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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安娜·布朗温的少女时代 (1)

第四章安娜·布朗温的少女时代 (1)

安娜九岁那年,布朗温就送她进了考塞西的一家读写学堂(18世纪和19世纪英国的一种学校,通常由一位穷困的老妇人掌管,以此取得些收入。学校只开读写和算术课。)。安娜蹦蹦跳跳地上学去了,不拿这当一回事。她由着性子来,不尊重老姑娘柯茨小姐,讥笑她,把她搞得很狼狈。安娜喜欢她,却很幼稚地对她摆架子。安娜这姑娘既腼腆又泼辣。她对普通的老百姓怀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藐视,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她腼腆,可别人要是不喜欢她,她又会感到痛苦。除了妈妈和爸爸,她很少为别人着想。对她妈妈她是敬而远之。对爸爸,她爱他,可又要对他摆架子。可归根结底她还是要依靠他的,她父母让她享有不限定身份的土地继承权。

对别人她无拘无束,对他们她显得乐善好施。她最恨丑陋,最恨别人动辄插嘴或傲慢无礼。她小小年纪,就像一只老虎那样高傲、郁郁寡欢、孤独。她可以施舍,也接受施舍,可除了她的父母外,她却不接受别人的任何施舍。她忌恨别人太接近她,像野兽,她需要跟别人保持一段距离。她总是误解别人对她的亲近。在考塞西和伊开斯顿,她一直是个陌生人。她有许多熟人,可没有一个朋友。她认识的人中没有一个让她看得上眼的,他们好像一群芸芸众生,分不清谁是谁。她从来不认真待人。她有两个弟弟。汤姆,黑头发,小个子,感情易冲动。她跟他有密切的交往,但从来没产生过手足情。弗莱德,白净净的皮肤,反应机敏,她非常喜欢他,可从来没把他看作是一个真正、独立的人。她有点太唯我独尊了。

她遇到的第一个对她产生影响,她认为是一个真正有生气、真正存在的人是拜伦?斯克里宾斯基,她母亲的朋友。他也是位流亡的波兰人,作了牧师,从格莱斯顿先生(威廉姆?艾瓦特?格莱斯顿(1809—1898),英国国务活动家,首相(1868—1874,1880—1885,1892—1894)。)那里接受了一个小村庄的牧师职位,就住在约克郡。安娜十来岁时,跟妈妈去拜伦?斯克里宾斯基家和他一家人一起生活了些日子,他那时正闷闷不乐地居住在他的红砖牧师住宅里。他是一座乡间教堂的牧师,靠一年混二百多镑过日子,可他管着的却是个大教区,包括几个煤矿,煤矿上住着些新来的野蛮异教徒。他到英国北部去,期望赢得普通老百姓的敬重,因为他是个贵族。可他却遭到了粗暴、残酷的待遇。他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他还保留着暴躁的贵族气,只是他不得不学着躲避他教区里的人了。安娜对他的印象很深。他矮矮的个子,不修边幅,满是皱纹的脸上嵌着一双明亮的蓝眼睛。他的妻子是个细高个儿,有着波兰贵族血统,傲气十足。他讲起英语来仍旧结结巴巴的,这是因为跟妻子形影不离的缘故。在这个陌生排外的国度里,这两口子真够可怜的,所以他们俩总是在一起讲波兰话。他听到布朗温太太很自然地讲一口柔声细气的英语感到很是扫兴,而她的孩子竟一句波兰话都不讲,这也让他不悦。安娜喜欢见到他。她喜欢山上的这座新建的牧师大宅子,它是那么杂乱无章、荒芜,就像玛斯一样荒凉。这个拜伦,用波兰话和布朗温太太没完没了地聊着,边聊边打手势,眼里充满怒火。安娜觉得他那剧烈的手舞足蹈挺有意思。她的天性使得她能跟他豪爽、奔放的举止产生共鸣。她觉得这个人很了不起,她在他面前挺腼腆的,不过她喜欢他跟自己说话,在他身边她感到自在。

她说不上来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她知道他是个马尔他骑士团的骑士(马尔他骑士团:最早成立于1048年(耶路撒冷),专为朝觐者提供住宿和娱乐。后来几经起落,到1858年成为圣?约翰医护团,并在1877年创立圣?约翰护理协会。)。她记不清是否见他戴过表示他军衔的星式十字架,可这些的的确确像符号一样在她头脑里闪现过,留下了印象。说来说去,他是在这孩子面前展示了一个真正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国王、贵族和王子们业绩辉煌,女王、贵夫人和公主们一个个居高显赫。她认为这位拜伦?斯克里宾斯基是个真正的人,因为他对她挺尊敬。可当她再也见不到他时,他的形象就淡漠、化作一个记忆了。他永远活在她的记忆中。安娜长高了,变成一个笨拙的姑娘。她的眼睛仍然是黑黑的,目光仍然机敏,不过变得淡漠了,不那么警觉、透着敌意了。她的一头蓬松的鬈发变成了褐色,越长越茂实,她索性把头发在脑后挽了起来。

后来,她上了诺丁汉的一所女子学校。这时,她一心一意要作一个贵族小姐。她十分聪明,可就是对学习不感兴趣。起初,她觉得学校里的女孩子们都像大家闺秀那么好,她也想跟大家一个样。可很快她就失望了:她们一个个都是小气包和自私鬼,这真要把她气疯了。她家是慷慨大方之家,习惯了不拘小节,可这里的人却在为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真让她别扭。她很快就变了。她不相信自己,也不相信周围的世界。她不想走出来进入这个世界。一步也不想走出去。“我才不搭理那帮子女孩子们呢。”她常常带着蔑视的口吻对她爸爸说?“她们算老几。”可让人烦恼的是,这些姑娘们的看法并不跟安娜一样,她们照样儿该跟她在一起就在一起,不该在一起就不在一起。所以,她有些不知所措,一段时间内她被她们勾引去了,跟她们合群了。可后来,她又反感了,对她们恨之入骨。她爸爸问她:“你为什么不请些女孩子来咱家呢?”

她大声叫道:“是她们不来嘛!”“为什么不来呢?”“她们都是些无名鼠辈。”这次她用了她妈妈不怎么常说的一个词。“无名鼠辈也好,不无名鼠辈也好,人家反正都是些好姑娘嘛。”安娜是不会被说服的。她说不上来为什么她要脱离普通人,她特别跟她的女同学们不投脾气。她不合群,一跟别人到了一起她就感到不自在。她也说不清这是她的错儿还是别人的错儿。她对这些人有几分尊敬,可不断的失望又让她恼火。她还想尊重别人,因为她觉得她不认识的人都是好人,而她认识的那些人似乎总在约束她,搞点小动作欺诈她,这真让她忍无可忍。因此,她宁可待在家中,避开别人,把她们都留在想象中。

在玛斯,生活的确是相当自在和舒畅的。没有拮据之忧,没那么多礼数,更没有人去管你在想什么。至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如何,布朗温太太和布朗温先生都没有感知,他们太与世隔绝了。所以,安娜只有在家中才痛快。在家里,人之常情和父母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得人与人的关系比较好处,这些,在外面她是见不到的。在玛斯以外的地方,哪儿才能寻找到她成长的环境中那种互敬互让的气氛呢?不管外人怎么说,她父母仍一如既往,丝毫没有变化。外面的人似乎总在嫉妒她存在的权利,总不拿她当一回事。她不愿意跟这些人在一块儿。她想依靠父母,可她又想走出去。在学校,或者说在这个世界上,她常常感到不知所措,常认为自己没脸见人。她从来都说不准是自己错了还是别人错了。她完不成功课,唉,她不懂,要是她不愿意做功课的话她为什么非做不可?有什么难以名状的原因非要她去做呢?难道这些人,这些女教师们代表着神秘力量和更高级的好人吗?他们似乎是这么想的。可她不明白,一个女人凭什么要辱骂她,仅仅因为她弄不懂三十行《如愿以偿》(莎士比亚的一个剧本。)的台词。

话又说回来了,她懂不懂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什么也不能让她相信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她打心眼儿里瞧不起这些女教师粗鄙的工作,所以,她总是抗议。她们一次又一次教训她,让她几乎要承认自己是坏孩子了,承认自己的本质是不如别人的。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自己就应该处处矮人三分。可她不服,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坏孩子。她打心眼儿里瞧不起那些小题大作的人。她蔑视她们,她想报复,她恨她们。可她是在人家手心里呀。

她心目中有一个偶像:一个潇洒、高傲、雍容大度的贵妇人。她尽可以从画像上看到这样的贵妇人,如威尔士公主亚历山德拉就是这样的一个典范。安娜暗自思忖:这位贵妇人曾如此高傲、庄严,把一切低级趣味的欲望都踩在脚下。于是这姑娘把自己的发型做得高高的,再戴上一顶小帽子。她的裙子也打上了流行的裙褶,她还穿上了高雅的紧身儿呢。她爸爸见了大为高兴。安娜趾高气扬,对伊开斯顿的小市民气的清规戒律不屑一顾。

这些清规戒律还真要把她搞得名声扫地呢。布朗温可不这样想,他认为她愿意显赫就让她显赫去呗。他像介于她和这个世界中间的一块石头。像他们家族的人一样,他长得粗壮、漂亮。他的蓝眼睛炯炯有神,透着一股子灵气。他举止稳重但不失诚挚和热情。他那万事不麻烦别人的习性赢得了乡邻们的敬重,他们肯为他做任何事。他虽不为他人着想,可也慷慨大方,所以别人为他效力总能得到回报。只要人们不暴露真实嘴脸,他还是爱他们的。布朗温太太一直是我行我素的。她有丈夫、两 个儿子和安娜,这一切就给她划定了视线,其余的人都成了外人。在她自己的世界里,人生如梦,逝者如斯,她就在这流逝的生命中忙忙碌碌、紧紧张张,可总是快乐的。

她很少注意外界的事物,外面的就是外面的,跟不存在一样。她才不管男孩子们是否在斗架呢,眼不见心不烦。可要是在她眼皮子底下开仗,她就会大发雷霆,他们都怕她。就算是他们打碎了火车的玻璃或是把表卖了换钱去鸭市上痛痛快快地玩一场她也不在乎。布朗温也许对这些看不下眼去,可作为母亲,她觉得这些算不了什么。倒是一些小事会惹她生气。要是男孩子们在屠宰场周围打转转,她就会大为发火,学校的通知书如果写得不好她也会不高兴。只要她的儿子们不笨、不比别人差,不管他们干多少坏事她也不在乎。要是他们忍气吞声,她就会恨他们。

还有惹她生气的就是安娜身上的一些粗俗的地方,有时她笨拙、粗野的样子会把她气得眼里直冒火。只要没这些,她就会气儿顺,对什么都无所谓。追求着做贵妇人的梦想,安娜长成了一位二八妙龄的女郎。可家里的一些不尽人意的事把她折磨得够受。她对她爸爸很敏感。她爸爸一喝酒她就知道,只要一沾酒星儿,她就不能容忍。他喝了酒,酒劲儿就上了脸,脑门子上就暴起青筋来,眼睛一闪一闪的,露出一股傲慢的凶相,目空一切,一副嘲弄人的样子。这可把她气坏了。她一听到他高声狂叫着挖苦人,心里就又气又反感。他一进来她就迅速地先发制人。她大叫:“你真是活现眼,看看吧,喝了个大红脸。”

他回答说:“哼,我的脸还没发青呢,青了不就更难看了吗?”“准是去伊开斯顿撒酒疯了吧?”“伊,伊顿,怎么,了?”她一跺脚忿忿地走了。他看着她,眼睛一闪一闪的,很有些开心,可又情不自禁地说她在嘲笑他。这家人真怪,他们自成体统,闭关自守,俨然是一个无形中的小国家。母亲压根儿就不把伊开斯顿和考塞西往心里去,外人对她有所求,她睬都不睬,见到外人她就害羞,那客客气气的样子可迷人了。可等来访者一走,她就会如释重负地笑起来:总算把人家打发走了。她把所有这一切都当儿戏。可她终究是个外国人,心里没个底。可跟自己的子女和丈夫住在玛斯,她就成了一个小国家的女主宰,这里什么都不缺。她始终怀有一种说不出的信仰。她在罗马天主教的教育下长大,加入英国国教是为了求得庇护。披件什么外衣倒无所谓,她有她根本的信仰。似乎她是把上帝当成神秘物来崇拜的,从未试图去弄清上帝是个什么样子。在她心目中,她对寄托自己生命的上帝的感觉是异常强烈的。英国的教义从没有对她起什么作用,因为这种语言太陌生了。她感觉掌握生命的伟大阎王浑身闪着光,近在咫尺,可怕极了。不管怎么说,伟大的神就在身边。

她浑身闪着光,向神扑去。她是通过自己的五官感觉到他的。她环顾四周,充满了狐疑和神秘感,这感觉是不能用英语来表达的,它从来没有通过英语变成思想。可她照样活着,活在一个强烈的、美好的信念中,她的家属和她的命运都包含在这个信念中。她让她的丈夫也服从了这个信念。他跟她共同生活着,对世俗观念全然不顾。她的一举一动都成了对他发出的暗示和指示。就在这儿,在这块农田上,他跟她一起经历了神秘的生、死和创新,经历了奇妙、开怀的狂喜和说不出的惬意。这些,外人是无从知道的。他们还很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