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伊利亚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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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藏书与读书随想

欲穷书之至理者,莫非借取他人苦思冥想之所得以自娱者也。是故拙见以为,名流贤达之士,催发其自我天赋之根芽,以求意中之乐,乃善之善者也。

——摘自喜剧《旧病复发》福平顿爵士台词我的一位聪慧乖觉的友人,大为爵士大人的睿智妙语所打动,他毅然搁置一切阅读活动,以期发扬光大自己卓尔不凡的原创精神。

我的这颗脑袋,可能会冒丧失美誉的风险,但我必须承认,我在他人的思想里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我的生命在别人的思绪里流逝如梦,我喜欢消融在别人的心思里,不行路的时候我就读书,我做不到静坐、思考,书会为我思考。

读起书来我百无禁忌,夏夫茨伯利之于我不至于曲高和寡,乔纳森?王尔德之于我不至于俗不忍睹。凡可称其为书者,尽在我的阅读之列,有些东西其形状若书,但不容我当书对待。

属于这类似书又非书的书籍里,我认为该包括宫廷年谱、向导大全、袖珍读本,背面装订且标注了类别的棋谱、科技论文、历书、法令大全;休谟、吉本、洛伯森、毕谛、索姆?珍妮斯等诸家之作,以及所有“绅士必藏书目”中的那些一般卷目,也包括弗莱维?约瑟夫斯(那位博学的犹太人)的历史著作和巴莱的道德哲学。除了这许多之外,我几乎无书不愿读,我感恩命运之神能赐我以如此广博、无所不包的阅读兴趣。

我承认,每当看到那些披着书的外衣,僭立于书架之上的膺冒之品,就让我窝火,这好比假充圣徒者,篡谋圣位者,入侵圣地者,把合法之主挤出圣坛之外。伸手抽取装帧精美,看样子像书的一卷,期望着它可能是让人读来既得善心又得开心的顺意之作,然后翻开张张“貌似的书页”,却发现选了一本提不起人精神的人口论文集,期望着看到一部斯梯尔或者法夸尔的著作,却发现拿起的是——亚当?斯密史。常见一些笨头笨脑的百科全书(冠以“大英”或“京都”)摆放整洁,门类齐全,用俄罗斯革或摩洛哥革包装排列,而那些豪华皮革的十分之一,就足以把我的瑟瑟缩缩的对开本给更新衣冠,打扮得妥妥帖帖,也足以让派拉赛尔萨斯本人面貌一新,让老旧的雷蒙德?拉莱再焕活力,安身立命于世。我从未见过这些欺世盗名之流,但我渴望剥下它们的盛装,让我那些衣不蔽体、破落不堪的退役老兵们得衣得暖。

一本书,封皮坚固、装订整齐是首要的,华贵则在其次,但这样的装订,如果做得到,切不可不加区分地滥用于任何一种书籍,例如我是不会把一套杂志装扮得衣履笔挺的。简装或者半装(用俄罗斯革封皮)是我们的模式,一部莎士比亚作品或一部弥尔顿作品(除非是首版首印),倘若只给予华丽的外包装,则仅为纨绔做派而已,拥有这些东西算不得什么与众不同。说来也怪,它们的外表(本是非常常见的东西),在拥有者那里激不起柔情蜜意,引不出富有之感。再者,汤姆森的《四季》一书,若能裂口零星,折边连连,才让人看见了最顺眼(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我们不会忘记的“巡回书店”里的旧书,《汤姆琼斯》或《威克菲尔德牧师传》,以及对这样的书籍追求完美的良好感觉,那么对一个名副其实的爱读书人,沾满污渍的书页,磨痕斑斑的外表,还有(俄罗斯革之外的)悠远的气味,该是多么美妙!想想那上千根拇指曾满带喜悦翻阅这些书页,多有意趣!

想想有那孤独的裁缝女(针线工,或是勤劳的女帽编织人),整天的针黹劳作一直要延伸到子夜,而后牺牲睡眠,强打精神,挤出一小时时间,像沐浴忘川之水,抛却烦忧,全神贯注于书中精彩迷人的世界!谁还会要求它们再少一点污损?我们希望它们处于什么样的更理想状态?

某种意义上说,越是好书,装订要求越是简单,费尔丁,斯摩莱特,斯特恩以及所有那一类永远会不断繁衍的卷帙——伟大的自然的范本——我们看见它们的单个某册消失不足为惜,因为我们知道,它们的版本“取之不尽”然而如有那么一本书,既是好书同时又是稀有本——单个某册几乎就是它的存种之星,当那么一本书消失——我们不知普罗米修斯的火种在哪里,得以让这个族系的光芒再度燃起,——有这样一本书,比如出自公爵夫人手笔的《纽卡塞公爵的一生》——没有什么装束足够富丽堂皇,没有什么盒奁足够经久耐用,足以与这样的珍宝的荣耀相匹配,并保它完好无虞。

不仅是这里描述的珍稀本似乎重印无望,而且有的作家们的旧版本,例如菲利浦?悉尼爵士,泰勒主教,弥尔顿的散文著作,富勒——我们有他们的作品的重印本,但我们知道,这些书本身虽然流传,也时不时为人们所谈及,但它们未曾(可能将来也不会)深入到民族之心灵,以至于使它们变成收藏典籍——把这些用耐久而贵重的封皮保存是理所当然的。我不非常关注莎士比亚的首版对开本(你不可以把众皆捧阅的作家的书当作珍爱本收藏),相反,我喜欢罗和汤森的通行本,这样的版本没有注释但有插图,制作拙劣,宜用作地图或文本的记忆纲要;不会有人假想要仿冒它们,所以远胜于有人想要仿冒的莎士比亚镌版展。关于莎士比亚戏剧,我与我的国人甚有同感,我最喜欢他的那些最惯常让人反复咀嚼、百读不厌的版本。

相反地,鲍门和弗莱彻的作品,没有对开本我就读不下去。八开版本让人看着极不舒服,对于它们我不存在认同感。如果这些版本跟目前流行的莎诗版本一样读者众多,我倒愿意倾向于钟情流行版本而舍弃旧版。有人要把《解剖忧伤》一书翻印,这是我最不忍见的空劳一场。掘起那位古时候奇异的伟大人物的骸骨,套上最时髦的裹尸布将它们展出,以便让现代人品头论足,这样折腾有什么必要呢?难道会有书商梦想着让伯尔顿走红起来?可悲的马隆,贿赂了斯特拉福教堂的司事,以便为自己搞到一个机会,把略显原始却描摹得栩栩如生、悄然耸立的老莎士比亚的彩漆雕像给涂成白色,就这样愚蠢得无以复加地破坏了莎氏的脸颊、眼睛、眉毛、头发、他往常穿的服饰等的色彩——不论多么不尽善尽美,这一切是我们能占有的、仅存的、关于莎士比亚的、让人好奇而又不可小视的组成部分的最真实见证。他们把他的周身覆上了一层白色涂料。如果我是沃威克郡的地方治安官,我会把出主意的人和教堂司事,一并钉上足枷,按一对爱管闲事、亵渎神灵的骗子重治其罪。

我想,我眼见到他们在搞破坏——这帮自以为是的捣蛋恶鬼。

如果我要说,我们的有些诗人的名号听上去比莎士比亚或弥尔顿更有妙韵,更为悦耳——至少对我的耳朵是这样——会有人认为我怪诞吗?可能是因为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名字陈旧俗滥,成为寻常话语里的寻常之谈,而最美妙的名字,一旦提及便会幽香袭面,他们是克提?马洛、德雷顿、霍桑登的德拉蒙和考莱。

什么时间读书,什么地方读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你读什么书,在晚餐就绪前的、等得焦躁无聊的五六分钟内,谁会想起要拿起《仙后》或一本安德鲁斯主教的布道辞来读?

读弥尔顿需要配上庄重优雅的音乐,乐声响起,你才能进入他的境界,但弥尔顿有自己的音乐,听他的音乐的人,须怀着驯顺虔敬之心,洗耳恭听。

冬夜——世界被关在门外——用不着什么仪典客套,平和高贵的莎士比亚走来了,每逢这样的时节,应该读《暴风雨》或他自己讲的《冬天的故事》。

这两位诗人,你免不了要高声诵读——读给你自己听,或者(事有凑巧)读给另外某个人听。听者多于两个人——它便庸俗,沦落成为朗读会。

应时应事而赶写的只激起人们短暂兴趣的书籍,仅骋目扫读即可,亦忌读出声。即便是现代小说中的优秀之作,一旦让人家读给我听,便不由自主感觉大煞风景。

报纸如果读出声就让人难以忍受,在某些银行的办公间形成了这种规矩(为了节省个人的许多时间),由其中一个职员——学问水平最高者——开始朗读《泰晤士报》或《记事报》,为了大家的便利,高声诵读报纸的全部内容。用尽所有的肺活量和演说技巧,效果只是乏味。在理发店和酒馆里,一个人站起身来读出一段,把它当成自己的发现而与人交流,另一位紧随其后,献上他的选段,就这样,把整张报纸的全部内容,最终零零散散地传播给众人。不常读书的人阅读缓慢,如果不采用这样的办法,这帮人里面,没有哪位会把整个报纸的内容全部览遍。

报纸总是在激起好奇,但读过之后,没有哪一个人放下报纸而不甚感失望。

在南都宾馆,那位一身黑装的绅士,手拿报纸,读得多么专注、久长!当听到店小二扯着嗓子叫个不住,“先生,《记事报》到了”,我就厌烦。

入夜,走进一家小客栈,点好你的晚餐,发现在临窗的座位上,前面光顾过的某位粗心大意的客人,说不清是在啥时间落下几本杂志——是三两号过期的《城乡杂志》,里面登载着幽期密约的逗乐照片——“皇室情人和某G太太”、“柏拉图式的结合和老风流”,以及诸如此类的花边旧闻闲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发现更开心呢?那种场合,那种时刻,你愿意将它换成更高品位的书吗?

可怜的托宾近来失明了,他不因为读不成影响重大的那些类型的巨著而感到十分惋惜——《失乐园》或《考玛斯》这类书,他可以让人读给他听,然而他失去了用自己的眼睛飞掠一本杂志或一本轻松小册子的乐趣。

我不怕独自踽踽,在教堂里庄严肃穆的走廊上,阅读《老实人》

而被人家逮个正着。

我记得的最离奇的惊异经历,莫过于曾有一次被瞥见——是被一位熟识的小家碧玉——我逍遥自在地躺在报春花山的(她的朝圣领地)芳草上阅读《帕美拉》。书中倒也没什么让一个男人一旦被人撞见便感到羞耻难当的地方,但当她在我身边坐下来,看来是决意要与我结伴阅读时,我则非常希望那是一本别的什么书。我们客客气气一起读过了几页,而后,她发现作者与她自己不十分对味,就站起身来离我而去。可敬可爱的喜欢追根溯源的人,我把问题留给你去思索,在这场窘境中,感觉到羞耻的(因为我俩中间肯定有一位)会是翩翩仙子,还是多情少年,从我这里你永远探听不到这个秘密。

我算不得是一个户外阅读的极力支持者,那样,我的精神集中不到阅读。我认识一位一神教派的牧师,人们通常见他在早晨十点与十一点之间,登上斯诺山堡(那时候还没有斯金纳大街)研读拉德纳的一卷。我认为我自己是达不到这样的置身世外的境界的,昔日我一直在崇敬他怎么做到茕然潜行,不问世俗。偶遇脚夫的绳结或盛面包的竹篮,他又弄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这会迅速地将我所懂得的神学知识放飞到九霄云外,会让我陷入一种比漠然于五项要旨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状态。

有一个马路读者阶层,每当想起他们,我就免不了要动情——可怜的人们没有足够的钱买书或租书,就从开放的书摊上偷来一点学问——书老板瞪着苛责的眼睛,一直向他们倾泄着忌愤的目光,思量着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把书放下。他们则机智地与老板周旋,读一页是一页,时刻在预计着老板什么时候会横插进其禁令,但又无法抵挡纵情恣意读书的满足,他们是在“攫取一种担惊受怕的喜悦”。

马丁?B就这样一天读一点,读完了《克拉丽萨》两大卷,这时候,书商问他是否打算买那部著作,这便等于朝他的甚值称道的抱负浇下了凉水(这是他小时候的事)。马丁声称,在他一生中的任何时期,都没有得到过他从那些提心吊胆的攫取中所得到的一半的读书满足。我们这个时代,有一位古怪的女诗人,写了两阕动人心弦却朴实无华的诗行,就这个主题作了一番说教:

我眼见一个孩子睁着渴望的明眸,在书摊旁翻开一本书,贪婪地,他要吞下书的全部;这当儿,摊主看到了孩子读书这一幕,很快我听见他冲孩子大声疾呼,“这位先生你从来不买书,因而你没有资格阅读。”

叹口气,孩子慢慢地离去,他多希望,从来没有人教他读书写字,那样这小气鬼的书就不在他的需要里。

需要,数不胜数,那是穷人的凄苦,富人们从来不为这些生恼惹气。

我不久后又认识了另外一个孩子,看样子,他好像饥无所食,至少在那个当天他没弄到什么可吃——他只能看着冰冷的肉,在酒馆的橱里喷着香气。

我想这孩子的遭际必定更加悲戚,身无分文,就这样渴望,就这样忍饥,精心调制的上好的肉,充斥眼目。

莫叹离奇,如果他希望自己从来没学会吃五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