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胡适人生智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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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不做废黜手脚的读书人

第四章 做人当如林间秀木舞清风

1 不做废黜手脚的读书人

君子之美,不仅美在姿态的潇洒,更美在道德的高贵与清雅。真正的君子要“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既要有经过切磋的象牙般精湛的学问,又要有经过琢磨的美玉般坚洁的品德。他们沉静而不失凌厉,文雅而不失刚烈,既不会做凌人之姿态也不会盲从于众人。更多的时候,他们更接近于一株枝高叶洁的树木,安守着属于自己的一片澄澈的天空,与清风共舞。

我们的国家以前专注重文字教育,读书人的指甲蓄得很长,手脸都是白白的,行动是文绉绉的,读书可以从“学而时习之”背诵起,写文章摇摇摆摆地会写出许多好听的词句来。可是他们是无用的,不能动手,也不能动脚,连桌凳有一点坏了,也不能拿起斧头、钉子来修理。这种只能背书写文章的读书人就是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动手动脚的习惯。

——《中学生的修养与择业》

白白的手和脸,文绉绉的举止,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是自古以来读书人的标准像。胡适自己就是读书人,可他并不赞同死读书、读死书。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但若是一心只知道读书不知道实践,黄金屋与千钟粟只会藏在书本里,不会对你的生活有任何帮助。

胡适1952年在台湾大学讲《治学方法》时讲了一个故事,说宋代有一位新进士请教老前辈做官的秘诀,老前辈告诉他四个字:勤、谨、和、缓。胡适认为这四点不仅是做官的秘诀,也是做人、做事、做学问的秘诀。其中的“勤”字,对读书人来说更是大有裨益。

胡适所说的勤,就是不偷懒,不走捷径,要切切实实、辛辛苦苦地去做,而且不能一头扎在书本里,要眼、手、脚并用,该研究的研究,该实践的实践。譬如老师讲课时提到要用什么标本,就要到田野、树林中去寻找。遇到要去实验室做实验的科目,也不要偷懒,认认真真按照教程去做。一些了不起的成功都与实践离不开。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认为动植物的生存进化与环境有绝大的关系,为了证明这一观点,他花费了二十年的时间去世界搜集标本和研究,与专家们切磋交流了多年。

读书使人知识丰富,眼光开阔。读书人会给人们留下呆板而木讷的印象,就是因为他们没能把死的知识用双手变成活的创造力,现今很多的企业家都是知识分子出身,他们用自身的经历证明,只要用知识指导创造,读书人也能作出让人赞叹的事业来。

马云12岁时就对学习英语产生了兴趣。每天早上,无论刮风下雨,他都要骑车40分钟,到杭州西湖旁边的一个小旅馆学英语,一学就是8年。那时,中国已经逐渐对外开放,许多外国游人到杭州旅游观光。马云就经常为他们充当免费导游,带他们四处游览的同时练习英语。8年的学习深深地改变了马云。外国游客带给他的知识和从老师、书本学到的很不一样。他开始比大多数人更具全球化的视野。

1988年,大学毕业后的马云被分配到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担任英语老师。他不满足于让自己的熟练的英语技能在书本中僵化,尝试找做一些能发挥自己专长的事情。

1992年,马云和朋友一起成立了杭州最早的专业翻译社“海博翻译社”,课余四处活动,接翻译业务。当时经营特别艰难,经常入不敷出。马云一看情况不妙,就背着口袋到义乌、广州去进货,卖礼品、包鲜花,用这些钱养了翻译社3年后才开始收支平衡。

马云在创建翻译社的时候,仍然兼着学院老师的身份,在工作之余,永远保持着工作热情和充沛精力的马云,甚至还教起了夜校。马云教书教得很好,他并不让他的学生读死书,死做试卷,因为在马云眼里,做试卷是没有能力的表现。

马云全英文式的课程让他的学生非常感兴趣,课堂上的互动气氛让所有的学生都真正投入。马云的魅力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展现的,阿里巴巴最初跟他创业的18个元老,有几个就是他的学生,例如,周宝宝,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崇拜马云,最后也就脑子一热追随着马云创业去了。现在他们还在阿里巴巴的各个岗位上。

马云的传奇人生的起点是一个英语社。英语人人都在学,绝大部分人只是把这种语言从书本中拿来再落实到试卷中去,少了双手有新意的创造,自然也不会出现价值。读书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有丰富的知识后,用这些知识去认识世界,进而改变一些东西。只吸收,不消 化,不创造,读的是无意义的书。胡适认为,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背书的读书人,需要的是从书本中得到知识来改变我们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