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李嘉诚经商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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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思路决定出路(3)

4月5日,香港各报章均围绕“长实击败置地”报道中标结果。其中《工商日报》称:

“时值约2.4亿港元,为30个大财团争相竞投的中区地王——旧邮政总局地皮,为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得。

“这幅平均地价为每平方英尺约1万港元的‘地王’,早为大财团觊觎,为长江投得。据地下铁路公司透露,主要原因是长江所提交的建议书内列举之条件,异常优厚而吸引,终能脱颖而出,夺得与地铁公司经营该地的发展权。”

“地下铁路公司董事局昨日已经批准协议条款,规限长江实业公司在地铁未来中环站上盖,占地2270平方英尺,建造37层高的商厦与办公室混合的单塔形建筑物一座。”

“长江实业有限公司已同意,在签订协议时,付给地铁公司一笔现金,并继续交付现金若干次,保证地铁公司无论如何都可以获利。”

舆论界称长实中标,是“长江实业发展史上里程碑”,地产新秀李嘉诚“一鸣惊人,一飞冲天”。

李嘉诚在投资决策上就是这样,一方面以稳健著称,有时甚至令人疑心其过于保守,而另一方面又绝不缺乏胆略和气魄。

世上绝不缺乏稳健的投资者,因为只要谨慎些、保守些就可以了;也绝不缺乏果敢的投资者,因为只要胆子大,不计后果就行了。难就难在二者兼备,并且能够保持二者之间的平衡。在这一点上,李嘉诚的投资风格值得人们深入研究。

李嘉诚经商箴言:

一个企业的开始意味着一个良好信誉的开始,有了信誉,自然就会有财路,这是经商中必须具备的商业道德。就像做人一样,忠诚、有义气。对于自己说出的每一句话、做出的每一个承诺,一定要牢牢记在心里,并且一定要能够做到。当你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后,成功、利润便会随之而来。

6.权衡利弊,斗智不斗力

谁都知道楚汉争霸中的刘邦、项羽各自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刘邦斗智不斗力,项羽勇而少智,结果刘邦得天下,项羽失天下。可能项羽至死也不明白,自己失败的原因就是有勇而无谋。商战中最基本的策略就是认真分析敌我的具体形势,反复思考得失、权衡利弊,避免两败俱伤的情况出现。

李嘉诚是个儒商,他懂得“斗力”的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即使勉强获取胜利,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只有坚持“斗智不斗力”,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在激烈的商场竞争中游刃有余。

李嘉诚是个智能型之人,在其平生经历的所有的商战中,始终坚持着“斗智不斗力”的原则,在与众华商合战置地的过程中也同样如此。

1988年,怡策与其所控的文华东方发布联合声明,由文华东方按每股4.15港元的价格,发行10%新股予怡策,使怡策所持文华东方股权,由略低于35%增至41%。

对华商众豪来说,这简直是当头一棒。精明的李嘉诚马上意识到事态的严峻性——怡策与文华东方的股权变化,虽与置地没有直接关系,却是怡和抛出的反扑信号,其后,怡和将会随机抛出一系列的反收购措施。

5月份,李嘉诚、郑裕彤、李兆基以及香港中信集团的荣智健等华商,频频晤面,商讨对策。他们决定,为防止置地效仿文华东方,必须趁其另一反收购举措尚未出笼,向怡和摊牌。

这一切似乎早在凯瑟克的预料之中,他很沉得住气,结果使得素有耐心的李嘉诚不得不先出一招。

3天后的一个晚上,股市收市,李嘉诚、郑裕彤、李兆基、荣智健等,赴怡和大厦与西门·凯瑟克、包伟士谈判。

虽然是短兵相接,双方依然是彬彬有礼。李嘉诚开门见山,说明了收购置地的诚意,提出以每股12港元的价格,收购怡和所持的25.3%置地股权。凯瑟克也毫不客气地表明了否定意见:“不成,必须每股17港元,这是去年大股灾前你郑重其事开出的价格。李先生素以信用为重,不可出尔反尔。置地只是市值下降,实际资产并未损失半点,如何就从17港元降到12港元呢?”

李嘉诚平静地说:“凯瑟克先生,如果你未得健忘症的话,一定还记得,这17港元并不是双方敲定的成交价,我们都表示愿意继续谈判重新议价。你我都在商场呆过这么多年,我想你一定不会不明白‘市价是一切价格的依据’这一商场规则吧。现在置地的市价才8港元多一点,我们以高出市价近四成的价格收购,怎么能说收购价下跌了呢?”

双方说话都绵里藏针,气氛中包含着浓烈的火药味。

素有“沙胆彤”之称的郑裕彤,又以咄咄逼人的口气挑起新一轮较量:

“既然谈不拢,只好市场上见,我们四大集团将宣布以每股12港元的价格全面收购。按证券交易惯例,收购方的出价高出市价两成以上,便可在市场生效,置地的公众股东会站在我们一边!”

包伟士针锋相对,说:“我们将奉陪到底——只要你们不怕摊薄手中股权的话。置地不是九龙仓,更不是港灯,置地就是置地!是怡和手中的置地!”

包伟士无疑是抛出了杀手锏。

关键时刻到了,是继续收购还是鸣金收兵,必须及时做出决策,而这种决策不仅直接关系到收购的成败,而且涉及巨大的资金代价。

最终,在权衡利弊之后,华英双方最后达成妥协——1988年5月6日,怡和控股、怡和策略及置地三家公司宣布停牌。同日,怡策宣布以每股8.95港元,购入长江实业、新世界发展、恒基兆业及香港中信所持的置地股份,总计占置地发行总股价的8.2%,所涉资金共18.34亿港元。

这样,怡和所持的置地股权,由约25%增至33%,控股权已相当牢固。而且,协议中还增加了一个附带条款,即长江实业等华资财团在7年之内,除象征性的股份外,不得再购入怡和系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

喧闹数年之久的置地收购战,就以这种结局而偃旗息鼓,这令原本看好这场收购大战的媒体大为失望。一些华文报刊称这是“一场不成功的收购”,有些英文报刊则称这次战役是“华商以李嘉诚为首的华资财团,这次为何不决一死战,刚一交兵就这样悄然收兵呢?”其实,这是华商财团在权衡利弊得失后,做出的明智决策,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一些理由:

包伟士所抛出的杀手锏,就是置地将步文华东方后尘,如法实施。此前,文华东方按每股4.15港元的价格,发行新股予怡策,以增加怡策的股权。

怡策收购文华东方新股后,所持股权必定会超过35%的全面收购触发点,怡策将按收购及合并条例向文华东方提出全面收购。由于收购价(4.15港元)低于该公司资产值(估计6港元),文华东方多数股东对收购计划反应冷淡,这正中怡策下怀。

这种做法既不必动用大量资金,又可使所持文华东方股权超过收购触发点(现有股东可按其权益认购,也可放弃)。这样,怡策所持的股权由35%增至41%,收购方不可能通过全面收购使其控股数超过50%的绝对数——因为被收购方可反收购,能轻而易举再增购9%的股权,以达到过半数的绝对控股量。

这就是说,如果置地效仿文华东方,将会使华资财团陷于极其被动的局面。

置地从华资财团手中以每股8.95港元的价格赎回8.2%股权,共耗18.34亿港元资金。这意味着置地总估价约为223亿港元,以8.5港元左右的市值计,总市值也近200亿港元。华资财团若想全面收购达到50%以上的绝对控股权,就需耗资100亿港元以上。

事实上,怡和并不完全是在坐以待毙。在收购和反收购的价格战中,股价必会不断地提高,华资财团欲获全胜,所需的资金会远远超过这个数。华资财团在发起全面收购的短暂期限内,不一定能筹措到这么多现金。

而且,怡策控股数近26%,比华资财团的控股数加起来还高得多,已优势在手;何况售出港灯和香港电话的股权后,怡策已从最困难的谷底走出,业务渐入顺境。怡和系尽管大量出售了香港和海外的一些企业,但仍是香港最大的综合性集团,除银行外,其市值仅次于长实系。凯瑟克家族在海外还拥有不少非怡和资产,有人估计,其控有的资产不在李嘉诚之下。

因此,即使华资财团能控得置地,也要经过一番血战,付出极其高昂的代价。这不是李嘉诚所希望的。

李嘉诚是个商战高手,并非是个斗士,虽然他的收购行为在客观上起到了振奋民族精神的作用,但是他必须权衡商业利益,而不会不顾一切地决一死战。更何况,对方虽是垂暮的老狮子,但余威犹存,反击起来也非同小可,没有必要跟它硬拼。

但是,华资财团既已退出收购,为什么还要签订带妥协性的7年不得收购怡和系股权的协议呢?应该说,怡和赎回8.2%股权的价码并不高,不足以成为换取“怡和7年太平”的条件,其原因何在,至今仍不得而知。

不过,即使没有这一附加条款,华资财团也不大可能再动置地的脑筋。首先,经过这次交锋,怡和全系控股权已相当稳固,给外强留下的可乘之机已很少。另外,已经迁册百慕大的怡和系,从1995年起取消了其在香港的上市地位,其股票不在香港股市挂牌买卖,这样一来,就为外强收购增加了更大的难度。

也许正是考虑到以上因素,以李嘉诚为首的华资财团才决定彻底放弃收购,顺便卖一个人情给置地。

李嘉诚确实是个商战高手,他凡事并不一定非要争胜不可,而是以商业利益为准绳,能赚就赚,不能赚就退出,毫不拖泥带水。

事实上,华资财团在这场战役中,虽然收购不成功,但售股的税后利润,估计也在1亿港元左右,仍然有小赚。

更重要的是,避免了恶意收购可能需要付出的高昂代价,更何况胜负难定。倘若经过一番拼杀后,华资财团不幸落败,则会遭受惨重的损失。这显然不符合李嘉诚的作风和性格。

李嘉诚的做法启示我们,商场同战场一样,没有常胜将军,也不必非当常胜将军不可。在不利条件下坚持“斗智不斗力”的原则尤有必要。

李嘉诚经商箴言:

我喜欢友善交易,这是我的哲学,我曾告诫两子,不要占任何人便宜。

7.牺牲小利,赢取大利

商人在经商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如果不能静下心来,分析利弊,很有可能导致交易功亏一篑。因此,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必须考虑全局,虽然不能够挣到计划中的那么多钱,但毕竟还是能够挣上一些的。因此,要想办法达成交易。

王府井是国内有名的商业区,它历史悠久,地处繁华地段,与位于其西的长安街仅相距1公里。1992年6月,北京市政府表示,外商可以参与王府井旧城区的改造工程。

如果能包揽到这一工程,无疑如得到了一个聚宝盆。凭着在内地的投资与捐赠,郭鹤年和李嘉诚在内地有着较高的声誉。他们力挫竞争对手,于6月26日与北京政府签订了意向书。

1993年,因投资太过迅猛,内地出现了通货膨胀。政府对内地的经济发展采取了宏观调控,基本建设规模的压缩也在其中。

政府的宏观调控无疑将使得该项目难以收入囊中,郭鹤年知难而退,李嘉诚孤身掌舵。他凭着自己的经商头脑和多年积累的经验,最终如愿以偿。

不过,规划的地盘由意向书中的14万平方米减少至10万平方米。

而就因为这10万平方米的土地,一位小女子顿时红遍了北京内外,她就是周凯旋。

1992年,周凯旋看中了长安街上的儿童电影院,于是她想把这幢6层高的小楼整饰一番,开店经营。经过询问,周凯旋得到这样一个结果:鉴于东长安街和王府井为统一规划区,如果想开发儿童电影院,必需将其周围1万平方米的地盘一并开发。

周凯旋没有放过这个机会,并且通过吞并,迅速地把这1万平方米的地盘扩展到10万平方米。此项开发项目被称作“东方广场”,李嘉诚要开发的10万平方米的地盘便是周凯旋买下的这10万平方米。

拆迁完成得很顺利,空旷的王府井地盘盖起楼了。按照计划,建成后的东方广场会高达70余米。站在大楼上,不仅可以俯视昔日皇宫里的一砖一瓦,稍远处的中南海全景亦可尽收眼底。

在香港,李嘉诚建惯了高楼,高度没有达到100米的楼就称不上摩天大厦,70米的高楼自然不在他话下。然而,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它是中国的心脏。要建如此高的大楼,无疑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其实,早在王府井旧城区的改造计划出台初,北京市民已经就此计划讨论得沸沸扬扬了,他们担心如此庞大的建筑群会破坏北京的人文景观。

当然,人们的担忧是有根据的。因为国家规划委员会早已作出过要求,北京市的规划要以故宫为中心,其他建筑必须得配合故宫的外观。按规定,从故宫中心点向外望去,360度的视野范围内,不应看到任何其他的建筑物。故宫的城墙高有3丈,也就是说,站在故宫内朝外望去,只能望到城墙和天空。离城墙的距离越远,建筑物方可逐渐加高。

可是,李嘉诚负责的此项工程位置离故宫不到3公里,如果盖上70米高的建筑物,定会不符合要求。

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规定:长安街、前门大街西侧和二环路内侧及部分干道的沿街地段,允许建部分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一般控制在30米以下,个别地区控制在45米以下。

然而,东方广场大厦在“30米以下”的建筑高度区内,却拟建70余米,显然不符合要求。

另外,东方广场的土地面积比率超出城市规划要求的7倍,这幢大厦不仅过高,而且过大。

为此,专家们大声疾呼,联名上书中央,要求依法调整东方广场工程方案。

1994年底,中央召开了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决定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抑制通货膨胀。会议也对北京的基本建设规模作了要求,即缩小以赢利为目的的高档建筑项目,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一律要停下来。

东方广场投资额超过了12亿港元(还未记地价),按国家规定,过亿美元的合资项目,须以市政府的名义向国家计委申请立项,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动工前必须办理报建手续。

可是,原北京市政府尚未提出立项,东方广场已经开始动工兴建了,更不用说提交什么可行性报告与申请建筑施工手续这些文件了。另外,中央接受了专家的建议。于是,东方广场方案被认为严重违反了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1995年年初,东方广场被强令停工。

李嘉诚明白,在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上,政府是不会作出半点让步的。但他也明白,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还是可以变通的。于是,长实集团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修改工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