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寻租与政府限权
小时候中国人家里条件普遍较差,最美的事情莫过于父母奖励给我们的零用钱了,这些钱不多,最多五毛。一位在读博士讲了这样一件事,小学读书时,家里很穷,两元钱的学费都很难付得起。有一次母亲为奖励他考试得了第一名,给了他五毛钱零花钱,他非常高兴,但很快有些犯愁:这五毛钱该如何花呢?应该买练习本吗,能买一个,因为他的练习本已快用完了。但学校边上卖的三毛钱一个的烧饼对他的诱惑力也不小。
有一次同桌小伙伴让他咬了一小口,那味道之好以至于他当时想哪天有钱时一定吃个够。但显然,他无法同时实现两个愿望,二者只能择其一。在反复权衡了两天后,他最后的选择是:花两毛钱买了一张白纸,裁订成一个小练习本;剩下的三毛钱则买了一个烧饼。
长大了,他再也不会为到底是买练习本还是买烧饼发愁了,但生活、工作中我们还是常常会面对几乎同样的选择:也许你正想更新一下手提电脑,同时家中那台用了八年的彩电也应该更新了。在反复权衡后你还是选择了先买电脑,用电脑工作赚回的钱来买彩电。
我们所处的社会最大的遗憾就在于:人的需求是无限的,而物质总是有限的,所以,人只是受到物质束缚。个人到家庭再到国家,都面临同样的一个问题: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而财力却总是有限的,那么,面对有限的财力,如何能最大限度地用好它呢?
用经济学术语讲,相对于人们的欲望,资源总是稀缺的。经济学就是要讨论如何使原本有限的资源能最大限度地使人们获得满足。研究稀缺资源的配置是现代经济学的中心任务。
那位博士小时候面对的“五毛钱如何花”就是经济学所要研究的问题,是数学解决不了的。当然,他最后的选择是既满足了学习的需要,又满足了解馋的需要,从而使这五毛钱花得最值,即是不自觉地符合了经济学的要求。
那么,解决“有限的钱如何花得最值”这个问题到底又取决于什么呢?如果小时候妈妈在给他五毛钱时规定它只能用来买练习本,他不可能有其他选择,不可能还能用它买烧饼,这五毛钱肯定花得没有他自己决定的那样值;看来,有限的钱如何花得值还取决于某种配置。
这种“配置”在现代经济学中就称为“制度”。在经济学中“制度”的含义十分广泛,既指一切法律法规对权利的界定,甚至也指传统、习惯与习俗,它构成了稀缺资源配置的一个最大的约束条件。“制度”直接影响到资源配置的效率高低,也就是说,直接影响到有限的钱花得是不是恰到好处。
“制度”在决定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如此重要,以至于有时比个人决策在决定资源配置方面还重要。如果我们买东西时不幸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我们一定认为那笔钱花得最不值,最不经济;但尽管我们个人在购买东西时很小心,还是有上当受骗的时候。而如果在“制度安排”中,对商品生产者的市场准入控制十分严格;对制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能进行事后的严厉惩罚,并且惩罚带来的损失超过它因制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带来的利润,等等,那么,我们有限的钱至少可以因为少上当而花得更值。经济学家科斯曾用一个很有意思的比喻说明制度安排的重要性。他说,其实我们每个人配置资源时都想能最大限度满足自己,但能不能做到这点,不取决于个人,就好像草原上一只饥饿到如果不吃东西就会死的狼追赶一只小兔子,在决定自己生死攸关的时候,狼与兔子肯定都会用自己最快的速度奔跑,但最后是狼死还是兔子死,固然受二者奔跑的速度影响,但更多地取决于当时的环境。比如如果有一棵大树,兔子绕着树跑,狼一头撞倒在树上,兔子就可能活下来,而狼死掉了。所以,这颇有些像中国一句古语所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但最终能不能成功则更多取决于制度环境。
正因为制度安排在决定资源配置的效率方面如此重要,现在经济学除了研究稀缺资源如何配置外,还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制度决定因素。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即使有限的钱花得最值,使资源配置的效率最高。
在中国的制度经济学研究中,最热门的词汇之一是“寻租”。
有权力的官员们在官本位的社会里,处处可以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公共的财富就像是他们自己的财富一样,他们总是凭借国家赋予的权力通过干预或者应该干预而不干预某些事项,没有成本地实现社会财富的转移,使自己获得好处。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称为寻租活动。形象地说,就是这些掌握社会权力的官员们,将国家赋予的权力当成一种可以出租获利的物品,对外出租,获得租金。寻租包括两个方面:官员手中有了可以出租的权力,他要寻找到租用他权力的人才能收到租金,所以他要寻找租用的一方;另外,社会上的一些能够接近这些掌握国家垄断权力的人,也要寻找拥有对外出租权力的垄断人物,他要寻找到出租的一方。
以新闻界为例,最基本的方式是利用操控新闻报道权,来达到向报道对象“寻租”的目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假借曝光之名威胁、敲诈报道对象;一是为报道对象胡编乱造,大肆吹捧,以换取经济回报。除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外,还有变相的拉赞助、拉广告、收礼品、到企业兼职、参加企业出钱的旅游活动等。
众所周知,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而商品经济是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通过交换和流通,实现资本增值,追求高额利润。
寻租则是把权力商品化,或曰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等。像物质形态的土地、产业、资本那样,在这里,权力也被物化了,转化为商品货币,进入消费和财富等环节。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成为权力腐败的原动力。
我国古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历史上贪污之事层出不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和珅,他的贪污几乎达到了毫无廉耻的程度。一位叫做汪如龙的官员送了他几十万银两,谋求肥缺。和珅立即回报,汪顶替了另一位官员征瑞做了两淮监政。征瑞每年向和珅贡献十万两,可是眼睁睁地看着汪如龙得宠,霸占自己的官职,心中不悦,向和珅质问:“和大人,吾每年也向国家(此国家乃和珅之家)贡献白银十万两,贡献如此之丰,何以迁我边关?”和珅抓住他的双手,用自己的双手盖在征瑞手上,笑眯眯地说:“别人的贡献更大。”
征瑞自然无话可说。江苏吴县有个叫石远梅的人,专门贩卖珍珠,每个珍珠外面用赤金包裹成丸状,大粒值两万金,次等万金,最便宜的也值八千金。官员争相购买,向和珅进献。
上门进献也非易事。有位山西巡抚派其下属携银二十万两,专程赴京给和珅送礼。可是连去了几次,也没人接待。一打听才明白,拿出五千两白银,送给接待的人,这才出来一个身穿华丽衣服的少年仆人,一开口就问:“是黄(金)的,还是白(银)的?”来人说是白的,少年仆人吩咐手下人将银子收入外库,给来人一张写好的纸柬,说:“拿这个回去为证,就说东西已收了。”说完,扬长而去。送去那么多银子,连和珅的面也没见上!和珅把持朝政二十余年,像这样的事,比比皆是。最终嘉庆帝宣布和珅的二十条大罪状,下令把和珅逮捕入狱,和珅并没有落得善终。
寻租理论最早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它是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1974年,美国的经济学家克鲁格首次公开发表了《寻租的政治经济学》一文,深入研究和探讨了由于政府对外贸易的管制而产生的对租金的争夺活动。这篇文章因此成了现代寻租理论的里程碑,克鲁格因此也被视为寻租理论的鼻祖。
根据公共选择学派代表人物布坎南的定义,寻租是指通过国家的保护所产生的财富的转移,旨在通过引入政府干预或者终止它的干预而获利的活动。这种努力是把有限的社会资源进行了一种非生产性的活动,降低了社会的生产活动。寻租者通过特殊的地位或者垄断权力将本应该属于别人或者公众的财富转移到了自己的手中。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寻租活动呢?因为社会有设租的存在。许多行业都规定了特殊的经营群体,这样由于进入的限制,人们为了进入这些领域,就需要开展寻租活动,争夺经营权;由于特殊行业的管理者拥有绝对的审批权力,是人们公认的“肥缺”,所以很多官员就开展寻租活动,争夺这个权力以及权利。
寻租理论认为,寻租存在的根本原因就是政府行政干预的存在,行政干预越多,管制越多,寻租的机会就越多,社会资源的浪费就越严重,负面的效益就越大。图洛克把寻租看成是“负总和的游戏”。所谓“负总和”,就是说财富根本没有任何增加,只是从一个人的手中转到了另外一个人的手中,而财富在过手的过程中还要损失一定的交易成本。寻租活动就整个社会效益来说它创造的是一个负值,社会的财富减少了。
首先,限制政府官员的权力。那些政府中不受权力约束的官员是寻租活动的根源,因为政府也是由人支配的,政府官员也是理性有限的经济人,要限制寻租活动,首先就要通过制度建设约束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和权力,制止权力的滥用。
其次要尽可能依靠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也就是说要减少人为“设租”的可能性。
最后还要增加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最大限度地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使公众对政府的决策、审批有合法的知情权。
在可能的情况下,当内部的阻力足够大的时候,借助外在力量的推动来减少寻租活动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办法。因为自己的刀有时候削不了自己的把。比如国家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契机,大量削减行政审批,向国际接轨,这就是借助外力推动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