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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惨无人道的瞬间2

中国古代的食人记录

天下无论是兴还是亡,最终受苦的还是老百姓。在中国历史上,即便是在盛世,一旦发生什么旱灾水灾,有点天灾人祸的时候,就都有可能引发人吃人的事件。白居易的诗歌中“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一句,就是真实的写照。

盛世都如此,那到了国家战乱的时候,百姓的命就更不值钱了,更是可以随意践踏,任人采取。唐僖宗中和三年,黄巢与秦宗权联军攻打陈州。

史书上记载,当时“贼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

可见黄巢起义军吃人的方法有多残忍。每天要杀死数千人,而且还要将这些人活生生的磨碎,连着骨头和肉一起咽到肚里,。作为一个吃人的行家,黄巢的这个吃人方法,不能不让人胆寒。

当时的百姓很苦,军队打仗围攻城池,粮草很快就吃完了,当草根和能吃的东西都吃完的时候,人们就开始用黏土做饼充饥,但饿死的人数还是很快增长。为了活命,军队便将百姓贩卖,像对待猪羊一样将那些无辜的百姓驱赶,屠杀,在当时的朝廷军和起义军混战时期,饿死冻死的人不计其数,活下来的人,身上的肉也早就已经被大片大片的割下来,拿去卖了。当时市中卖人肉,一斤值100钱,狗肉一斤值500钱。

在战争时期,用人肉充饥的事情时有发生,《旧五代史》记载,五代十国时期,割据军阀刘守光围攻沧州的时候,“城中大饥,人相篡啖,析骸而爨,丸土而食,转死骨立者十之六七” 。

城中饥荒,人们相互食用,到处都是白骨,当然,这些都是因为过分饥饿的无奈之举,但也有些人是刻意为之,例如东晋五胡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时,他把杀死的敌人叫做“熟食”,让自己的兵士吃这些敌人的肉,他还宣称,“你们早上杀敌,晚上就有肉吃,还怕挨饿吗,只有吃掉这些死人的肉,将来才能更加勇猛的战斗。”

隋末唐初,自称迦楼罗王的朱粲率领二十万部众在汉水,淮河附近杀伤抢夺,没攻破一个城池,便将全部的物资拿尽,如果有拿不完的就毁掉。而看到如果没有什么可以抢的,他就将妇女,儿童作为粮食,让士兵烹饪。他还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但令他国有人,我何所虑。”

崇祯末年,河南和山东出现了蝗灾与旱灾。草根树皮吃干净之后,人吃人的现象也出现了,明朝笔记中记载了一个血淋淋的故事。

一位周姓青年,到河北献县一带的饭店里去吃饭。老板看了看厨房,说肉已经吃完了,要这位客人稍等片刻。

接着就让店小二拖出两位妇女到厨房去,先行做一个蹄髈出来,周姓青年只听得一声惨叫,到厨房一看,妇女的胳膊已经被剁了下来。这个年轻人觉得于心不忍,便将其余健全的女性买回家去做老婆。

当然,这只是一个笔记故事,真假不得而知,但也可以从中窥得当时的情景一二,依然有着现实的影子。纪晓岚的笔记体文字《菜人》中有一句话为:“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在乱世中,人的命运的确是要比猪狗还不如的。

宋朝人庄绰在《鸡肋编》里写道:“自靖康丙午岁(公元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下羹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在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不但把人肉的各种价格和不同年龄的人肉有着不同的名称都写了出来之外,还将人称之为“两脚羊”,意思是人不过就是两只脚的羊,可见,吃人在那个时代并不是特别罕见的事情。

生于恐怖的乱世,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皇亲贵族都是一种不幸。谁都有可能被同伴吃掉的可能。在饥荒年代,人的尊严和道德底线,都抵不过一顿饱饭的价值,而在古代史书记载中,可以看出那时的被害者是多么的麻木不仁,似乎被吃掉就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