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企业管理制度实用必备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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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私营公司生产与质量管理制度(3)

15.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16.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17.各级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公司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8.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19.本规定由公司安全副经理负责解释。

20.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开发中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须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五个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技术经济的分析论证。

1.调查研究: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2.可行性分析: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3.决策

(1)制定产品发展规划

1、企业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从企业产品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发展水平和技术改造方向、赶超目标以及企业现有条件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制定企业产品发展规划。

2、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经公司技术经理办初步审查,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的研究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执行。

(2)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和赶超目标,为提高产品质量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方面的应用研究。

1、开展产品寿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为企业提供产品发展的科学依据;

2、开展那些对产品升级换代有决定意义的科学研究、基础件攻关、重大工艺改革、重大专用设备和测试仪器的研究;

3、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私菪公司委托制造、外加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制开发及半成品、成品外协处理有所遵循,特订本细则。

第二条范围

本细则系指配合本公司销售、生产上需要,需通过协作厂商完成新产品零配件的试作、量试及认可后的大量外协制造等作业均属之。

第三条外协类别

外协依其加工性质的不同区分为:

(一)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成成品其外协加工后即可缴交物量部门当做成品销售或可直接由协作厂商交运者!

(二)半成品外协

系指由本公司提供材料、模具或半成品供协作厂商制造,其外协加工后尚需送回本公司再经过加工始能完成成品者。

(三)材料外协

产品制造所需经过的某段加工过程必需的材料,由于本公司无此种设备(或设备不足)需要外协加工使其于公司内能使用均属之。

第四条经办部门

(第二章)试作与量试外协

第六条厂商调查

(一)为了解外协厂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采购外制人员应随时调查,凡欲与本公司建立外协关系而能符合条件者应填具“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建立征信资料,作为日后选择协作厂商的参考。“协作厂商调查表”一式一份呈主管核准后,自存。

(二)采购外制人员应依据“协作厂商调查表”每半年复查一次以了解厂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正原有资料内容。

(三)于每批号结束后,将协作厂商试作、外协的实绩转记于“协作厂商调查表”以借日后选择厂商的参考。

第七条申请

(一)试作

采购外制人员依据产品设计人员所填制的“开发通知书”、“开发进度表”、“新开发零件部门进度追踪报告”、“零件表”及图详细审核规划外制的零配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清晰,并即按进度要求分别开立“外协加工申请单”一式四联,呈总经理核准后,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自存,第三四联物量,待试制品合格收料后,第三联附发票、收料单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二)量试

1.采购外制人员于第一批小量试作品完成并送交工程设计人员经确认正常后,如需修改,则再通知外协厂商重新送样,以迄正常为止,即进行第二阶段的试量,其中申请手续同第七条第一项作业。

2.如于量试与试作过程中,产品设计人员为求产品增加美观与功能必需增减或修改某些零配件时,应统一由产品设计人员重新绘制零配件成品图,循第七条第一项作业,唯若必须重新开发模具者,应洽协作厂商提供损失的费用。

第八条询价

(一)采购外制人员提出“外协加工申请单”前,应依需要日期及协作厂商资料进行询价,询价对象以二家以上为原则(最好三家)并需提供估价单,其内容有模具与零件的材料、人工、税金利润等资料,每家填写壹张“外包零件模具估价表”及“估价分析表”。

(二)经办人员审核估价明细表后循议价、比价方式(以确保质量交货期为前提)将询价记录填写于“外协加工申请单”内呈主管核准后,外制人员需将承制厂商、外协工资及约定交货期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凭此控制外协品的交货期。

(三)为配合工程设计部门之要求或制造部门的紧急需求,采购外制人员得参考以往之类似品的外协价格,免经过议价、比价手续,径行指定信用可靠的厂商先行加工作业,但亦应事后补办“外协申请表”及签订合同的手续。

第九条外协内容与厂商变更

(一)外协询价经核准后,如需变更外协内容或承制厂商时,承办部门应开立“外协内容变更申请表”一式四联,注明变更的原因及更改的厂商呈主管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第三联办理付款时与发票一并附出,第四联自存。

(二)变更内容应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内凭以管理进度。

第十条签订合同

(一)询价完成后,采购外制人员应于外协零配件交运前与协作厂商签订“外制品制作进度追踪表”一式二联,一联自存,一联送协作厂商据此依进度作业,同时订立“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

(二)“模具开发及制品委托制作契约书”一式三份,由协作厂商用印后,送呈部门经理、总经理核准用印后,一份送协作厂商,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自存。

(三)协作厂商履行合同情况如有异常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时,采购外制人员应立即设法改善依约追偿,并即以签呈,呈报主签,转呈总经理核示处理,扣损失金额超过xx元以上时,应转呈总经理核示。

第十一条质量检查

(一)检查依据

协作厂商就依据采购外制人员所提供的正式工程图或样品,先行以“检查记录表”检查通过后,连同零配件(以塑胶透明袋装妥,并于袋上标明:

1.零配件名称2.数量3.厂商)一并送交物料管理单位及外制人员登记,并转交产品设计人员检验。

(二)试样检查

工程产品设计人员接到采购外制人员所转来的样品后,应依原工程图的要求检查其规格与物性,其处理方式如下:

1.检验合格者:

经检验合格者即填写“检查记录表”连同试样送交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加工控制表”结案,并将零配件连同“检查记录表”送物料管理单位办理人库收料,待通知试装。

2.检验合格者:

其检验不合格的零配件,应由产品设计人员于“检查记录表”内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送回采购外制人员转记于“外协进度表”内,继续追踪协作厂商如期(或延期)完成。

3.如于检验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等事项,仍应通过采购外制人员向协作厂联系要求变更事宜。

第十二条付款

(一)试作与量试之外协加工零配件经检验合格由物料管理单位办理人库后,采购外制人员应将“外协申请单”第三联,“收料单”第一联及发票一并核对无误后,并呈核后,转会计部门审查凭以付款。

(二)若需由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用者,除前述的付款凭证外,另由协作厂商提示模具、机具的照片各壹祯粘贴于“模具履历表”内连同发票一并送回本公司整理,并建卡列人资产管理。

(三)采购外制人员每半年整理壹次各协作厂商到期应付未付的试作、量试、模具费用于“外制零配件逾期支付费用明细表”内一式二联,提出原因对策后呈主管核示,一份自存,凭以追踪,一份送会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模具管理

(一)建档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凡经本公司支付模具费的任何模具均应按其编号别(按固定资产电脑编号说明书原则编定)列账管理,每一模具以一张“固定资产登记卡”列管。

(二)移动

1.配合外协零配件质量与交货期等因素的变动,必须将模具由原协作厂商移动到其他(或新开发)的协作厂或使用结案需移回本厂保管时,应按出人厂管理办法填写“物品出人厂凭单”一式三联,于出(人)厂内注明移动原因后呈主管核准,第一联自存,第二、三联送交原协作厂商签名后,第三联连同物品送回本厂(或新协作厂商),第三联存原协作厂商。

2.凡移动后的资料均应详细记载于“固定资产登记卡”内,若因产品停止生产、制程变更、设备更新等原因而闲置时,采购外制人员应以“闲置固定资产处理表”一式三联,提报模具闲置原因及研拟处理对策后,会业务部门呈总经理核准,第一联送会计部门,第二联送物料管理单位,第三联自存。

第十四条协作厂商绩效评核

(一)为使协作厂商适时交运优良质量的零配件给予本公司生产使用,采购外制人员应每月整理“外作品新开发评分表”,区分为A、B、C品种等级,呈主管核准后,参酌质量交货A级者,其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以示奖励;B级者货款以一个月票期支付;C级者以二个月票期支付(含新开发的协作厂商);D级者以三个月票期支付,而列人D级的协作厂商连续超过三次者,应予淘汰重新寻觅新协作厂商代替。

(二)采购外制人员为便于外协加工申请作业应于每月底将各协作厂所交的项目规格、材质、加工条件、价格等记录于“外制零配件交运动态表”,依机种别分类归档,以利查询。

(第三章)量试外协

第十五条生产资料通知

经量试的样品,经工程设计人员认可后,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联系生产部人员领取相关资料(产品零件表、零件图、组合图、标准规格及用料清单、零件部品的流程图及说明书、制程能力分析、产能设定资料、样品及各项操作、质量的基准等),(若因业务需要,可由采购外制人员继续量产的采购)应立即由采购外制人员主动召集此项检查会,提出量试期间发生的各项修正与变化,详细列人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量产订购、询价、收料、付款作业

(一)采购外制人员于接获产销部门通知生产后,即(按交货期间)适当安排各项外制零配件的交货进度,其手续同前第八条的询价作业,如价格与对象不变,不必再填“外协申请单”,而直接以“订购单、填写、单价栏”注明系外协单价按正常采购方式作业。

(二)由本公司提供原物料者,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后,由填写“外协出厂单”连同原料、半成品随车交运,“外协出厂单”一式四联,第一联自存,第二联存会计,第三、四联送厂商,第四联由厂商签回,待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由物料管理单位填写“外协收料单”一式四联,第二联送会计,第一、三联自存,待收到发票后,连第一联整理付款,第四联送厂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设修改时亦同。

私菪公司进料验收管理制度案例

第一条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待收料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于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收料

(一)内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点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求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外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装箱单”及“采购单”开柜(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采购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装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其发觉所装载的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五千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员即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行前来公证或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常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五千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采购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4.对于由公证或代理商确认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核实后,送会计部门及采购部门督促办理。

第四条材料待验

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人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便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进料品汇总填人“进货日报表”作为人账消单的依据。

第五条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在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于收料时,在备注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科长含)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第六条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科长含)同意者,得免补交,知交如需补足时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