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弗洛伊德12:文明及其缺憾
2815900000014

第14章 文明及其缺憾(6)

通过承认共同的感受是我们的思想指导,用来确定人类生活的哪些特征应被视为文明的,我们便获得了文明所展示的宏伟蓝图的一个清晰的印象。但是确实,迄今我们所发现的一切没有一个不是众所周知的。同时,我们小心翼翼地防备使自己接受这种偏见,即文明就是成为完善的同义词,就是人类注定要借以达到完善的道路。但是,现在有一个观点必须考虑,这个观点可能会导致另一个方向。对我们来说文明的发展似乎是人类所经历的一种特殊过程,它的几个方面我们都很熟悉。我们可以根据它在我们所熟悉的人类本能倾向上所产生的变化来描述这个过程的特点,满足它就是我们的生活所要实现的实际任务。这些本能中有一些似乎已被耗尽了,所以出现了某些取代它们的东西,在一个人身上我们就称之为性格特质(character—trait)。这个过程最著名的例子是在儿童的肛欲(anal erotism)方面发现的。儿童对排泄功能,对排泄器官及其排泄物的最初兴趣,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变成了一些我们所熟知的特质——节俭、有秩序和清洁感——这些特质在儿童看来是有价值的和受欢迎的。但是,这些特质也可以得到加强,直到它们明显地支配着人格和产生我们所谓的肛门性格(anal character)。这是怎样发生的,我们并不知道;但是,关于这个结论的正确性则是毫无疑问的。现在,我们已经知道,秩序和清洁主要是文明的要求,虽然它们的必要性对生存来说并不特别明显,把它们作为快乐的根源也同样不合适。在这一点上,我们一定会第一次对文明发展过程和一个人的力比多发展过程之间的相似性感到震惊。必须使其他本能(肛欲除外)改变它们得以满足的条件,沿着另外的道路去实现该过程,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过程和我们如此熟知的(本能目的的)升华作用(sublimation)是一致的,但有时又是可能会与升华作用区分开来的。本能的升华作用是文明发展的一个特别显著的特点;就是使高级心理活动即科学的、艺术的和意识形态的活动能在文明的生活中起如此重要作用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想服从某种第一印象,他会说,升华作用完全是文明强加于本能的一种变化。但是最好再考虑一下这个问题。第三,也是最后一点,这似乎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能无视文明在本能克制(renunciation of instinct)的基础上得以建立起来的程度,也不能无视文明可在多大程度上预测强大的本能要求的不满足程度[通过压制(suppression)、压抑或别的什么手段?],这种“文化的挫折”支配着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整个领域。我们已经知道,它是一切文明都必须反对的那种敌意的原因,它也将给我们的科学研究提出严肃的要求;我们在这里要做大量的解释。难以理解的是,怎么能使本能得不到满足呢?再说,这样做也绝不是没有危险的;假如这种剥夺没有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一定会使人产生严重的紊乱。

但是,如果我们想知道人们对我们的下述观点做何评价,即和个体的正常成熟相比,文明的发展是一个特殊的过程,那么,我们就必须着手解决另一个问题。我们必须提出这个新的问题:文明的发展把它的起源归因于什么样的影响,文明是怎样产生的,是什么决定了文明的进程?

(第四章)

这个任务似乎太繁重了;而且在面对这一任务时人们一定会感到胆怯。以下是我所能得出的对这个任务的一点推测。

当原始人发现,靠劳动来改善他的命运,确实在于他自己的把握,对他来说,另一个人是和他一起工作,还是与他作对就不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了。另一个人认识到,成为他的劳动伙伴的价值,和他一起生活是有用的。甚至更早些,在史前的类人猿时期,人类已有组成家庭的习惯:他的最初帮手可能是他的家庭成员。人们可以假设,家庭的建立以某种方式和这一时期联系着,即满足生殖的需要不再像一个偶然来访的客人那样突然出现,然后又悄然而逝,长期杳无音信,而是作为一个永久的房客而安顿下来。此时,男人获得了使女人,或者更概括地说,使他的性对象留在他的身边的动机;而女人则不想和她的孱弱无助的孩子分开,为了孩子们的利益,也只好留在一个强壮的男人身旁。在这个原始的家庭里,仍然缺少文明的一个基本特点;作为这个家庭的首领,父亲的意志是不受限制的。我已经在《图腾与禁忌》(1912~1913)一书中努力说明了,这种方式是怎样从这种家庭生活发展到后来的以兄弟团伙的形式集体存在的阶段。通过制服他们的父亲,儿子们发现,几个人联合起来比一个人更强大。文明的图腾阶段是在这些限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就是说,为了维护这个新的事态的存在,这些儿子们只好互相利用。对这些禁忌的遵守则是第一种“权利”或“法律”。因此,人类的集体生活都有一个双重的基础,这就是由外界需要所导致的强迫工作,以及爱的权力,使男人把他的性对象——女人——保留在他的身边,并且使女人把从她身上分离开来的一部分——她的孩子——保留在她的身边。爱欲(Eros)和需要(Ananke)也变成了人类文明之母。文明的第一个结果是,甚至相当多的人现在能够共同地生活在一起了。既然这两大权利在这里共同合作,人们就可期望,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一定会顺利地使人类更好地控制外部世界,也能更多地增加共同承担生活重任的人数。同样不容易理解的是,这种文明究竟是怎样通过使群体成员幸福,而又被那些享受这种文明的人感觉到的呢?

在我们进一步询问障碍究竟来自何处之前,我们将使自己离开这个观点,即爱是文明的创始者,这种认识可作为填补我们以前的讨论所遗留下来的一个空白[第82页]的一个借口。我们曾经说过,一个人发现,性欲的(生殖的)爱给他提供了最大的满足,这样,这种爱实际上就成了他的一切幸福的一个原型,人们一定会在他的一生中继续沿着这条性关系的道路去寻求他的幸福,使这种生殖器的性兴奋成为他的生活的中心点。我们还曾说过,在这样做时,他便使自己以某种最危险的方式依赖于一部分外部世界,也就是依赖于他对恋爱对象的选择;假如他遭到拒绝,或者由于死亡或背叛而失去了它,就会使他陷于最痛苦的境地。因此,各个时代的明智之士都曾最严厉地告诫我们,不要采取这种生活方式;但是,尽管如此,对很多人来说,这种生活方式还保留着它的吸引力。

不过,少数人由于他们的组成而能够沿着这条爱情的道路找到幸福;但是,在实现这种可能之前,在爱的功能方面要发生深远的心理变化是必要的。这些人通过把自己高度评价的被爱改变为爱别人,从而使自己不依赖于其对象的默认,他们不使自己的爱指向个别的对象,而是同样地指向一切人,从而保护自己以免失去这种爱的对象,他们通过离开爱的性目的,和把本能变成一种有制约目的的冲动,来避免生殖器爱的不确定性和失望。他们通过这个过程在自身所引起的这种状态,一种不能变化的、不偏离的、敏感的态度,而和生殖器爱的这种激烈的变化几乎没有外部相似之处,不过这种状态倒是从这里派生的。看来阿西西的圣·弗朗西斯(St.Francis of Assisi)在用爱这种方法来产生幸福的内在情感方面比任何人走得都远;另外,我们认为,这种使快乐原则得以实现的方法特点,事实上以多种方式和宗教联系着;它们之间的联系可能位于心理的那些遥远偏僻的地方,在这些地方自我和对象之间的区分,以及各个对象之间的区分成为无所谓的事。从一种道德观来看,它的较深的动机以后将变得清楚起来,这种对人类和对世界的一种博爱的倾向,一般被认为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最高级的心理状态。即使在这个讨论的早期阶段,我仍将提出针对这个观点我们所必须提出的两个主要的反对意见。既然爱对它的对象并不公正,那么,一种不加分辨的爱在我看来就失去了它自身的某些价值。其次,并非所有的人都是值得爱的。

创立了家庭的爱仍然在文明中以两种形式保留着它的威力;在爱的最初形式中,它并未放弃直接的性满足,而在爱的变更了的形式中,即感情受目的制约,则影响了我们的文明。正是以这两种形式,爱执行着它的把为数众多的男女互相结合起来的任务。这样做比通过共同工作的利益所能达到的爱更强烈。爱情这个词在语言使用上的随便和未分化的方式有其发生学上的道理。一般的用途是,生殖的欲望使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组成一个家庭,人们把这种关系称为爱;但是,在一个家庭的父母和子女之间,兄弟和姐妹之间的积极的情感态度也称为爱,虽然在我们看来,应该把这种关系描述为“受目的制约的爱”或“慈爱”。这种受目的制约的爱最初确实是完全的性爱,在人的潜意识中仍然如此。性爱和受目的制约的爱这两种形式都超出了家庭的爱,和以前曾是陌生人的别人产生了新的结合。生殖的爱导致了新家庭的建立,朝向友谊的受目的制约的爱在文化立场上看是有价值的,因为这种爱并没有那么多生殖爱的限制——例如,它的排外性。但是,爱和文明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发展过程中失去了它们的不明确性。一方面,爱反对文明的利益,另一方面,文明用难以忍受的限制来威胁爱。

它们之间的这种分裂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其原因却不是可以直接认识到的。它首先表现为家庭和个人所属的大团体之间的一种冲突。我们已经发现,文明的主要努力之一是使人们结合成更大的统一体。但是,家庭不会抛弃每一个个体。家庭成员之间联系得越紧密,他们就往往和别人越疏远,实际上他们就难进入更广泛的生活圈。那种共同生活的方式在种系发生上一般说来比较古老,而且是儿童时代唯一的方法,这种生活方式对以后要取代它的文化生活方式表示抵抗。和家庭分离成为每一个年轻人所面临的任务,社会常用青春期仪式来帮助他完成这个任务。我们获得了这种印象,即这些困难是所有心理发展过程所固有的——实际上也是所有器官发展所固有的。

另一种不和睦是由女人引起的,她们很快就和文明倾向对立起来,并四处散布她们的阻碍和起限制作用的影响——这些女人最初曾用她们的爱的要求奠定了文明的基础。女人代表家庭的利益和性生活的利益。建设文明的工作越来越成为男人的事,男人们面临着更艰难的任务,迫使他们把本能升华,这是女人所无法做到的。既然男人没有可供他支配的无限数量的心理能量,他就必须通过最有利地分配他的力比多来完成他的任务。男人在很大程度上把用于文明目的的东西从女人和他的性生活里撤出来;他和其他男人的不断联系及其对这种联系的依赖,甚至使他疏远了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女人们发现,自己被文明的要求逼入这样的背景中,因而对文明采取了一种敌视的态度。

限制性生活的文明倾向和扩展其文化联合体的其他倾向一样明显。即使在文明的最早期阶段即图腾崇拜阶段,也伴随着禁止乱伦的对象选择,这或许是人类性生活在各个时代所经历过的最严重的创伤。禁忌、法律和风俗习惯给性生活加上了更多的限制,这些限制既对男人有影响,又对女人有影响。各类文明所产生的这种影响在程度上并不一样;社会组织的经济结构也影响着保留下来的性自由的分量。我们已经知道,文明在进行限制时服从实际需要的法则,因为它通过把心理能量从性欲中撤出来,而获得了用于自己的目的的很大一部分心理能量。文明对性欲的表现在这一方面就像一个已经取得了优势,并把其他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的民族或人类的某个阶层一样。于是,害怕被压迫者的反抗就驱使他实行更严厉的预防措施。这种发展类型中的一个高峰时期已在我们的西欧文明中达到了。从心理学上讲,首先,指出儿童有任何表现形式的性生活是完全合理的。因为,如果这种背景没有在童年时期就为此做好准备,那就根本不可能控制成人的性欲望。但文明社会没有任何理由竟然走到这样的极端,就是说,实际上否认存在着这些不仅可以证明,而且确实令人吃惊的现象。就性成熟的个体而言,对象选择更进一步缩小到异性,大多数非生殖形式的满足作为性反常行为而受到禁止。在这些禁律中的标准是,每一个人都只有一种性生活;这些禁律的要求并不重视个人在性组成上的不一致,无论它们是天生的还是后天获得的;它从性的快乐中切除了一大块,因而成为严重的非正义行为的一个原因。这些限制性措施的作用可能是使那些正常的——在体质上无缺陷的——人的一切性兴趣不受损失地进入为它敞开的通道。但是,唯一没有这样受到谴责的发泄感情的方法,即异性生殖的爱,却受到了坚持合法性和一夫一妻制这些障碍的进一步限制。现代文明使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性关系只有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最后的持久结合基础上才是容许的;性欲作为一种为自己寻求快乐的根源,是文明所不能接受的;文明的意图只是把性欲作为使人类种族繁衍的迄今还无法替代的手段来忍受的。

当然,这是一种极端情况,大家都知道,已经证明这些限制是不能付诸实施的,甚至短期的也不行。只有弱者才屈从于对他们性自由的这种广泛的侵犯,强者的本性只有在补偿的条件下才能这样做,这个问题以后还会提到。文明社会已经发现自己被迫默默地放过许多犯罪行为,根据社会本身的法律,这些犯罪行为是应该受到惩罚的。但是,我们一定不要犯相反的错误,并且假定,因为犯罪行为没有达到它的目的所要达到的一切,它对社会的这种态度就是完全无害的。不管怎么说,文明人的性生活是受到严重损害的;有时还造成一种印象,即作为一种功能它正处于萎缩过程,就像作为器官的牙齿和头发一样。人们这样假定可能是正确的,作为快感的一个根源,作为实现人生目的一种手段,性欲的重要性已被感觉到减少了。有时候,人们似乎发觉,不仅文明的压力,就是性功能本身的实质里也有某种东西拒绝使我们得到满足,并且驱使我们沿着其他的道路走下去。这可能是一个错误;要确定它是很困难的。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