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哲学见解,佛教内部也不统一,有的主张在主观意识之外没有别的存在,如法相唯识派;有的主张在主观意识之外还有客观存在,如小乘毗婆沙部、经部、大乘中观派。是否各有各的理由,无法分清是非对错呢?并不是那样,还要看哪家的主张更符合实际经验的标准和理性的标准。
又如精神心理正常的人和精神心理不正常人所见产生分歧时,理所当然地应以精神心理正常人所见为准。总之,无论有多少不同的见解、不同的说法,但真理只有一种,并不是有多少哲学派别,就有多少真理。从认识真理的主观方面讲,人们对认识真理的方法、标准和对真理的定义各不相同。如有的宗教哲学宣称上帝就是真理,佛教则认为一切事物的本性是真理。诸法本性是空,因此空理是真理。但佛教所说的“空”,并不是世俗眼光所见的“什么也不存在”,而是否定永恒不变的物自性,是真空虚有,是哲理意义上的“有”和“空”的对立统一。
由于什么是真理,如何才符合真理等观点不同,就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哲学观点和见解上的分歧。各种哲学体系和以哲理为基石的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尽管各自观点不同,但在重视理性、都有通过思辨建立的系统理论这一点上是相同的。除了哲学和理性宗教思想体系以外,世界上还有许多违背理性、胡思乱想、胡说八道的学说和信仰。有的除了信仰本身,说不出信仰的任何理由;有的胡编瞎诌,施展欺骗的伎俩。如果说哲学和理性宗教是人类智慧和精神升华的表现的话,那么,那些违背理性的胡说八道和迷信骗局就是人类的愚昧和精神堕落的象征。
人们虽然在很多方面看法不一致,很难找到共识,但在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上,还是有同一的认识。比如说,人都是从母胎中生出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人的生存需要一定的空气、温度、水和食物,人的生存空间环境、空气、温度、水和食物都是人体以外的客观物质存在,而不是想象出来的观念性的东西,真水真面包能解渴充饥,想象的水和面包解不了渴,充不了饥等等。无论有什么不同的观点,若是精神、心理正常,在上述这些问题上不会有不同的观点。人类在这些基本问题上的同一认识,都是根据实践经验获得的,无论什么样的哲学理论,都离不开这种实践经验的认识基础,若离开这种经验基础,就会变成缺乏说服力的空谈。
《因明论》将直接经验当做比量推理的根据和检验标准,说“所量唯有自性物”,也是出于这个原因。“自性物”指具体的事物。因此,什么叫正确认识?怎样才算认识正确?并非没有合理的标准和衡量的尺度。
从因明认识论的角度讲,符合客观事实的认识是正确的认识。因明逻辑是量学(认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量”,藏语称tsed ma(测码),意思是“正确认识”。认识为什么称作“量”呢?“量”是度量、衡量的意思,是尺度和标准的意思。量学就是衡量认识正确与否的尺度和标准。
既然符合客观事实的认识是正确认识的话,那么,怎样才算符合客观事实呢?量学对正确认识的定义和标准,即正量的两条标准是:
(1)正确认识和被认识对象的情况必须相符,准确无误。
(2)正确认识和被认识对象在时间性上必须是同步,也就是说正确认识必须反应此时此刻的新情况,即“新知”。
第一条,认识必须符合认识对象的情况、准确无误的要求,排除了各种幻觉和错觉,如有胆溢症(今指甲肝,后同)的人看到的白海螺是黄色,有眼疾的人见重影,看到两个月亮,看远景小、近景大等错觉和精神错乱的人见神见鬼的幻觉现象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
第二条,正确的认识必须符合“新知”的要求,排除了时过境迁的重复认识。重复认识是指认识的第二刹那对已知状态的重温,既然是重温,认识就停留在已知情境。但客观事物在刹那不停地发生着变化,其第二刹那绝非第一刹那状态的重复,而是第一刹那的否定。因此,第一刹那的真知,进入第二刹那的重温状态时,客观事物又产生了第二刹那的新的变化,这时主观认识若仍然停留在第一刹那的认识重复上,认识在时间上和客观事物脱节而变得滞后,已成为过时的认识了。
客观事物在一刻不停地发生着变化,主观认识若不紧跟客观事物的变化而变化,仍停留在已知的状态下,怎能符合客观的、现时的状态呢?比如说,一刻钟前我看见某个同学在教室里写作业,一刻钟后我仍然停留在已知的印象上,认为那位同学仍在教室里写作业,其准确性会有多大呢?也许那位同学虽在一刻钟前的同一个地方而做另外的事情,也许已不在教室里了。又如某某人昨天在电视上精神焕发地发表演讲,以此断定那人今天还在某地,或活在世上,都没有很大的把握,对这样的判断也不能认为是正确的判断。因为情况在不断变化,上述这种判断缺乏充足的理由。
正确的认识——真知,必须与客观情况相符,必须反映变化中的此时此刻的现实状况两条原则,充分显示了佛教认识论的科学性。正确认识必须准确反映客观认识对象,必须与客观事实相符的原则,显示了认识反映客观存在的量论反映论,与客观是主观意识的“外现”或者“假象”的唯识论的区别。正确认识必须与认识对象在时间上同步,反映变化中的此时此刻的现实情况的新知原则,充分体现了量论的客观对象和主观意识的无常变易相符原则,与持万物静止不变的形形色色的常见和认识处于静止状态的错见的本质区别。
《菩提心疏》中说:“心无缘而不生。”“缘”指外缘,即客观事物,这句话的意思是,没有外缘——客观事物,就不会产生主观意识。佛教哲学各派在“外缘”和“意识”的关系上,无一例外地都承认“识从境生,无境便无识”的原则,只是在“外缘”的性质上观点不一致。小乘二派和中观应成派认为,“外缘”是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而唯识论认为“外缘”是意识的“外现”,犹如梦境。
唯识论所谓的“外缘”是意识的“外现”,也不是现在有些人所讲的那样庸俗可笑——说什么“屋里屋外没有别的,统统都是我们的心”,说什么“天地万物,宇宙人生,一切东西,完全是‘我的心’变现出来的”等等。屋里屋外的“一切东西”,如果都是心的话,这个所谓的“心”肯定和佛经上所说的“意识”不是一回事。佛经上所说的“心”——即“意识”,是一种人身上的感知功能,本身无形无色,属于精神范畴,绝不是物质类的东西。但人住的房屋,包括屋里的桌椅板凳和说法听法的人,屋外山河、马路、汽车、行人都是有形有色、看得见、占有一定空间的物质色相,怎么会是“心”呢?难道说法人自己就是自己的“心”吗?除了“心”,难道连肉体也不存在吗?难道说法人和听法人都是无形无色的无色界精灵吗?
唯识论也讲色法和心法,心法又分心王、心所,在佛教经典中从未出现过色法就是心法,肉体就是心的说法。假若人的肉体和意识是同一样东西的话,要么人永远不死,因为肉体可以长期保存下去;要么人死后,肉体也转世,不会留下尸体。我不知道这些庸俗唯识主义者如何自圆其说。另外,“天地万物,我心所变”的说法和外道的“遍及一切的神我”说有何区别呢?真正的唯识论是一种高层次的哲学理论,对外境和内识的统一性的解释,也并非上面所说的那样一种粗浅而漏洞百出、不堪一击的说法。唯识论的某些主张,从更高层次的中观见衡量,有它不足之处,但作为哲学理论,它肯定有“存在不离识”和“相分见分皆属心相”等巧妙的思辨方法,绝不会违犯连不懂哲学思辨方法的老粗也能一眼看出的违犯常识的错误。因此,要把某些人对唯识法相的错误的理解、庸俗的解说和唯识哲学要严格地区别开来。用哲学的思维方法,显现其哲学的本来面貌,是佛教研究工作的重要任务。用未经过特殊思辨培训的世俗自然意识对待哲学问题,除了闹出笑话,不会有别的结果。
二、现量与比量
《释量论》中说:“所量有两类,能量识有二。”所量指认识对象,能量指主观认识。因认识对象有实体性的具体存在和观念性的抽象存在两种,因此,相应的主观认识方法也有了面向具体事物的直感直觉现量真知和面向观念性抽象事物的分别思维性的比量真知两种:
“现量”是感官体验范围内的认识,其对象是具有时空和自性特征的具体存在。
“比量”是超感觉经验范围的分别理性思维,其对象是事物的共性、共相、关系、规律等抽象存在。当然事物的共相、共性、关系、规律等本身并非观念性的存在,但这类存在并非感官直觉的认识对象,它必须通过抽象分别思维才能认识。这类事物无形无相,如果说有什么形相的话,也只是一种观念中的虚构和模拟形相。
现量直觉属于直接认识其认识对象必须是现时的显现之物,如眼识的直觉对象必须是能见度范围内的可见色相,远距离的和被遮盖的以及黑暗中的色相都非眼识直觉对象。
比量思维是一种抽象性的间接认识,它的认识对象有两种:一种是事物的性质、规律、关系等纯理性的东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直觉经验的对象。另一种,虽然是直觉经验对象,但在具体条件下变成了无法直接感知的间接认识对象,如山后面的火,对山后面的人来说是直接认识的直觉对象,但对隔山的人来说,并非直接感知对象,只能靠烟和火的因果关系知识,凭山后生起的烟的现象断定山后有火。从山后生起的烟,得知山后有火。这“火”:
(1)是间接认识,对山前的人来说,并非直觉经验对象,但这种认识是符合客观情况的,有烟必然有火。
(2)从烟推知“火”,是利用因果规律的共性推出的抽象的“火”,并非具体的“火”。也就是说只能断定有火,无法确定是什么东西燃烧的火?是否正在燃烧?以及火的具体形状、位置等等。
(3)这种思维比量的直接对象,虽然是抽象的“火”,但它间接指向对象是具体的“火”。因此,这种抽象思维比量推理,才具有真实经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