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弗洛伊德12:文明及其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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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个幻觉的未来(6)

文明并不惧怕受过教育的人和脑力劳动者。在他们身上用其他世俗动机来取代宗教动机,作为文明的行为这是从容进行的;另外,这些人自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文明社会的工具。但是,对于大量的未受过教育和受压迫的人们来说,则又另当别论。完全可以说,他们是文明的敌人。只要他们没有发现,人们不再相信上帝,那么,一切全都平安无事。但是,即便我写的这篇短文发表不了,他们也肯定会发现,人们已不再相信上帝了。虽然他们也准备接受这些科学思维的成果,但是,科学思维使人们发生的这种变化,却没有在他们身上发生。这些群众对文明的敌意会使他们全力以赴地反对他们在其虐待者身上所发现的弱点,难道这种危险也不存在吗?如果说,之所以你不能杀害你的邻居的唯一理由是,因为上帝禁止这样做,否则的话,上帝将在今生或来世严厉地惩罚你,那么,当你听说并不存在什么上帝,你也无需害怕上帝的惩罚时,你当然会毫不犹豫地杀害你的邻居,而只有世俗的力量才能阻止你这样做。因此,对这些危险的群众既要进行最严厉的镇压,又要最小心翼翼地使他们没有机会实现理性的觉醒,否则的话,文明和宗教之间的关系就一定会发生根本的修正。

(第八章)

或许有人认为,实现这后一种方案并非特别困难。千真万确,这样做一定会有所失,但是,可能得会多于失,且能避免一个很大的危险。仿佛这种危险会使文明面临更大的危险似的,因此,人人都害怕这种危险。当圣波尼费思(St.Boniface)砍倒那棵被撒克逊人奉为神灵的大树时,旁观者们认为,由于犯下了这种渎圣的弥天大罪,一定会有某种可怕的事件发生。但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发生,而且撒克逊人接受了基督教洗礼。

当文明社会颁布了戒律: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杀害他所仇视的、对他有阻碍的、其财产让他觊觎的邻居,这种规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人类的共同生存,否则人类就无法共同生存了。因为杀人者会使自己遭到被杀害者的亲属们的报复,同时还会成为他人悄悄羡慕的目标,这些人内心里也有像他那样采取这样残暴行动的倾向。因此,杀人者不可能长期陶醉于他的报复和抢劫的欢乐之中,他有可能很快又被人杀害。即使他有非凡的力量和极端的谨慎,足以保护自己不受单个敌人的伤害,但是,他却必定会死于联合起来的弱者之手。如果这种联合没有发生,那么,杀人就会永无休止地继续下去,最后的结果必然是,人类互相残杀。在人与人之间我们也会发现同样的情况,例如,在科西嘉岛上的家庭之间仍然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在其他地方这种情况只发生在国家之间,现在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同样危险的生活的不安全性,使人们结合起来组成了一个社会,社会禁止个人随意杀人,但社会本身却仍然保留着对那些违犯禁律的人行使公共判决的权力。因此,这就是正义和惩罚。

但是,我们并没有把这个禁止杀人的合理解释公之于众。我们认为,这条禁律已经由上帝提出来了。这样,我们可以大胆地猜测上帝的意图,我们发现,上帝也不愿意让人类互相残杀。这样一来,我们便使文化的禁律带上了一种特别庄重的色彩。但与此同时,我们却冒着使这一禁律的实施依赖于相信上帝的危险。如果我们重走这一步——如果我们不再把我们自己的意志归因于上帝,如果我们满足于做出社会推理——那么,我们虽然确实放弃了文化禁律的神圣化,但我们也避免了神圣化的冒险。不过,我们也同样有所得,通过某种传播过程和感染过程,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人们可能会说,这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已经从少数几种主要的禁律传播到每一种其他的文化禁律、法律和法令中了。但是,在这些方面,上帝的光环并不总是非常适宜的,通过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做出相反的决定,就使这些禁律不仅相互失效,而且除此之外,还暴露了人类不完善的所有迹象。在这些禁律中很容易发现的那些东西只能是一些浅陋之见的产物,或者是表示自私狭隘的利益,或者是建立在不充分前提基础上的结论。我们对此提出的公正的批评也使我们减少了对其他较合理的文化要求的尊敬,并对它们表示不欢迎和厌恶。既然把上帝自己所要求的东西和可以追溯到拥有一切权力的国会或高级司法机构的东西区分开来是一项棘手的任务,因此,如果我们在这里完全抛弃上帝,而老老实实地承认文明的一切清规戒律都纯粹起源于人类,那无疑是颇有裨益的。这些清规戒律与其伪装得神圣不可侵犯一道,也绝不可能永远冥顽不化。人们能够理解,判定这些清规戒律绝不是为了统治他们,而是相反,是为他们的利益服务;人们会对这些禁律采取更加友好的态度,不再企图废除这些禁律,而仅仅旨在改进这些禁律。这是在和文明的责任协调一致的道路上取得的一个重要的进步。

但是,在这里我们请求把纯理性推理归咎于文明社会的禁律——就是说,想从社会需要做出推论——却遭到突如其来的疑问的干扰。我们已经把禁止杀人这一禁律的起源作为一个实例。但是,我们所做的解释是否符合历史真相呢?恐怕不一定符合吧。看来,除了是一种理性主义的结构之外,它什么也不是。正是借助于精神分析,我们才对人类的这一文化史进行了研究,在此研究基础上,我们肯定会说,其实事情本来不是这样的。即使在目前,人们的纯理性动机对强烈的感情冲动仍然影响甚微。那么,在原始时代的人类动物祖先中,理性动机的影响又是何等微乎其微啊!如果不是因为在这些杀人者的行动中,有一种行动——杀害原始父亲的行动——曾引起一种带有严重结果的不可抗拒的情绪反应,那么,或许他们的子孙后代现在就会肆无忌惮地互相残杀了。由此才产生了这条禁律:你绝不能杀人。在图腾崇拜的情况下,这条禁律仅限于父亲替代(the father—substitute);但后来却扩展到其他人,尽管这条禁律即使在今天,也没有得到普遍遵从。

但是,正如我无需在此重申的那些论点所表明的那样,原始的父亲是上帝的最初形象,以此为基础,子孙后代们便塑造了上帝这个人物。从此以后,宗教的解释就成了真理。在这条禁律的创造过程中上帝确实起过作用;正是上帝的影响,而不是对任何社会需求的洞察,创造了这一禁律。把人的意志移置到上帝身上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因为人们知道,他们已经用暴力杀掉了他们的父亲,他们对这种忤逆不孝的行为的反应是,他们决心以后尊重父亲(上帝)的意志。这样,宗教教义向我们讲述了历史真相——虽然这种真相很容易篡改和伪装——而我们的理性解释却矢口否认。

现在我们发现,许多宗教观念不仅包括愿望的满足,而且包括一些重要的历史回顾。这种过去和现在的并存影响一定给宗教带来了真正无可比拟的巨大力量。但是,或许借助于某种类比,我们才开始明白,还有另一个发现。虽然把观念从它们所植根的土壤中移植出来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但这却是一种对宗教的遵从,我们不可避免地要指出这种遵从。我们知道,一个儿童如果不经过一个有时较明显、有时不太明显的神经症阶段,他就不可能成功地发展到文明化阶段。这是因为有许多后来不能再使用的本能要求,不可能通过这个儿童智力的理性操作来压制(suppression)下去,而必须通过压抑(repression)活动才能抑制下去,一般地说,这种压抑活动的背后就是焦虑的动机。大多数童年期神经症(infantile neurosis)是在儿童成长过程中自发克服的,童年期的强迫性神经症尤其如此。其他的神经症也能用精神分析治疗来解决。正是以这种同样的方式,人们才可以假设,整个人类在各个时代的发展过程中曾陷入类似于神经症的状态,而且出于同样的理由,就是说,因为在愚昧无知、知识贫乏和文化落后的时代,对人类的共同生存来说不可或缺的本能克制,只是借助于纯感情的力量才取得的。压抑是在史前时代发生的,而这些过程类似于压抑过程,它们的残渣余孽仍然和文明社会有着长期的联系。由此可见,宗教就是人类普遍的强迫性神经症;和儿童的强迫性神经症一样,它也产生于俄狄浦斯情结(Oedipus complex),产生于和父亲的关系。如果这种观点是正确的话,那就可以设想,随着成长过程的不可避免,脱离宗教也一定会发生的,而且我们发现自己正处在这个发展阶段的过程中。因此我们的行为应该仿效一个明智的教师的行为,他虽然不反对即将到来的新的发展阶段,但却寻求使这个过程的道路畅通,缓和其骤然猛烈的到来。可以肯定地说,我们的类比绝不会把宗教的基本本质详述殆尽。如果一方面宗教带来了强迫性的限制,简直和一个人的强迫性神经症毫无二致,那么另一方面,宗教就会在一种至福极乐和幻觉紊乱的状态下,包含着一种充满愿望的幻觉体系和对现实的否认。除了精神错乱症(amentia) 之外,哪里都找不到那种独一无二的情况。但是,这一切毕竟只是类比,我们力图借助于这一点来了解一种社会现象;个人的病理现象并不能向我们提供完全有效的副本。

我们一再重申我自己的,特别是西尔多·赖希(Theodor Reik)的重申],宗教和强迫性神经症之间的类似性究竟可追查到什么细节,以及据此可以了解多少在宗教形成过程中的特性和变化情况。这与下述观点是完全吻合的:虔诚的信徒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保护,以免患上某种神经症,他们对普遍神经症的承认使他们免于患上个人神经症。

对某些宗教教义的历史价值的了解增加了我们对这些教义的尊敬,但却不能使我们的下述建议生效,即不能把宗教教义作为建立文明禁律的根据。恰恰相反,可以说,那些历史的残迹已经帮助我们把宗教教义看作是神经症的残余。现在,我们可以论证,这个时代可能已经到来,正如在一个分析治疗中所发生的那样,用智力的理性操作的结果来取代压抑的效果。我们可以预见,但却不会感到懊悔,这种变化过程虽然永无休止地否认文化禁律的这种重大变化,但是,对这种禁律的普遍修正势必导致许多禁律的废除。这样一来,我们使人类和文明社会协调一致的任务一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实现。当我们为文明的禁律提供了合理的根据时,我们就无需痛惜这种历史真理的废弃。那些包含在宗教教义中的真理竟然这样歪曲事实,竟然这样欺世盗名,以至于人民群众根本无法把它们当作真理。这种情况类似于我们欺骗孩子说,新生婴儿是鹳鸟送来的。这里我们也是以象征的形式来讲述真理的,因为我们知道,这只大鸟象征着什么。但孩子并不认识这种鸟,他听到的只是我们的曲解,孩子会感到他受骗了。我们知道他对成人的不信任及其不听话就是从这种印象开始的。我们愈益相信,在我们对孩子的讲话中,最好避免对真理做诸如此类的象征性的伪装,也不要阻止他们了解与其智力水平相应的那些事物的真实状态。

(第九章)

“你竟然容忍这些难以协调的自相矛盾。你一开始就说,诸如你写的这种文章不会造成危害:谁也不会根据其中所提出的观点让别人把他的信仰剥夺。但是,正如后来所证实的那样,既然你的意图不过是想要消灭宗教信仰,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你为什么还要出版你的著作呢?此外,在另一篇文章里,你承认,如果有人发现,人们不再信仰上帝,那可能是很危险的,的的确确是非常危险的。到目前为止,人们一直是俯首帖耳的,但是现在他们却不再遵从文明的禁律。可是,你把文明的禁律建立在宗教基础之上的全部论点,对文明构成了一种以这种假设为基础的危险,即信仰者可以变成不信仰者。这当然是完全矛盾的。”

“还有一点。一方面你承认对人的指导不能通过智力。人类是受他们的激情和本能要求支配的。但是,另一方面,你却提出要用理性的基础来取代人们遵从文明的感情基础。那么,谁能理解这种意思呢?在我看来,应该是两者必居其一。”

“除此之外,难道你从历史中什么也没有学到吗?很久以前,就有人试图用理性取代宗教,或者以官方的名义,或者以堂而皇之的方式。你一定还记得法国革命和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吧?你还记得这次实验是何等短命、失败得何等悲惨?目前,在俄国正重复着这场同样的实验,对它的后果我们不必感到好奇。难道你不认为,我们把人类没有宗教就不能生存下去看作是理所当然的吗?”

“你还亲口说过,宗教无异于一种强迫性神经症。但是,你却没有看到它的另一方面。你津津乐道于把它和一种神经症进行类比。你认为,人类必须从神经症状态中解脱出来。至于在这个过程中还会失去什么,你却充耳不闻,漠不关心。”

由于我过于仓促地探讨这些复杂的问题,因此矛盾的端倪可能已有所表露。但是,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补救。我仍然坚持认为,我所写的这些东西在某些方面是绝对无害的。这些论点或任何类似的论点绝不会使虔诚的信徒放弃他的信仰而走上迷途。一个信仰者是通过某些情感的联系而和宗教教义紧密关联的。但是毫无疑问,还有不胜枚举的其他人则并非同样意义上的信仰者,他们之所以遵从文明的禁律,是因为他们甘愿受宗教的威胁,只要他们把宗教看作是把他们包罗在内的现实的一部分,他们就会对宗教充满了恐惧。他们是这样的人:一旦允许他们放弃对宗教现实价值的信仰,他们就会脱身而去。不过,他们也不会受这些论点的影响。当他们发现,别人并不害怕宗教时,他们也就不害怕了。正是通过对他们的研究,我才断言,即使我没有出版我的著作[参阅第39页],他们也会逐渐了解宗教影响的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