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诗经(国学启蒙书系列)
2624600000010

第10章 江有汜

【原文】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注释】

①汜:指由主流分出后又重新汇合的江水。②以:用,需要。③渚:即洲,指水中的小沙洲。④与:交好。⑤处:指忧愁。⑥沱:江水的支流。⑦过:到,去。⑧啸:指号哭。⑨歌:唱歌。

【译文】

长江有去而复归的江水,这个男子就要回家,不再需要我。不再需要我,他以后一定会追悔的。

长江水中有小小的沙洲,这个男子就要回家,不跟我做伴。不跟我做伴,他以后必定会忧愁。

长江有来去汇合的支流,这个男子就要回家,不让我跟去。不让我跟去,他以后会以哭当歌。

【启示】

一位姑娘哀怨地指责抛弃自己的爱人,希望他离开自己以后,再也得不到幸福。可失去了爱人,姑娘自己又怎么能感到幸福快乐呢。

【典故】

田稷勇于退贿田稷是战国时齐国的相国,他办事认真负责,深得齐王的信任,齐王任命他统领百官、总揽政务,权倾朝野。于是总有人偷偷给他送去贿金,以期得到他的帮助。

一天,田稷手下的一名官员给他送了黄金百镒。这的确是个不小的数目,面对这么多金子,他无法抵挡这突如其来的诱惑,在经历一番心理斗争后,还是收下了。

母亲一见这么多金子,十分吃惊,急忙询问田稷金子的来由。田稷是个孝子,他不想欺瞒母亲,于是就将受贿一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听后气不打一处来,教训他说:为官就应该清政廉洁,不能见钱眼开,而应该注重自己的道德修养,要有高尚的行为,不应该收授不义之财。母亲愈说愈生气,最后竟要把田稷赶出家门。

田稷听了母亲严厉的训斥,感到十分羞愧和自责,急忙原数归还了金子,随后又主动跑到齐王面前去请罪,声称自己犯了死罪,请皇上处死他。

齐王不知何故,忙问:“爱卿犯了何罪,要自请处死?”

田稷答道:“臣下无德,一时糊涂受属下贿金百镒,回家交与母亲,母亲痛斥臣下为官不廉,不再认臣为子,将臣逐出家门。臣自感罪孽深重,无颜再见母亲。大王信任臣下,对臣下委以重任,臣下却见钱眼开,愧对大王。故请大王重责臣下,以正国法,以严家规!”

齐王闻听此言,对田母家教有方敬佩有加,齐王原谅了田稷的错误,说他知错就改,不再追究。

为了表彰田母的义举,齐王还用国库的金子赏赐了她。齐国人听说这件事后,都称赞田母是位好母亲,也都称赞田稷勇于自责、知错就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