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残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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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不管那个男人是不是苏慕凉,他都是有苦衷的,娶爱丽娜绝不是他所愿,自己能看得出来,他爱的人是夏以沫。

伤心?

呵!

心早已碎,何来的伤?

“尔曦,谢谢你,走吧!”,夏以沫淡淡的掀唇,小鹿般的眼眸漾起一抹迷离,空荡荡的,似迷路的孩子,神情略显呆滞。

呵,不愿承认相当于间接默认,他只是不敢面对自己罢了!

夏以沫说完,身子微偏,侧过男人走出卧室,脊背挺直,绝决而义无反顾。

短短的数十天,再次踏上这片土地,夏以沫竟然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好似心历尽沧桑般,千疮百孔,疲惫不堪。

此时,A市已经在盛传伊默和爱丽娜即将举行的婚礼,信息无孔不入,疯狂的态势犹如追星热潮,几乎到了泛滥的地步。

或许只有她一个傻子吧!

一个被蒙在鼓里,仍坚信苏慕凉在瑞典的傻子!

全身心的信任换来的却是满心的伤害!

夏以沫站在城市街头,茫茫然不知所措,像个失了魂的人儿,任由尔曦引领着自己,穿过人行道、打车、回家。

“丫头!”,甫一进入家中,尔曦便扔掉行李将映娆抱起,一遍遍的亲吻小家伙的脸蛋,宠爱之意尽显。

“妈妈!”,苏映哲则大叫着扑进夏以沫怀里,琥珀色眼眸中泪影浮动,小嘴紧抿,难过的不行。

夏以沫红着眼眶将儿子搂住,轻抚着那柔软的墨发,一言不发。

“妈妈,我们去找爸爸,好不好?”,苏映哲抬起泪湿的小脸,咬唇向母亲询问,眸中盈盈水汽,蒸腾出心底深处的期待。

“小哲,你爱爸爸吗?”,夏以沫身子半蹲,怜爱的拂去他脸蛋上的泪珠,双眸一眨不眨盯着面前小人。

“嗯!”,苏映哲哽咽着点头,神情严肃。

“爱爸爸,就要尊重爸爸的每一个决定!不然爸爸就会和小哲一样不开心,知道吗?”,夏以沫泪眼婆娑的启唇,天知道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都要碎了,胸腔内像被堵了一团棉花,闷闷的,喘不过气来。

“妈妈……我恨爸爸!”,苏映哲倔强的将头扭开,心结依存。

“小哲!”,夏以沫惊呼,双眸睁大,双手扶着儿子的肩膀,一脸凝重的说道,“不许恨爸爸,爸爸爱小哲,妈妈和爸爸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在一起,是妈妈先离开的爸爸,那小哲也恨妈妈吗?”

“小哲不恨妈妈,不恨妈妈!”,苏映哲哭着大喊,将头埋进夏以沫胸前,肩膀颤抖不止,“妈妈,小哲也不恨爸爸了,不恨了!”

“乖,小哲,来,看看妈妈给你买了什么?”,夏以沫抹去眼泪,笑着吻吻儿子的额头,然后拉起小家伙的手行至行李箱旁,蹲下身翻找礼物。

从来没想到,大人之间的事会给孩子带来那么多的伤害!

那肚子里的这个呢?

他长大之后会不会怨恨自己没有父亲?会不会没有前两个孩子那般幸运,一出生便出现智力方面的问题?

尔曦怀抱映娆,静静的凝视着刚刚所发生的一幕,漂亮的眸子里充盈着感动和赞许,只觉千言万语都无法表达此时的心情。

一个女人到底有多坚强,在经历那么多事情之后,依然可以这般理智的对待生活?

这次,无论如何,恐怕夏以沫都不会选择原谅了吧!

慕凉,但愿你不要后悔!

因为感动,所以动情,因为动情,便变得不顾一切。

尔曦将映娆放进婴儿床里,上前将夏以沫拥进怀中,神色微凛,承诺道,“夏以沫,让我来照顾你们!”

“尔曦,我……”,夏以沫身体有片刻的僵硬,很快便松懈下来,因为她真的累了!

“夏以沫,你先听我说!”,尔曦打断夏以沫的话,目光如炬的看着她,魅人的桃花眼流光溢彩,嗓音愈加的轻柔,“其实在映娆出生之前,我便喜欢上了你,因为那时有慕凉,你们之间的默契我介入不了,所以就心甘情愿的送上祝福,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慕凉的影子虽然依旧存在,可慕凉却不再是曾经的慕凉,他要娶爱丽娜!一个富商的女儿!不仅你不能接受,我也不能接受!”

“尔曦……不要说了,不要说了!”,夏以沫摇着小脑袋,伸手捂住耳朵,眼泪迸出,脸上漾满痛苦之色。

“夏以沫!”,尔曦心疼的将夏以沫的手拿开,捧起她的小脸,残忍的继续补充道,“你必须要面对现实,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带你、小哲还有映娆离开这里,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等多久都没关系,懂吗?但现在,我只想请求你忘了慕凉,为了孩子,开始新的生活!”

“我知道,我知道呀!可是我好想他,好想他,从他离开的那一刻起,我每天都在想他,开始以为他死了,后来见到他,他却不认识我,现在,他又要娶别的女人,我好难过,好难过!为什么?为什么?呜……”,夏以沫将小脸埋进尔曦的胸前,失声痛哭,畅意的发泄着连日来的隐忍,很快就哭湿了男人的衣襟。

尔曦收拢手臂,将怀中人儿抱的更紧,感受着她的绝望和伤心,眼睛湿润。

没人注意到,一旁静立的苏映哲突然扔掉手中玩具,握紧拳头,唇瓣咬的发白、出血。

之后的几天里,尔曦推掉所有的工作来陪伴夏以沫,说是陪伴夏以沫,其实多半是为了照顾映娆,这小丫头现在变得很刁,一般人治不了她,稍不顺意,便耍性子哭泣,任谁都哄不住,连夏以沫也不行。

不过,让人奇怪的是,夏以沫在尔曦面前,无论之前的态度有多恶劣,总会安静、温顺的像只小猫,睁大眼睛看着这个名义上的叔叔!

尔曦曾一度怀疑,映娆是到底不是夏以沫的孩子,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混世魔王?

另外,尔曦并没有将夏以沫回来的事告诉‘苏慕凉’,他觉得,既然大家都是成年人,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过着,小哲按时去幼稚园,尔曦继续扮演保姆的角色,而夏以沫则拼了命的接受设计订单,每天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写写画画,丝毫不顾有孕在身,似乎想用工作的疲累来麻痹所有的感官。

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能卸下所有的伪装,泪湿枕巾。

治疗情伤的过程很难,尤其是忘却一个曾经深爱过的男人更是难上加难,夏以沫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死心吧,就算是他不娶其他女子,你们也不可能,毕竟中间还横着血缘的鸿沟。

这就是男女之间的差异,男人心硬,女人心软,所以受伤的往往是女人。

偏离市中心,一家装潢简单而精致的设计公司内——

一名女子正在伏案作业,另一名女子则站在机器旁复印文件。

不时的,复印东西的女子会抬眸扫向伏案作业的女子,大眼睛里盈满心疼和担忧。

“小玉,今天几号了?”,夏以沫摘掉眼镜,揉揉发紧的额头,随口询问,这种询问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惯性使然。

“小姐,二十三号了啊!刚才你已经问过了!”,小玉放下手中文件,倒了一杯水放在夏以沫面前,轻声说道,“小姐,你休息一下吧!”

没错,这个人就是曾经被夕若兰赶走的小玉。

原来,小玉离开别墅后,一直呆在A市,只盼着和夏以沫相聚的那天。

因为轩辕灏景出事弄出的波澜很大,小玉自然也很快就知晓,高兴的同时又不禁担忧夏以沫的安全。

她辞去餐厅打工的工作,专心的寻找起了夏以沫,足足找了好久,都没有进展,偶然的一次,小玉无意中看到了一个以‘深蓝’为命名的广告公司,当下便笃定主人就是夏以沫。

因为夏以沫曾经说过,她以后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名字就叫‘深蓝之氲’,小点没关系,只要可以做喜欢的事就好。

可惜,找到这家公司的时候,门前打着暂停营业的字样,小玉便又守株待兔等了几天,这才和夏以沫重逢,然后,小玉便留在夏以沫身边既做佣人又抽空来公司里帮忙。

“哦!才二十三号啊!”,夏以沫听到小玉的话后,小鹿般的眼眸中先是漾起一片迷离,雪颜上落寞尽显,待听到小玉说自己是第二遍问起时,才不好意思的勾唇浅笑,端起水杯轻啄,自嘲道,“我这脑子越来越不好用了!”

“小姐,才不是呢!那么多人夸小姐聪明!”,小玉嘟着嘴反驳,将散乱的纸张收拾到盒子里。

她刚来了几天,小姐就接了那么多订单,有老客户,也有新客户,小姐很能干呢,还是设计高手,唯一不好的就是小姐工作起来像玩命,她怕她身体吃不消!

夏以沫闻声放下水杯,勾了勾唇,将目光定在日历上,神思恍惚,游于天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