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楼外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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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兴隆街大爷:一个典型的中国式官僚的活标本(1)

贾雨村在《红楼梦》一书中,是出现最早的人物,也是坚持到全书结局的最后人物。这个“假语村言”的贾雨村,和“真事隐去”的甄士隐,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设置的,带有象征意味的人物形象。

一个是人间的,实之又实,一个是天上的,玄之又玄。甄士隐一露面,很快就淡去了,直到书末才跑了出来,已是半仙之体,显然作为书的引子来用,最后的仙去,不过是无甚深意的一种了结的安排。

独这个贾化,表字时飞,别号雨村者则不同了,是一个不时出现的人物,由于他在宦海里浮沉起伏,忽而默默无闻,忽而神气活现,忽而位极人臣,忽而削职为民,极其能言善道,政绩乏善可陈,道德文章一流,行止颇有劣迹。虽不赌不嫖,但贪黩成性,甚斯文儒雅,很卑鄙无耻。因此,这是一个很有社会含量,很具针贬寓意,绝对势利小人型的人物,也是中国官场中会当官,会作恶,会高升,就是不会为老百姓做事的官僚样板。一部二十四史中,这类官员占了大多数,有他的代表性。研究他的兴衰史,很有意义。

初读此公,有点不伦不类。很像时下一些能讲许多正确语言,但行事却令人十分摇头的大小负点责的干部一样,两面得令人不敢恭维。尤其他一出场,讲得太正确了,正确到成为反封建、反传统的一个勇士形象,与他后来为官之恶,之酷,之下作,之卑劣的反差也太强烈了,于是对曹雪芹塑造的这个人物的真实性,不禁怀疑起来。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谈到贾宝玉见了女儿就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时,做了一个判断:“你道好笑不好笑,将来色鬼无疑了!”

贾雨村听后,“罕然厉色”地曰:“非也!”然后发表了一篇声讨道学,主张人性的长篇大论,表明他是反传统观念的,具有新潮思想的人士。这哪里是后来那个拼命做官的贾雨村,能说出的离经叛道语言呢?说是出自没落户子弟曹雪芹之口,还差不多。所以,读贾雨村,应该把他的这些替作者立言的部分,与他的行状分离开来才顺畅的。

曹雪芹找不到别的更合适的人,来宣扬他的要理解像贾宝玉这样特立独行的人的观点,只好借他的嘴讲了。再说,中国人当中,嘴上一套,心里一套,做起来又是另一套者,实在太多。做妓女,立贞节牌坊;性泛滥,总一脸正经;讲清高,捞起钱没够;当隐士,常指点人间。所以,贾雨村这种两面行止,读者绝对是见怪不怪的。

在外国原始文学中,常有一个巫师的角色,在那里念念有词地代作家宣喻道理。我们中国古老的民间文学中,这个角色就被说书人代替。这位说书人游离于作品故事以外,但却可以随意进入行文之中,讲作家需要直接讲出来的话。中国的章回小说的写作,到了明末清初,已达成熟的顶峰,完全由口头的讲述形式,过渡到文字表述上来。这种时不时跳出来,揪着读者耳朵直接灌输的说书人,变得多余了,只剩下“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这些技术性用语。而西方小说里的这个说书人,基本是隐而不显的,这是中国传统小说与西方小说的不同处。

于是,曹雪芹要抒发他的这番尊重人性自由发展的宗旨,只好借助于他的人物。而若是贾府任何一个人物讲出这番话,都会联想到人物自身的特定色彩而影响其初衷。总不能由贾宝玉自己来讲,选来选去,也就这位与贾府关系不即不离的兴隆街大爷,比较合适。

这和作者借助那位秦可卿托梦给王熙凤,说什么“盛筵必散”的正经得无可再正经的话一样,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试想一个青春风流、袅娜多姿的女人,还是宝玉梦中的那位性教育大师警幻仙子的妹妹,还是使宝玉尝试到人生禁果的最早启蒙者,说出惟有荣国公或者宁国公才会想到的一篇冠冕堂皇的正统话语,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的。

正如中国的古典戏剧不大遵守亚理士多德的三一律一样,完全是属于东方人独特的审美习惯。京剧舞台上,出来四个龙套,观众必须要把他们想象成一个营、一个团的兵力,或者千军万马才行。他们相互将手中的木头刀枪,心不在焉地碰一下,口中作吆喝状,就表示已经打过一场战争。这对外国人来讲,是不可理喻的。所以,中国的古典小说,也不能按西方小说的程式来要求。看秦可卿托梦王熙凤的高瞻远瞩,读者不必与“依着警幻所嘱,未免作起儿女的事来”那些情爱场面相联系;同样,贾雨村说的那些大仁大恶,正气邪气的议论,和他以后怎么从石呆子那里强把扇子夺到手的情节,也是没有必然的关系。

解放后的京剧舞台,渐渐接近现代表演程式,很少那些破坏观众完整欣赏的陋习了。我记得早年,戏正唱得好好的,上来两位穿短打的,把桌椅抬下场去,或者上来一位跟包,给唱累了的名角一把茶壶,让他喝喝水,润润嗓子。中国观众就有这种修养,外来的干扰,根本视而不见的。所以,读到古典小说中这种个别人物的背离真实的现象,是不必太在意的。

但曹雪芹终究是大师,随便抹上几笔,就成生动的细节,淡淡涂上两句,鲜明的性格,就跃然纸上。他所描摹的这个封建社会中的有文化的小人兼恶吏的形象。他的兴衰史,也是直到今天那些混迹官场,总想捞一把,而不择手段者的生动写照。

他笔下的贾雨村最初亮相,是一个在苏州阊门外葫芦庙里淹蹇住了的穷儒,很不得意,但并不坏。甄士隐赠他钱上京赶考,他也并不表现得感激涕零,说了千谢万谢以后才接受。一般来讲,要是给小人一点好处的话,小人会像狗一样摇尾巴。同样,你要不让他得到好处的话,小人也会像狗一样呲牙的。这说明那时的贾雨村,还有一份君子的矜持,不是小人。甄先生说,你就挑选一个好日子出发,取个吉利。但他当晚就走了,说什么不在乎黄道黑道,表明他的豁达。那个叫娇杏的丫鬟回头看他一眼,他也狂喜不禁,还能对着月亮写上两首诗。这种表现,说明他理智感情都很正常,是个文化人,有点方巾气,但无食人之心。

凡小人,总是要使别人痛苦,然后,他才获得快乐。别人若不痛苦,他获得了,也未必快乐。所以,小人比别人多的是恶,缺的是善。

贾雨村的恶,是他做官以后的事情,慢慢地就不是他葫芦庙里那个书生了,权力是最能使人异化的,为什么好多人一阔脸就变,甚至不过赖祖宗荫庇,当上芝麻绿豆大的官,马上脸不是脸,鼻子不是鼻子,就因为手中有了点权。所以,贾雨村的官做得越大,也变得越恶,就不以为奇了。西哲云,久握权力,必致腐化,是一点也不错的。

一个能够涌上诗情的人,良知大概尚未泯灭。他的“玉在匣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这番感叹,也是怀才不遇的知识分子,总在期盼售出自己的写照,并不算怎么过分的。

在封建社会里,学而优则仕,金榜题名,熬出了头,混上一官半职,算是不枉十年寒窗之苦。但知识分子,并不全都适宜做官,而做官者之中,学问这东西,处理不妥,有时会成负担,过于专注,必然缺乏在官场随机应变的能力。所以,贾雨村后来再不做诗,这是他的精明。贾政当了粮道,只知一味捧着本书看,也就只能受制于一个手下的门吏李十儿,最后连乌纱帽也丢了。因此,作家要当,官也要当的人,像一把双刃剑,很难两全。有的文人,官做得不敢恭维,文章也从此肠梗阻,想放个屁,也挤不出来了。“江郎才尽”的南朝江淹,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当了很大的官,异化了,再也写不出《恨赋》和《别赋》了。不过,此公敢于宣告自己不行。不像时下有的人,还在那儿强撑着,作作家状,也可怜。

贾雨村能够飞黄腾达,就由于他把这点文化资本,成为他玩弄权术、操纵政治的工具、动力、滑润剂,像杂技演员手中的盘子那样,滴溜溜地转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确实是个官场玩家。虽然他终于还是失手了,但应该承认,他会当官。会就会在他对于圆通之术、马屁之道、见风使舵之明,聪明脱身之智,以及厚颜无耻之赖,笑里藏刀之奸,翻脸不认人之冷,杀人不眨眼之狠,达到精熟的程度,能够做到什么好话都说完,什么坏事都做尽,这才成为大器的。

他是个伟大的小人,在这方面,不得不承认贾雨村具有真正学问和精通小人之道的长处。虽然文人在社会生活中,在统治者眼中,不过是胡椒面,起到调味作用而已,但他绝非伪劣假冒的产品。不像文坛上,冠之曰名作家,拿不出名作品,应名是文化人,而偏偏无文化。如果是这样的货色,维扬地方盐政林府的西席,就不会请他了。再说,挑剔如林黛玉者,会让一个狗屁不通的草包,或是一个名不副实的花架子来教她书嘛!

荣国府的贾政,虽然官做得不怎么样,书总是读过几部,最起码的鉴别力还是有的。如果贾雨村是空心汤团,做煞有介事状地装大瓣蒜,他也不会那样高看了。所以,一些属于文字方面的事,常常撇开他的门客詹光等不用,特别属意贾雨村,说明这个“哪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是货真价实的文化人,不是鲁迅先生说的那种空头文学家。每次兴隆街大爷一到贾府,贾政就打发小厮叫贾宝玉来陪坐说话,恐怕也是有意让他儿子,在学业上得到教益吧?有一次,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政甚至说到这种地步,“若不妥,将雨村请来,令他再拟。”可见他被看重的程度。

贾雨村的兴,还真是兴在他的这点知识分子的本钱上。不像有的作家,非常之小人,又非常之浮浅,还非常之自大,一个瘪皮臭虫,偏要自以为是大象。贾雨村三言两语,一下子就把贾政征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