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1724-1804),是18世纪德国着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康德的着作主要有《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论永久和平》等。有人曾说,在哲学这条道路上,一个思想家不管他是来自何方和走向何处,他都必须通过一座桥,这座桥的名字就叫康德。这说明康德学说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和持久的魅力。
当一个人不再热爱生命,面对死亡他无所惧怕,当然他会表现出一种英雄主义。
——康德
论奢侈
奢侈,是指在公共活动方面或带有某种鉴赏的社交生活方面豪过华度,鉴赏力是和这种过于豪华的享受相背离的。但是如果这种奢华没有鉴赏,那就是公开的放纵了。当我们考察享受的两种不同结果时,奢侈就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它招致贫穷;但放纵却是一种引发疾病的浪费。前者倒还可以和民族的进步文明(在艺术和科学中)相一致,后者却是专一地享受,并最终导致令人可怕的恶果。这两者所具有的浮夸性(它们只具有表面的光彩)与自身的享乐性相比都要多;前者是因为为了理想的鉴赏力而精心讲究(如在舞会上和剧场里),而后者是由于口味在感官上的多样性(肉体感官方面的,如一次贵族排场的盛宴)。政府是否有权运用反浪费法来对其加以限制的问题,没有必要在此给予回答;然而,用高尚的艺术驯化人民以便能达到更好地进行统治的目的,往往却会因简单粗暴的干预而产生和政府意图正相违背的效果。
好的生活方式是豪华和社交活动(因而是带有鉴赏的)相适宜的生活。所以说,奢侈损害了好的生活方式,而有钱人或上等人所讲的“他懂得生活”,则意味着富有远见,因为在社交享受中用清醒的(有节制的)头脑精明地进行选择,使享受在两方面都得到好处。
由此可见,奢侈归根结底不能归咎于家庭生活,而只能归咎于公共活动,所以在国家公民和公共活动的关系中,在那种必要时宁愿受损失也要先美化自己或自己的事物来竞争的问题上(如在节日、婚礼、葬礼等直到日常交往的良好风度中),简直是不应该用禁止奢侈的法律来限制的,因为奢侈毕竟形成了有利于艺术繁荣的条件,从而将那些准备在公共活动上浪费掉的这笔开销又归还给公共活动了。
恐惧和勇敢
忧虑、胆怯、恐怖和惊骇是恐惧的不同程度的表现,它们是排斥危险的一种方法。心灵经过思考而镇静地去承受危险就是勇敢。内在感官的坚强不容易因危险而陷入恐惧就称为无畏。缺乏勇敢是怯懦,缺乏无畏是胆怯。
有胆量的人是不惊惶的人,有勇气的人是考虑到危险而不退却的人;在危险中仍然保持他的勇气的人是勇敢者;轻率的人则是鲁莽冒失的,他敢于冒险,是因为他不知道存在危险。胆大的人是知道危险而敢于去冒险的人;在明显不可能达到目的,还一味去冒最大的风险的,这是胆大无边的人。土耳其人把他们的勇士称作亡命徒。而怯懦则是不光彩的气馁。
惊惶与胆怯不同,它不是一种习惯性的行为,而是一种偶然行为的状态,且大多是出于身体上的原因。在一个突然的危险出现时,不够镇定,就会产生惊惶。当一位统帅穿着睡衣匆忙之间获悉敌人已经逼近,他身上的血液霎时凝在心房里;胃中有酸水,他的医生会因此而视其为胆小怯懦的人。然而,胆量仅仅是一种气质特点,而勇气则是建立在原则之上,并且是一种美德。因此,理性可以给予一个坚毅的人连大自然有时也拒绝给他的力量。战斗中的惊惶甚至会产生出有益的排便,这产生了一个讽刺性的习语(心脏落到裤裆里)。但是请注意,在发出战斗命令时慌忙跑进厕所的那些水手,后来在战斗中却是勇敢的。甚至在苍鹭准备与飞临上空的猎鹰搏斗的时候,人们也会发现相同的情形。
因此,忍耐也并不就是勇敢。忍耐是女人的美德,因为它不运用力量进行反抗,而是希望用忍耐来掩盖他们的痛苦。在外科手术底下或在痛风病和胆结石发作时叫喊的人,这种情况下他并不是怯懦或者软弱,而是自然本能在这种发泄中尽力通过喊叫把堵在心头的血液分散开来,这就好像人们走路时踢在一块横挡着的石头上一样,此时他的咒骂只是一种愤怒的发泄而已。但美洲的印第安人却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忍耐心,在被包围了的时候,他们扔了手中的武器,静静地任人宰杀,却不请求饶恕。这与在这种情况下的欧洲人不同,他们一直抵抗到最后一个人为止。但我并不认为那是印第安人的勇敢,而是野蛮人的一种虚荣。据说他们的敌人不能强迫他们用啼哭和叹息来证明其屈服,如此就保全了他们种族的荣誉。
但也可以通过理性来唤起作为激情的勇气,虽然作为激情的勇气是属于感性范畴的。由理性唤起的激情是一种具有道德的力量,也是一种真正的勇敢。用挖苦和风趣能让讽刺的嘲笑变得尖刻,但对于值得尊敬的东西也就正因此而变得更加危险。不为之所吓倒而坚定地沿着自己的道路前进是一种道德的勇气,这是许多在战场上或者决斗中被证明是勇敢的人所不具备的。义务要求人敢于冒遭人嘲笑的风险,这也是一种更高级的勇敢,它属于坚毅性的范畴。重荣誉是经常与道德同行的,而那种在平时有足够的冷静来对付暴力的人,如果以嘲笑来拒绝他对荣誉的要求,则很少有人感到自己受得了这种嘲笑。
装出一副勇敢相使其不失身份,跻身于其他受尊敬的人之中,那是虚张声势。反之,对于他人轻视自己而感到某种胆怯和恐慌,这就是自惭形秽。自惭形秽可以说还是真实地反映了自身,而虚张声势却给人造成一种假象,似乎他不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这种态度就是狂妄无知,肆行无忌,说温和些也是不谦虚,因此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勇敢一词的范畴。
自杀是以勇敢为前提还是以沮丧为前提,这只是一个心理学问题而不是一个道德问题。如果他这样做只是为了避免不光彩地活着,即通过自杀来谢罪,那么他就看上去是勇敢的;但如果是由于在忍受那慢慢费尽所有忍耐力的悲伤时失去了耐心,那就是一种沮丧了。当一个人不再热爱生命,面对死亡他无所惧怕,当然他会表现出一种英雄主义。但假如他就是害怕死亡,总也无法停止去热爱任何一种条件下的生命,从而这时他必定会因胆怯而造成一种心灵的纷扰,他为这种心灵的纷扰所迫才跨出自杀这一步,那他就是因怯懦而死的,因为他再也承受不了生活的折磨。在某种程度上实施自杀的方式提供了识别这种内心情绪的不同之处。如果为此所选择的手段是突然致死且无获救的可能:如用手枪自杀或者用烈性升汞自杀(如一位伟大的国王为防备在战争中被俘而随身带着这种东西),或者是在口袋里装满石头跳进深水,那么这种自杀者的勇气是不容置疑的。但如果是用上吊绳,但又被人剪断了,或服用普通毒药,而医生又从他体内清除了,或者用剪刀剪喉管,却又被重新缝上并治愈了,这样的自杀者一旦被救活,通常甚至会感到高兴,且永无下例,——那么,这就是由于软弱和怯懦而造成的绝望,而不是那种壮烈的绝望。不过后者在采取这样的行动时还是要有镇静的力量的。
并不是惟有那些下流的渺小的灵魂才决定用这样的方式摆脱生命之重负的。人们倒是不必轻易地在这种行为上为那些不知真正的荣誉为何物的人担忧。然而,由于这种行为总归是非常令人恐惧的,并且一个人因此而使自己变得可鄙,所以毕竟有这么一种情况值得人们注意,即在公开宣布不公平为合法的某种革命状态时期(例如在法兰西共和国的福利委员会时期),一些看重荣誉的人(如罗兰)在被依法处决之前曾经力图自杀。假如是在立宪时期,他们原本会把这种自杀甚至视为下流。其原因就在于,在所有的依法处决中因它是一种惩罚而都带有某种侮辱性;但如果这是不公平的,那么法律的牺牲者可以不把这一惩罚看作是应得的。他是这样表达这种意思的:假如他难免一死,那么他宁可像一自由人那样选择自己去死。所以,即使是暴君(如尼禄)也宣布允许罪犯自杀,因为作为一种恩准,这就会有更多的荣誉。——但我并不想为这种德行辩护。
军人的勇敢和决斗者的勇敢更是有本质上的不同。如果政府对此类决斗予以默认了,且把这看作荣誉损害时的一种正当防卫,可这种正当防卫并没有得到法律的公开承认。给决斗施以宽容,这是一个不会得到国家元首真正庇护的可怕原则,因为也有那么一些轻薄之徒,根本不是为了国家利益而干那些对自己有危险的事,而只是为了获得某种尊重而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英勇是合乎法律的勇敢,即在职责所要求的事情上即使失去生命也决不吝惜。它不只与毫不畏惧有关,还要与道德上的无可指责(问心无愧)相联系,就好像骑士贝阿德所表现的那样(坦荡无畏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