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叟
杰弗利·乔叟(约1340~1400),英国14世纪的伟大诗人,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者。
乔叟出生于伦敦市民阶层的一个富裕酒商家庭。父亲约翰·乔叟是酒商公会会员,与宫廷来往甚密,曾给国王爱德华三世承办过粮食。因为这点关系,乔叟17岁时,就被送入宫廷给国王儿媳当侍童,并为皇室亲族服务。两年后(1359年),他随英国军队远征法国,后被法军俘虏,由父亲和国王出资赎回。回国后的10年中,他在宫廷内服务,并为宫内的武士和贵妇写作了很多“短歌”、“轮旋曲”和“轮唱歌”等。
后来,他在宫廷内任职,历任伦敦海关监督、外省法官和议员。1377年至1385年,乔叟担任外交使节,曾多次出使比利时、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在意大利期间,他接触了但丁、薄伽丘等名作家的作品,受到意大利人文主义思想和反宗教精神的影响,这使他的创作思想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到了晚年,乔叟在宫廷失宠,境遇窘困,贫病交加。他于1400年逝世,被安葬在伦敦的西敏寺。
乔叟生活在农奴制开始趋于瓦解、资本主义逐渐崛起的时代。随着市民阶级的兴起和王权的集中,劳动人民日益贫困,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乔叟的创作反映了当时这种时代的新趋势。
乔叟出生于市民阶层,常和下层市民接触往来,对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感情有所了解,这为他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基础。同时,他还汲取了欧洲文化的进步因素,因此,他的作品开始体现出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特点。
乔叟的创作活动开始于14世纪60年代。他不用当时贵族社会通用的法文和拉丁文,而用伦敦方言来反映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1381年,他的重要长诗《特罗勒斯和克丽西德》问世。这部作品是根据薄伽丘的长诗《菲洛斯特拉托》改写而成的,写特洛亚十年战争时期,特洛亚王子特罗勒斯和宫廷寡妇克丽西德相爱,后来克丽西德背弃特罗勒斯,又接受希腊某将领的求爱。特罗勒斯悲愤欲绝,来到希腊军营和情敌决战,他杀死了不少希腊人,最后终于战死。这部作品虽以古代的特洛亚为背景,但却反映了英国贵族社会的生活。作者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肯定人类追求爱情和幸福的权利,反对封建礼教和教会否定爱情的禁欲主义。1386年,乔叟发表另一部诗作《善良女人的故事》,真实描写了现实生活中的妇女形象,并对她们的人格和地位给予肯定。乔叟的早期作品还有长诗《禽鸟的议会》(1377~1382)、《声誉之堂》(1379~1384)等。这些作品带有反封建色彩,但写得比较粗糙。
《坎特伯雷故事集》(1387~1400)是乔叟一生中最杰出的作品。这部诗体故事集包括24个短篇故事,分别取材于民间传说、口头文学、骑士文学和宗教文学。作品通过从伦敦到坎特伯雷朝圣的香客们在旅途中讲故事的形式,生动地描绘了14世纪英国的现实生活。这些故事反映的内容丰富多彩,既有对宗教欺骗的辛辣讽刺,又有对封建贵族的愤怒揭露,还有对金钱罪恶的深刻批判。故事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写爱情和婚姻问题的,如《骑士的故事》、《巴斯妇人的故事》、《商人的故事》、《小地主的故事》等等。乔叟在这部作品中对爱情和婚姻问题的基本态度是肯定女权,主张夫妇互敬互爱,反对那种动辄使用武力、丈夫反复考验妻子的爱情。乔叟的这部作品体现了反封建反教会的倾向和人文主义思想因素,反映出14世纪英国历史的发展趋势。但在肯定爱情、反对禁欲主义的同时,也有一些放纵情欲的描写。
乔叟是英国文艺复兴早期的代表作家。他第一个用伦敦方言进行创作,奠定了近代英国文学语言的基础。他继承了城市文学描写现实的传统,开创了英国文学的现实主义道路。他的作品以幽默和讽刺为其风格特征,在人物刻画、语言运用、叙事技巧等方面,都远远超过了以前和同时代的英国其他文学作品。乔叟以很高的现实主义成就,赢得了“英国诗歌之父”的盛誉。
斯宾塞
埃德蒙·斯宾塞(1552~1599),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诗人。他生于伦敦的一个布商家庭。早年进入缝工商人学校受教育,后来进入剑桥大学学习,接触了法国和意大利文学,受到人文主义思想影响。1576年他获得文学硕士学位。
1579年,斯宾塞发表田园诗《牧人日历》,获得了成功,并逐渐受到器重。1580年,他被派往爱尔兰担任官职,定居于幽静的吉尔科尔蒙,写成了著名诗篇《仙后》的前3卷。前来拜访的瓦尔特·瑞理爵士对这部作品大为赞赏,并鼓励他将其刊行问世。斯宾塞接受了友人的建议,于翌年回到伦敦,准备把这3卷诗念给伊丽莎白听,然后把它发表。他原想这些颂扬女皇的诗准能为他进入宫廷打通道路,但女皇给予他的报酬十分微薄,他于失望中重新回到了爱尔兰。不久,他用《牧人日历》的牧歌体裁,写成《考琳·克劳特又回到家里》一诗,叙述了他到伦敦的种种情形。
以后数年间,斯宾塞忙于恋爱和结婚,并继续从事诗歌创作。他于1596年再次来到伦敦,发表《仙后》的后3卷,并写成《天国爱情颂》、《天国美人颂》等4首诗作。1598年,斯宾塞从伦敦返回不久,就爆发了爱尔兰人民反对英格兰奴役者的起义。斯宾塞的吉尔科尔蒙私邸被焚烧,他的一个孩子也葬身火窟,他只好携带家眷逃往伦敦。这时,他在伦敦的朋友们有的因罪被黜,有的已经去世,心身憔悴的斯宾塞陷入呼告无门的境地。1599年他在极度困苦中死去。
《牧人日历》是使斯宾塞获得声誉的第一部作品。这部田园诗包括12首牧歌,每一首都以一年中的一个月份为标题。这部作品主要描写爱情和乡野的自然风光,同时也涉及宗教、政治和道德等问题。诗人在作品中歌颂伊丽莎白女皇是正直仁慈的君主,肯定自己关于社会与伦理的理想,并用理想粉饰的形式描写现实生活。诗人笔下的牧人懂得历史、文学和古希腊罗马神话,不象真正的牧民。
斯宾塞一生写有大量抒情诗,其中以十四行诗组《爱情小诗》(1591~1595年)最为杰出。这部诗组共有诗89首,用来赞美一个名叫伊利沙贝的女子,这女子究竟指谁,无从查考。他还写有两首婚姻颂歌《婚后曲》(1591~1595年)和《婚前曲》(1596年)。前者记叙了诗人自己的爱情生活,后者则是为莱斯特伯爵的两个女儿结婚而写的贺诗。这些抒情诗情景交融,韵律优美。
长诗《仙后》(1589,1596年)是斯宾塞最重要最有成就的作品,也是第一部英国资产阶级的民族史诗。它同班扬的《天路历程》和但丁的《神曲》一起,被称为世界文学中的三大寓言。这部长诗原计划写12卷,但只完成了6卷。长诗开始写仙后葛罗丽亚娜宫廷节日宴会的情景,接着描写宫廷武士同妖怪交战、同巫师斗法的经过。作品以描写仙后为名来歌颂女皇伊丽莎白,宣扬资产阶级新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在已完成的6卷故事中,武士主人公都被写成是一定道德品质的象征。如亚瑟亲王被写成人类最高品性的化身,红十字武士是神圣的象征,布津托玛是贞洁的典范,卡里多是礼貌的模范等等。
《仙后》表达了作者的人文主义理想,概括了文艺复兴时期的时代特征。在艺术上,它继承了骑士传奇文学,也受到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诗人阿利奥斯托的艺术风格的影响,为当时英国提供了诗歌创作技巧的最高范例。这部作品的诗体完美,语言动听,富有音乐美,后来被称为“斯宾塞体”,对英国诗歌格律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斯宾塞曾被誉为“诗人的诗人”,他的作品对当时所有的诗歌创作都产生过良好的作用。后来的诗人,特别是19世纪初叶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和雪莱等,也从他的创作中学到很多东西。
培根
弗兰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文作家和唯物主义哲学家,现代实验科学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称赞他是“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
培根于1561年1月22日生在伦敦一个大贵族家庭,父亲是女皇伊丽莎白的掌玺大臣,叔父是女皇的首相。培根早年进剑桥大学学习政治和法律,他从小就有非凡的抱负,想施展他的一套治国平天下的本领。
1584年任英国下院议员和艾塞克斯顾问,但他叔父竭力反对他,因而他在女皇时代并未得到宠幸。到了詹姆士一世时,他便官运亨通,历任要职:1617年接替父职,当了皇家掌玺大臣,1618年担任皇家大法官。1621年,因受贿舞弊,被削官入狱。此后,他意志消沉,退出官场,隐居家乡。到了晚年,便用全部精力从事科学实验、哲学研究和文学创作活动。1626年冬,据说他因在露天试验雪的防腐消毒作用时,受寒患病逝世。
培根在文化思想战线上很有建树。他代表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利益,向封建文化全面进攻,为实验科学的发展扫清了道路。他曾计划写一套总名为《伟大的复兴》的巨著,目的是“在良好的基础上,将全部科学、技术和人类的一切知识全面重建。”在已完成的该书的一、二部分中,培根对当时的学术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和归类,系统批判了前人思想方法上的错误,并进一步提出了新的思想方法。他在实验科学的基础上发展了唯物论,认为感性经验是一切知识的源泉,并强调知识和科学的力量,提出归纳法作为认识方法。他在《学术的推进》(1605年)和用拉丁文写的《新工具》(1620年)等学术著作中,阐述了他的这些思想。培根还著有一本哲学小说《新大西岛》(1624年写成,1627年出版),描绘了一个能迅速发展科学事业的理想国,成为后来建立英国皇家学会的蓝图。
培根在文学方面的主要贡献是《论说文集》。这个文集分别发表于1597、1612、1625等不同年份,共收入不同内容和题材的散文作品58篇。这部著名作品以贵族和资产阶级上层读者为对象,广泛谈论了哲学、宗教、政治、国家以及处世、待人、修身、养性等问题。题目有哲理意味较浓的《真理》、《死亡》、《宗教》;有直接关系到宦海沉浮的《高位》、《贵族》、《帝王》、《党争》、《叛乱》;也有涉及私人生活的《友谊》、《父母与子女》、《婚嫁与单身》等等。不论哪一类,他都以明澈的智慧,入木三分地剖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极其深刻地描写周围人物的思想动机和真实心理。作者在作品中鼓励商业活动和殖民扩张,对资产阶级唯利是图、尔虞我诈的道德观念给予肯定。在《论读书》等文章中,作者谈论了一些关于读书的有用的经验。
培根是英国论说文体的创始者。在文章风格上,他坚决反对那种华而不实、言过其实的腐朽文风,提倡并创造了简朴、准确,能说明具体事物的实用文体。他善于运用凝练有力的语言和富有诗意的比喻来表达丰富的思想。他的文字朴素而又精美,犹如格言警句一般,他的文章组织缜密,思想深邃,引人思索,对后代的散文创作产生过重大影响。
威廉·莎士比亚
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有成就的作家之一,在他的作品里,资产阶级人文主义思想表现得最为充分,艺术性也最高。他的作品为资产阶级的兴起作了最有力的舆论准备。
他出生于英国中部斯特拉福城一个富裕市民家庭,少年时代在当地“文法学校”学习古代语言和文学。20岁后,他到伦敦谋生,广泛接触到各阶层的生活,加深了他对社会的认识。1590年左右,他参加了剧团,开始舞台和创作生活。他的绝大部分戏剧是利用现成材料加以改编而写成的,在改编过程中给以新的内容和艺术加工。在20几年的时间里,他写了37部戏剧,此外还有两首长诗和154首十四行诗。1613年左右,他离开伦敦,回到家乡,1616年逝世。
莎士比亚的创作可以按思想和艺术的发展分为3个时期。第一时期(1590~1600年)正值伊丽莎白女王统治后期,国内的宗教改革、血腥立法、镇压农民起义,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了道路。但这时英国基本上还是封建社会,封建势力还很强大,女王比较成功地运用王权维持了封建势力同新兴资产阶级之间的平衡。对外,英国战胜了西班牙“无敌舰队”,增强了资产阶级的民族自信。这时,莎士比亚的作品,基调是乐观的。他的喜剧宣扬爱情(仁爱精神)可以战胜一切,宣扬个性解放;历史剧则反复批判封建专制和封建割据,宣传开明君主的理想,鼓吹资产阶级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
他早期两首长诗《维纳斯与阿都尼》(1593年)和《鲁克丽丝受辱记》(1594年)都根据奥维德的故事写成。前者描写爱神对青年猎手阿都尼的爱情与追求,后者谴责荒淫强暴的行为,艺术上总的特点是华丽纤巧。
《十四行诗》(1592~1598年)中的大多数,据一般公认,是写给一个青年贵族的,另一组诗是写给一个深肤色的女子的。这些诗歌颂友谊和爱情,诗人把它们看作是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表征,他特别强调心灵的结合、忠诚和谅解这些人文主义理想。诗人歌颂青春和美,以与现实中的丑恶相对照,坚信美好的事物应当永存,并可以借助于文艺而成为不朽。诗中也表现了诗人对现实的批判和生活体验。十四行诗具有新兴资产阶级肯定生活、要求解放个性的反封建理想,也流露出患得患失、取悦贵族的倾向。诗人的情绪变化多端,有时欢乐,有时忧伤,有时表现嫉妒,有时沉思。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比彼特拉克更向前发展一步,主题更加丰富,对待爱情已没有宗教情绪或封建等级观念。他改变了意大利的格式,按四、四、四、二编排,每首诗更能体现起承转合,情感和思路曲折而有变化。他喜欢从生活和大自然中,从乡村、城市、法庭、舞台、宫廷、战场、商人的柜房、教堂等场所寻找生动的形象和比喻。他常用对照、多义词、重复、停顿、头韵、长短音的错落来烘托内容,增强音乐性。十四行诗这一外来形式在莎士比亚笔下得到了发展。
这一时期,莎士比亚写了9部以英国历史为题材的历史剧,在当时盛行的历史剧中成就最高。90年代王权虽仍巩固,但王位继承问题日趋迫切,封建势力蠢蠢欲动,英国有可能重新出现内战局面。莎士比亚作为人文主义者,关心民族命运,反对封建内讧,要求在一个开明君主的统治下,巩固国内和平与统一,使国家臻于富强,这是符合资产阶级发展的利益的。他比当时任何剧作家都更系统地探索了过去两三百年的历史,他认为观察历史可以比较准确地预示未来。在历史剧中他批判了一系列的封建君主,谴责了封建集团间的血腥战争,表达了新兴资产阶级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