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眸一闪,似有话要说,却被她瞪闭了嘴。
北辰不高兴地瘪瘪嘴,敲了她一计额头,道,“美美,你又胡说。蜂笛自出谷以来,一直在你身上。若不是你的阿莫西林,他的高烧也不会退得这么快。”
一听,小脸涨红,不乐地扭头。笨北辰,干嘛要泻她老底,真是不够朋友!
北辰正色道,“张公子,你最应该感谢的,还是美美。我只是尽了点儿绵薄小力罢了!”
张浩聪浑身一震,之前冷酷疏漠的气息,突然崩掉,上前一步,抱拳一揖,“多谢爱姑娘出手相助,张某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唐突了姑娘,是张某之错。张某无以为报,请受张某一拜。”
“喂喂喂,等等!”她上前拉住他,大叫,“不准拜!你存心触我霉头,真是!”
他一抬头,望向那张慌张失措的小脸,心中重重一顿。
她倏地放开他的手,退后几大步,抚着脖子,“不准拜我。你……你快去上药,否则,下次就算死在我面前,我也不管了。哼!一群没脑子的武夫!”
恨恨地一甩水袖,离开了。北辰叫着要给她再上药,追了出去。
张浩聪站在原地,怔怔出神。
沐浴在薄薄阳光下的纤丽人儿,愤愤地,只留了一个亮丽的背景给他,那头如云青丝,轻轻拂动,流泽盈动,分外清灵动人,还忆得那抹幽倩缈香,刚刚……盈满掌怀……
北辰急急追了上来,为人医者的惯性哪,改不了了。谁叫小祖宗还伤着呢?!
“美美,等等,你昨天染了风寒还没好全。你的伤口快让我看看,是不是拉开了!”
“没事儿了。你别大惊小怪!”
一出房门,是一处疏种着几株青松的小院落,回字廊走处,似乎还有几间厢房。
深深吸口气,希望呼出之前一团惊措。突然,她又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回头一把抓住北辰。
口气急切,“北辰哥哥,昨晚,是谁从刀下救了我?”
“呵呵,这个……其实呢……”他的眼神,左右闪躲。
“不准敷衍我,快说。”
北辰懊恼,矛盾非常。唉唉,这不该他说嘛,应该救命恩人自己来的呀!而且,他之前也说过……
“北辰哥哥,你们什么都瞒着我!”又急又切,不知为何,鼻头一酸,大眼里迅速蓄起一汪水波。
唉唉,又拿这招威胁他!
“美美,你别急!你听我解释,当时情况,紧张,而那个人又……”突然他大眼一睁,抖指向她身后,“是……是他救了你。”
正这时,有两人开门出屋,往外堂走去。
美美扭头一看,就落在了其中那个一身黑袍的人身上。
“等等!”她大喝一声,对方充耳不闻,继续往前走。仿佛怕失落了什么,她一急,就要拉黑衣人的手。
倏地一下,黑衣人弹开身子。
手中一空,刹那间,似有一股冷风,划过心口,空落落,冷寂寂,她怔在当场。
“姑娘!”
她抬头,却见着一张平凡温煦的笑脸,提手一抱,道,“不知姑娘唤住在下,有何要事?”
她拢拢眉头,抿下干涩的小嘴,轻轻福了福身,道,“听家兄说,昨晚,是您救了小女。小女子谢过公子救命之恩。”似乎觉得还缺点什么,即从袖中拿出一个小药包,递上前,“这是小女自制的止血药,非常管用,请公子收下,一点谢意。”
“呵呵,姑娘客气了。”黑衣人眼角瞥了眼旁边的男子,朗口一笑,便接过了药包。收进怀中,“我等长年征战沙场,这药倒是好物。在下就收下,多谢姑娘了。”
美眸宛亮,白瓷般的小脸,飘上一抹绯艳,“公子不必客气。小女子名唤爱美美,请问公子尊姓大名。”
黑衣人一听,豪阔一笑,“姑娘真是豪爽之人。在下卫驰,能认识爱大侠的独身爱女,乃卫某之幸。”
呵,老爸可真有名!每次她自报姓名,似乎都能被人认出来。
“卫大哥说笑了,美美行事太过鲁莽,才惹上了麻烦。多亏卫大哥出手相救,不然,我这这脖子,留下的就不只是一道血痕罢了。”
抚抚脖子,不知为何,总觉得哪里不对。
卫驰勾唇,眸中精色一闪而过,道,“美美你言过了。其实,救你的人……”
突然,旁边一直无声的月牙长袍男子,头上戴着同色斗笠,挥下右手,即拂袖,转身,离去。彻彻衣袂飘过,泛绕过一丝异香,好似……
卫驰自知多言,不好意思地抱拳就要离开。
美美怔在原地,甜丝丝的味道,这怎么会?
卫驰突又转身,冲她眨眨眼,小声道,“其实,救你的人,是刚才那位。我家主人!”
说完,迅速追上月白身影,离开了。
他?
是谁?
为什么救他?
之前,她太关注于卫驰。完全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但就在刚才,那一瞬间的迎视,即使隔着一层蒙蒙白纱,好似整颗心,都被揪紧了般。
那根红鞭,是他的吗?
“美美,你要干什么?”北辰一把抓住要追上去的人。
她回眸,眸底还有些恍惚,“北辰哥哥,是卫驰大哥的主人救了我么?”
“嗯。是的!”
“那你为什么刚才不告诉我?还是这里面有什么……”
“不不不。不是我不告诉你,而是他家主人不喜欢这些繁文儒节。”
美眸微眯,射出冷光,沉声道,“真的吗?你连人家主人的习惯都知道了?”
哎呀,他想咬自己舌头,“哪里。本来我是想代你先去道个谢,这是卫驰私下告诉我的。他家主人,曾是漠北的大将军,长年征战在外。且,不喜言辞。你瞧,他专门弄个斗笠戴着,就知道有多孤僻了。”
“真的么?”美眸,迸出丝丝寒光。
“真的。比珍珠,还真!”
这边脑袋,点得尤比波浪鼓。
天知道,他的苦难日,即将开始了!而且,这次,他要做的,恐怕是两层、三层的夹心……饼干!呃,小美发明的这种点心挺好吃的。
由于受伤,北辰便大惊小怪,非要停下来养伤几天才走。
当然,她本就不喜此行的目标,只乐于享受途中的乐趣罢了。
所以,伤更重的张浩聪也留下了。
可奇的是,卫驰和他家主人,也一直逗留在客栈,未再急急赶路了。
刚好,他们就赶上了中秋节。
敖圣国的中秋节,吃的不是月饼,而是汤圆儿。
闲着无聊,她便拉了三个大男人,阿闪,北辰,张浩聪,聚在一起,自己动手做汤圆吃。
结果……
“哦,小葱做的好好哇!完全看不出来是第一次耶!”吃一颗,玫瑰心儿的,真好吃。筷子又溜向旁边,“阿闪做的也不错,比我的要圆多了。”
看看自己碗里的,心和面圈成的圆儿,花糊糊的。
“吃我的吧!”张浩聪将自己的碗,推了过去。
美美的眼睛又瞄向北辰面前,北辰则盖着碗口,瞄向张浩聪。
“哎呀,干嘛?”他的手被美美一筷子打掉。
“北辰哥哥,你和老布丁一样,好吃懒做。哼!”
看看,那一碗是什么东西?完全瞧不出来。
“懒做就懒做嘛,我不懒做,怎么能让你们有机会发挥。我不好吃,怎么能帮你们消化掉这些杰做呢!”这无赖性子,多半也受了美美本人的影响。
“北辰哥哥——”
平地一声吼,小小的房间内,齐乐融融啊!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摇头,晃脑,开始吟盗版名词。
忘了说明一下,汤圆汤里,放了酒糟,因为有伤不能喝酒,就汤喝。古代酒糟,酿得格外醉人,他们喝的虽不多,居然也有些醉意了。
美美死赖着小葱子要飞飞,只有他武功好,轻功棒。于是,在大家都喝得麻麻醉时,他带着她,飞上了屋顶。
圆月光空,青辉遍洒,秋风轻瑟,一件青袍长衫,轻轻披在娇嫩的小人儿身上。
她托着红通通的香腮,美眸微眯,斜睨着他,吐出的口气,懒洋洋,侬侬的软语,让人听之骨酥,尤自不知。
“小葱子,你真是笨蛋!要对付那些臭……道士,一把毒就解决完了。嗝……那么废力地打啊呀,多不划算呀!”
他奇怪地看她一眼,“下毒?”
“对啊!就像宣哥哥一样,一挥袖子,呵呵……呵呵,就搞定了。嗝……就是千军……嗝,也不过尔……尔!”小脑袋晃呀晃,意识已经半迷了。
黑眸中,划过一抹惊诧,“宣哥哥,是谁?”
“哈哈,你连宣哥哥都不认识。笨蛋!嗝……宣哥哥……就是……”摇晃不停的脑袋,叭嗒一下,落在他的膝盖上,“就是都宣啊!是鼎鼎大名的绝……毒公子哦……是,是……美美最重要的人……最重要……”
声音,隐约带着泣音,渐渐消浅,随着一丝温凉,润进了他的肤里。
合上的睫羽上,缓缓浸出晶莹水珠,顺着柔软的弧度,滴落在他衣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