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诺奖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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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莫言”莫可言

假设他不是出生在山东高密这样一个有着灿烂深厚的文化积淀的古齐之地,他笔下的文气和风骨就可能是别一种样态;

假设他不是在贫困动乱的乡村度过无欢少爱的童年少年,他就不可能对农民命运有着如此感同身受的亲知,刻骨铭心的关切和凄婉动人的真情;

假设他没有一颗天真烂漫而又骚动不安的童心,一副忧郁甚至变态的眼光,寡言而又敏感多情,自卑而又孤僻冷傲,内向而又耽于幻想的气质与个性,他和大自然就不可能这样亲密无间,恍如天人合一,也就不可能有尖锐细敏奇诡多变的超人艺术感觉;

假设他不是在少年辍学之后,一方面借助读大学文科的大哥的教材走完了一条自学道路,一方面沉溺于“非典籍文化”(包括山川风物、社俗乡情、民间艺术,等等)之中兼收并蓄,他就不可能有“天马行空”般的“大荒原精神”,也就难以创造出一种鲜活、潇洒,甚至有点儿辉煌的,然而又是反规范的,甚至有点儿“野蛮”的语言文体;

假设他入伍后所在地区那家小小的《莲池》没有慧眼和热情接二连三地发表了他五个短篇,他至今或许还在默默无闻和心安理得地从事着别的某一项工作;

假设1984年春天解放军艺术学院首届文学系招生报名截止之后,他没有带着作品自荐上门,并且被系主任徐怀中一眼相中,我们也就不可能看到1985年春天的《透明的红萝卜》和1986年春天的《红高粱》……

所幸,一切假设都不过是假设。与此相反—毋庸置疑的现实使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他仿佛一夜之间横空出世,以数十部中短篇在近两年的中国文坛上,刮起了一股不大不小的“莫言旋风”。

当然,尽管我们可以在上述种种偶然中有必然,必然中又不乏偶然的机缘和条件中,对他的成功作出这样或那样的解释。但是,当我们将一个仅有七年学历(小学五年加文学系两年)和十八年农村生活、两年临时工再加十年兵龄的普通青年军人,与一组庞大而又独特的作品群摆在一起时,我们仍然不得不时时陷入一种困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尤其是当我本人在这种困惑的诱惑下,对他进行了一年多跟踪研味并长长短短地写过一些文章之后,更加容易弥漫起一种莫可名状的心绪。

因此,我毫不企望在这样一篇短文里来作什么规律性的概括与分析—那只是徒劳,我想,我还是拉拉杂杂地来谈点别的。

那年秋天,文学系刚开学,面对一个个声名显赫、才气照人的知名同学,我一边暗暗庆幸:混进这儿来可真他妈不易!一边不得不丧气地自惭形秽,明智地在讨论以外的场合一律保持沉默。但仅过三天,我发现有一个人比我更加阴郁寡言,不仅他从不与人搭腔,而且几乎也没有人主动和他说话。不论人们如何睿智焕发地高谈阔论,他不是埋头看书,便是坐在一旁,半眯一双小三角眼,苍白浮肿的脸上笼罩一种与人们恍若隔世的表情,似睡非睡,如梦如烟,如观音打坐,如老僧入禅,在大家震耳欲聋或前仰后合的笑声与笑姿里无动于衷—此公的内心一定痛苦非凡。我在脑子里自以为是地捉摸了一番之后,便暗暗地和他同病相怜了。

谁料想,没过几天,徐怀中主任来给全系同学讲话,谈到大家的报考作品时,极力推崇一篇题为《民间音乐》的短篇,甚至认为这篇小说不在全国获奖水准之下。其时,我惊讶地连连觑他,他却依然如故,半眯小眼,似睡非睡,如梦如烟。联想他连日来的种种行状,顿觉其名恰如其分,大有深意,甚至从他那古怪的目光和神情里,也渐渐读出了一点玄妙的意味。

又过了些天,系里组织讨论李存葆同学发表的小说《山中,那十九座坟茔》。他突然开口了,且大有石破天惊之势—他费劲地、咬文嚼字地运用一口翻腔走板的山东普通话,当着作者的面慷慨激昂,其批评率直和大胆,用词尖刻和偏激,都足以使全体与会者猝不及防,乃至他说完之后,全场一片沉默,主持人不得不宣布暂时休会……

好小子!太狂了,太邪门了,太有性格了,太……人们对他的关注和议论开始与日俱增。他却回报以三倍的沉默。此后一连数月,课余时间里除了吃饭,几乎见不到他的影子。他玩命般写开了,夜间常常躲进教室写到凌晨……再以后,便到了翌年春天,以《透明的红萝卜》发轫,由十数部中篇组成的第一个浪头便如春潮拔闸,汗漫而出。

说来真有点儿不可思议,就像他的另外一些事一样让人百思莫解。譬如而今人们都说他多有借鉴马尔克斯和福克纳,他本人也承认恨不得跪在这两个小老头面前喊一声老祖宗。然而即便如此,他却迄今没有从头到尾读完一本马尔克斯或福克纳的书。他好采取一种不求甚解的浏览法,这儿翻翻,那儿瞅瞅,不定从哪几页哪几行的哪几个字眼里找到一种记忆,一种情绪,一种感觉,立即便急急慌慌地丢开书,抓过稿纸写开了自己的小说。又譬如,课堂上他手中常拿一本庞德或波特莱尔什么人的诗集,勾勾画画,摆头晃脑,看其模样,必定获益匪浅。再譬如,他的小说灵感、意象、情境,常常得自梦中,且往往十分美妙。在文学这个世界里,他真是有点神神鬼鬼,遂被同学们呼之为“小说怪才”。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出了文学的世界,他的灵光立即黯淡失色,甚至于笨不可及。譬如在普及交谊舞的那场热潮中,愚顽如我者都可以很快地混进去跳个“金梭银梭”什么的,而他却在训练走步子的第一关中就过不去,怎么也踩不到点子上。又譬如上体育课学太极剑,几十个人撒开半个操场,听着口令,跟着老师照葫芦画瓢,原本是极好蒙混的。可他偏偏不行,不是正反颠倒,便是左右错乱,往往触目惊心地在数十米外被老师一眼逮住。逮住之后“单兵教练”,他那副龇牙咧嘴、弓腰驼背的情景就更加让人惨不忍睹了。

于今,他算得是饮誉文坛。但他丝毫没有功成名就的满足感,依然时时被一种不可抑制的创造激情所熬煎。此外,他还得应付那些耳聪目明、足捷手快,伶牙俐齿、苦口婆心的编辑诸君。为此不得不躲躲藏藏地写,匆匆忙忙地写,有些东西便难免失之于粗糙,不能实现当初的艺术构想。《红高粱》系列的后几篇就多少给人一些重复感和模式感,以至有人隐隐担忧:《红高粱》该不会是他的艺术顶峰吧?

就在几天前,他从故乡重返京城,带来几部中短篇手稿,旋即被几家刊物索去。《人民文学》三天内答复:中篇《中学生浪漫曲·欢乐》拟用明年第一期头题。这部中篇6万余字的主体部分从头至尾整个就是一段。好坏且不论,这种强烈的创新意识着实让人感叹。看来,人们的担忧有些多余。他不仅充分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超越自我的艰难,而且已经为之作了并将继续作着艰苦的奋斗。他说他明年至少还要拿出五个以上有点新鲜意思的中篇—这我相信。可我寄予更大期望的还是他将于明年以后渐次展开的“高密东北乡”的系列长篇—因为,那才是他决心倾其毕生精力营构的一方“邮票”,他要从那邮票大小的故乡本土走向世界。

当我正给这篇即将收尾的短文搜索题目时,恰逢停电。仅过一分钟,他来敲门要蜡烛。我留他小坐,以当休息。才抽半支烟,他便起身回屋要去赶稿。想起他桌上形形色色的药品和他那多次出血的胃,我赶忙叮嘱一句:“当心身体。”他却头也没回地应道:“写死拉倒!”便从门外把一个长长的身影投在了屋内,也把一个莫可言状的困惑和诱惑再次扔给了我。

我在黑暗中倏地觅见了差强人意的标题—“莫言”莫可言。

(原载《昆仑》198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