不实,其次是“传者盖少”。第三段强调立言者的素质是纠除今弊的根本条件。作者提出:“立言者”必须是“畜道德而能文章者”。作者在本段总的提出这个论点,然后再分说,“畜道德”和“能文章”。最后总说:“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岂非然哉!”二三段为“转合”过渡阶段。

此外,本文构思尤为奇妙,最明显的体现就是,曾巩把对欧阳修的赞誉与庆幸自己的祖先有机结合在一起。文中一方面赞誉欧阳修,宣示自己内心的感激之情:“先生推一赐于巩,而及其三世。”另一方面慨叹自家的荣幸,并推衍欧阳修的美德。“若巩之浅薄滞拙,而先生进之”,即申说欧公对自己的教诲。“先祖父之屯蹶否塞以死,而先生显之”,即感谢欧阳修的铭文彰扬了其具有困顿身世的祖父。

文末,一个“愧甚”,从立言者之论,归结到欧阳修身上,盛誉欧阳修“畜道德而能文章”之贤,深谢欧阳修赐铭之恩。文章感情抒发到了高潮,曾巩利用多重递进的感叹和设问句式,反复咏叹,把自己的感激之情抒发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是对自己曾祖父的极力赞美之词。这同时也与文章开头相呼应,使得结构格外完整。前面论述铭志的“警劝之道”,后面则赞美欧阳修此文的社会反响,又是一个前后照应,严整有序。

在唐宋八大家当中,曾巩是最重视章法的,在以上所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曾巩文章的这一特点,结构十分谨严,内容环环相扣,起承转合,如行云流水。此文可称得上曾巩著文的得意之作。

王安石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使同族人按照辈分、亲疏的宗法关系和谐相处为内容,传送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大家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了,和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很多。他最终成为常人,就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吗?

【赏析】

本文是一篇因事抒感、叙议结合的散文名篇。作者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事件为例,紧扣一个“伤”字展开,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从幼年的天资聪颖到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叙事和议论两部分。叙事部分作者用跟踪描写的手法,描写了方仲永的人生变化。方仲永出身于世代为农的家庭,幼年时天资聪颖,五岁时忽然要索取纸笔,便能写出四句诗来,并知道署上自己的姓名,好像是一个无师自通的神童,而且文思敏捷,“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这真是有点传奇色彩。后来其父“不使学”,十二三岁时他已名不副实,文采上开始走下坡路了,再让他作诗,和前时之闻已经相差很远。又过了七年,作者再到舅家,问到方仲永的情况,幼时的聪慧已经消失净尽,已经和芸芸众生没有什么差别了,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

仲永的天赋远远超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但最终却变成和大众一样的芸芸众生,这是为什么呢?为了进一步揭示原因,作者又委婉地转进一层,使其议论向纵深发展,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因不重视后天的教育培养,尚且沦为众人;那么本来就是天赋平常的人,如果再不重视后天的教育,最终还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吗?结尾奇警而又发人深省。

后半部分议论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表达了三个层次的“伤”。第一层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这篇三百来字的文章,叙事条理清楚,说理深刻透彻。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人是否能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这就对鼠目寸光的家长提出了批评与警告。这种批评与警告,至今仍有很普遍的借鉴意义。

游褒禅山记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