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莫言:诺奖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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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天马行空(2)

显然,作者决不是为奇而奇。稍加剖析便不难看出,黑孩奇异性格产生的背景是复杂而沉重的。他生在一个残破的家庭(有一个后娘),长在那个动乱的岁月,经历着失爱的悲怆的童年。这些,势必在他心灵深处打上烙印,而这烙印自然就外化成为他与众不同的性格特征。正是以这样的心理和眼光,黑孩在那水利工地上从砸石子到拉风箱的短短活动中,体味到了人生的痛苦和欢乐,温暖和冷酷,并始终在自己心的一隅,保存着一个金色而透明的梦,因此他不畏严寒也不怕高温,忍辱负重却心气甚高,缄默不语却心如明镜,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却坚韧顽强,无病无灾……作者着力塑造这样一种奇异的性格,指归在于让读者思索性格形成的背景和原因。正是从这一点出发,他用现实与非现实相结合的手法,从中国农民之魂里抽象出了黑孩这样一个独特的艺术精灵。

由此可见,莫言不仅重视写人,写人的性格,写人物性格的典型环境;而且注意研究特殊环境里的人物的特殊性格,并运用独特手法加以独特表现。可以说,这也是莫言小说人物塑造的一个特色。

六、 “在荒诞中说出的道理往往并不荒诞,犹如酒后吐真言。”

这句话,很自然地使我们联想起拉美魔幻现实主义作家们的一条创作原则:“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其真。”其实,荒诞也罢,魔幻也罢,不过是以现实为基础来进行极端夸张的创作手法,它能最大地丰富读者的想象力,“参与创作”,达到强烈的艺术效果。加西亚·马尔克斯就是运用这种手法写下了《百年孤独》,而一举登上了诺贝尔文学领奖台。既然拉丁美洲这块神奇的大地上能生长出魔幻的文学大树,那么,当我们脚下这块古老的土地飞速进入现代文明的今天,会不会也撞击出某些“荒诞”的文学之火呢?莫言敏锐地追踪时代的脚步,大胆借鉴拉美文学魔幻荒诞的手法,适时地放出了一颗《球状闪电》。

按常规分类,《球状闪电》算得上是农村改革题材。它说的是青年农民“蝈蝈”和女同学毛艳合伙成为“澳大利亚奶牛专业户”的经过,以及由此引起的种种矛盾。其中“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一开始就描写雷电中落下了“两个乒乓球大小的黄色火球”,后又骤然合成一个“黄中透绿的大火球”,“一边滚,一边还发出噼噼啪啪的炸裂声”。最后,被蝈蝈五岁的女儿“蛐蛐”“飞射一脚”,火球穿墙进入牛棚。蝈蝈“似乎听到了奶牛门像墙壁一样倒下去”,自己的“身体轻飘飘地离开了地面”……情节由此展开,通过蝈蝈、蝈蝈女儿、妻子、父母以及毛艳和刺猬、奶牛等不同的眼光和“意识流”,将故事不断推进。魔幻手法交织穿插其间:如蝈蝈本来是高中毕业班里“尖子的尖子”,可一上考场便有一种古怪的“尿迫感”,结果一连三年,名落孙山;又如蝈蝈妻子吃了两个月蜗牛,便胖得穿不进衣服。更荒诞的是从头到尾反复出现一个“老往双臂上粘羽毛”,口里不断喊“别打我……我要飞……”这样一个神神鬼鬼的“鸟老人”,却又终于飞不起来,倒是小说结尾时,小蛐蛐唱着“别打我……我要飞……”“像鸟儿一样飞到天上去了”。

小说所反映的处于商品经济生产冲击之中的农村现实和人们的心理状态,无疑是真实而深刻的。作者不过是企图用无限的想象来表达有限的现实罢了,在现实面前蒙上一层魔幻的彩衣,使其显示出更为深邃的魅力。让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而又觉陌生的审美感受,在不无困惑的愉悦中,激起追索作者创作用意的欲望。显然,莫言运用荒诞的手法是很巧妙的了。

七、“文艺作品能写得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是一个很高的美学境界。”

莫言小说的字里行间,还处处弥散着一种“东方神秘主义”的氤氲。有的作用于开头,制造一种氛围感,如《枯河》:一轮巨大的水淋淋的鲜红月亮从村庄东边暮色苍茫的原野上升起来时,村子里弥漫的烟雾愈加厚重,并且似乎染上了月光的那种凄艳的红色……狗不叫,猫不叫,鹅鸭全是哑巴……一个孩子从一扇半掩的柴门中钻出来,一钻出柴门,他立即化成一个幽灵般的灰影子,轻轻地飘浮起来;有的给一个神话赋予某种特定的寓意,如《金发婴儿》中孙天球知道妻子与别人有暧昧关系之后,在一个月夜回到了村庄,进村时,正碰上“天狗吞月”—月亮不时被狮子狗吞没,又不时从肚子里钻出来……如果想象力丰富,完全可以听到狗吞月时那种野性的咆哮和月亮匆匆逃跑的喘息,还可以看到幽蓝的狗眼和鲜红的狗舌,狗嘴里的涎水像玻璃纤维一样在空中飘舞。

这种神秘气氛,加上“黑孩”那样的人物,以及荒诞和象征手法等等,就使莫言小说显得背景冲淡,笔触迷蒙,轮廓模糊,整体上具有了一种空灵朦胧的美。又像南山之上的“迦叶尊者,拈花一笑”,形象是具体的,但含义又是多维的、暧昧的,无以名之,莫名其妙。虽说《枯河》还没有直观地描绘“文化大革命”如何毁灭人性,但通过那个孩子生和死的模糊感觉,却极真实地表现了那场灾难带给他(也是作者本人)的人生最深切的痛苦。空灵朦胧之中透出令人窒息的凝重和悲怆。

八、“细节的绝对真实是‘骗人’的法宝,它可以诱人走进一个大的‘圈套’。”

在短篇《老枪》里,作者反复以油画的笔触描写落日的景象,读着它们,让你感到作者似乎不是在用钢笔,而是在用画笔,他是那样地热爱画布和光线效果,简直就是一个出色的画家。他写太阳像一个半流质的球体“终于窜了稀”—汹涌的冰冷的红色流质曲曲折折地向四面八方流淌。水洼子宁静入玄,艳红的汁液从水面上慢慢下渗,水的下层红稠如汤汁,表面却是一层无色透明的水,极亮极炫目。他忽然看到的竟是一只吊在一棵挺拔枯草上的金环蜻蜓,蜻蜓的巨大眼睛如两颗紫珍珠,左一转右一转地折射着光线。

在惊叹这画面的辉煌准确之余,那落日余晖的朦胧和金环蜻蜓的精微,不禁令人想起白石老人的一幅名作:泼墨写意笔致狂放的阔大芭蕉叶上,着一只薄翼如纱、纤毫毕现的工笔蝉,虚实相生,形神互映,读来确有蕉香沁脾、蝉鸣悦耳之感。写意和工笔的结合,正是白石老人“衰年变法”之后的独特画风。如今,却被莫言借鉴来写小说了。通观莫言小说,在富于主观创造性的总体“写意”建构中,到处夯下了严格遵照现实主义原则的局部“工笔”描写的支撑点。这不仅造成了一种审美特点,更重要的是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给了主观意象以一个坚实有力的负载物体。为此,莫言小说的不少细节几乎准确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除了上面油画式的景物描写,写人亦如斯,如《三匹马》里那幅刘起的肖像:

“他把那件汗渍麻花的破褂子脱下来,随手往车上一撂,吸一口气,一收腹,把蓝色包袱皮猛地杀进腰里,双手在背后绾了个结。一挺身,腰卡卡的,膀乍乍的,古铜色的上身扇面般地篬煞开,肌肉腱子横一道竖一道,像一块刀斧不进的老榆树盘头根。”

此外,即便是在梦幻般的《透明的红萝卜》中,那两段关于“打铁”的描写,也堪可当作现实主义的典型细节来读。甚至连那些完全荒诞的“球状闪电”和“鸟老人”之类,作者写来都是一丝不苟,栩栩如生。莫言就是这样,运用那“细节的绝对真实”,把我们诱进一个又一个“大的‘圈套’”。

九、“一语凄惶,满篇苍凉,小说开篇时确定的基调,甚至是小说的半块精魂。”

也许是我的偏爱,我特别欣赏《白狗秋千架》的开头。你看小说一上来先是花了整整150个字去写“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的繁衍过程,如何由纯种变成了生有杂毛的“混血白狗”。紧接着(没有分段)笔锋一拨,写道:“有一匹全身皆白,只黑了两只脚爪的白狗,垂头丧气地从故乡小河上那座颓圯的石桥上走过来时,我正在桥头下的石阶上捧着清清的河水洗脸。”过渡何其自然,且猛地撩起你那淡淡的乡愁。再接下去:“……一条越走越大的白狗毛儿耸起,尾巴轻摇。它近了,我看到了它的两个黑爪子。”至此,这多像是一个电影的长镜头啊,它先从旷远的历史大背景上缓缓摇出,继而摇出“中景”—狗和“我”;乃至“近景”—“越走越大的白狗”;直到“特写”—“两个黑爪子”。莫非这个开头的妙处就在于电影化的手法吗?不。请继续往下看:

“那条黑爪子白狗走到桥头,停住脚,回头望望土路,又抬起下巴望望我……狗眼里的神色遥远荒凉,含有一种模糊的暗示,这遥远荒凉的暗示唤起内心深处一种迷蒙的感受。”

好,妙处出来了,妙就妙在这种“感受”,它一锤定音,敲定了通篇的基调。就是这条从历史深处走出来的黑爪子白狗,带给了我们一种悠长沉重的历史感,和苍茫怅惘的人生感。是啊,十几年前那个月白风清的夜晚,“我”和“暖”带着“黑爪子白狗”一起去荡秋千,结果绳子断了,“我们之间的丝丝缕缕也从此断了”。如今,“我”成了“大学讲师”,她却做了一个哑巴的老婆,三个哑巴孩子的母亲。此刻,“我”与“老眼混浊”的它,和“背着大捆高粱叶子”、“脸色凄凉”的她,相遇在故乡的桥头,近在咫尺却如隔天涯。听溪水淙淙,想往事如烟,一切的爱和情,一切的悔和恨,都是那样地缠缠绵绵,刻骨铭心,却又逝者如斯,莫可如何。

一个偶然的事故,就这样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甚至两个人终生的命运。人生呵,有时真像荡秋千一样难以把握,留给你怅惘和感伤。如今,眼泪早已流干,心的伤口也已结痂,无须再去触动它,需要的是面对现实。小说就是用这样一种调子来叙述“我”这次返乡的见闻(包括到“个眼暖”家做客):和往事的追忆。语气平淡得近乎冷漠,感情节制得有点吝啬,在两个最痛心处也压低嗓门。十几年前那个晚上,“绳子断了……一根槐针扎进了你的右眼。”白狗呢,“秋千把它晃晕了……”;十几年后这个下午,白狗将“我”领进高粱地里,“你”提出了唯一的要求,希望“我”能帮“你”生个“响巴”,说:“……你答应了就是救了我了,你不答应就是害死我了。有一千条理由,有一万个借口,你都不要对我说。”……

小说戛然而止。“我”几乎连脸上的肌肉都没动一下就结束了叙述。然而就在这平淡后面深藏着撕心裂肺的哀痛和对“暖”拳拳的怜爱之情。惟其如此,更使人灵魂震动,欲哭无泪。寻找和把握住一个恰当的“调子”,就是这样使一篇小说获得了成功。

十、“我认为,没有象征和寓意的小说是清汤寡水。空灵美,朦胧美都难离象征而存在。”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莫言从不满足于仅仅给读者提供一个故事,几个人物,或传达某种情绪,某些感受。他总是追求一种更为广远的深层性的象征和寓意目标,给予读者一个整体上超越具象而又充满了暗示性的、比现实生活更具丰厚深广的悟性小说世界。因此,他在筑造他的小说的内在结构形态时,不仅包容了雄深悠长的历史感、人生感和时代感,而且还笼罩着一种充分象征化的诗意的美学氛围。就譬如在小说题目上,他也苦心经营,让其深藏一种暗示,并贯穿全篇,最后给读者一种点醒,唤起更为丰富的弦外之音和象外之象。如《透明的红萝卜》,就象征着中国农民在动荡年月里那种缥缈的追求和理想;而最后小黑孩拔光了整块萝卜地,都没有找到一个红萝卜的结尾,又寓意着这种理想和追求在当时的失落和不可能实现。再如《枯河》,则象征着蛮荒中人心隔膜,如同沙漠;感情枯竭,有似“枯河”,以致父亲和哥哥竟残忍地将亲生儿子或弟弟扒掉裤子活活打死。还有《球状闪电》,虽然以魔幻的形式出现,却是象征了今天处于巨大变革中的中国农村里飞速发展的商品经济生产,正以闪电一样的威力和速度,冲击着这块古老土地上的传统的生产方式、价值和伦理道德观念,以及人们深层的心理结构,等等。此外,《白狗秋千架》、《爆炸》等的蕴意也都是发人深省的。

总之,这种整体灌注象征寓意的小说输出的具象可感性信息流虽然有限,但它输出的意蕴浮升的顿悟性信息流却是无限的;而两者在象征的笼罩下,交替迭合无限展延,就使莫言小说蒸腾起一片辉耀着超越性的空灵、朦胧之光的美学氛围,从而成为了真正的艺术小说。 当我们在以上十个方面对莫言小说艺术进行了一番走马观花式的逡巡之后,照例该给他分分家,归归派,作出一个关于风格什么的概括。然而,我们认为,他既不像某一家,也无法归于哪一派,莫言就是莫言。而且他现在也许根本就还无意于追求某种风格。恰恰相反,他最鲜明的特点正是在不断的探索中前进,在持续的变化中发展。为此,我们可以说,莫言既是一个具有强烈主观创造性的现实主义作家,同时又是一个大胆“使用一切手段,不管旧的还是新的,行之有素的,还是未经尝试的,来源于艺术的,还是来源于其他的,艺术化地交到人们手里就行”(布莱希特语)的开拓型作家。但他的“天马行空”也绝不是独来独往的,他的全部经历都雄辩地证明:莫言小说艺术是一枝扎根于深广的民族文化土壤之中,最大限度地吸收外域文化的阳光雨露开出的花朵。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莫言在继承与借鉴二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上,把握得很有分寸。根据皮亚杰心理学和一般审美经验,我们认为,由于民族欣赏习惯等原因,不同民族和国度的读者都会形成一定的接受“图式”。作家们如果完全摒弃这个“图式”,作品将得不到“同化”,会失去读者;如果一味钳束于这个“图式”,艺术又难以发展。莫言创作好就好在既未脱离我们民族的审美“图式”,去搞全盘“洋化”,又没有拘泥于这个“图式”,把民族化变成自我封闭;而是既尊重“图式”,又发展“图式”,既“同化”读者,又“顺化”读者,在“图式”的边缘上突破,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这也许正是他所给予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最后,我们对莫言小说艺术的缺陷也不想有丝毫隐讳。应该看到,他还缺乏一种雄深高远的美学熔铸能力。对于继承与借鉴,较多的是在微观方面表现出独具匠心的精工巧技,而他更需要的是在宏观方面,进行有目的性的美学理想的试炼与艺术风格的建造。他的局部借鉴,有时也留下了过于明显的痕迹(如《球状闪电》中的“鸟老人”,与马尔克斯的《长翅膀的天使》何其相似,不能不说是一处败笔)。他的艺术天平或许还应该往继承传统方面稍作倾斜,从中国小说美学(如结构、情节等)中作深层的开掘和出新。他的艺术感觉固然颇为特异,但缺乏节制,任其泛滥,有时反而会淹没更为重要的东西,并且造成重复与冗长,丧失部分缺乏耐心的读者。他的巧妙新奇的比喻已经因为用得过滥而开始显得陈旧了。勃兰兑斯早已就这一点尖刻地指出:“最容易变得陈腐的是比喻。无论暗喻或明喻,新出来总是迷人的,用了一两个世代以后,它就变成平凡了,再使用它简直成了作家的耻辱。”当然,我们相信莫言决不会容忍这种“耻辱”。因为他既有“天马行空的狂气和雄风”,又有跬步以行的清醒与踏实;况且,他今年才29岁。尤其这后一点,对于他和我们大家来说,都同样是意味深长而又弥足珍贵的。

1985年10月10日—25日北京魏公村

(原载《小说评论》198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