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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汤姆·布朗温娶了一个波兰女人 (2)

第一章汤姆·布朗温娶了一个波兰女人 (2)

从城里回来时,农民们见到刚从矿井下上来成群结队的满身乌黑的矿工。他们在地里收庄稼时,西风吹来坑道里冒出的淡淡的硫质燃烧味儿。他们在十一月份拔萝卜时,空空的卡车咣当当地响着一溜烟儿地开过去,这响声在他们心头回荡,告诉他们远处正在进行着其他活动。在这时期阿尔弗莱德?布朗温娶了海诺的一位人称“黑马”的爱女为妻。她苗条、俏丽、皮肤黝黑,言谈迷人极了,什么尖刻的话只要让她一说就不刺耳了。她自己也知道她是个奇怪的人,表面上牢骚满腹,其实内心却很淡漠。所以,她无休止地抱怨,提高嗓门儿挑她丈夫的刺儿,对那些跟他来的人高声叫骂,只能使那些挨骂的人感到有趣,在感情上跟她更亲近了,就是他们被激怒、厌烦难耐时也是这样。她没完没了地冲她丈夫大声叫喊着,可当她丈夫露出嗔容时,她又会用平缓、轻飘飘的语调和迷人的言谈哄他,让他感到男子汉的胜利和骄傲。

这样,布朗温的目光中就透着一种幽默的微笑,那简直是开心的笑。他受到宠爱,好像是上帝让他来当大爷一样。他喜欢拿她的叫骂开心,又用她喜欢的腔调儿向她赔不是。他完全由着性子来,一旦他被刺痛了,他就会大为光火,恼怒得什么似的,把她吓得够受。她生怕这股火气会闹好几天,于是就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他。这两口子性格迥异,却又难舍难离,就像同根的连理,紧紧相连却又互不相知。布朗温家有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儿子早年到海上去谋生,一直没有回来。从这以后,母亲就成了这家的主宰。二儿子阿尔弗莱德是他妈妈的宠儿,也是最沉默寡言的一个。他被送到伊开斯顿去上学,学出了点成绩。可是除了绘画课以外,无论他怎么坚持努力,他也只能学个皮毛。在绘画上他有特长,就抱着一线希望学着。他对什么都抱怨,都激烈地反对,试试这个,换换那个,没完没了。最后他父亲被激怒了,母亲也几乎绝望了。后来,他终于在诺丁汉的一家花边厂里当了设计师。

他是个大块头,有点粗俗,操一口浓重的德比郡口音说话。他一心扑在城里的工作上,设计的图案很美,因此富起来了。作起画来,他能运笔自如,绘出的图案线条粗犷,不拘一格。可他却花去时间和精力干花边设计这样的琐事,在小小的方纸上不停地计算,琢磨着。命运对他可真是残酷。他痛苦、执着地做着这一切,呕心沥血,不管代价有多大他都矢志不渝。他在生活上也是个刻板、倔强、沉默、近乎乖戾的人。他娶了一位药剂师的女儿,这位药剂师自命清高。阿尔弗莱德也因此成了一个固执的势利眼。他对家庭表面上的体面抱有极大热情,一旦有什么让他看着粗俗,他就会大为恼火。以后,当他的三个孩子都长大了,他也成了一个沉稳的中年人时,他反倒追求起一些陌生女人来,默默地治于私欢,忽视了他的中产阶级太太。三儿子弗兰克,从一开始就拒绝跟一切知识打交道,反倒围着那座屠宰场打上转了。布朗温家在农场后边的第三座院子里开了个屠宰场,杀猪宰羊,除自家食用外,也卖给近邻。于是屠宰业与农业一起兴旺起来了。

从小,弗兰克就被路上那从屠宰场里流出来的黑血迷住了,他着迷地看着人们把一大扇牛排从屠宰场抬到肉架子上去,牛腰子从厚厚的肥油层里露出来。他长得很漂亮,软软的褐色头发,身材标准,有点像一位罗马人的后裔。他意志薄弱,易激动,比别人更容易丧失理智。十八岁时,他娶了一位年轻女工,这女子面色苍白,不过长得很丰满,人也娴静,但目光里透着精明,声音很迷人,慢慢地取得了他的宠爱。她每年生一个孩子,把丈夫哄得溜溜转。他接管了屠宰业后,反倒对此很冷漠,很看不起这摊子买卖,因此也就不去苦心经营了。他酗酒,人们常看见他在小酒店里吹牛,好像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其实他是个喋喋不休的大傻瓜。至于两个女儿,老大艾丽斯嫁给了一个矿工,在伊开斯顿过了一段很不安定的生活,后来就带着一群孩子迁往约克郡去了。二女儿艾菲还没有出嫁。

最小的儿子汤姆比他的兄长们小得太多。他是母亲的爱子,在他十二岁时,母亲下了决心强要送他到德比郡的文法学校去读书。他不想去,父亲本来想就此让步,可母亲就是不干。她成了这家的主宰,主意都得她拿。不干是不干,可一旦铁了心要干什么,全家都得顺着她来。汤姆不得不去上学。他不愿意上,结果一开始就不争气。他承认他母亲命他进学堂是对的,可她并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念书的料儿。他清醒地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他在学堂里不会混出个样儿来的,但他把这种打击看成是不可避免的。他对自己的天性感到惋惜,似乎他的存在是错的而他母亲的信念是对的。如果他能像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去做人,他就会使他母亲聊以自慰。他多么想象他母亲渴望的那样成为一个聪明能干的绅士啊,这是天下的母亲对儿子的希望。可他早就对母亲说,总不能让草窝里飞出金凤凰来呀,他不是那个料儿。这可真够让母亲伤心懊恼的。入学后,他与自己的无能斗争过,拼命攻读过。他把自己钉在位子上,全力以赴啃书本,累得脸色苍白。可这都无济于事。他抑制住自己内心的反感,像吃药自杀那样对付书本,可就是没有起色,怎么也学不进去,他的脑瓜儿根本就不转。

在感觉上他倒是很灵,对周围的气氛很敏感。也许这感觉是原始的,但很细腻。他看不起自己,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缺陷。他清楚自己长了一副木头脑袋,没救了,因此他很谦虚。可在情感上他又比大多数男孩子们更有鉴别力,这令他不可思议。在感观方面,他比他们发达,在直觉上比他们更灵敏。那些孩子们在这方面显得迟钝,这让他感到厌恶,着实看他们不起。可一到动脑筋时,他又成了草包了,又轮到别人可怜他了。他太笨了,连最简单的题目都做不出来,所以他不得不去接受那些他根本就不相信的东西。可就是接受了,还是不清楚自己对此到底信不信。他真希望自己已经相信了这些玩意儿。

但是,他喜欢别人通过情感的传递给他以启迪。他在文学课上听老师动情地朗读坦尼生的《尤利西斯》或雪莱的《西风颂》时,禁不住流露出激动的神情。他张着嘴,眼睛瞪得酸酸的,闪着痛苦的光芒。老师继续读着,用自己的力量之火燎灼着这孩子。汤姆?布朗温被这种难以名状的体验所感动,多深刻呀,他几乎有点害怕了。可当他偷偷地打开书本读“啊/狂热的西风/你是春的气息”时,书上的铅字变成了一股刺人的反感通贯全身,他的脸涨得红红的。他恨自己无能,心中充满了愤怒之情,感到力不从心。他把书本摔在地上,走到球场上。他恨书本,好像那是他的敌人一样,他比恨任何人都更恨书本。他不能控制自己,他的头脑乱得没有章法,没什么目标可奔,也没有头绪可理。他什么也弄不懂,也弄不懂自己是怎么了,就是不知道怎么学习。要让他有目的地去理解、去学习,他就会感到孤立无援。

数学方面他有点天分,可这门课他也学不好了,他简直变成一个不可救药的白痴了。他感到脚底无根,不知所措。他笨就笨在没人提示他就回答不上问题来。要让他写一篇正规的有关军队的作文,他顶多给你重复几件他知道的事实:“你十八岁可以参军,个子要超过五尺八寸才行。”可他一直认定这只不过是一项坑害他的诡计,因为他太一般了,总受人鄙夷。想到这里,他气得满脸通红,羞臊难当。他划掉已经写好的字句,搜肠刮肚地设想某种正经八百的文体,想不出来又恼羞成怒,把笔一扔,宁可把纸撕得粉碎,死也不再写一个字。很快,他就对学校习惯了,同样学校对他也习惯了。在学业上,人们把他当作没指望的大笨蛋排在末尾,但对他那慷慨诚实的天性大家都表示敬佩。只有一个盛气凌人,小心眼儿的家伙(就是那个拉丁语老师)敢欺负他,把蓝眼睛的汤姆气得要发疯了。后来布朗温用瓦片开了这位老师的脑壳儿,那情景真吓人,不过以后再也没事了。

老师没有得到人们的一点同情,可布朗温避免提这事,他一想起那一幕来就不寒而栗,到他长大成人后还心有余悸呢。他是高高兴兴地离开那所学校的,他和其他孩子们一直混得不错,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一天天忙着干这干那,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不过,他清楚,在这所学校里他是处于他人所不齿的地位上的,因为他总是无能,总考不及格。他太健壮、太乐观了,他从不感到不幸,可他的灵魂却是那么可怜,几乎不可救药。他曾喜欢过一个热情、聪明的男孩子,那孩子体质纤弱,是个肺病秧子。这俩人亲密得不得了,几乎有点像古典故事中的大卫和约翰森,布朗温扮演了侍候人的约翰森的角色。不过,对于这种不平等,他有所感觉,那孩子比他伶俐,一下就把他比下去了。所以在他离开学校时,他们也就从此分手。但布朗温一直思念着他过去的朋友,把他当作心里的一盏灯,回忆着那段美好的经历。

汤姆?布朗温高高兴兴地回到农村,这才恢复了他自己的本色。他对十分恼怒的母亲说:“我的脑袋是一只萝卜,就让我扎根在土里吧。”他太自卑了。可一干起地里的活儿,他就变得兴致勃勃了。他喜欢干活,喜欢闻泥土的芳香。他有青春、有活力、有幽默感,会出洋相逗乐儿。他能忘记自己的缺点。有时他会因气恼而变得粗暴,好在平时为人处事还是很和气的。他十七岁那年,父亲从烟囱上摔下来,死了。母亲带着儿女仍住在农村。当了屠夫的弗兰克偶尔会来小住一下,他总是高声抱怨,抱怨这个世界亏待了他。弗兰克特别恨小汤姆,说他娘们儿气。汤姆就涨红了脸瞪着他。艾菲向着汤姆,可是当阿尔弗莱德从诺丁汉回来时,艾菲和母亲就会站到他一边说话而把汤姆给冷落了。阿尔弗莱德嗔着脸,很少言语,他看不起家里的人。这使得汤姆很气不忿儿:他凭什么在女人们眼里成了个英雄?还不是因为他在外头当设计师,有那么点绅士派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阿尔弗莱德确实有些像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所以女人们爱他。汤姆以后才理解了他的哥哥。

汤姆作为家里最小的儿子,管理农田的责任就落在他肩上了,他感到很了不起。他只有十八岁,但他能像父亲那样办事了,当然,他母亲仍然是这家的主宰。这孩子长得茁壮、机敏,对生活充满了热望。他能干活,能骑马,常逛市场、结伴出游,有时会喝得大醉。他还玩九柱戏、去看串乡剧团的演出。有一次他喝醉了,竟被一个妓女勾引到酒店的楼上去了,那时他才十九岁。

上楼以后,他被吓坏了。在人与人亲密相处的农家村舍里,女人是占有重要地位的。男人们在家敬重女人,在所有的家务事、道德和举止问题上都是这样。女人是未来生活中宗教、爱情和道德生活的象征。男人们把自己的良心托给女人,他们会说:“我的良心攥在你手里了,你作我门口的天使吧,看管我出出进进。”女人们是不负夫望的,男人们百分之百地信任他们的妻子。听到她们的赞赏或斥责,男人们或许会兴高采烈、会气恼、会反感也会发脾气,但他们的心一刻也没有真正逃出女人的约束,因为他们要靠女人过安逸的生活,没有女人他们就会感到自己像风中的稻草、飘零四落,女人是他们的避风港和保险箱,是上帝用来约束男人的手臂的。

十九岁的汤姆像一棵小树一样生机勃勃,一直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母亲和姐姐,可现在他正和一个妓女在酒店里厮缠在一起,他惊呆了。

在那之前,他只知道一种女人,那就是母亲和姐姐们那样的女人。现在该怎么办呢?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滋味。他感到好奇、气恼,又有点失望。莫不是那种事就要发生?难道他和女人的关系将会是这么不值钱?在这个妓女面前,他感到有点羞涩,他怕她蔑视他不太行;他讨厌她又怕她。当他想到也许会惹一身病时,他简直吓酥了。但常识告诉他,只要他自己没病,问题就不大——这足以平息他那纷乱的思绪,使他恢复了平衡。事实证明这真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