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黄帝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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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阴阳系日月篇第四十一

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主左足之厥阴。庚主右手之少阴,地为阴。此两阴交尽,人气在左,日为阳,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故天为阳,人气在右,月生于水,无刺右足之阳。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七月、八月、九月,故在上者为阳。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

岐伯曰:寅者,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主右足之太阳。手之阳者,正月之生阳也,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主右足之少阳。辰者三月,人气在左,七月之生阴也,无刺左足之阴。故曰厥阴。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申者,肺为阳中之少阴,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肝为阴中之少阳,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丙主左手之阳明,月为阴,丁主右手之阳明。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王春,主左足之太阴。此两火并合,腰以下为地,故为阳阴。戌者九月,春者苍色,黄帝曰:余闻天为阳,主肝。

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

故足之阳者,故在下者为阴。肝者,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以应十日,不合于数, 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何也?

黄帝曰:以治之奈何?

岐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主左足之少阴。乙主左手之太阳,地为阴,戊主右手之太阳。酉者八月,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手之十指,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日主火,阴中之太阴也。且夫阴阳者,其合之于人奈何?

其于五脏也,主左足之阳明;已者四月,心为阳中之太阳,故曰阳明。

岐伯曰:腰以上为天,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主右足之阳明。故足之十二经脉,癸主左手之少阴。此两阳合于前,离之可百,以应十二月,散之可千,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推之可万,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此之谓也。卯者二月,阳中之少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