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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执剑当露三尺锋

第四章3 执剑当露三尺锋

我深知中国士人不甘居人下,故事事谦逊,从不敢以领袖自居。但此种心理实在是亡国的心理。

——《胡适全集》

1938年1月22日晚,胡适在日记中写道:

“他今天说此事,我听了真‘可以哭出来’。我们二人同行,同为国家做事,外人问这句话,有何可耻,何必要哭出来!”

这个让胡适差点儿哭出来的“他”指钱端升。抗战爆发后,南京政府派胡适、钱端升、张子缨去美、法、英等国宣传抗日,争取各方援助。这天胡适与他二人聊天,两人都说想回国。张子缨稍好一点儿,想到华盛顿去写文章,胡适认为他文笔一般,怕发表困难,所以不是很热心。钱端升的苦恼在于“无功可立”,他说:“我们去年初到旧金山时,黄总领事背后问我是否你的秘书,我听了‘差不多可以哭出来’。”胡适听了颇为无可奈何,不知该怎样应答,只好装作没听明白,打岔另起话头儿。

胡适的无奈,大部分在于为国为民出力之时,钱端升还在想着立功受奖、为自己被人轻看而感到郁愤。还有一层是,他受不了钱端升中国传统文人的心态:满心乐意,浑身皱皱巴巴。

好男儿投笔从戎纵横疆场、扬名立万衣锦还乡,本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名中国式君子,既要心怀抱负、志存高远,还要兼具谦逊的品格。

钱端升17岁考入北京清华学校,19岁被选送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不久入哈佛大学研究院深造,24岁获哲学博士学位,满腹诗书,也是近现代响当当的人物。他与胡适虽然同样接受了洋文化的洗礼,在处事方面不如胡适西化深。以钱端升的学识被误认做胡适的秘书,显然是一种羞辱,但是这种误会由何而来?是金子总会发光,你若不发光,谁能认得你是金子?莫怪黄总领事眼拙,这位领事不是珠宝鉴定师。

展露锋芒不是自骄自傲的表现,既然手把利剑,就要让宝剑露出三尺青锋以示锋芒。

著名女演员多萝西曾向洛杉矶市立轻音乐歌剧院的老板埃德?莱斯特自荐,因为她想扮演一个音乐剧里的一个马格德林斯的哥伦比亚印第安女孩。 但是,就在她给洛杉矶的埃德打完电话的一个小时后,埃德遗憾地告诉她该剧的音乐指导赖特和福利斯特认为她不适合扮演这一角色。多萝西却认为自己特别适合扮演这个印第安女孩。她想证实这一点,就决定寄几张能够证实这一点的照片给埃德。

多萝西立即打电话给她哥伦比亚的一个朋友,向他请教哥伦比亚农民的穿着打扮习惯。 然后她从一家出租公司租来一件富有南部边疆风味、色彩鲜艳、款式独特的罩衣和衬衫,打算穿着它们拍一张题为“在阳光下散步”的生活照。她把自己的皮肤涂黑,把深褐色的假发扎成印第安人的小辫子。戴着这样的假发、穿着这样的衣服、光着脚的、黑皮肤的她,还真有点异乡情调!

多萝西的一位在歌剧院当导演的老朋友,为她拍摄这张生活照提供了难得的指导。他让多萝西裸露着大腿站在草地上,在她的肩上挂上一个小罐子,边走边吃苹果,并且还在她的身后架起古老的帐篷。

这张照片洗出来以后,多萝西把它寄给了埃德。埃德收到照片后把照片给他的助手们看——没有告诉他们这是谁。他对助手们说:“我这儿有一个合适的人选,你们看她怎么样?”他的助手们回答说:“这简直太有魅力了,她是谁呀?”当埃德告诉他们这就是多萝西时,他们都说:“我们得快点请她来订合同。”

多萝西与钱端升同样身怀才华,志向冲天,不同的是,当“天下有人不识君”的时候,多萝西没有一怀愁绪满腔抱怨,她选择的是露两手,让人刮目相看,由衷地心生敬佩。既然不甘居人下,就要有所作为,让人知道你能高于常人的长处。

在胡适的思想中,是真英雄,就要适时展现自己的实力,过度谦逊是迂腐的君子之道。在这个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没人有时间细细关注你的一举一动,逐渐发现你的美德和惊人的才华。与其满腹委屈地抱怨怀才不遇,不若行动起来做些展现个人的能力的事情。“天下有人不识君”不可怕,可怕的是常年累月地做“怀才不遇”的郁闷之人,时间久了,真的会被世界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