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史记精华:楚汉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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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楚汉风云录(5)

汉十年,陈豨果反。上自将而往,信病不从。阴使人至豨所,曰:“弟举兵,吾从此助公。”信乃谋与家臣夜诈诏赦诸官徒奴,欲发以袭吕后、太子。部署已定,待豨报。其舍人得罪于信,信囚,欲杀之。舍人弟上变,告信欲反状于吕后。吕后欲召,恐其党不就,乃与萧相国谋,诈令人从上所来,言豨已得死,列侯群臣皆贺。相国绐信曰:“虽疾,强入贺。”信入,吕后使武士缚信,斩之长乐钟室。信方斩,曰:“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岂非天哉!”遂夷信三族。

“夷三族”是古代极不人道的刑罚,为了杜绝复仇的种子,统治者就采用这种斩草除根的手段。有一种说法叫“株连九族”,其实就是“夷三族”的另一种说法。“九族”包括父族四(本族、姑母及其子、姐妹及外甥、女儿及外孙),母族三(外祖一族、外祖母娘家、姨母及姨侄),妻族二(岳父一族、岳母娘家)。

萧何协助吕后诛韩信这件事,脱离具体的历史背景,很难说三道四。站在汉室的立场,萧何不过协助吕后粉碎了一次军人“政变”。不过,司马迁对他是有微词的:

太史公曰:萧相国何于秦时为刀笔吏,录录未有奇节。及汉兴,依日月之末光,何谨守管籥,因民之疾法,顺流与之更始。淮阴、黥布等皆以诛灭,而何之勋烂焉。(《萧相国世家》)

这是说,萧何在秦时,也就一个碌碌无为的文书罢了,没有过人之处。由于跟对了人,所以发迹了。到韩信、英布等功臣被剪除,萧何地位就更显要了。

《萧相国世家》并没有大量地正面地描写萧何的功绩,反而花较多笔墨从多个方面表现他与刘邦间的复杂关系,在功臣传记中是很特殊的。秦时,萧何原是刘邦的上司,曾多次给刘邦以优待和回护。如每逢刘邦带领民工去咸阳服役,别人赞助盘缠三个钱,萧何独给五个钱。这个情刘邦一直是记着的,称帝后大封功臣,“益封何二千户”,“以帝尝繇咸阳时何送我独赢奉钱二也”,这二千户就成了那两个钱的利息。导致刘、萧关系的第一次变化的因素是陈涉起义:

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郦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秦二世元年秋,陈胜等起蕲(读七),至陈而王,号为“张楚”。诸郡县皆多杀其长吏以应陈涉。沛令恐,欲以沛应涉。掾、主吏萧何、曹参乃曰:“君为秦吏,今欲背之,率沛子弟,恐不听。愿君召诸亡在外者,可得数百人,因劫众,众不敢不听。”乃令樊哙召刘季。……沛令后悔,恐其有变,乃闭城城守,欲诛萧、曹。萧、曹恐,逾城保刘季。刘季乃书帛射城上,谓沛父老曰:“天下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今共诛令,择子弟可立者立之,以应诸侯,则家室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父老乃率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刘季,欲以为沛令。刘季曰:“天下方扰,诸侯并起,今置将不善,壹败涂地。吾非敢自爱,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此大事,愿更相推择可者。”萧、曹等皆文吏,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尽让刘季。……乃立季为沛公。(《高祖本纪》)

刘邦因纵徒役而亡命,回沛县人们对他已是刮目相看了,沛令无决断,授人以柄,遂致杀身。萧、曹等不愿当出头鸟,尽让刘季,历史就这样作出了选择。

刘邦以萧何为左右手,离不开他,但也不完全放心他,时时防嫌他。白居易诗云:“天可度,地可量,惟有人心不可防。”也难怪刘邦。当刘邦与项羽相持于荥阳,刘邦一连多次派人慰问萧何,连幕僚鲍生都看出来了:“数使使劳苦君者,有疑君心也。为君计,莫若遣君子孙昆弟能胜兵者,悉诣军所,上必益信君。”萧何照办了,于是“汉王大悦”。后来,萧何帮刘邦除掉韩信后,刘邦“令卒五百人一都尉为相国卫”。另一幕僚召平又对他说:“以今淮阴侯新反于中,疑君心矣。夫置尉卫君,非以宠君也,愿君让封勿受,悉以家私财佐军,则上心悦。”萧何又照办,于是“高帝乃大喜”。当英布反,刘邦亲往镇压时,萧何还想与以往一样“悉以所有佐军”。又有人提醒他:“君灭族不久矣。夫君位为相国,功第一,可复加哉!然君初入关中,得百姓心十余年矣……上所为数问君者,畏君倾动关中。今君胡不多买田地,贱贳(读矢)贷以自污?上心乃安。”萧何又照办了,于是“上乃大悦”。

这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状态,当然是很累的,主要是心累。正是:高处不胜寒,高有高的难处。

六 一编书是帝王师

萧何虽然功居第一,刘邦论三杰却又首称张良:“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在后世他的名气之大,过于萧何。宋人真德秀云:“子房为汉谋臣,虽未尝一日居辅相之位,而其功实为三杰之冠,故高帝首称之。其人在伊吕之间,而学则有王霸之余;其才如管仲,而气象高远过之。其汉而下,唯诸葛孔明略相伯仲。”(《史记评林》引)

据《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高祖十二年间所封列侯一百四十三人,立传(世家列传)者只有二十来人。功居第三的张敖、功居第五的樊哙、功居第六的郦商都入列传。按理说入世家的张良,至少应紧随萧、曹,功列前三。

然而,在功臣侯者年表中,张良却排在六十二位。这不好解释,唯一可以说得通的理由是——这是张良自己要的结果。

《留侯世家》载:“汉六年正月,封功臣。良未尝有战斗功,高帝曰:‘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自择齐三万户。’良曰:‘始臣起下邳,与上会留,此天以臣授陛下。陛下用臣计,幸而时中,臣愿封留足矣,不敢当三万户。’乃封张良为留侯,与萧何等俱封。”齐是一块肥肉,当年田肯对刘邦说:“秦,形胜之国,带河山之险,县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地埶便利,其以下兵于诸侯,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夫齐,东有琅邪、即墨之饶,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浊河之限,北有勃海之利。地方二千里,持戟百万,县隔千里之外,齐得十二焉。故此东西秦也,非亲子弟,莫可使王齐矣。”(《高祖本纪》)

而张良只要留这样一块小地方,这就是张良自己的选择。这使人想起老子所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功成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张良是做到了。他本是黄老的信徒,要的就是明哲保身。明哲保身就须低调,低调是张良的处世哲学。

张良本是书生、文士、谋臣,却是以侠客、杀手、亡命徒的身份露面的。这是《留侯世家》很奇特的一笔:

留侯张良者,其先韩人也。……良年少,未宦事韩。韩破,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为韩报仇,以大父、父五世相韩故。良尝学礼淮阳。东见仓海君。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贼甚急,为张良故也。良乃更名姓,亡匿下邳。

清人朱彝尊词云:“当年博浪金椎,惜乎不中秦皇帝!咸阳大索,下邳亡命,全身非易。纵汉当兴,使韩成在,肯臣刘季?算论功三杰,封留万户,都未是,平生意。”(《水龙吟?谒张子房祠》)“为韩报仇”——是家仇国恨决定了张良一生的事业。博浪沙行动的失败,张良动心忍性,改变策略。

接下来张良有一次奇遇,就是遇圯上老人即黄石公,此人更像个小说中的人物。

良尝闲从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良鄂然,欲殴之,为其老,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良殊大惊,随目之。父去里所,复还,曰:“孺子可教矣。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出一编书,曰:“读此则为王者师矣。后十年兴。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谷城山下黄石即我矣。”遂去,无他言,不复见。旦日视其书,乃太公兵法也。(《留侯世家》)

据苏东坡《留侯论》的见解,老人授书还是次要的,关键是考验张良的韧性。推翻秦王朝必须有持久的打算,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见张良有这个韧性,老人才肯授书。

张良在刘邦的建国大业中的卓越功勋,主要是运筹帷幄,也就是坐镇指挥。他的一谋一划,无不关系刘邦的安危得失。如计破峣关,使沛公先入关:

沛公欲以兵二万人击秦峣(读尧)下军,良说曰:“秦兵尚强,未可轻。臣闻其将屠者子,贾竖易动以利。愿沛公且留壁,使人先行,为五万人具食,益为张旗帜诸山上,为疑兵,令郦食其持重宝啖秦将。”秦将果畔,欲连和俱西袭咸阳,沛公欲听之。良曰:“此独其将欲叛耳,恐士卒不从。不从必危,不如因其解击之。”沛公乃引兵击秦军,大破之。(遂)〔逐〕北至蓝田,再战,秦兵竟败。遂至咸阳,秦王子婴降沛公。(《留侯世家》)

如既入关,刘邦欲留居秦宫,喻以利害,劝还霸上。如面临项羽大军的威逼,紧紧抓住项伯,使刘邦脱身于鸿门宴。

在刘邦被排挤到边鄙的巴蜀时,张良又通过项伯,为刘邦请到汉中之地。项羽为了稳住刘邦,居然也就准其所请。张良在探知通往陈仓之故道的前提下,劝刘邦火烧栈道,示无还心,以麻痹项羽。又诱导项羽把攻击目标转移到齐国,使刘邦乘隙还定三秦。

汉元年正月,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王赐良金百溢,珠二斗,良具以献项伯。汉王亦因令良厚遗项伯,使请汉中地。项王乃许之,遂得汉中地。汉王之国,良送至褒中,遣良归韩。良因说汉王曰:“王何不烧绝所过栈道,示天下无还心,以固项王意。”乃使良还。行,烧绝栈道。良至韩,韩王成以良从汉王故,项王不遣成之国,从与俱东。良说项王曰:“汉王烧绝栈道,无还心矣。”乃以齐王田荣反书告项王。项王以此无西忧汉心,而发兵北击齐。(《留侯世家》)

同年,刘邦兵败彭城,张良又劝其捐关东之地与韩信、英布、彭越,这三个人后来就成为破楚的主力,刘邦平定天下之后有七个异姓王,这三个人地位最突出:

项王竟不肯遣韩王,乃以为侯,又杀之彭城。良亡,间行归汉王,汉王亦已还定三秦矣,复以良为成信侯,从东击楚。至彭城,汉败而还。至下邑,汉王下马踞鞍而问曰:“吾欲捐关以东等弃之,谁可与共功者?”良进曰:“九江王黥布,楚枭将,与项王有郄;彭越与齐王田荣反梁地:此两人可急使。而汉王之将独韩信可属大事,当一面。即欲捐之,捐之此三人,则楚可破也。”……然卒破楚者,此三人力也。(《留侯世家》)

如韩信欲代齐王,蹑足就封,化解危机。以上这些,都关系到建国大业的成败。

又如劝封雍齿,防变于未形。

上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其余日夜争功不决,未得行封。上在雒阳南宫,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上曰:“此何语?”留侯曰:“陛下不知乎?此谋反耳。”……上乃忧曰:“为之柰何?”留侯曰:“上平生所憎,群臣所共知,谁最甚者?”上曰:“雍齿与我故,数尝窘辱我。我欲杀之,为其功多,故不忍。”留侯曰:“今急先封雍齿以示群臣,群臣见雍齿封,则人人自坚矣。”于是上乃置酒,封雍齿为什方侯,而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群臣罢酒,皆喜曰:“雍齿尚为侯,我属无患矣。” (《留侯世家》)

《老子》六十四章说:“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张良之策,就是防患于未然。此外,如劝迎四皓,卒定太子,都关系到建国之后的稳定。

张良学黄老之术是学到了家的。从入世的角度说,就是权变,就是先让步后还击。《老子》三十六章说:“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宋人杨时说:“老子之学最忍,他闲时似个虚无单弱的人,到紧要处发出来令人支吾不住,如张子房是也。子如峣关之战,与秦将连和了,忽乘其懈击之。鸿沟之约,与项羽讲解了,忽回军杀之,这便是柔弱之发处,可畏!可畏!”事见《项羽本纪》:

是时,汉兵盛食多,项王兵罢食绝。汉遣陆贾说项王,请太公,项王弗听。汉王复使侯公往说项王,项王乃与汉约,中分天下,割鸿沟以西者为汉,鸿沟而东者为楚。项王许之,即归汉王父母妻子。军皆呼万岁。……项王已约,乃引兵解而东归。

汉欲西归,张良、陈平说曰:“汉有天下太半,而诸侯皆附之。楚兵罢食尽,此天亡楚之时也,不如因其机而遂取之。今释弗击,此所谓‘养虎自遗患’也。”汉王听之。汉五年,汉王乃追项王至阳夏南,止军,与淮阴侯韩信、建成侯彭越期会而击楚军。至固陵,而信、越之兵不会。楚击汉军,大破之。汉王复入壁,深堑而自守。谓张子房曰:“诸侯不从约,为之柰何?”对曰:“楚兵且破,信、越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与共分天下,今可立致也。即不能,事未可知也。君王能自陈以东傅海,尽与韩信;睢阳以北至谷城,以与彭越:使各自为战,则楚易败也。”汉王曰:“善。”

鸿沟(也就是中国棋盘上的楚河汉界)是战国时魏国所开的一条引黄入淮的运河,北起荥阳,经中牟、开封,南流至淮阳东南入淮水支流颍水。毛泽东读史,曾经作过绘声绘色的表述:鸿沟划界,项羽引兵东退,刘邦也想到长安休息,张良说,什么条约不条约,要进攻,他立刻听了张良的话,向东进。总之,无论是在峣关对付秦人、鸿沟之盟后对付项羽,还是灭楚后对付韩信,张良都是出其不意,只问结果,不择手段。

从出世的角度说,就是功成身退,全身而退。《老子》第九章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史记》中有不少功成身退的故事,最好的例子就是范蠡,霸越亡吴计已成,范蠡马上带着西施经商去了。他不恋栈不掌权,进入民间系统,当了财神爷,当了陶朱公。民间的财神爷就是范蠡的标准像,经商有极好的效益,还把西施接管了。张良没有他这么浪漫,但也是比较能够保护自己的。

清人林伯桐说:“汉高一生喜狎侮,又多猜忌;老成如酂侯(萧何),英雄如淮阴,皆不免于疑忌。他如英布之勇,郦食其之辩,其始皆不免于狎侮,唯遇留侯则自始至终无敢失礼,亦无有疑心,岂徒以其谋略哉?观留侯自称,一则曰‘为韩报仇强秦’,再则曰‘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其进退绰绰有余于功名爵禄之外者矣。考其生平,居得为之地,而无田宅之好,无声色之嗜,至其经营天下,则如行所无事者,谁能及之哉!”(《增评历史纲鉴补》)

关于张良的相貌,《史记》有这样的记载——太史公曰:“余以为其人计魁梧奇伟,至见其图,状貌如妇人好女。盖孔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留侯亦云。”味其言,也就是说张良其貌不扬吧。这正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七 吕氏强梁嗣子柔

有句话说“人生而平等”,其实是“生而不平等”。常人都愿生富贵之家,都羡慕帝王之家。然而,常人看到的只是这些人的风光,个中甘苦只有当事人才知道。“愿生生世世勿生帝王家”这个话,好像是唐文宗最早说的,后来明建文帝也说过。由此看来,生在帝王之家,也不那么值得羡慕。《世说新语》中殷浩有句话说得好:“宁作我。”只要不是生在“负郭穷巷”,只要有那么一亩三分地,就值得庆幸。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自然法则,是非常残酷的。帝王政治,只要涉及政权及交班,其惨烈有类自然法则。发生在蜂群里的行为,发生在狮群里的行为,在政权斗争中也会发生。利益大,风险也大。处在权力中心的人就像处在旋涡中心。一失败就是灭顶之灾,以丧失生命或自由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