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诺奖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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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天马行空(1)

—莫言小说艺术评点

创作者要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无论在创作思想上,还是在艺术风格上,都必须有点邪劲儿。

—莫言《天马行空》

有人这样评价他:如果说1985年的中国文坛有什么大事的话,那就是出现了莫言。也许莫言的名字对于相当多的人们来说,还不很熟悉。1985年以前,他总共发表了不过十几个小说,艺术上也还缺乏明显的个性。开始有些与众不同的短篇《民间音乐》,因其“空灵缥缈”而得到前辈作家孙犁的青睐,也仅仅是认为其“主题有些艺术至上的味道”而已,默默无闻是自然的。可是,1985年中,他突然排炮式地在《中国作家》、《收获》、《钟山》等刊物上连续轰出了《透明的红萝卜》、《球状闪电》、《金发婴儿》等五部中篇和《白狗秋千架》、《枯河》等8个短篇。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青年作者在短短一年之内就奉献出一个多达数十万字的作品群,这已经是蔚为大观了。但仅止于此,我们至多也只能把他称作为一个“快手”。值得庆幸的是,他创作的质量几乎和产量等高(如果可以这样比较的话)。他不仅是带着“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而且也是带着立足继承传统而又着意打破传统钳束的“邪劲儿”,带着从中外小说艺术的融渗中脱胎出来的独异的小说风貌登上文坛的。因此,要及时地对其作出较为全面的审美批评以及成因分析,的确是一件艰巨甚至危险的事情。所以本文只能仅仅就莫言小说艺术的十点特色,结合大量实例,进行一次粗浅的,然而是关于艺术本体的评析与探美。但愿能对读者的审美和作者的“创美”活动均有所启示。

一、“有一天凌晨,我梦见一块红萝卜地……红萝卜在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这是莫言曾经做过的一个有趣的梦,这个梦使他如闻天籁,如悟禅机,创作发生了嬗变。从这个梦里,他获取了一个充满诗意的美丽而奇特的意象。这个意象像一段电影,一个童话,萌发了一种莫名的感受,他觉得很妙,妙不可言,只有诉诸笔端。于是,这个意象不断膨胀,这种感受渐渐发酵,终于变成了一个小说。这就是后来颇为人们称道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我们先不讨论小说中那种迷离恍惚的梦幻感与这个梦之间究竟有什么血缘关系,我们只想指出,这种小说的产生(或构思)方式是多么的与众不同。多少年来,我们总习惯于一种所谓“从外往内注入式”的构思方法,即往往是带着某种需要的眼光,去生活中“量体裁衣”,甚至“削足适履”。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大脑动力定型”。直至今天,不少人仍然不自觉地在自己禁锢自己,在固定的模子里不能越雷池半步,这是十分可怖的创作自由的自我丧失。而莫言则不然,他或者从一个梦境里得到一个意象,并由此产生《透明的红萝卜》、《三匹马》等,或者从川端康成的《雪国》中“一只黑色壮硕的秋田狗蹲在那里的一块踏石上,久久地舔着热水”这样一句话里,唤起一种遥远苍凉的情绪记忆,从而捕捉到一种叙述的“调子”,写出了《白狗秋千架》。总之,都是受到了某种激活的主体心灵去熔铸生活积累,进而显示出作家鲜明的审美个性。我们称这种方法为“由内向外放射式”的构思方法,并认为它比那种“从外往内注入式”更接近艺术创作的规律。一个作家能自如地运用它,也就获得了相对的创作自由。丹纳早就发现:“有艺术才能的人有两个特点:一是强烈而自发的印象;二是这个印象所占的优势能改变周围一切的印象。”当然所有“意象”或“印象”都只是酵母,都必须和生活中和才能发酵。那么,在“生酵过程”中遇到生活不足的部分怎么办?莫言的经验是 “用想象来补足”。

想象,则是莫言艺术的最大特色。

二、“一个文学家的天才和灵气,集中表现在他的想象能力上。”

女孩抱着他的衣服,仰着脸,看着白杨慢慢地倾斜,慢慢对着自己倒过来。恍惚中,她又看到光背赤脚的男孩把粗大的白杨树干坠得像弓一样弯曲着,白杨树好像随时都会把他弹射出去。女孩在树下一阵阵发颤。后来,她看到白杨树又倏忽挺直。在渐渐西斜的深秋的阳光里,白花花的杨树枝聚拢上指,瑟瑟地弹拨着浅蓝色的空气。冰一样澄澈的天空中,一绺绺的细密杨枝飞舞着;残存在树梢上的个把杨叶,似乎已经枯萎,但暗蓝的颜色依旧不褪;随着枝条的摆动,枯叶在作响。

—《枯河》

很难想象,一个没有丰富想象力的作家能够写出如此精妙的文字。写人:女孩眼中白杨倾斜的感觉,男孩敏捷如猫的动作,何等传神。写物:大到“杨树枝聚拢上指,瑟瑟地弹拨着浅蓝色的空气”,小到残存在树梢上枯萎的个把杨叶的色泽和音响,以及那“冰一样澄澈的天空”,都是何等奇警。处处见出笔力的弹动,灵气的闪光。这就是想象的功用。有了它,可以给经历过的生活插上翅膀,让它飞腾;也可以给未经历过的生活灌注灵性,使它活蹦乱跳。我们再看《金发婴儿》开篇写那个瞎老太婆夜摸“游龙戏凤”的缎被面,直摸得“龙嘶嘶,凤唧唧”,龙凤齐鸣;听那窈窈冥冥的夜声,直听到星星相撞,訇然作响,天河泛滥,浪涛喧哗。还有中间那一大段关于孙天球用望远镜看“渔女塑像”的描绘,借助一天中阳光的微妙变化,活生生写出了一块石头的肤色、体温和呼吸,以至“那显得非常结实的嘴唇里正在吹出三鲜水饺的香味”。这都是令人叹为观止的想象的结晶。

勃兰兑斯认为,想象力是作家的显微镜,而“通过显微镜看起来,一个蜘蛛比最巨大的大象还要大,组织还要复杂”。莫言正是借助一个显微镜,使自己从一个出色的观察家进而成为一个深刻的透视家,成功地突破了一般的平面简单的描写,深入到事物内部进行立体的观测和描绘,不光写出一滴水珠的形状,甚至解剖分析出它的光和色乃至基本粒子。因此,他往往可以在一点上无限深入下去,且写得声色并茂,情采饱满。这样一种立体化、深层化的细部描写功力,在当代作家中几乎是凤毛麟角。我们不少人缺的就是这种汪洋恣肆的主观创造力,常常使艺术在过分拘泥于生活的真实上失足,一味“描绘”、“照相”,把水灵灵、活脱脱的生活写得干巴枯燥,死气怪样。特殊的想象天赋成全了莫言,使他在从取材炼意乃至细部描写诸方面都获得了高度自由,在创作的“自由王国”里如鱼得水,几近达到了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点石成金的境界。有了这样的本事,他在小说的结构上当然也就可以百无禁忌,纵横才情了。

三、“把风马牛不相及的若干事物联系在一起,熔成一炉,烩为一锅,揉成一团,剪不断,撕不烂,扯着尾巴头动弹。”

有谁见过“立体时空小说”吗?就我有限的阅读范围看,莫言的中篇《爆炸》就算是一部。小说写的是“我”带妻子去医院流产的经过,事情本来十分简单,时间也不过半天。可他在天上调来一支飞行部队,若干飞机漫天盘旋,连连打炮;在地上弄了几十个人带着一群狗拼命撵着一只狐狸东奔西突,满草甸子乱窜;还在公路上支使一对青年男女骑着一辆摩托来回兜风。真是产房内外,天上地下贯通一气,四条线索纵横交织立体推进。作者似乎是有意无意间把发生在这一时空内的一切人和事和盘托出,既让你觉得场面雄阔,气度恢弘,又感到这千头万绪之间互有关系。是的,结构的复杂性,自然就带来了小说题旨的多义性,你可以说它反映了人口的“爆炸”,也可以说它表现了新旧道德观念矛盾的“爆炸”,甚至也不妨看做是各种时代信息的“爆炸”。见仁见智,悉听尊便。

除此之外,莫言小说还大胆试验“多角度叙述结构”(《球状风电》),“对位式结构”(《金发婴儿》)以及“时序颠倒”“时序并列”等多种结构手法。或使作品增加层次感与逼真感,或使作品万象纷繁,引人入胜。总之,为了“使人物和环境获得最大可能的立体感”,使“故事活动起来,获得一种生命的力量”(巴尔加斯略萨),他怎么方便怎么来,表现了极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甚至还体现在他每每越出常轨的闲情逸致上。如《白狗秋千架》里写部队过河的那一段,按常理可说是节外生枝,即便不全部删除,至少也可大量压缩。可他反而在这儿洋洋洒洒写下近千字。为便于说明,特摘出一节,略加分析:

……战士们一行行踏着桥过河,汽车一辆辆涉水过河。(“小河里的水呀清悠悠,庄稼盖满了沟”)车头激起雪白的浪花,车后留下黄色的浊流,(“解放军进山来,帮助咱们闹秋收”)大卡车过完后,两辆小吉普车也呆头呆脑下了河……(“拉起了家常话,多少往事涌上心头”)“糟糕!”一个首长说。另一个首长说:“他妈的笨蛋!让王猴子派人把车抬上去。”(“吃的是一锅饭,点的是一灯油”)很快就有十几个解放军在河水中推那辆截了气的吉普车……(“你们是俺们的亲骨肉,你们是俺们的贴心人”)那几个穿白大褂的把那个水淋淋的司机抬上一辆涂着红十字的汽车。(“党的恩情说不尽,见到你们总觉得格外亲”)……

如果说“过河”的这一整段已经有点儿节外生枝的话,那么这里插进来的几句歌词就更是旁逸斜出了。然而,他正是通过这信笔拈来的歌词的分句穿插,通过紧张混乱的军车渡河场面与悠扬抒情的歌词的“二声部平行”的交叉叙述,自然造成了叙述节奏的急促与舒缓;语言形式的韵文与散文;感官形象的视觉与听觉;内在含义的历史与现实的四组对比,而这四组对比又产生了崇高与滑稽,欢快与沉重,忠诚与愚昧,甘甜与苦涩的四重组合,最终给了读者一颗浸透着那个特定历史时期的军民关系、社会心理和人物情绪的怪味豆,让你咀嚼之余,啼笑皆非,获得一种奇特的审美快感。

莫言在小说结构上就是这样地随心所欲,他决不做“单纯”、“集中”之类的奴隶,而是哪儿有“味”就往那儿写。因此也就避免了单调和呆板。反而还常常在环顾左右时能妙趣横生,在闲情逸致中有神来之笔,在艺术上最容易全军覆没之处铤而走险出奇制胜。

四、“高尔基说过,一切思想、事实的外衣就是语言。因此,我采撷各种丝线来编织她。”

读莫言的小说,你可以从任何一页的任何一行读起,它首先征服你的,并不是故事和人物,而是那语言本身。那一个个字都像是在叫着喊着,笑着跳着,活鲜鲜水灵灵地来拉你,拽你,不知不觉你就跟着它们扑进了那一片语言的精彩斑斓的波浪,心旷神怡地遨游起来。怎么说呢?它们传神写意而飘逸玲珑,气势灌注而潇洒蓬松,灵动活泼而变化无穷。总之,企图用几句话来概括莫言小说语言特色是困难的,但我们不妨分析一下他究竟采用了一些什么“丝线”来编织他的小说的“外衣”。

1.现代通感的运用。

曾给诗人带来抒情的广阔天空的艺术通感,在这里同样大显身手。它随笔所至,来去如风,通过比喻、夸张等,使各种信息都呈现出一种放射性传导,其速度、深度、广度和密度都不可限量,让人觉得在张开每一个毛孔,接受着天地万物间的一切色彩、线条、音响和气息。同时,又使种种最难以言传的复杂细微的感受得到了最形象生动的表达。

下面是《金发婴儿》里的几个例句—

听觉变嗅觉:“她的叫声很响,具有一股臭豆腐的魅力。”

嗅觉变视觉:“槐花的闷香像海水一样弥漫着……风吹来,把香气吹成带状 。”

视、听觉互变:“醒来听到太阳正嘎吱吱地响着,像一条老牛车在爬着上坡路。”

听、触、视觉互变:“他的嗓音又黏又滑,字字如吐汤圆,给人以水分饱满的感觉。”

还有感觉放大:“窗外盛开的丁香花飞散出紫色的花粉,像毒药一样熏着他。”

还有无形变有形:“混沌成团的生活在洪亮的鸡鸣声中变得节奏分明。”等等。

2.古典语言的化用。

如果说“通感”是从现代意象派诗歌里借鉴过来的话,那么他同样注重从中国古典语言里融会贯通,自铸新辞,描情状物既精炼简约而又富于表现力。例如:

成语新用:“鸟儿欢快地奔向青天白日。”(《筑路》);“半个腮花红月圆。”(《秋水》)

元曲化用:“扑簌簌黄麻叶儿抖,明晃晃秋天阳光照。”(《透明的红萝卜》)古今合用:“风通过花白的头发,幡动的衣襟,柔软的树木,表现出自己来;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白狗秋千架》)

3.“大小调”的结合。

所谓“大调”,指的是叙述部分,它采用了相对欧化的长句式,遣词造句也极为典雅,调子舒缓厚重。因此,尽管写的是乡土乡情,却仍然不失一种容裕不迫、华贵优雅的风度。如《秋水》的开头:“我爷爷88岁那年春天一个天气晴朗的上午,村里人都见他坐着大马扎子倚在我家临街的菜园子墙上闭目养神……”

而所谓“小调”,指的是人物对话部分。在这部分里,作者严格遵守人物的文化背景、地域特色以及性格和心态,采用的是地道的方言俚语,处处闪烁着中国农民式的直率、狡黠、幽默和深刻。调子清新如泥土,活泼似流水。如《白狗秋千架》里“我”和“暖”的几句对话:

“几个孩子了!”……

“一胎生了三个,吐噜吐噜,像下狗一样。”……

“你可真能干。”

“不能干又有什么法子?该遭多少罪都是一定的,想躲也躲不开。”

“男孩女孩都有吧?”

“全是公的。”

“你可有福气,多子多福。”

“豆腐。”……

就这样,在叙述与对话的“土”与“洋”,“雅”与“俗”,轻松与厚重的两种调式的跳荡变换中,我们似乎听到了一种奇妙的“和弦”。

此外,莫言小说语言中还有幽默巧智句式、简洁白描句式、重叠比喻句式以及突出色调差异的“彩色句式”,等等。总之,为编织好小说的“外衣”,莫言对一切古今中外的语言“丝线”,都大胆地采取了“拿出主义”,而且编得巧,编得别具一格。因此,莫言小说的“外衣”是迷人的。

五、“我力图用细笔描出黑孩的奇异举动……”

如果说,莫言用他那神秘、复杂、精致的才华为我们勾勒了一组农村人物的肖像,而这些人物又都用他们那谜一样的表情和诱惑人的微笑,对我们发挥了近似魔术的魅力的话,那么我认为,其中最有魅力的人物,又首推《透明的红萝卜》中的“黑孩”,而“黑孩”的魅力,就在于一个“奇”字。

黑孩一上来就奇,“有跑的动作,没有跑的速度”,就像慢镜头里的“跑”一样,恍恍惚惚,缥缥缈缈(这种感觉贯穿全篇)。愈往后便愈发奇。带弟弟,他用树枝“围着弟弟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颇类似孙悟空“画地为牢”;砸石子他体力不胜,“羊角锤在空中划着曲里拐弯的轨迹,但总能落到石头上”;他能听到头发掉在地上的声音很响,也能手握热铁,“像握着一只知了”,“滋滋啦啦地叫”,而不慌不忙;他还在一个夜晚,眼睛突然“变得如同光电源”,看到了一只透明的红萝卜,金色的外壳里流动着银色液体,四周还有一圈光芒。最后,他为寻找这样一只红萝卜,河里摸,地里拔,把一块萝卜地全拔光了……从令人奇怪到惊奇乃至神奇,作者用一支细致入微的笔(同时也惜墨如金:从头到尾都没让黑孩讲一句话,可谓言减神增),给我们画出了一个童话式的人物,并让他带着神秘奇异的光彩悄悄地溜进了当代文学农村人物形象的神圣画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