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上有个专业术语称“初次效果”,意思即初次见面的一瞬间足以决定胜败。
“一见钟情”这句话,或许会有很多人疑惑,初见面究竟能传达什么呢?
卡耐基认为,虽然瞬间的接触只能认识表层而已,最重要的是真才实学。在这忙碌的时代,人与人会面时间匆促,许多事只能凭见面时短暂的感觉来判断。
充分把握“初次效果”,使其对自己有利的方法就是注意仪容。不注重外表的人,多半也是不在乎充实自己的人。
外在表现与“初次效果”最有关系的是服装的式样、颜色及眼神与表情等。
日本早稻田大学教育学系教授,东京心理学讲师东清和先生曾说:“用来形容对某人印象的基本词汇有五十个,而形容第一印象的则只有五、六个,因为第一印象只能用极表面的词语来形容,诸如令人讨厌、有智慧、漂亮、温柔、有干劲等。”
想赢得五、六句好评语并不困难,只要你稍加努力就能享受提升形象的成果。但提升形象不仅要把外表装饰得很体面,重要的是如何借外在表现内涵。
即使你对自己聪明才智信心十足,但得不到好评价,下回见面的机会就少了。
有句话说:“一时万事”,而对方用何种眼光看自己,及自己给对方何种印象,也具有一时万事的决定性。
对方对你的观感并不像拼图游戏那样,第一次见面未察觉的,就由第二次见面填补上去,而是把新印象与旧印象不断重叠起来。
做好自我介绍是给对方留下良好印象的关键。一位外国心理学家曾经提出过自我介绍的五要:
a要镇定而充满信心。一般人对于自信的人,都会另眼相看。如果你有自信心,对方会对你产生好感。相反,如果你畏怯和紧张,可能会使对方产生同样的反映,对你有所保留,使彼此之间的沟通产生阻隔。
b要预先准备。在公共交际场合中,如果你想认识某一个人,最好预先获得一些有关他的资料,诸如性格特点及个人兴趣等。有了这些资料,在自我介绍之后,便容易交谈,使关系融洽。
c要热诚表示自己渴望认识对方。任何人都会觉得能够被人渴望结识是一种荣幸。如果你的态度热诚,所得到的反映也会热烈。
d要善于用自己的眼神表达自己的友善、关怀及渴望沟通的心情。
e要复述对方的姓名。在获知对方的姓名之后,不妨口头重复一次,因为每个人都乐意听到自己的名字,使他有自豪感和满足感。
◎?"彬彬有礼使交际更圆满
卡耐基强调,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因此,当别人尊重你,你会感到快乐;当别人轻视你,你就会觉得气恼。不管在任何时代,这种导致人与人相处的关系始终不变,这是人类的通性。而促使这种关系相处圆满的最好方法,就是“礼”。它代表尊敬、尊重、亲切、体谅等意义,同时,也表现出个人的修养。
中国人的民族性较西方人含蓄,因此特别讲究礼节。由于太重视繁文缛节,以至于有些人对“礼”的认识发生偏差,他们以为只有对长辈、上司,或想讨好对方时才讲礼节,对晚辈或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就可马虎。
甚至还有人认为,礼貌只是社交上的一种手段,并没有其他价值。如果以这些态度来评断礼节,岂不是使人际关系变成“钱货两结”的交易关系,这和做生意又有什么两样?难道“礼”真的只是人际关系中的虚假行为吗?
卡耐基指出:“自尊是维持心理平衡的要素。”每个人要维持心理的平衡和健康,都要有活得“理直气壮”的感觉,也就是处处受人尊重,才能进一步肯定自己存在的价值。所以,尊重、体谅等礼节,绝不是规章条文,也不是虚假问候,而是发自内心最基本、最真诚的行为。
俗话说:“先学礼而后问世。”学些什么礼呢?没有人生下来就懂礼,家庭、学校、社会,逐渐教导我们成为一个彬彬有礼的人。但是,一个人每做一件事,如果都有一套刻板的礼仪在缚手缚脚岂不烦琐极了?
事实并不尽然,因为有许多礼仪事实上是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习惯成自然,我们早已感觉不到它的约束。另外,关于人情往来、社交活动等较特殊的礼节,只要我们基于尊重、体谅别人的心情,也都是不难做到的。
所以,“礼”绝不能,也绝不是只讲求形式的,要保持彬彬有礼的态度,一定要从对别人的关心出发。在现实生活中,随时随地关心朋友,在社交场合中,自然也就能以自然的、有礼的态度与人交往和沟通。
礼节并不只是“鞠躬如也”就可涵盖的,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个人的修养道德。有人说:“要学习礼节,最好是从公共场合待人接物做起。”这话非常恰当,只要平常多留心人们交往时的各种行为,就不难学习到许多待人接物的技巧。
如果能身体力行,适当地做到“多礼”,则彬彬有礼的风度,不但能成为你最高贵的“饰物”,同时还能赐给你最佳的人缘。
◎?"扩大交际范围
卡耐基认为,善于交际的人,总是在不停地扩大自己的交际范围,认识一个新的朋友,等于进入他的社交圈,从而又认识一批人,不断地产生倍数效应。
a广泛参加各种团体活动
对于参加联谊会、集训、研讨会或志趣相同者的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都是许多人在一起的集体活动,即便你兴趣不浓也还是积极参加为好。
因为,此类活动所创造的交际机会是非常多的。比如,有些不喝酒的人,稍微喝了一点,就把心里话全都倒了出来,从此与这些人结成了好朋友。如果你总是说“乱哄哄的有什么意思”之类的拒绝之辞,那么以后就不会有人再邀请你了。
各类社团组织、学术团体聚集着各种人才,大家志趣、爱好相投,有共同语言,可以相互切磋技艺,研究学问。定期举办的各种活动可为其成员提供充分的交往机会,所以,不要放弃你感兴趣的任何团体。
b好好利用与人合作的机遇
与人合作的过程也是交友的过程,为扩大交际范围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因为共同的事业是寻觅知心朋友的前提条件。
不可错过与人合作的项目,而且还要积极寻找共同完成的事业,才可广交朋友。
c培养自己的好奇心
爱好、兴趣广泛的人,易于同各种人交朋友。一个人如果会打桥牌、跳舞、游泳、滑冰、打球、下棋等,爱好一多,与大家“凑趣”的机会就多,结交朋友的机会也就多了。
即使自己并不擅长某一方面,但若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博得对方的欢心,肯定了他的特点,也能引发共鸣。
抱有好奇心,集体活动时,不管谁邀请都一起活动。自己感兴趣的要去,不感兴趣的也要去,不管男性和女性都要兴致勃勃地活动。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感受你的魅力,并让人感受快乐的气氛。当大家聚到一起时,不要忘了这一点。
此外,要关心各种问题。常关心大家所关心的事,特别是关心你结交的人们所感兴趣的事情。
d不要让性格差异成为障碍
常言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志趣相投的人容易接近,反之,则容易疏远。但要记住,社交与选择朋友不完全是一回事。社交圈中,更多的不是朋友,或者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因此,在社交过程中,不要用选择朋友甚至是知心朋友的条件来作标准,凡是志趣不符、性格不合的人一概拒之门外。
在社交圈中认识的新朋友应是与你有较大差别的人才好。朋友之间在知识结构、兴趣爱好、生活经历、气质性格等方面存在差别,有助于双方广泛地了解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层面。新朋友的见解即使与你大相径庭、迥然不同,也是一大幸事,这可以补充、丰富你的思想。
e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卡耐基说:“有些人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这些人老埋怨自己没有朋友,实际就是缺少热情。”无论大家做什么,需要多少时间,就知道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绝不与大家一起干。什么都是自己决定,自己能领会的才想做,像这样的个性很强的人是很难交到朋友的。
◎?"成为一名好听众
卡耐基认为,听人说话,本来是社交场合中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礼貌,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而且,越是仔细听人说话,越能鼓励对方说得精彩动人、妙语连珠,同时自己也获益匪浅。
所以,在别人说话的时候,你应静静地听着,不时加以回应,如点头或者微笑,在对方没有讲完前不去打断他,这是非常受欢迎的。
值得注意的是,你不能一边听,一边却胡乱地去想别的心事,以至于把别人的话都漏掉了。你要用心地去听,把注意力放在对方的身上,抓住他的每一句、每一字,甚至把握到他讲话时的态度神情。你最好能够在事后准确地复述出对方所讲过的话,连对方用什么语调,说话时做了些什么手势,你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卡耐基指出,有许多人误以为在听人说话的时候自己没有什么事做,所以总觉得闲着无聊,不耐烦听别人讲,一定要别人停口,自己来讲才觉痛快。他们并不知道一个人在听人说话的时候,其实是有许多事情可做的。
第一,谈话的目的是在于增进双方的了解,喜欢听别人说话,就是深入细致地了解对方的重要手段。所以,我们在听人说话的是时候,必须仔细地把握对方说话的内容,从他的声调神态流露出来的心情。有时,对方说得很清楚,听来就比较容易一点;有时,对方的话说得很不清楚,零乱或者含糊,曲折或者隐藏,这时听起来,就需要细心地一面听,一面加以分析、整理、揣摩。
第二,在我们听人说话的时候,同时还可以有一段思考的时间,以便整理我们自己的思想,寻找恰当而明确的词句,来表达自己的思想。
当你清楚地了解对方时,你就容易寻找适当而有力的词句来表达你自己,你的话也就越容易使对方发生兴趣,越容易得到对方的了解与同情,而你也就越容易把谈话引到你所希望的方向。
这就是为什么一个最善于说话的人,必须是最善于听人说话的人。我们看到那些很会说话的人,经常总是先倾听别人的说话,用微笑,用点头,用偶尔的问话,鼓励别人畅所欲言。而他却静静地在听,到了一个相当的段落他才开口,他的三言两语常常抓到要点,牢牢地抓住别人的注意力,深深地打动别人的心,很快就可以使人信服,顺利地解决很多问题。
总之,在听的时候,你可以看,可以想,可以观察对方,了解对方,可以寻找恰当有力的字句,总之,你可做的事情很多。照一般的情形来讲,如果两个人交谈,至少有一半的时间你可以静静地好好听。如果有十个人在一起谈话,那么,你就至少有十分之九的时间在听。这是很公道的一笔账,与其你打断别人的话,侵占别人应该说话的时间,不如你就让自己多听多想,多准备,让自己的话虽然说得少,却句句有分量,有道理,有趣味,句句动听,句句精彩!
◎?"记住对方的名字
吉姆·法利从来没有上过中学,可到他46岁时却获得了学位,成了美国国家民主委员会主席和邮电部长。
有人跟法利谈话时,问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能记住50 000人的姓名。”
这是真的。这种能力帮助法利把富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弄进了白宫。
吉姆·法利给自己规定,必须记住与之打交道者的名字。非常简单,无论跟谁认识,他都要弄清这个人的全名,询问有关他家庭、职业和他的政治观点。法利把所有这些情况都装在脑子里,当下次再遇到这个人时,甚至过了一年,他也能拍着这个人的肩膀,问他家庭和孩子的情况。因此,一点也不奇怪,他能取得光辉的成绩。竞选前几个月——当时罗斯福是美国总统候选人,吉姆·法利一天内写了几百封信,发往西部和西北各州。他在20天时间里,到过20个州,乘马车、搭火车和汽车,一共走了2 000英里。每到一个城市他就停下来,在早饭、午饭或晚饭时间会见选民,同他们促膝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