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西合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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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西方译学研究——学术范式的变革(1)

学术范式通常指一个学术共同体所共有的精神信念和研究传统,以及在此基础之上所形成的理论模式和规则体系。自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一书中提出这个概念,很快便风行于科学哲学界,同时也为包括语言学、翻译学在内的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所吸收采纳。1989 年语言学家科尔勒缩小了“范式”的指涉范围,只用它来指语言学史上堪称典范的成就,即那些促使一代人重新思考传统语言观念的理论体系。科尔勒在这个意义上分别讨论了“施莱歇尔范式”、“索绪尔范式”和“乔姆斯基范式”,为语言学界重新进行颇有理论深度的学术反思提供了理论框架,曾引起广泛重视。但本文却在经典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因此从中抽绎出精神信念、研究传统、理论模式和规则体系这四大要素去观照中西译学,并认为西方译学通过这四大要素的历史整合已经完成本世纪最为深刻的范式革命,其所创造的译学理论也成为国际译学学术共同体的共享价值。中国译学如欲塑造自己的学术品格,拓宽自己的学术视野,提高自己的学术境界,以更坚实的学理基础着力进行译学研究,在知识、学术和思想相互化合、相得益彰的前提下为本学科的历史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则似有必要参照西方译学范式进行深刻的反思,为新世纪中国译学的发展提供较为充分的理论准备。需要说明的是,在范式的上述四个要素中,精神信念关乎译学思想与学术品位,研究传统关乎译学知识的探索过程及其“层累叠加”,理论模式和规则体系则直接涉及译学研究的学术层面,四者耦合,才可构成译学研究的学术范式并借以形成译学研究的学术面貌,因此绝对不可偏废。在对西方译学范式的发展脉络进行历史的考察以后,可以看出西方译学体制化完成的时间相对较短,但作为一种经验存在却已经有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如从范式的角度考察,大概可有如下三种范型:1、古典译学范式;2、近现代译学语言学范式;3、当代译学文化整合范式。

1、西方译学的古典范式

古典译学范式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注重字译与义译之间的区别,二是提出了“翻译复制/摹写说”,三是以圣经翻译为先导从事翻译实践,为当代译学提供了理论根基。这个范式以关于semiotics 的讨论开始,由克劳狄奥斯盖伦(Claudius Galen,129-199AD)开启先河,后有西塞罗(M.Cicero,106-43BC)提出著名的“翻译通则”,反对verbum pro(逐字对译),接着又有贺拉斯(Q Horace,65-8BC)踵事其华,奠定西方译论之雏形。西方古典译论以罗马人为代表,其时潜在的理论倾向是“风格至上”,因此自希腊文译入拉丁文除可满足罗马人丰富拉丁文传统的追求以外,这种翻译活动亦是一种颇为有效的“文体实验”。罗马译论的主要贡献是就“逐字对译”与“因义对译”两种译法作了某种程度的界定。罗马人摒弃“字译”,推崇“义译”,这种传统传至后来以圣·杰罗姆(Saint Jerome,347-420AD)为代表的圣经翻译家,遂被推向极至,因为翻译经文显然是“教义”重于“技巧”,如文风差可吻合,即算成功的翻译。自10世纪以降,翻译之宗教功能已转为对母语“雅化”的普遍信仰。公元1380年至1384年,《圣经》开始译入英国,英语地位上升,既强化了英人的民族意识,亦打击了教会势力意欲中央集权的扩张意图,翻译自此开始具备认定文化身份的功能。1522年,法国圣经翻译家及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出版《圣经》德文译本,之后又发表了著名的《翻译通信》(1530),就“翻译”与“德语化”两个概念作了明确的区分。《圣经》的翻译传统一直延续至当代并在奈达手里获得了新生。“值得注意的是,正是从《圣经》翻译以及奈达这些现代翻译家的理论表述里,今天大半的译学研究才觅得了自己的理论根基。”【1】

16世纪译论大兴。其时,理论焦点主要集中于“翻译之为模仿”和“原文与译文两种文本之间的关系”这两个问题之上。“字译法”被广为抛弃,翻译被视作“原文的复制或模仿”。荷马译家查普曼(George Chapman,1559-1634),与多列(Etienne Dolet,1509-1546)认为译家应尽力直逼原文“精神”,处理原文宜如学问,严谨准确却又恰如其分。文艺复兴时译家既想“复制与摹写原文”又想“别创体制”,发出自己的声音,对于“原文”孜孜以求“谦卑”与“谦恭”二者之间的平衡。

18世纪初叶,泰特勒(Alexander Frazer Tytler,1747-1813),针对当时流行且蔓延至整个18世纪的“意译”(德莱顿称之为“释意”)倾向提出了自己系统的翻译理论,其中又以其“翻译三原则”为代表。“意译说”源自西方古典译论范型的“因义对译说”,其实质是所谓“散译”(loose translation),其理论基础是当时流行的“翻译原创说”,认为翻译作为一种职业应该具有创造性,不应将其仅仅当作工具看待。当时的雪莱、歌德、卡仁斯基(Ferenc Kazincky,1795-1831)、施莱格尔(August Wilhelm Schelgel,1767-1845)以及朱可夫斯基(Vasily Zhukowsky,1783-1852)等人分别讨论了翻译过程中的创造性想象力的作用问题,同时还就意义本质以及艺术天才等问题发出了新的诘难。

2.近现代译学的语言学范式

17世纪,新兴的语言理论受到青睐,西方译学的语言学范式亦随之渐具雏形。当时,德莱顿、布瓦罗、蒲柏和伏尔泰等人在译学领域里从事着与比较语言学性质类似的工作,并因之形成传统,对后世的译学研究产生过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就理论模式而言,基于比较语言学的研究传统,这种范式早期的研究主要强调语义成分和语法结构的细致分析,及至本世纪中叶才有了较大的变化,分析的层面也开始渗入语篇结构及其功能分析,但也没有跳出“目标本体观”这个层面。早期的研究亦强调译文须“持之有故”,“信达”兼得,但较之于古典范式,对译本“雅化”的追求已大为减弱。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当时翻译活动的目的不同,一因“重现或摹写典籍”而翻译,二为语言学习要做必要的练习而翻译,三则出于经商敛富之需要。

18至19世纪,语文学与语言学研究深入发展,关于翻译语言之类的重要理论问题亦开始引起讨论。在当时比较活跃的学者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即是德国译论家施莱尔马歇(F.Schleiermacher,768-1834),他提出为译本创制一种“次语言”,曾在译学界产生过广泛的影响。但是译学语言学范式的真正形成却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索绪尔结构主义理论出现以后才得以逐步完成的。

20世纪随着语言学理论的逐步成熟,译学的语言学范式也有了很大发展。它主要以欧美结构主义为理论背景,同时又兼收并蓄,几乎吸取了包括索绪尔、乔姆斯基、韩礼德等人的语言学思想在内的所有语言学营养,为构建现当代译学的强健机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世纪,在这个范式渐进发展的各个时期,曾有北美的维奈和达贝尔内(J P Vinay &J.L Darbelnet)、奈达(E Nida)、穆南(G Mounin)、卡特福德(J Catford R)、雅各布森(R.Jakobson)和斯泰纳(G Stiner)等人荜路蓝缕,为此奠定了学科与学理基础。维奈和达贝尔内两人的贡献在于为译学建立了系统的方法论体系和相应的规则系统,这两者奠基于比较文体学、语法学和语用学,同时又杂糅翻译实践,处理的层面从词汇与句法结构直至语篇,建立的规则体系涉及字译、直译以至语篇调适手段。他们从语言结构和语言使用者的心理结构这两个方面出发致力于译学建设,非常关心遣词造句与谋篇布局亦即译学规则体系的建构,认为译学研究至关重要的是要细致地考察宿语系统各个层面、各个成分在翻译过程中“表情达意的方式”,而不是“表情达意”,因此建构规则体系便成了译学研究的第一要务。1958 年,两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译学名著《法英比较文体学——翻译方法论》问世,即为译学研究创立了堪为时代典范的学术范式,又在译学领域树起了一座学术丰碑,对本世纪译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70年代至80年代前苏联的谢维伊泽尔(A D Shveitser)和烈茨科尔(Y.L.Retsker)以及美国的马龙(j l Malone)步其后尘,纷纷着力于规则体系的建构(前两者提出了翻译的具体化、逻辑派生、反义、补偿等规则,相对粗疏;后者提出了翻译的迎合、迂回等五项原则,分别涉及到了替换/方程、分异/和合、放大/缩小与裂变/聚变等规则,相对明晰),为译学范式的成熟作出了努力。至于由卡特福德的“语篇等值”、奈达的“动能等值”和科米萨诺夫的“模糊等值”所构成的“等值模式”则和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谢维伊泽尔的“重写规则”以及马龙的“搭桥规则”一样,都是译学语言学范式的深化,既强化了学术共同体关于语言学范式的学术信念和研究传统,又借助所创立的理论模式和规则体系增强了译学范式的理论阐释力。当然,除了上述学者以外,自70年代以后,在西方还有如霍尔姆斯(James Holmes)、凯力(L.G.Kelly)、列夫维尔(Andere Lefevere)、波波维奇(Anton Popovic)和图瑞(Gideon Toury)等人在各自不同的领域相继为当代译学的语言学范式做出过重要的贡献。

不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近20年西方译学关于学科定义的深刻反思同时也引起了对于“语言与翻译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的长期思考。例如同属比利时/荷兰学派的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与列夫维尔就曾经把翻译定义为是“对源文本的重写”,这种“重写”不论意图如何,都反映了某种观念系统和诗学理论,可以据此对文学文本进行“调适”,使其以特定的方式在特定的社会里发挥作用。这样,翻译之为“重写”又成了一种“调适”的手段,主要在某种权力的支配下予以实施,从积极的的意义上讲,大可有助于某种文学与社会的进步。不过,翻译既为“重写”与“调适”,就必然会被视作是一种自足独立的调节“手段”,可以默认各种语言与“异域风情”相携而来,并且做到“随遇而安”。应该说,“重写”与“再创造”并无区别,二者均要求将所谓源文本作为“生机勃勃”的实体看待,翻译时,不论形式转换还是文义再生皆须“充满爱意、无微不至”(lovingly and in detail),这样才能使现存语言得到滋补,确保其世代“繁衍生息”。和庞德一样,当代译论家也认为利用那些空泛的语词范畴从事翻译通常会无一例外地强化既有的泛指特征,因此必须反其道而行之,要逐字或逐个意象地诉诸译笔。只有这样,那些独具异域文化特征的成分才可进入我们自己的语境,进而拆除我们那些凝聚着母语经验、由各种母语概念形成的“文化藩篱”,确保母语文化的健康成长。在他们看来,真正的翻译应该乐意接受异邦语言的影响,其语言既能因“通变”之法收放自如,又可据“守常”之纲“从一而终”。德里达为翻译再定义,称其“形变不离常纲”(regulated transformation),正与上述观点不谋而合,当年闻一多先生倡“戴着镣铐跳舞”之说,大概也应是此说最形象的注脚。

3.当代译学的文化整合范式

译学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得以长足发展,这是本世纪80至90年代最可称道的“学术盛事”。这门学科在世界各地衍生发展,多元并进,日趋成熟,正以强劲的势头向21世纪推进。自70年代至90年代(尤其90年代为代表),国际学术界译论勃兴,许多语言学家、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亦涉足这个领域,译学自此开始经历了一场深刻的范式革命。在这段时期,各种理论模式层出不穷,各种规则体系常出常新,新的学术共同体已然形成,“译学之为科学”(不是自然科学)已成学术共识,人们熟知的研究传统由于相邻学科的整合渗透也明显转型。译学更具宏观认识论意义的“文学渗透法则”业已提出,标志着译学新型范式的确立。这种范式既要关注深入的个案研究又要切入译学各体系,就其互动关系进行宏观透视,同时还要深掘译学多位系统的分层特征,以其达至“乘一总万”之“概论”。与此前静态的“目标本位论”相比,译学新型范式却以动态的“迁移转换观”为其主要特征,这便动摇了既往译学重主体手段及译者个体创造的传统根基。德国哥廷根学派从认识论意义上指出“文学翻译即是文学作品阐释的翻译,它将受制于目的语文化语境中的文学传统,既是某国文学语言的一部分,亦是一种文化活动,必将有贡献于该国文化遗产,并成为其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2】弗兰克(Armin Paul Frank)甚至呼吁建立一种译学研究的整合理论,这种理论无须从别的体系派生而出,亦不具思辨性质,只须具备“韦勒克和沃伦在《文学理论》一书中所透溢而出的那种特别的精神”。【3】在加拿大,译学研究正向“文化身份的认同”这个问题推进。殖民主义、双语文化、民粹主义、文化遗产、弱势文学体系以及性别角色等问题已登上译学舞台,为当代译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索契机。与此同时,美国传媒的国际化正逼使译学“分心旁鹜”,认真探讨传媒所传递的文化渗透力,而传媒学者也正在转向,试图从译学研究中获取本学科所急需的学术洞察力。学术共同体由分到合,殊途同归,范式变革拓展了学术视野,提高了科学品位,当然同时也深化了译学研究的思想力量。知识、思想、学术刷新了范式内容,使当代译学“自成高格”,为在21世纪纵横捭阖做好了充分的理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