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横扫欧非(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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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太平洋烽火骤起(1)

1.日本偷袭珍珠港

日本建立“大东亚新秩序”的狂妄计划,直接损害了美国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日美之间的矛盾加剧。1940年9月27日,日本与德意结成侵略同盟,妄图东西配合,称霸世界。《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第三条暗示,美国不得卷入欧亚战争,更激起美国政府的愤怒。

日美关系陷入僵局后,日本政府建议日美首脑会谈。8月8日,野村向赫尔提出在夏威夷举行两国首脑会谈的建议。赫尔表示对首脑会谈不感兴趣。

珍珠港受到袭击时,美机才起飞了29架,其余均被炸毁。8月28日,近卫致函罗斯福,要求两国首脑在夏威夷直接会见。日方还向美国表示同意赫尔四项原则,认为这些原则“不仅应该运用于太平洋地区,而且也应该运用于全世界”。罗斯福表示,他可以和近卫会谈,并对会谈前景表示乐观。而赫尔认为,在首脑会谈前必须解决三个问题:(1)日本从中国撤军;(2)日本与三国同盟的关系;(3)太平洋地区贸易机会均等。罗斯福同意赫尔的见解。9月3日,野村与罗斯福、赫尔会谈。罗斯福正式答复表示同意美日首脑会谈,并提出美国政府的备忘录。备忘录重申了赫尔的原则,并希望就这些原则达成协议后再举行首脑会谈。

9月4日,日本政府也提出日美谈判新条件,其要点是:(1)日本虽以法属印度支那为基地,但不以武力进攻附近地区,对北方也决不无故发动武力进攻;(2)美国对欧洲战争的态度,应根据防卫观念行事,一旦美国参加欧战,日本将按照自己对《德意日三国同盟条约》的解释,采取行动;(3)日本努力恢复日中正常关系,并准备遵照日华协定尽快从中国撤兵;(4)美国应恢复与日本的通商关系,并撤销冻结日本资产的决定。

9月27日,近卫敦促美国尽快举行首脑会谈,认为10月10~15日为宜。但罗斯福认为在没有得到事先保证前,决不举行首脑会谈。10月2日,赫尔照会日本政府,若想日美首脑会谈举行,日本只有在保证承诺以下四个条件:(1)确认作为国家间基本原则的前述四原则;(2)从中国和法属印度支那全面撤军;(3)放弃日华间的特殊密切关系;(4)放弃三国条约的实质性部分。

10月12日,日本举行五相会议,近卫与陆相东条英机在如何扩张问题上发生分歧。东条陆相对驻兵问题寸步不让,主张停止谈判,近卫则希望通过谈判达到目的。10月16日,近卫辞职,东条组阁。日美首脑会谈顿成泡影。

日美首脑会谈虽未实现,但野村与赫尔的会谈尚未最后停止。1941年10月18日,东条内阁成立,东乡茂德出任外相。东条内阁急于在谈判不成时采取战争行动,日美谈判完全成为掩护其战争意图的烟幕和争取时间的手段。谈判的破裂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11月1日,日军大本营与政府联席会议决定,一面继续交涉,力求达成协议,一面下定开战决心,进行作战准备。11月5日,御前会议作出决定,决心对美、英、荷开战,时间为12月初,对美谈判继续到12月1日。根据这一决定,东乡致电野村,要他首先提出日本的甲案,如美方难以接受,再提出作为最后方案的乙案。同时,还加派来栖三郎特使协助野村谈判。11月7日,野村向赫尔递交了甲案。11月14日,赫尔正式拒绝甲案,主张日军全部撤出中国。11月20日,野村、来栖向赫尔递交乙案,主要内容是:日美两国政府相互保证不在法属印支以外的南亚及南太平洋地区武力扩张,美国供应日本所需的石油,美国不对日华两国和平努力设置障碍。

11月26日,赫尔对野村和来栖表示,不能同意日方的“乙案”。在同一天,日本的机动部队隐蔽启航。

1941年9月6日,日本御前会议通过《帝国国策实施要领》,正式提出,“帝国为确保自存自卫,在不惜对美(英荷)一战的决心之下,大致以10月下旬为期,完成战争准备。如果至10月上旬外交谈判仍不能实现我方要求时,即决心对美(英荷)开战”。

1941年10月18日,东条英机接替近卫文任日本首相。东条内阁比近卫内阁更加好战。11月5日,御前会议批准《帝国国策实施要领》,将“发动战争的时机定为12月初”。

11月29日,日本天皇听取重臣的意见。在发言中,2/3的重臣主张“对美忍受,维持现状,以避免危险”。1/3的重臣则主张“对美开战”。东条英机通知内阁和帝国统帅部,现在除了战争没有其他选择,否则,“我们将失去作战的机会”。12月1日,日本御前会议作出最后决定——“对美谈判没有达成协议。帝国对美、英、荷开战”。

自1941年9月6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发动太平洋战争以后,日军大本营就集中精力制定对美、英、荷的战争指导计划。到10月上旬,制定了《对美英荷战争指导纲要》,其内容包括:战争目的;战争指导方针;武力战指导要点;武力战攻占范围,占领地处理纲要;思想战指导要点;经济战指导要点;外交战指导纲要;结束战争方略。11月5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12月初发动战争后,日军大本营又制定了《关于促进结束对美、英、荷、蒋战争的草案》。11月15日在大本营和政府联席会议上通过的这一方案规定,战争的要领是:“帝国应实行闪击战,摧毁美、英、荷在东亚及西南太平洋地区的根据地,确立战略上的优势,同时确保重要资源地区和主要交通线,造成长期自给自足的态势;设法用尽一切手段,引诱美海军主力,适时加以歼灭。”

毫无疑问,日本把攻占南方资源地区、夺取那里丰富的资源和确保交通线安全作为其战争的重要着眼点。但是,日本十分担心在进攻南方时,遭到来自夏威夷的美国太平洋舰队的侧击。为此,日本决定把美国太平洋舰队加以歼灭,至于采取什么手段,却莫衷一是。

1941年1月7日,日本联合舰队司令山本五十六海军上将在向海军大臣提出的《关于战备的意见书》中谈到:“开战初期所应采取的作战方针与计划:用第1、第2航空舰队的全部航空兵力,乘月夜或黎明光亮,向美国太平洋舰队发起突然袭击,‘力求全歼’停泊在珍珠港内的美国舰队。”日军大本营采纳了山本的意见,并根据他的设想制定了袭击珍珠港的计划,其代号为“Z”作战计划。

珍珠港位于夏威夷群岛的瓦胡岛南部,东距美国西海岸2090海里,西距日本3200海里,是美国海军在太平洋上的主要基地,也是美国和远东、西太平洋之间的海上交通要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素有“太平洋心脏”之称。珍珠港内水区面积约32平方公里,水深平均12~18米,可以同时停泊各种舰船约500艘。基地内设施配套,装备完善,有军港、机场、航空站、油库、弹药库和修船厂等13处军事设施。1940年5月,美国为了遏制日本在太平洋地区的进一步扩张,将太平洋舰队从美国西海岸移至珍珠港。

袭击珍珠港是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战略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战略企图是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发起攻击,使用舰载航空兵摧毁或瘫痪美国太平洋舰队的大型舰船和飞机,使其在一段时期内难以恢复和参战,夺取战争初期的制海权和制空权,保证日本南进战略的侧翼安全。

关于发动战争的时机,考虑到石油储量的减少和美、英、荷共同防御力量的迅速增强,日本觉得越早越好,根据气候情况和海上风浪状况,大本营最后把开战时机选在12月上旬。

根据日本战争指导计划,日军大本营陆海军部分别制定陆海军作战计划。陆军从1940年5月就着手制定对美、英、荷的作战计划。最初制定的是攻占马来亚和菲律宾等区域性的作战计划,后改为综合作战计划。1940年的陆军作战计划规定:动用9个师的兵力进攻香港、印度支那、婆罗洲、马来亚和菲律宾。

1940年的海军作战计划规定战争第一阶段的作战方针是:(1)战争初期迅速歼灭东洋之敌,夺取制海权;协同陆军攻占香港和吕宋岛及其附近要地;进占法属印度支那北部,并尽可能夺取其南部要地。另外,战争一开始,要在陆军的协同下夺取关岛。然后,如情况许可,还要占领英属婆罗洲、马来亚等要地,并夺取新加坡。(2)侦察敌舰队,特别是美国主力舰队的动向,尽力削弱敌海上力量,重点破坏印度洋上的敌海上交通线。第二阶段的作战方针是,各部队除遂行既定作战任务外,还要配合联合舰队主力作战。联合舰队主力部队待敌舰队主力进入东洋海区后加以歼灭。这时,要尽可能将英美两国舰队各个歼灭。

很明显,这一计划将占领南方要地放在第一阶段,而将截击美国主力舰队的任务放在第二阶段,这种安排是极其不利的,因为在敌主力舰队存在的情况下,海上输送陆军部队是极其危险的。因此,日军大本营在1941年采纳了山本关于在开战之初动用主力航空母舰袭击珍珠港的计划。

由于主力航空母舰用于偷袭珍珠港,日军大本营决定在南方作战中使用陆海军基地航空部队主力实施空中攻击。到1941年8月,日本海军基本完成作战计划的制定。之后,海军在9月进行有关作战计划的图上演习,经过研究,到10月末,大本营海军部批准上述作战计划。杉山参谋总长和永野军令部总长先后在11月3日和5日,将作战计划上奏天皇。11月5日,天皇批准了海军作战计划。

海军作战计划规定,第一阶段的作战要领是:(1)作战初期,以第1航空舰队(6艘航空母舰为主力)袭击停泊在珍珠港内的美主力舰队;(2)同时以第11航空舰队(岸基航空兵)协同陆军,对菲律宾和马来半岛进行突然袭击,接着在该战区遂行空战任务;(3)第2舰队在菲律宾海域遂行作战任务,以夺取东亚海面的制海权,保障海上输送陆军的安全;(4)第3舰队为运输在菲律宾及南方要地登陆部队的船队护航,并掩护其登陆行动;南遣舰队协同在马来半岛登陆的部队作战;(5)第2遣支舰队参加攻占香港的作战,第4舰队参加夺取关岛、威克岛和拉包尔的作战行动;(6)第6舰队(潜艇部队)参加袭击珍珠港的作战,尔后继续袭击敌舰,削弱敌海上兵力;(7)在第一阶段作战中,如美国主力舰队前来进攻,以除第3舰队和南遣舰队之外的联合舰队主力迎击并将其歼灭。

根据日本御前会议各个时期的决策,日军大本营加紧进行发动太平洋战争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施兵力的战略部署。

在1941年1月29日~3月27日,美英参谋部代表在华盛顿举行联合会议,通过“ABC-l号”计划。该计划规定,根据双方确定的“先欧后亚”战略方针,如果日本发起进攻,美英在远东的军事战略是采取守势,“在德国被打败之前,对日本采取牵制性的消耗战”。据此,美国规定,其太平洋舰队的主要任务是防御,确保夏威夷、菲律宾、关岛和威克岛等地不受侵犯。此外,为减轻马来亚防线英军的压力,该舰队要用潜艇破坏日本的海上交通线,在马绍尔群岛、加罗林群岛采取箝制行动。

4月27日,英美荷三国军事代表在新加坡会晤,商讨日军进攻东南亚时的对策,酝酿共同防御计划。会上,英国和荷兰代表要求美国向新加坡派遣军舰以威慑日本。美国代表以“不符合美国总的战略”为由予以拒绝。

8月9~12日,罗斯福和丘吉尔举行大西洋会议,修订美英两国作战计划和外交方针。会议讨论了欧洲和远东局势,通过了《大西洋宪章》,双方一致同意对日本发出严重警告。

11月2日,丘吉尔致电罗斯福:“你们和我们的态度越坚决,他们发动战争的可能性就越小。”为阻止日军南进,英国派海军上将汤姆·菲利普斯率领航空母舰“无敌”号、战列舰“威尔士亲王”号、战列巡洋舰“反击”号,驱逐舰“伊莱特拉”号、“特快”号、“特内多斯”号、“吸血鬼”号组成的Z舰队,由英国驶往远东。然而,航空母舰“无敌”号在百慕大触礁,不能为编队担任空中掩护。战列舰“威尔士亲王”号和战列巡洋舰“反击”号于12月7日前先后抵达新加坡。

在实行联盟战略的情况下,美英在太平洋地区的战备工作有所加强。

在此期间,美国采取了一些实际步骤改善其在太平洋地区的态势。1940年4月,美国海军舰队由美国西海岸到夏威夷群岛进行年度演习。5月7日,美国海军作战部长斯塔克通知美舰队司令理查森,演习后长期进驻珍珠港,不返回西海岸,目的是迫使日本放弃乘荷兰失败及英法处于困境而南进的打算,遏制日本的行动,但当时珍珠港基地建设尚未完工。10月18日,驻夏威夷的舰队司令理查森向罗斯福报告,由于舰员不足,没有做好战斗准备,在紧张的国际形势下,舰队在夏威夷水域训练,从保密角度来看是危险的,舰艇防空、反潜措施不充分,建议舰队返回美国西海岸。此外,海军一些人士也反对舰队常驻夏威夷,他们认为这不但不能有效地箝制日本,反而会给日本一个发动战争的借口。罗斯福没有理睬理查森及海军其他人员的意见,后来甚至还免除了理查森的舰队司令之职。

1941年1月27日,美国驻日本大使约瑟夫·C.格鲁向美国国务卿赫尔报告,日本武装力量企图动用全部军事手段大规模地偷袭珍珠港。美国国务院将格鲁大使发回的重要情报抄送给陆军部和海军部,但这份情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1941年5月27日,罗斯福发表广播讲话,宣布美国进入“无限期全国紧急状态”。11月25日,罗斯福在白宫召开最高军事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赫尔、史汀生、诺克斯、马歇尔、斯塔克。

根据迎战日本的决策,美国采取了各种措施,在军事上做了必要的准备。1940年6月14日,罗斯福签署增加海军舰只11%的法案。6月30日,美国决定要拥有100万陆军的武器装备,并储备200万军队的装备,具备生产400万军队的武器的能力,每年为部队提供1.8万架飞机。7月19日,罗斯福签署《两洋海军法案》,规定在1940~1945年期间,拨款40亿美元,增建各种舰船257艘,总排水量132.5万吨,使海军实力增强70%,包括建造9艘战列舰、11艘航空母舰、44艘巡洋舰、100多艘驱逐舰,飞机达到10万架。9月16日,美国颁布征兵法,规定21~35岁男子一律登记,准备入伍。当时美国军队规模较小,1940年仅有陆军(含航空兵)27万人,海军(含陆战队)19万人,总数不足50万人,还有国民警卫队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