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全面稳定(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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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党的“十三大”(2)

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对中国国情进行再认识得出的最重要的论断,是从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阶段这个根本问颢卜对当今中围国情做出的科学的综合判断。但是,这个判断又是来之不易的。现对这一论断的形成作一简略的考析。

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他们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艰辛的探索,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特别是社会主义实践的限制,他们只是在宏观上指出共产主义的两大阶段,没有明确指出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要经历的特殊阶段问题。他们虽然没有具体划分社会主义所要经历的阶段,但是他们为这一理论的创立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

毛泽东在领导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建设遇到挫折后,他对社会主义阶段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他指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社会主义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应该说,这一论段是很重要的,虽然非常遗憾的是,毛泽东没有展开论述,他的探索没有继续进行下去,但却为中国共产党继续研究这一问题打下了一个基础。这是一个非常宝贵的探索,是应该肯定的。

薛暮桥整理的***在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读书会上的发言,也谈到关于社会主义的阶段问题,***说:共产主义两个阶段又可以分为许多小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中有几个小阶段,共产主义社会中也可以分几个小阶段。

部分理论工作者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在若干场合也使用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如孙冶方1958年在北京经济学者纪念毛泽东同志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出版一周年座谈会的发言中,使用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这样两个提法。

“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批判了这种无视价值规律的价格政策,但是他也是以两个所有制的存在为前提的,他也认为仅仅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还存在两种所有制,还存在商品流通,因此还必须经济核算,因此不能否定价值规律的作用等等。”

“最后,既然价值规律等慨念是因为存在两种以上的所有制形式和因此而发生的商品交换而保存下来的,那么至少对于未来的只有一个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以及对于当前的国营经济内部,上面那种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玻璃板一样清晰的自然经济(或实物经济)观点将是正确的了。

然而正是这种行而上学的自然经济观点,妨碍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前进,使得我们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缺乏一个完整的体系……

王学文在《经济研究》1961年第一期上发表的文章,《(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中使用过“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提法。

由于这些探索是初步的,尽管他们有人甚至使用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但其含义与我们党现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是不同的。

以上应该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和党内理论工作者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上所进行的有益探索,是以后进行理论创新的基础。

比较科学地认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是伴随着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开始的。也就是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开始的。经历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经历了灾难性的“文化大革命”,深刻了解中国实际和世界发展现状的邓小平、陈云等人经过总结经验,为开创新的道路,在这时已经开始着重考虑中国国情这一基本问题。两人在1979年3月分别谈到,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应看到底子薄和人口多、耕地少这两个特点。他们认为,建国后,我们的经济建设虽然有伟大成就,但是由于底子薄,“现在中国仍然是世界上很贫穷的国家之一”;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从总体上看要比世界上先进国家落后二三十年”。“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

邓小平的这一名言,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在当时成为一种共识。在1979年3月的理论务虚会上,有的理论工作者提到了社会主义的阶段问题,虽然其角度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提出疑问,但其中有些理论工作者的发言已经涉及到超越阶段问题。认为把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这样一个很长的时期,看作是一个整个的历史时期,不再分阶段,这不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也不符合社会主义实际。这样,必然导致混淆历史阶段,而不能正确认识和掌握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必然在路线上、政策上犯错误,造成严重后果。他们还提出:我国原来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落后,小生产占绝对优势,人民文化水平很低,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还不可能进人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还是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在这一年的《经济研究》第五期和第九期上,分别发表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和《也谈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这两篇文章是理论界公开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的有分量的专题论述。虽然现在阅读这两篇文章,可以明显地看出其中仍然有着不够深入的地方,但其理论勇气和探索精神则是可贵的。第一篇文章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可划分以下阶段:1.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1)“过渡时期”。(2)不发达社会主义。2.发达的社会主义。3.共产主义。第二篇文章认为应当作这样的划分.1.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2.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1)不发达的社会主义;(2)发达的社会主义。3.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但可以看出这些论断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只是提到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论述也不够深入,其提法也是用毛泽东曾使用过的“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等概念。

在以上探索的基础上,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初次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的思想。这个讲话说:“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社会制度,它同世界上任何其他事物一样,有它发生和发展的过程。同已经有了三四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制度相比,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特长,我们的社会主义不可避免地带有这种旧社会的许多痕迹。毫无疑问,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开始显示出他的生命力和发展前途。但是,“它还不成熟,不完善”。这个讲话还指出:“在我国实现现代化,必然要有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这是中央文献上首次使用“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这一提法,虽然其中进行阶段划分的意思已经比较明确,但是还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概念。

随后的一个时期,在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主持下,中国共产党开始全面地总结历史经验,作《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个过程实际也是人们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这期间,邓小平在进一步思考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1980年4月,他曾说:“现在我们正在总结建国30年的经验。总起来说,第一,不要离开现实和超越阶段采取一些‘左’的办法,这样是搞不成社会主义的。我们过去就是吃‘左’的亏。”这是党的领导人较早的谈论关于超越“阶段”问题。

1981年6月,中共中央通过了由邓小平等人主持起草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这个历史决议上提到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指出:“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但是,“我国的社会主义由比较不完善到比较完善,必然要经历一个长久的过程”,决议认为:如果对这种长期性和艰苦性没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或者就会重犯超阶段的错误,或者就会丧失信心,导致对社会主义的怀疑。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文献上第一次明确指出中国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但文字表述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按理说,全党的认识应该在此基础上统一起来,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一方面也是由于历史惯性的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正确认识需要一个过程。

这个重要的判断并没有马上为人们包括理论工作者所真正理解。表现在一般的理论工作者这时还常常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相混淆。仅以《人民日报》上的文章为例,从1981年4月至1982年9月,就有近10篇文章,如《社会主义的学说与实践》等,就没有把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与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区分开来。

理论界如此,党的重要文献上也出现类似现象。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的报告再次强调了“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现在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这一重要论段。但是,这个报告在讲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发展时,却又强调:“现在这个运动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建立起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并提出了建立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总任务。此后,为了驳斥对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个基本事实持否定态度的不正确认识,理论界加强了宣传共产主义思想的力度,中共十二大以后,胡乔木在《人民日报)(1982年9月24日)上发表《关于共产主义的实践》,中宣部在《半月谈》(1982年第17期)上发表《关于胡耀邦在十二大报告的宣传提纲》,《人民日报》(1982年12月11日)发表的记者对邓力群的采访的文章,题为《共产党员的崇高职责》,于光远在《人民日报》(1983年3月14日)上发表《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等,都谈到我国现在是处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宣传口径颇为一致。但也有一些例外,如高放有一篇在《人民日报》(1983年3月21日)上发表的文章《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社会发生三次巨变》中就说:把中国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变为现代化的、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

此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概念,在国内报刊上几乎很少见。时间大约是从1983年的4月到1986年的4月。甚至在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非常重要的文件中,虽然明确地指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其意思已经很明白是说我国必然要经历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篇重要的文献中没有使用“初级阶段”这一概念。

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再次成为理论界的研究热点是1986年5月以后。这一方面是由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认识的深入。1986年5月5日,吴江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阶段》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吴江指出:如果我们现实地清醒地思考问题,不难看出,我们现时已经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其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和马克思原来设想的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很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同年6月16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陈云文选》编辑组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坚持事实求是原则是一切事业的成功之道——介绍(陈云文选)》的文章,这篇文章说:在社会主义这个历史时期中,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从低级到高级,经历若干个历史阶段,我国目前社会经济文化的实际情况,表明我们还是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搞建设、搞改革,都要考虑这个事实。从以上两篇文章看,党内重要的理论工作者在认识上已经趋于一致,这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