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感悟·独白卷(读者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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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为了一个美好的约定(5)

血液在身体内沸腾。有狗的地方应该有人家!我便跌跌撞撞奔了过去。

狗吠声越来越近。凭感觉,我已经进了村庄。饥寒交迫的我两眼冒金花,怎么也找不着农户的门;狂呼乱叫想惊动人或狗,声嘶力竭,微弱的声音很快被风淹没,最终嗓子喑哑,没有人肯出来,连狗也沉默了。这时,我发现一个羊圈,用手电筒残余的最后一丝光照了照,看见一只老羊和两只小羊睡得正香。我爬进去紧贴着羊躺下了。

羊圈温暖而干燥,三只羊帮我驱走长夜的寒冷、恐惧、孤独,那一瞬间,浪迹天涯的独行客泪水汹涌而出。我自问:你为什么自找苦吃?然而,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为了什么。我确信自己的行为并没有错,那是一种与生俱来源自于内心深处的情结。我也知道这样的旅行,很多人认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是盲目地乱走。我不想替自己辩护,人有许多种活法,我选择了我最喜欢的生活方式。人世间还有什么能比做自己喜欢的事更幸福的呢?

有意无意之间,漂泊者的形象已大体定型:风尘仆仆鼓鼓行囊;尘满面鬓如霜;肤如铁志如钢。

偏偏我是个例外。

想从我脸上领略沧桑的人,十有八九要失望。再大胆的想像,也无法把一个清秀的南国女孩,同一个备尝艰辛的漂泊者组合在一起。在旅途中我曾两个月不洗澡,衣衫褴褛,头发荒芜如野草一般;回归都市,我自会露出女儿本色。

人在旅途已是昨日,明天还要继续。昨日我与荒原雪山为伴,今日我有一笔稿费换来的玫瑰香槟相随;昔日漂泊的轨迹、心路和行路,已经描述为《荒原有爱》,由长春出版社出版。

有人问:南北有路,昌平你还会寻走吗?荒原有爱,你还会寻吗?京华虽好,总敌不住白云生处是我家的诱惑。我不怕人询问,坚信自己——灵魂像风,挥情天涯。

酒杯中,我们一约十年

过去的日子像一幅多彩而又壮丽的图画,让人觉得遥不可及和无奈,发现总是在幸福之后才真正理解了美好。

阿飞

下雪时,哲和兰分手了。哲第一次找我去喝酒,他告诉了我所有的故事,兰终于甩了他。他只是个高中生,而兰傍的是大款。他没有哭,他笑着说:其实分手也好,他不能适应兰的世界,兰总是谈钱,他讨厌这个话题,而且他也没有钱,他只有空洞的理想,他只想好好地过每一天,“把每天都当做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来活”。他不知道是不是叫失恋,觉得是一件心爱的玩具被人拿走了,“不过,还会有新的。”他笑了。我看不出他是不是真在笑,虽然我听到了笑声。

那是高一冬天的事。我和哲初中便同校,又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哲很有女生缘,有他的地方就有女孩子的笑声,不过对我就免疫了,我们在一起时像哥们儿。我们熟悉得没有距离,但却没有来电的感觉。哲心烦时,为躲避所谓“狐朋狗友”的侵扰,会躲到我家来吸一支烟,解解闷。

但是高中生们,仍会拿各种情形作谈资,我和哲,是一个迷朦的故事。“说你的男生是喜欢你,说你的女生是嫉妒你,别在意。”哲说,他总是得意洋洋。

高二分了文理科,对数理化的恐惧让我最终选择了文科,而他认为文科是女孩子的专科,他选了理科。他家搬到离我家不远的地方,我们开始一起回家了。于是从以前的无话不谈到事无巨细。

又是下雪的一天,这天扫雪的任务分到了文科班,理科班则早早放学。我干了大约一个小时,拖着锹想回教室拿书包,在路过操场时,忽然发现了哲正在堆一个雪人,全身是雪。他也看到了我,便拉我一起去玩。他一定要把雪人堆得特别好看,我难以理解,便说:“算了吧,堆得再好也要化的。”他愕了一下,看着我说:“我只要它现在好看,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还会不会有雪,还能不能堆,谁知道呢?你帮我好吗?阿飞,阿飞是李寻欢的好朋友,我是李寻欢,难道不好吗?”我不知道怎么回家,但心里有一股暖流流过心坎,我和他堆完了那个雪人。“这么晚了不走,就为堆一个雪人,真是小孩。”我瞪着近视眼,小心翼翼地在有雪有冰的路上骑着。“我本来想走,但一想看不到你摔跤的样子就觉得太亏了,没有人帮你打气,谁知道是你骑车还是车骑你呢?”那一天(每一次在下雪的夜里我没有摔倒),我们之间平淡而自然,但这究竟是什么感情,我却从未想过。

上了高三,学习越发忙起来,每个人都只顾“自扫门前雪”,也少了关于我和哲的议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也变成了“时间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我想。

但我的数学太差,总是让我头痛不已。望着黑板上倒计时自然数越来越小,我一筹莫展。然后哲开始每周六帮我补数学了,天降救星!我坦然地接受了。

一个周六,正在做题,他递过一个小纸条,“一十二年寒窗苦,先飞为了不落伍,汗水洒满长征路,种瓜得瓜才是福。”我看了不禁哑然四行歪诗斜念下去竟是“一飞洒(傻)瓜”几个字!我抄起旁边的毛衣针去敲他的头,他笑,忽然说:“喂,那是织毛衣用的,不是打人的,你干脆织件毛衣给我吧。”我看了看他,他的那种眼神我从未见过。“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过了良久,他突然说。“唉,别逗我了,这是你对女孩子的惯用伎俩吧?!”“你不相信我吗?”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我还认为我们是免疫的。”“那是一种病,没有人可以免疫,只不过有的人得了很快乐,有的人却痛苦。”“要高考了,我们老师说上届有个学生在高考前一个月谈朋友,他原来很优秀的,但后来没考上大学。”“你对我没信心,还是对你自己?”过了一会儿,哲又说:“我不会逼你。”“可是,要高考了,我们之间的机率太小了,高考以后什么样,谁又知道呢?高中时很少有成功的……”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说服他,我们没有再继续那个话题。

后来学习越来越忙了,没有整块的时间可以让他再“误人子弟”,他便每天在纸上写道数学题和几句勉励的话让我回家去看。第二天回家的路上再讲给我听。我们之间并未因上次的谈话亲密或疏远,一切仍像往常一样自然。我却常觉得有些滑稽,高一高二时我们很纯洁,大家纷纷猜测,而现在,所有人都相信我们纯真的友谊了,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世事总是难料的,谁又能想到我们会发展成这样,这其中的好坏吉凶,我无从分辨,也不知不觉接受了他的观点:活的就是现在。

高考终于过去了。我估的分不高,以为自己一定会落榜;他估分也不高,但却安慰我。“这是我第二次和你喝酒。”我们为了躲一场雨,进了一家小吃店:“上次是我失恋时,你在意吗?我和兰并不快乐,她太市侩气了,我只是迷恋她的一头长发,而你却总不肯把头发留长。我和她在一起时总是一分钱也不会剩下,我觉得她在利用我,上次是虚荣心受损而已。和你在一起却很高兴,是不一样的感觉。”“太渺茫了,我可能重念,你呢?我挺现实的,这种没有根基的东西,我不敢去想,而且我对你也没有那种来电的感觉。”“我这么惨,一点机会也没有?”看哲没有生气,我很开心,突发奇想:“不然这样,今年我们18岁,在10年之中,我们各自去找自己的另一半,然后28时,假如还没有适合的,就凑和在一起吧。”“看来,我要孤独10年了,不过还好,我心大肺大,不会气死。嗯,那时,我们不在一个城市,然后我坐火车去找你,你也来找我,我们在火车上相遇……”我忽然觉得不对,说:

“我们不可能在同一列火车上呀!你好笨!”我不知道,这句话竟成了分手的先兆,我们的确没有在同一列火车上,但我们却在一杯酒中,随便就约了10年。

我考上了,他落榜了,我很出我的意外。在开心的同时,也为他担心。他还是来祝贺我,他说他不会重读,要去参军,也许会裹尸而还,不当兵找不到男人的感觉。

临别的前夜,我们一起走在满是路灯的街上,那条街正在重修,远非旧时模样,再过一个晚上,我就要远离这个城市,告别这里的亲人朋友,还有——哲。记忆也许会淡化,曾经留在我心里的又将会怎样呢?我不觉流下泪来。他发现了,久久地注视着我,什么也没问。沉默,只有昏黄的灯光映着我和他的脸。“以后要坚强一点,不要再哭了……在他乡别忘了我……明天我不送你了……”我抬起眼睛看他,伸出手说声“保重”。他握住我的手,眼里映出了我的泪光。就在分离的一刹那,我突然眩惑起来,原来笃认的纯洁的友谊仅仅是友谊么?

哲是秋天来的信。他一直讨厌秋天,秋对他总是只有萧索而没有收获,他说,作为军人是不能谈恋爱的,那里是一片新鲜的天地,连梦都是绿色的,他要开始真正的生活,真正地拥有每一个实在的日子……那是他写给我的第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信……云,拧下了一片雨,淋湿了记忆。再下雪时,我也会来一瓣馨香,寄给远方的你。

过去的日子像一幅多彩而又壮丽的图画,让人觉得遥不可及和无奈,发现总是在幸福之后才真正理解了美好。

我肢解了记忆,发现摊在面前的,血淋淋的一片,都是情,颤抖着,抚摸淌着热血的心,那里面简简繁繁而又斑斑驳驳的字,却怎么也抹不去,我凝视,那澄清的眼睛,就迷失于旷野、和风、蓝天、白云,我蓄了长发。

追求完美

世界——就是男人和女人,文明的世界——就是有更多优秀的男人和美丽的女人。

韩春旭

我从来没有因为我是女人而有过叹息、懊丧,或者望星望月,梦想来生来世一定要当一个男人。

我很为自己是女人而感到心满意足。如果真有上帝,我感谢他赐给我一份女人的骨肉,让我用女人的眼、女人的心、女人的情,尽着兴地去欣赏男人。

天与地、太阳与月亮、长与短、冷与热、快与慢、男与女,你能讲清哪就是主,哪就是客,哪就是彼,哪就是此?!细细观察,宇宙万物都是阴阳相抱,阴中有阳,阳中涵阴,无限和谐,无限圆满,无限精深,品味得让你一派心平气和。

朦胧地开始对男人的欣赏,是实在感到许多事情不是女人想做到就能做到了。

那还是十六七岁的时候,母亲请来同事家的小男孩,为我家打一对沙发。那小伙子仪表很平常,当乱杂得有长有短、有粗有细的旧木头摊在他面前时,不知为什么我的脸就红了。我暗暗责怪母亲,为什么准备的不是方方正正的好木头。他简单地说:“就是这些?好!”随即掏出皮尺,就像摆弄手中的玩具积木一样,这么划一笔,那么划上一个十字,而后那木头就在他手里每天变一个样。

留在我心里,像电影一遍遍放映的,不是他用满手、满胳膊的木屑,去抹汗流满面的脸;不是他像变魔术一般,将粗糙的木头刨得又光滑又精细,而是他两手紧握刨子,刨起木头身子一仰一屈,胳膊上肌肉鼓鼓地隆起,那肩膀顿然显得那么宽阔有力,只有男人才有的那种用力,牙仿佛也在使劲儿,腮边还有太阳穴上的青筋,也跟着一起一伏,一动一移。当时,我也学着他的模样,刨了无数下,木头就像成心欺负你一样,任你如何用力,一丝木屑也不肯掉下。他的眼睛并不瞧我,笑一笑:“这不是女人的活。”立时,我心中第一次漫起一种从未感受过的很微妙又很酥软的倾心,头脑里已没了对人三六九等沉甸甸的思量。他是否平庸,是否俗气,是否无德,此时此刻就在这个空间里,就在这种体现他的力而女人永远不及的氛围中,这使你对男人充满了一种喜欢和欣赏。

以至后来,以至现在,凡是看到男人登上桌子去安吊灯,去接空调,去装热水器,女人仰头站在下面,忙着递毛巾,递工具,再不然认真地扶着摞起的椅凳时,心里总会重演那种酥软的感觉,这时,男人和女人都显得那么憨美。

继而,这又发现,很多看上去十分女性化的职业,只要男人一投入,时常比女人干得更出色。好的理发师、好的裁剪师、好的厨师无不是男人更显风姿。不能不承认,男人那种力所特有的奠基,使他们的血脉,以至他们的思维,都有着超于女人的一种开阔和活跃。

对男人有意识地去欣赏,是突然感动,再傻、再笨、再无赖的男人,他的骨子里都满含着责任。

不是说女人就不知道责任。当母亲、做贤妻,这是女人生活的大部分,但是在这责任里,女人强烈体现的是柔弱,而男人凝聚的是阳刚。

再强的女人,无论事业上多么叱咤风云,个性上多么泼辣、刚烈,在她的男人面前,她甘愿是只温顺的羊,她甘愿扑进丈夫的怀里,希望他永远是座大山,而自己是棵依偎的小草。这就是女人真正的本质。

男人,不!无论智商高还是智商低的,有钱还是没钱的,漂亮还是奇丑的,只要在女人面前,他就希望她的眼里看到的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不管他是否能持久地爱着你,但真爱你的那时刻,他的责任就渗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里。

挣钱养家,这是男人从不置疑天经地义的准则,他们绝不会像女人那样,因为做母亲,因为做妻子而付出辛辛苦苦,以至可以理直气壮地唠唠叨叨,理直气壮地喊冤叫屈。男人不能养家,或者养的家过的日子不如别人家了,他会在心里捶上自己千百次,他会恶狠狠地骂自己不配是男人。有一天,老婆并不是认真地说:“啊,瞧人家多像家,要啥有啥,瞧咱家!”

这比指着鼻子骂他一顿,或是几天不理他还会令他心里百般地不安宁。他会在你睡熟后,独自一口一口吞着烟,脑子里计划着,怎么从明日起,一步一步干出个人样儿,让你瞧着这个家一定超过你羡慕的那个家。且不讲结局会是怎么样,这责任不是抗命,不是遵命,也不是顺命,他们骨子里就是乐命。

男人无论事业上多么令人眩目,才华多么惊世骇俗,仁圣之名多么誉满乾坤,如果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家庭,没有一个实实在在他所爱的女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失败的“空中楼阁”。

男人最感到欢心满足,心中最是怦然跃动,情绪最是飘然醉然的时刻,不是立足在领奖台上,不是震耳欲聋的鼓掌声,而是坐在爱人的面前,不动声色,淡淡地说一声:“点吧,你想吃什么,就点什么!”

不是单纯的乖甜温顺,是女人承认了他才会有的全心全意地望着他。他几分绅士,几分沉稳,招唤着小姐,掏钱买单,这时的他,才是自己真想收获的、最惬意的男人,才能享受到的那种高大。

以至男人紧紧拥抱女人的时候,全身心不仅仅是一种性的热爱,他手臂滚热传递的是:谁要欺负你,我就会好好地保护你。以至“爱”的交融,他真爱你,他强猛、果断、坚挺,他身心沸腾的是想让你真正地出世,让你享受到惟有他才能给予你的最美的快活和舒畅。

责任,这就是长在男人心里,布满多厚的苔藓也沤不烂的性情。

对男人有了警觉的欣赏,是慢慢地品味到无论是优质男人,还是劣质男人,他们的天性里,都不妥协、不认输、不自卑,就是赚来了全世界,他们也不会满足。征服和占有,才是他们真正的存在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