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的历史阶段包括民国(1912—1949)和新中国前30年(1949—1978)两个时期。招商局与中国金融业发展、变迁主要体现在前一个时期,后一个时期因特殊的时代背景,招商局金融业务基本消滞。
招商局与国民政府
争夺招商局
1911年10月10日(清宣统三年农历八月十九)武昌起义爆发,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史称“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发生在盛宣怀得势之时——1911年,盛宣怀升为邮传部尚书,他建议将各省自己建立的铁路、邮政转为中央领导。“铁路国有”措施旋即遭到许多地方的反对,四川、广东、湖南和湖北相继发生“保路运动”,这直接导致了武昌起义的爆发。动乱中,清廷将盛宣怀当做替罪羊,“即行革职,永不叙用”,盛宣怀见大势已去,逃亡日本,盛氏在招商局的势力受到沉重打击,各董事先后登报辞职,董事会发布通告解散,招商局的正常经营活动被迫中断,陷入瘫痪状态。
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宣告成立。
由于革命政权财政上极度困难,临时政府召开内阁会议决定,用招商局局产向日本抵押贷款1000万两,虽然这一要求开始时遭到了招商局的抵制,但经过总统府和孙中山本人的调解,招商局与临时政府关系不断融洽,并在同年2月底恢复正常运营。
1912年3月31日,招商局第二次股东常会在上海张园召开,主持人为临时政府司法部长伍廷芳(1842—1922)。伍廷芳德高望重,深得股商信任,被公推为董事会主席,招商局新的董事会成立,招商局进入完全商办时期,招商局由此改称“商办招商局轮船公司”,后又称“商办招商轮船有限公司”。
然而,南京临时政府只存在了短短三个月,袁世凯篡夺了革命果实,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
袁氏当国后,指使自己安插在局内的亲信杨士琦四处活动,利用招商局股东不合、组织新公司等时机,力图在招商局全面恢复官督商办的体制,将其控制在自己手中。北洋政府的倒行逆施,引起招商局股东的强烈反对。内外交迫之下,招商局股东最终消除争议,1912年12月,宋教仁、于右任、曹锡圭、张鸿禄等15人发起组织新公司,以求革除积弊,获得重生。
就在袁世凯图谋将招商局收归官办之时,蛰伏在日本的盛宣怀于1912年10月获准回国,返回上海,再次与袁世凯展开了对招商局的争夺。袁世凯虽然窃取了政权,但他正忙于复辟帝制,对招商局鞭长莫及。在与盛宣怀势力长达半年的较量中,双方争夺基本处于拉锯状态。
1913年6月22日,为重选董事会,招商局在上海张园召开股东常年大会。在这次股东会议上,袁、盛双方达成了妥协。在缺席的情况下,袁世凯在招商局的亲信杨士琦被选举为招商局董事会会长。盛宣怀则被选举为副会长,与郑观应、陈猷、傅宗耀等七人组成新的董事会,伍廷芳落选。
从1913年新董事会成立至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清查整理”招商局之间的十多年,是招商局商办的十多年,这期间,袁、盛之间的争夺虽有反复,但基本制度相对稳定,袁世凯的官办阴谋也始终未能得逞。
这一时期,招商局的经营一路坎坷。
从世界范围看,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得欧美公司在南洋各埠的航班大减,招商局运费收入奇迹般上升,由1914年的300万两升至1918年的700万两,招商局发了一笔“战争财”。此后,却由于不能应付外轮入侵的竞争而每况愈下。
国内范围看,这十多年恰恰是军阀混战的十多年,招商局航船许多航线被迫中断,或者往往无偿被军阀强行征调用于军需,而其中发生的灾难事故鲜有赔偿,不堪重负之下,招商局甚至在1926年12月8日被迫“罢航”。
而在招商局内部,盛宣怀、李国杰(李鸿章嫡长孙)、傅宗耀(盛宣怀义子,因投机革命而发达)三派势力内斗严重,招商局一些主管与办事人员营私舞弊、贪腐无度、管理混乱,进而导致事故频发,仅1916—1926年间就有大型海损事件十起,招商局损失惨重……
多重灾祸累积,1913年资产净值银711万两的招商局,到了后来却资金严重匮乏,只能靠举债度日。有统计数据显示,1924年之前的十年间,招商局向外国银行借款总计800万两,加上国内各钱庄的借款,累计900万余两。从1921年开始,每年仅利息一项,招商局就需支付40万余两以上。
由于收入锐减,招商局根本无力支付这笔巨额债务,到1926年,招商局已经是经济竭蹶、每况愈下,处于破产的边缘。
官督整理
1927年,北伐战争获得巨大胜利,国民政府奠都南京。招商局的历史由此也进入了一个重大转折时期——官督整理时期。
作为国民党新兴的统领,蒋介石极力扩充军事与经济实力,招商局这家全国最大的民营航运企业,自然不会逃脱他的“重视”。
1927年2月下旬,北伐军尚未抵达上海,蒋介石就委派杨杏佛(杨铨)办理招商局事宜,杨借口“不明办理之权限与内容”,未走马上任。
3月26日,蒋介石抵达上海。就在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前一天,蒋亲自命令杨杏佛率人到招商局,准备从即日起“接办局务”。这一举动遭到了招商局主管人员的“严词拒绝”,杨杏佛随即在4月中旬力辞办理招商局事务。
4月底,定都南京后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85次会议通过决议,正式组成国民政府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张静江、钱永铭、杨杏佛等11人任委员,张静江任委员会主席。
清查整理委员会刚一成立,立即遭到招商局主管人员李国杰、傅宗耀等人的极力抵制。国民政府决定首先除掉实力较为单薄的傅宗耀,以惩一儆百——傅宗耀在北伐军进驻上海之前,就利用身兼中国通商银行行长职务之便,以资金资助军阀孙传芳抵抗北伐,此时,他又利用上海总商会会长之名,鼓动上海商界抵制国民政府法令。
于是,4月27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宣布上海总商会为非法组织,委派钱永铭等七人前往接收,并改选会长。国长政府又一纸命令,以“挟会营私”、“非法选举”、“供给敌饷”等五项主要罪名,下令缉拿傅宗耀。傅宗耀见大势已去,逃往大连。
傅氏逃亡,上海商界与招商局内部都受到极大震动。招商局董事会会长李国杰被迫宣布辞职,后又被董事会挽留;招商局内50多名股东秉承国民政府旨意,于5月初发起成立股东维持会,请求“当局保护”,为国民政府的清查整理铺平了道路。
5月20日,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十名委员及会计师、律师等来到招商局,正式开始对招商局“清查整理”。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历时四个月,最后完成《国民政府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报告书》,然后宣布解散,将整理招商局的职责移交国民政府交通部。
1927年11月,依据所公布的上述报告书,国民政府设立隶属于交通部的招商局监督办公处,在招商局总局左邻上海四马路5号挂牌办公。该监督处设监督与总办各1人,监督由交通部长王伯群兼任,总办由交通部参事赵铁桥担任。
1928年元月,监督处发布命令,将同床异梦的招商局董事会全体董事“停职查办”,同时下令招商局改设总管理处,赵铁桥任总管理处总办。
赵铁桥(1886—1930)是招商局历史上又一位重要人物,他担任招商局总管理处总办后,着手进行了若干重大改革,一是调整总局管理机构,二是改革会计制度,三是设立各种专业委员会。此外,赵还组织视察团考察各分局船栈业务、清除积弊,大力培养本国航海技术人员,等等。
而他的改革,正是将招商局收归国有的前奏。
1928年8月11—18日,全国交通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就招商局的体制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最后决定,招商局以收归国有为原则,以官商合办为过渡。
为了便于直接控制招商局,1929年6月17日,国民党二中全会作出决议,将其改隶国民政府,政府拟特派专员整理局务,并组织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赵铁桥本人也数次向国民党中央提出将招商局收归国有,称“上策收归国有,中策国家代管,下策官商合办”。
赵的这些建议鉴于当时的形势,暂时未能实施,招商局名义上仍为商办,但实际上已经由国民政府代管,确立了国有的原则。
赵铁桥对招商局的大力整顿,不仅同李国杰的矛盾尖锐对立,与监督王伯群的矛盾也达到了顶点——王本来想借担任监督之机染指招商局,对整顿并不热心,但赵并不理睬王的用心,王想寻机撤掉赵的职务却找不到充足的理由,而赵则逐渐攀附上了蒋介石,对王更不放在眼中。
这让赵铁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1930年7月24日,赵铁桥像往常一样到招商局上班,刚刚到达大门口时,旁边突然冲出两名杀手,朝他连开数枪,赵铁桥倒在血泊之中,杀手扬长而去。第二天,赵铁桥在医院不治身亡。这就是轰动一时的“赵铁桥遇刺案”。
值得一提的是,与本书主题直接关联的仁济和保险公司,就在赵铁桥主政招商局期间酝酿、实现了改组,并最终脱离招商局独立经营。
收归国营
赵铁桥遇刺后,招商局一时竟成为险恶之地,虽然国民政府先后任命多位官员到局任职总办,但到任者均无心负责,先是有交通部航政司司长蔡培,不久后是上海电报局局长陈希,之后又是交通部次长李仲公,再之后又派国民党元老张群组建“整理招商局委员会”。
1930年10月23日,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作出决定,“招商局应收归国营”,关于股权、债务问题,责成待组建中的“整理委员会”拟订办法,呈请国民政府核准实施。10月28日,行政院发布政令,将招商局收归国营。
但是张群最终没有到任,整理事宜仍由李仲公主持。当时,舆论讽刺招商局体制“似驴非驴,似马非马”,李仲公无所适从,加之又受到盛宣怀家族、李国杰家族几大股阀的排挤,只得于1931年4月提出辞职。5月1日,行政院命郭外峰继任。
1932年年初,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再次作出决议,仍将招商局交还交通部管辖,性质定为“民有国营”,并责成交通部继续整理。郭外峰深感棘手,于3月初提出辞职,李国杰则趁机东山再起,出任董事会会长兼总经理。
李国杰再次入主招商局,与兼任招商局局务监督的交通部次长陈孚木勾结,以弥补招商局巨额营业亏损为名,提出一整套所谓整理计划,其主要内容是向美商中国营业公司、大来轮船公司和美国债票公司“赊购新船、码头借款、建筑借款”三项。借款协议在1932年9月下旬达成,借款总额2000万两以上,作八五折价实收,利息高达9厘,每方收取2.5%的贷款佣金和5%的经租佣金,赊购的船只必须兼挂美国国旗,雇用美籍船员,各船账目必须由美方监理,且招商局营业计划、整顿方略也必须采纳美方的主张。
国民政府得知这一丧权辱国的消息后大为震惊,责成交通部长陈铭枢立即调查。结果查实,在上述交易中,李国杰、陈孚木得到了70万两回佣酬金,全部中饱私囊。
蒋介石得知消息后大为震怒,将陈铭枢撤职,责令参政部长宋子文和新任交通部长朱家骅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事发后,陈孚木畏罪潜逃。
就此,轰动南北的“招商局大借款案”草草收场。
但是此时,经过六年的“监督整顿”,招商局船只有减无增,每年结亏134万多两,合计亏损高达808万银元,创亏损新纪录;而到1933年年底,招商局内外借款已经高达1700多万两,也创下历史最高,招商局已经走到了随时倒闭的悬崖边缘。
于是,招商局收归国营成为最后的选择。
1932年10月,逮捕李国杰不到一个月后,宋子文、朱家骅呈报国民政府行政院,详细陈述招商局创办历史、重要地位和腐败情形,提议遵循1930年决议的原则,正式将招商局收归国营。11月8日,行政院召开会议,通过了宋、朱的呈文。
11月11日,经过上述筹备,国民政府煞费心机选定的全体理事、监事及总经理人员悉数就职,招商局正式更名为“国营招商局”。
11月15日,国民政府正式颁布《招商局收归国营令》:“……着财政部迅筹现款,收回股票。一面由交通部克日派员接收,妥为规划,积极进行。俾我国航权,得以逐渐发展,用培国本而利民生。此令。”
国民政府《招商局收归国营令》的颁布,标志着在组织形式和法律程序上,最后完成了将招商局收归国营的全部过程,招商局就此结束“民有国营”时期,由一家民营企业迅速转变为国营企业。
先是商办,后是官督整理,之后是民有国营,最后是完全国营,这就是招商局在民国时期所经历的体制变革。
而正是这一系列变革,将给招商局所创办的民族金融业带来深刻的影响。
风雨通商银行(上):白银风潮,增资改组
白银风暴与货币改革,垄断与兼并
延续上节所述,1932年所进行的招商局收归国营,同步进行的是招商局新一次的转制,产生了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制度。宋子文的校友、颇孚众望的实业家刘鸿生(1888—1956)被任命为总经理。
主持招商局期间,刘鸿生大胆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却终究难敌内部顽固势力、局外利益相关的军政要员的阻挠。1936年春,交通部改组,刘鸿生请辞,招商局领导机构再次改组。
在刘鸿生任职的前三年中,招商局已经是债台高筑。1932年他接手时,招商局负债总计1700余万两;1933年,国民政府施行“废两改元”货币改革,招商局债款合计2500万元;1934年,招商局会计科公布的负债总额,已经高达3502万元。刘鸿生(1888—1956)主持招商局期间,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却终因内外势力的阻挠而黯然请辞。
20世纪30年代,债台高筑的招商局将面临一次金融风暴的冲击。
也是在1934年,已经发展为国际汇兑中心的上海发生了影响巨大的“白银风暴”。
1933年,新当选的罗斯福总统为了拯救危机中的美国经济,决定采取美元贬值的手段来保护国家利益,用13亿美元向世界收购金银作为国库储备,引起世界银价上涨,而银本位制根深蒂固的中国首当其冲。当时,将白银运到美国可获20%的利润,于是在华的商行大量套购白银出口。
通货不足给中国经济带来灾难,上海的银行、钱庄为保护自己,就紧缩放贷款,而企业得不到银行的支持,资金周转失灵,商家则被迫以“大拍卖”、“大减价”的方式倾销商品,回笼资金。据1935年统计,上海受此影响而倒闭的工商企业1065家,银行、钱庄因无法收还已倒闭企业的资本,也跟着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