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高廷瑶和他的后裔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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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代廉吏高廷瑶(6)

高知州刚上任时,那些怨他甚至骂他的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都赞扬他了。

《诗经》上不是说:“不要欺负鳏夫寡妇,不要畏惧豪强势力”吗?谁说肥沃的土质长不出好木材,刁顽的平民难以治理呢?

(26)自己有功而不请赏

怀宁县地处安徽省西南部,长江下游北岸,大别山南麓前沿。东靠安庆市,西邻天柱山,南连望江,北接桐城。

怀宁山川秀美,地理位置显赫,境内有由北向南的崇山峻岭,两侧为平岗及水网交错的复杂地形,能攻能守,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历史上,历史上,怀宁县城屡经变迁,自东晋建县以来,县城搬迁足有十余次之多,成为安徽乃至中国历史上奇特的“迁城现象”。

怀宁县有个士绅名叫谢崇文,家境很富裕。四月十五日,他家被盗,五月初,家里又被盗。高知州在六安查看县里呈上来的报告得知这件事,就对幕客张先生说:“谢绅士家不到一个月,却两次被盗,真是骇人听闻。被人们认为治安状况很好的地方,盗贼都如此猖獗,难保没有盗贼窜人我们六安州境内。”

幕客说:“对啊,很值得注意!”于是,高知州便告诉捕役,要严加访缉。一天,捕役密报:果然有一群盗匪潜藏在某村,那儿离州城只有四十里。高知州立即挑选精干的捕役亲自去抓捕。

捕役们赶到那里,捕获了盗匪十人,并且逮住了盗首,一起押送怀宁定案。幕客对高知州说:“捕得临县的盗匪多人,按规定应该升迁,你为什么不向上面请求嘉奖呢?”

高知州回答说:“升迁,是朝廷的恩惠。如果以捕盗受宠,难道不是亵渎朝廷,在众官面前出丑吗?”

审讯这伙盗贼时,其中一个盗贼说,他们从犯中,有一人曾经在晁家当佃户。晁家,是六安州的大户,高知州置之不理。

高廷瑶任六安知州时,凡是诉讼中涉及田土、山主、塘主、地主、屋主的,都不传讯。他说,这也是息事宁人的一个办法。若果传讯,株连的人就多了。

又有一事,那是河南商城县,有一人奸夫雇人杀害本夫。然后,又杀受雇者灭口。商城县没有抓到这个犯罪嫌疑人,也不知被害者因何致死。奸夫逃到六安后被捕役抓住,高知州审问清楚案情后,就派一个老成的仆人协助官差,将此奸夫押送去商城。这事也没有上报。

幕客张先生说:“怀宁的盗贼,是临县的盗案,你派人将其抓获,并审理案,不上,你是有不自,不是道高的人所能做到的。商城,是临省,你忘己之功,并且为他人掩饰过失,你是不是过于厚道了?”

后来,高知州在回忆起这件事时,颇有感慨地说:“今天想起来,商城的事情,应该上报朝廷才是。”

(27)士民设宴饯行虚心征求民众意见

嘉庆十年(1805年)十月十八日,高廷瑶代理六安州知州事结束后,暂时借居于聂家花园。士民乡绅们设宴为他饯行,城乡上下参与宴会的有一百余人。在席间,他举起酒杯感谢大家说:“我高某不才,勉强在此为官十多个月。审讯案子已经结案的,总计有一千三百六十多宗。虽然都是依法依律,斟情酌理判决,但凭我一人一时之见办理,难保其中没有错误。大家何不借此机会,举出失误,明白地告诉我。”

众人说:“没有错误的。”高廷瑶却严肃而诚恳地说:“古人有言,‘圣者千虑,不无一失。’现在审判案件一千三百六十多宗,难道就没有一点失误?”

一位老贡生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地说:“我家离州衙不远,州衙左右有两家茶馆,这里是人们经常聚会的地方。每次州衙里审理完案子,旁观的人们出来喝茶,心直快的人都赞扬老爷英明就是心怀人,没有言,时有人在,的错误行为。由此看来,官府没有判错。”

接着,这位贡生又说:“老爷这样询问,是体现了老爷的虚心,老爷办事大公无私,即使偶尔有一点过失,人们也能够谅解。”

当时有两位校官在座,也站起来说:“我们是读书人,过去都认为读书没有用处,看见老爷在六安做官行事以后,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读书确实有用了。”

高廷瑶说:“二位说得很正确,可是,我怎么敢当啊!现在我举两个自己发现有过失的案子,和大家说说。

一件是,阎家告徐家侵占他家墓地的案子,我开始以契约为事实依据,准许徐家在其地葬坟。后来,发现契约是伪造的,便更改原来的判决,责令徐家迁出坟墓。

第二件是,一位姓汤的人,状告某人逼近他家祖坟开挖山塘。我命吏役到现场察看,吏役回来后说,山塘是旧有的。经过传讯相关人员,当时,寨邻民众和里胥的供,都与吏役所报告的相同。就没有受理汤家的诉讼。后来,汤家请我实地察看,经过实地察看,发现山塘确实是新开挖的,才从重惩罚阎家,并更改原来的判决,责令阎家将新开挖的山塘填起来。像这样两件案子,不是过错又是什么老贡生说:“这两件事,我们都知道了。先是徐家的父亲想得到阎家的坟地,就伪造契约,并通过官府加盖了印章,这样一来,就以假成真了。事情发生在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大人只凭地契断案的确不知道它是真是假。后来,阎家查阅档案,知道他父亲曾经在乾隆四十年有与徐家父亲因土地争执而诉讼一事,徐家的阴谋才被戳穿。那么,大人改判,也是公道的啊像汤家所指,也并不是他家的祖坟,只不过是年代久远的无主坟墓罢了。人们常说君子可欺,是因为君子端方正直,没有私心杂念啊!”

高廷瑶又说:“一般来说,大凡当官办事,不可能不出差错,但不能知错不改。女有差错,及时改正,自然就不会节外生枝了。倘若,,生,的人,理得吗?”在座的人都认为他说得很对。

高廷瑶在安徽做官二十多年,在六安才十个月,但能得以尽心为事。

后来,他又在司法部门干了十二年,所审理的案子,往往案情支离破碎,再加上诉讼师无端罗织罪名,奸伪百出,尽失其实是真相。虽然不少案件,多数都被平反昭雪,但他心里还常常担心有不实之处。

高廷瑶认为,大抵州、县判案,都是依据原始供词,细心研究,察言观色,乘虚追问,不难真情毕露。假如办案机关的那些人舞文弄墨,添油加醋,变幻离奇,就不识庐山真面目了。何况知府以上,都是根据州县上报的材料断案,不如州、县遇事权衡,操纵在己,较为顺手。这样看来,州、县上报的原始材料实在是太重要了!

(28)拒贿二三事

高廷瑶认为,当官理财,当然不能没有支出收人的账册。建立账册,是为了便于核查,以免遗忘。

他说,有一些当官的人,不重视建立官府收人支出的账册,只是将私人往来馈送的事,详细地记录下来“虽说这是为了有来有往,还人恩泽,但一旦出事,便留下把柄,实在不值得。

嘉庆九年(1804年)春,凤阳府泗州县需要白银四十万两放赈。阿雨昌巡抚对福布政使说:“去年,高别驾办宿州抚恤,办得很好。此次凤阳泗州十州县赈济工作,就委派他为总督办。”

他奉命护送赈灾银两到凤阳后,张尧山知府为他安排住处。他说:“不必麻烦,就在知府衙门里借一间房住宿就行了,不烦你们安排伙食,这不比在外住馆舍省钱吗?”

于是,他便在知府衙门里住宿。赈济事情办完以后,十州县的衙门各以一千两银子赠送他,他坚持拒绝接受。临行时,在候补州判鲁世廷那里借了二十四两银子做路费,回到省城后,如数归还给他。

当时人们讥笑他太傻了,过于迂腐固执。后来,下江山阳县侵占赈灾款项的案件被告发,知府、县令都被杀头,凡是参与赈济工作而收受馈赠的官员,都被抄家治罪。那些笑他固执的人,才觉得他固辞馈是有的。

又有一事。高廷瑶督促发放凤台县赈灾事务时,事情办完即将离开时,一位县令馈赠他白银二百两,被他拒绝了。

等到该县令去世时,发现他亏空公款白银四千余两,巡抚命高廷瑶协同怀宁县令查办此案。这位县令的家属呈上一本账簿,凡从前馈送别人的银两,都详细地记录在上面,一个不漏,但唯独没有高廷瑶的名字。

再有一事。石埭县某县令因办理赈济事宜不善,应当受到撤职查办。他当时知道高廷瑶主办此案,晚上,县令派人暗送二百两银子来斡旋,他竭力推卸。他代理池州知府时,这位县令求见,他拿出一本账册对高廷瑶说:“我没有盘缠回乡,这册子上记录的,都是过去曾经接受过我馈赠的人们的姓名,请你代我转告他们,叫他们给我凑点路费吧。”

高廷瑶笑着说:“你过去不是以二百两银子来求我斡旋吗?当时,如果我收了你的银子,那也许不免劳你把我记下来了。”

这位县令说:“接受过我馈送的人我才记下,你没有接受,我也不敢乱写。”高廷瑶说:“凡接受了馈送的人,也是领你的情,何必要讨还呢?我不会做这样的事的。”便将簿子还给了那位县令。

(29)有才有识,堪胜大用

嘉庆十三年(1808年),安徽推荐、选拔人才。铁冶亭总督送信给董观桥巡抚,询问推荐的人。董观桥巡抚回信说:“选拔推荐,就要选拔卓越的人。卓越,一定是才识超群,气量宏大,将来能任封疆守土之职。我们这里正在选拔,但安徽的知府、同知、县令,在职的都没有什么卓越的。如说卓越,大概只有高别驾一人而已。”

于是,以“有才有识,堪胜大用”八个字评语推荐了高廷瑶先生。上级来人考察,将这八个字写入他们的考察材料里上报。总督又来信说,必得七人才合乎要求。于是,巡抚就以太平府通判邹骏、石埭县令白守廉,以及校官二人、县尉二人补足其数。

人们议论说,这种推举方式太苛刻太死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