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袁世凯发迹史
2135300000025

第25章 近代史小常识

1.学名

院试——由一省的学政主持、专为童生举行的考试,录取者入县学、府学,习惯称生员或秀才。

乡试——三年一科,在一省或几省举行,专为生员举行的考试。由皇上钦命主考官、副主考,录取者即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即集中举人会试之意,三年一科,在京城举行,共分三场。三场全部通过者还要进行殿试。殿试由皇上亲自主持。共分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

两榜出身——乡试中举人为一榜(又称乙榜),中举人又中进士者为两榜(又称甲榜)。

2.官署

吏部——官署名。掌全国文官品秩、铨叙、课考、黜陟和封授。最高长官为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属官有通政使司通政使(正三品)、通政使司副使(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等。

户部——官署名,掌财赋户籍等事。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礼部——官署名。掌礼仪、祭祀、贡举、教育。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工部——官署名。掌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兵部——官署名。掌全国武官黜陟、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刑部——官署名。掌全国刑狱。最高长官与属官设置同上。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官署名。简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咸丰十年,清政府为办理洋务及外交事务而特设的中央机构。由恭亲王奕等人奏请,于咸丰十一年一月二十日批准成立。官员分大臣、章京两级。规定由亲王一人总领,实际是首席大臣,其他大臣则从军机大臣、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中指派兼任,统称总署大臣。

军机处——官署名。清代辅佑皇帝的政务机构。雍正七年以用兵西北,设军机房,越三年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于大学士、尚书、侍郎中选拔人员入直,称军机大臣,即大军机。任命时按各人资历分别称为军机处行走、大臣上行走、大臣上学习行走等。下设军机章京,习惯称小军机,掌缮写谕旨,记载档案,查核奏议等。

国子监——官署名。封建王朝的中央教育机构。清代设管理监事大臣,在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次设祭酒、司业;属官有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教习等。在地方设府、州、县学,在京师设国学、以监为学。选入学习都称国子监生。原有住监课读的规定,后来渐成空文。

公使馆——官署名。是国家的驻外机构,最高长官为公使,下设副公使、参赞、武官等。清朝于光绪元年始设。

3.官名

殿、阁大学士——官名。为正一品,相当于宋朝的丞相,由皇上指定分管的部、院。

协办大学士——官名。为从一品,地位低于殿阁大学士高于各部院尚书。

总督——官名。掌一省或几省军民要政,为正二品。兼殿阁大学士者为正一品,兼协办大学士或都察院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者为从一品。总督侧重于军政。

巡抚——官名,掌一省的军、民、吏、刑各项,为从二品,地位略低于总督。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或礼部侍郎者为正二品。巡抚侧重于民政。

道——官名。道台、道员的简称,为正四品。清于各省设道员、类别有二。一类专司一事,如粮道、河道、盐法道等,一类为分守巡道,均辅助布政、按察二使,巡察辖区政事,道员为四品,见上司不称下官,称职道。

公使——官名。亦称星使、使者、使节、大使。是公使馆的主要负责人,有一二等之分。

参赞——官名。外交官员的一级,是公使的主要助理人。公使不在时,一般都由参赞以临时代办名义暂时代理使馆事务。参赞有一、二等之分,没有固定品级。

4.官员的称呼

大学士——中堂。

总督——制军、大帅、制台、制宪或督宪。

巡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或部院。

提督——军门或提台。

总兵——总镇或镇台。

副将——协镇或协台。

吏部尚书——天官。

礼部尚书——大宗伯。

户部尚书——大司徒或大司农。

刑部尚书——大司寇。

兵部尚书——大司马。

工部尚书——大司空。

左都御史——总宪。

各部院左右侍郎——左堂或右堂,自称部堂。

学政——学宪或学台。

道员——观察或道台。

知府——太守、府台或太尊。

通判——别驾或州驾。

知县——父母或明府。

都察院御史——都老爷或侍御。

5.官员的服饰及轿饰

大清的官员共分九品十九级。

一品——红珊瑚顶戴(纯红),九蟒五爪蟒袍,仙鹤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二品——红起花珊瑚顶戴(杂红),九蟒五爪蟒袍,锦鸡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三品——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顶戴(亮蓝),九蟒五爪蟒袍,孔雀补服。准乘八人抬绿呢大轿。

四品——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顶戴(暗蓝),八蟒五爪蟒袍,雪雀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顶戴(白),八蟒五爪蟒袍,白鹇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六品——砗磲及白色涅玻璃顶戴(白),八蟒五爪蟒袍,鹭鸶补服。准乘四人抬蓝呢轿。

七品——素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鸂鵣补服。

八品——起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练雀补服。

九品——镂花金顶戴(白),五蟒四爪蟒袍,练雀补服。

未入流——镂花金顶戴(白),王蟒四爪蟒袍,黄鹂补服。

监察御史、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的顶戴、蟒袍均按正常品级,但补服的图形却一律绣獬豸,以示司法公正。

清朝的武官补服上所绣图饰(蟒袍与文官同)

一品——麒麟。

二品——狮。

三品——豹。

四品——虎。

五品——熊。

六、七品——彪(小老虎)。

八品——犀牛。

九品——海马。

清朝文官乘轿,武官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