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经济学与生活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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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魔鬼经济学(3)

可以说,年年公布富豪榜,年年议论声不断。特别是这几年,人们对于一些富豪的财富是否干净、是否阳光,有了越来越多的质疑。这主要是因为,随着贫富悬殊的拉大,随着社会创业环境的日益复杂化,贫者不能心服口服,富者不能理直气壮。一部分人确实是在通过一些很不正当的手段、见不得阳光的措施在积累自己的财富,特别是一些人的第一桶金,淘得并不是那么阳光。个别人通过盗取国家资源积累财富,一些人通过官商勾结进行敛财,还有人通过偷税漏税走向富豪榜,再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企业转制上市中大捞一把。当然,利用国家资金在股市中坐庄为自己赚钱的,也确实大有人在。

有人从民企攫取财富的“非法”形式上对“原罪”进行定义:一类是“腐败型原罪”,即依靠贿赂官员、权钱交易,从中牟取暴利;一类是“暴力型原罪”,即依靠暴力犯罪、强权垄断、黑社会组织攫取社会财富。有人从公司行为和个人情感上进行定义:一类是可以被原谅的,如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没有及时发放工资,因为经营困难没有准时纳税等;一类是不能被原谅的,如污染环境、虐待员工、假冒伪劣等。有人说:“现存原罪现象的主体为通过特权与寻租,或者通过特权、寻租、制度缺陷获取稀缺资源如资本、土地、原料等,再加捕捉到的商机而积累财富。”

在人们对《福布斯》大陆富豪榜进行各种各样的议论时,在2004《福布斯》大陆富豪榜排名第八的天津家世界连锁商业集团董事长兼CEO的杜厦敢于出来直面媒体、直面广大民众说:“我扪心自问,我一直走一条光明的道路,我们创造的每一分钱都是在阳光下的。从来没有贿赂过一分钱,从来没有一分肮脏的财富。”无论真实情况如何,无论事实怎样,这种勇气可圈可点,这种精神值得颂扬。

有多少富豪们敢说:我没有贿赂过一分钱,从来没有一分肮脏的财富?我们希望敢说这种话的富豪们越来越多。这就要求,首先,现在的富豪们和想要成为富豪的人们,必须走阳光富裕之路,必须凭借着自己的实力,合规合法地创造财富,那样才能够睡着觉,心里才踏实,才能够享受财富带给自己的幸福。其次,社会必须给公平、公正创造财富铺就阳光大道,必须有杜绝走邪道创造财富的措施和制度,并能严格执行、落实和监督。对于一些靠违法违纪、权钱勾结等手段积累的财富,任何时候都不能放过,都必须坚决依法惩处。最后,要创造全社会都来监督合法创造财富的机制和氛围。一个人、一个集团在财富创造和积累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不可能密不透风、与世隔绝。这就是说,财富增加得是否阳光,公众心里都有一杆秤。这就要求有这样一种机制,使全社会都用它来监督财富的积累过程,确保财富积累阳光化。

“仇富心理”作为一种不健康的社会心理,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富人们要努力减轻“仇富心理”带来的社会影响:其一,富人应当更自觉地、更广泛地从事慈善事业,用慈善的方式回报社会。美国著名经济时评人理查德·兰伯特在英国《泰晤士报》上曾经放出高论:“在美国,你可以随心所欲地聚敛财富,你可以拥有极多的财产。只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有所回馈,而且必须有人注意到你这样做。而且你必须这样做,否则你就永远不会成为真正的大人物。”在美国,人们并不景仰富人,而是景仰对社会有所回馈的富人。

正因为如此,《商业周刊》每年公布的慈善家排行榜比《福布斯》每年公布的富人排行榜更能吸引人们的眼球。中国的富人从事慈善事业的深度和广度都还远远不够,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定法律把富人们的慈善热情变成实实在在的事业。其二,富人应当更自觉地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把公司——一个单纯的经济动物变成一个诚实的、道德的经济动物。公司对内要对员工负责,对外要对社会负责,减少对社会的各种消极影响和外部性。其三,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好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对于用种种方式侵害公民合法财产的行为要坚决给予打击,使整个社会形成合法致富的社会风气,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近几年来,不断有富豪落马,列起来是一个比较长的名单,比如,爱多集团胡志标、健力宝集团李经纬、科龙电器顾雏军、托普集团宋如华、大午集团孙大午、伊利集团郑俊怀,等等。仔细了解富豪落马的原因,不外乎是由于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做假账、虚假注册资金、违规担保、合同诈骗、偷税漏税等问题,但这种现象之所以一年又一年地出现,应该是由于“没有制定一个良好的游戏规则”。赵晓分析,中国目前处于经济转轨期的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健全。“问题富豪”是在有问题的环境和制度下、在一些问题官员的配合下产生的。除制度原因外,他们中很多人都是“江湖豪客”,不喜欢遵守游戏规则,有着明显的“捞一把”的心态。

总之,一个完善的制度和机制,是确保财富增长阳光化的根本,财富创造者自觉合规合法创造财富是基础,全社会都来监督财富的创造过程是关键。这样,才是对财富创造者的真正爱护,财富创造者也才能直起腰板说:我从来没有贿赂过一分钱,从来没有一分肮脏的财富。也只要这样,才能让公众信服。

一次性交易多陷阱

不久前,刘宁和先生在北京一家有名的婚纱店拍了一套结婚照。那天化妆的时候,化妆师首先将她盛赞了一番,接着便推荐她使用一盒装有3瓶彩色液体的化妆品。“多少钱?”“240元。”“不是80吗?”“那是一瓶的价格,这3瓶的效果都是不一样的,红的是防过敏的,蓝的是抗油的,黄的是隔离的。”“我皮肤不错还要用吗?”“当然要了,用了妆面才持久啊,而且效果自然,晶莹剔透,还可以保护皮肤不受妆粉的伤害。”“真有那么好?那我听你的。你把我弄漂亮点就行。”

那天整套拍下来,刘宁一直都在欢笑和称赞中度过,一点儿也不觉得累。按她的套系,其实应该只有40张照片,但是摄影师却拍了200张,照说这该是好事,但是她整整为了挑照片花费了一个上午的时间。这些相片中,拍得新娘子漂亮,新郎神态就一般,而新郎神采焕发了,新娘子又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是没有完美一点儿的。到最后,本来打算只挑40张照片的,不得不加钱多买了40张照片。“如果你再多买十张,我们可以送你一个水晶的相框,这个质量可是非常好的。”“什么?还要再买十张?你送我一个吧!”“对不起,我们这个水晶相框单个可是600元一个呢,不是看你照片挑得多,我们是不送的。”“我倒还占便宜了,这样一加,完全超出了自己的预算嘛……”最后的结果是又加买了5张照片,免费“得”了一个水晶相框。

一面是自己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一天的时间与精力拍下的美丽的照片,一面是店方超高价的要挟。换言之,或放弃付出很高成本而自己又特别希望获得的美丽的照片,或是接受店方“抢劫式的要挟”。刘宁也只好选择后者。可以说,人们一进入婚纱店,就进入店方早已设计好的陷阱,只能一步一步往里钻。一开始,从店方提供的格式化合同来看,它就明显地告诉你,送照片20张,入册100张,但入册的是否收费并没有告诉消费者,解释权完全归店方。当消费者进入照相的过程中时,看上去店方的服务是非常的周到和热情,会尽量满足消费者的要求,但这仅是店方为以后更容易地进行“抢劫式的要挟”埋下的伏笔,因为照片照得越多,消费者出高价的机会就越多。当看到自己喜欢的照片时,消费者早已付出很高的成本,如果所选择的照片越少,那么每张照片的单位成本就越高,作为一个理性的消费者,这时会尽量选择自己喜爱的照片,以便降低每张照片的单位成本。店方这种“抢劫式的要挟”为什么会得逞?原因在于这种交易是一次性交易,根本不希望有回头客,而在这种一次性交易中,店方宰客越厉害,其获得的超额利润就越高。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我们在旅游风景名胜区往往容易购买价高质次的商品,而在自己生活的城市的百货商店却不容易被欺诈。我们在方言区的菜市场买菜,如果我们讲普通话,往往要比我们说当地的方言支付更高的价格购买蔬菜和肉类。

经济学为我们揭示了这种现象的原因,答案在于交易的次数。卖方预计和买方要进行多次的重复交易,他们会给出合理的价格以获得重复交易的机会,最终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当卖方认为和买方只有有限次交易的可能时,他们往往会充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以欺诈性的高价格欺骗买方获得最大的利润。

根据这个原理,我们可以得出职业乞丐只会出现在城市的结论。

乞丐的种类五花八门,乞讨的方法和道具也让人大跌眼镜:有冒充死了父母的、有冒充孕妇的、有没钱回家的学生、有没钱上学的学子,等等。

曾经有几个中学生,她们花了近一年的时间调查了海南几百位街头乞丐,竟然发现全部是“职业乞丐”。这些乞丐有的文化程度还不错,要是去找个小工做做也绝对没有问题,但是他们就愿意做乞丐,“这些活只要脸皮厚,赚钱容易”。

可以说,乞讨就是一种不用做任何“投资”的“致富捷径”,一位“资深的老乞”说,除了少数几个租了孩子的“惯乞”每年在外讨要3~5个月,多数村里的乞讨者每年最多出去三四十天,“夏天跑东北,冬天去南方,两头不受罪”。依靠乞讨弄回3~5千元,保证家里一年的基本生活,就很知足了。

一些流浪者长期以乞讨为生,或许是尝到了乞讨的甜头,所以当社会救援人员走上大街去寻找一些流浪者对他们进行救助时,他们却拒绝或者是借故躲起来。他们并不希望去救助站,因为救助站里,只是提供吃的和穿的,并不提供钱,而他们所需要的就是钱。他们已经把乞讨当做一种职业,他们在那里等着,等着大家将钱放到他们的饭碗里,不付出任何劳动。

如果在一个村庄,这样的职业乞丐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大家天天见面,上一两次当后会知道这是个假乞丐,就不可能再重复上当。而在城市中,人们都是匆匆过客,彼此都是陌生人,也就无从分辨谁是职业乞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