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做最优秀的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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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优秀执行者的几大特质(3)

结果可想而知,朋友一怒之下取消了83万元的广告订单。不仅如此,报社的声誉也因此受了很大的影响,一些准备在这家报纸上投放广告的客户,也因此取消了自己的投放计划。

如此巨大的失误到底是怎样造成的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这位企业家当时自以为派出的是报社最优秀的记者,因此非常放心。况且,他离开之前,还特意请副总编一定对稿子严格把关。

记者的稿子确实写得很好,但由于当时电脑还不普及,记者手写的稿件字迹很潦草, “基”和“墓”看起来非常相似。

当时还是铅字排版,稿子到了排版人员那里,他想当然地把“基”字当成了“墓”字。

稿子排完版后,交到副总编那里,正赶上副总编家里有急事,于是他只匆匆看了一眼,也没发现什么问题,就签发了。

错误就这样造成了。

事后,报社对有关人员作出了这样的处理:记者和排版工人开除,副总编降半级。 当然,他的提拔也泡汤了。

在总结这次教训时,每一个人都很后悔。记者后悔:“我的字为什么要写得那么潦草?”排版人员后悔:“我当时为什么没有仔细查看一下到底是什么字?”副总编后悔:“我为什么不认真检查完再走呢?”

当然,最后悔的还是这位企业家:“既然我知道这件事非同小可,为什么要在关键的时候走开,而不是留在报社自己监督呢?”

做好了,才叫做了,否则,就像这则故事中表现出来的一样,再多的“做”都是无用功。“做了”与“做好”,虽然只一字之差,却有本质区别。“做了”只是走过场或是糊弄人,没有保证结果;而“做好”却意味着对组织的目标负责、对工作的品质负责。一个人执行力强不强,关键就看他是重视“做了”还是重视“做好”;一个组织抓执行是不是抓住了关键,也要看管理的重心是不是放在“做好”两个字上。执行,绝对不能满足于“做了”,否则不仅浪费资源,还会使自己麻痹,也有可能使组织疏忽乃至麻痹,该有的效率出不来,未曾预料到的陷阱和危机却可能不期而至。

不是“做事”,而是“做成事”

执行,不是“做事”,而是“做成事”。那么,“做事”和“做成事”有什么区别?

我们先来看台湾著名作家刘墉教育女儿的故事。

有一天,刘墉和女儿一起浇花。女儿很快就浇完了,准备出去玩,刘墉叫住了她,问:“你看看爸爸浇的花和你浇的花有什么不一样?”

女儿看了看,觉得没有什么不一样。

于是,刘墉将女儿浇的花和自己浇的花都连根拔了起来。女儿一看,脸就红了,原来爸爸浇的水都浸透到了根上,而自己浇的水只是将表面的土淋湿了。

刘墉语重心长地教育女儿,做事不能做表面功夫,一定要做彻底,做到“根”上。

其实,执行就和浇花一样,如果只是简单地做事,不用心,不细致,不看结果,敷衍了事,那就等于在浪费时间,做了跟没做一样。

只做事,而没有做成事,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很多人看起来一天到晚都很忙,似乎有做不完的事,却忙而无效:事情没有任何结果。

领导让小刘去买书,小刘先到第一家书店,书店老板说:“刚卖完。”之后他又去了第二家书店,营业人员说已经去进货了,要隔几天才有。小刘又去了第三家书店,这家书店根本没有卖的。

快到中午了,小刘只好回公司,见到领导后,小刘说:“跑了三家书店,快累死了,都没有。过几天我再去看看!”领导看着满头大汗的小刘,欲言又止……

买书是任务,买到书是结果,小刘去实践任务,却没有业绩,也就是说,他有了苦劳,却没有功劳。不仅如此,他还浪费了半天的时间,而这半天时间老板必须给他支付工资……

其实,只要动一下脑筋,就可以想到许多好主意。如小刘买书,至少有三种方法可以保证他完成任务,把事做成。

方法一:打电话给书店,确定哪一家书店有这本书,再去购买。

方法二:上网查找这本书的信息,向网上书店订购或直接联系出版社邮购。

方法三:到图书馆查是否有这本书,如果有,就问领导愿不愿花钱复印。

这三种方法都可以保证小刘得到书,但他没有这样做。就因为小刘没有将“做事”和“做成事”分清楚,只停留在“做事”(去买书)的阶段,而没有考虑“做成事”(买到书)。而且,他的头脑中也没有“结果思维”,不了解领导布置任务的目的要的是一个结果。

正确的“执行”不只是“做”,还要“做对”、“做好”、“做成”。只满足于“完成任务”的员工不是好员工,好员工应该“得到做事的结果”——这才算得上是“真正完成任务”。

如果一个企业生产出产品,销售人员每天忙着推销,却不看对象、不问方法,看起来是在“做事”,但结果可能是一件产品都推销不出去。

执行要保证成效,一切以“做成事”为最终目的。如果懂得了这一点,就会积极想办法,既看过程又看结果——不仅把事“做”了,还把事“做成”了。

最后步骤不到位,前面就是白执行

人们经常在做了90%的工作后,放弃最后能让他们成功的10%,甚至相当一部分人做到了99%,只差1%,但就是这一点细微的差距,使他们在事业上难以取得突破和成功。行百里者半九十——最后的步骤不到位,前面的执行就是白执行,甚至会带来比不执行还要恶劣的后果。

安妮就曾经因为没有在工作中落实到“最后一节”而吃了苦头。

有一名职业演说家叫阿尔,他觉得自己成功最重要的一点是让顾客及时见到他本人和他的材料。所以,作为阿尔的秘书,安妮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的就是保证材料的到位。

8年前,阿尔去多伦多参加一个由他担任主讲的会议。在芝加哥,阿尔给安妮打电话,问她演讲的材料是否已经送到多伦多,安妮回答说:“别着急,我在6天前已经把东西送出去了。”“他们收到了吗?”阿尔问。“我是让快递公司递送的,他们保证两天后到达。”安妮回答道。

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安妮觉得材料应该是万无一失的。

事实上,她确实为快递公司提供了正确的信息(地址、日期、联系人、材料的数量和类型)。她还选择了适当的货柜,亲自包装了盒子以保护材料,并及早提交给快递公司,为意外情况留下了时间。

但是,她没有及时去电查询包裹是否到达,最后材料还是出现了问题。在阿尔开始演讲前半个小时,还不见材料的踪影。阿尔打电话向安妮怒吼:“材料为什么还没有到?你知不知道会议马上要开始了!”

安妮赶紧给快递公司打电话,但已经来不及了,材料送到的时候,阿尔的演讲已经开始了半个小时。为此,会议结束后,安妮被解雇了。

在执行的过程中,最后的关键时刻没把工作做透,最后一个小环节没有到位,就会前功尽弃,不仅“煮熟的鸭子飞了”,还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要赢得成功,就应当自觉戒除糊弄工作的错误态度,为自己的工作结果树立标准,严格地落实到最后一个环节。因为最后的一节往往是至关重要的,它决定了你的工作是否有效果。

有一个奇妙的“30天荷花定律”能说明最后的环节有多么重要。

荷花第一天开放时只是一小部分,到了第二天,它们就会以相当于前一天的两倍的速度开放。到了第30天,荷花就开满了整个池塘。

很多人以为,到第15天时,荷花开了一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到第29天时荷花才开了一半,最后一天便开满全池。

最后一天的速度最快,等于前29天的总和。

差一天,就会与成功失之交臂,越到最后,事情越关键、越重要。就像打锣一样,我们说“一锤定音”就是指铜匠打下的最后一锤。

有一个专打铜锣的铺子里的工匠师傅已近70岁了,还每天坚持掌锤。每到打锣心的时候,老工匠就会使足力气打下最后的一锤。原来,锣心的一锤与周边的锤法都不一样,锣心以外的每一锤都只是准备,最后的一锤才是定音的,或清脆悠扬,或雄浑洪亮,都因这一锤而定。最后一锤,要打得不轻不重,恰到好处。这一锤打好了,就是好锣,否则,这只锣就报废了。不论多么优质的铜材,不论剪裁的尺寸多么合适,也不论一开始打了多少锤,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恰到好处的最后一锤才是一只锣制造成功的关键。

真正有效的执行就是如此,不管我们在哪个领域做什么事情,一旦明确了工作的目标,那就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做到底,做到位。每个人在行动的过程中,都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你就不能在过程中失去耐心,只有不断激励自己,为工作负责到底,才能保证执行的结果。

执行不到位,让对手赢得先机

执行不到位,就会造成成本的增加,成本的增加意味着利润的降低。执行不到位的危害不仅仅在于此,在市场竞争空前激烈的今天,执行一旦没有到位,就会让对手赢得先机,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地位。

2002年,华为接受俄罗斯一家运营商的邀请,派遣几名技术员到莫斯科,要他们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在莫斯科开通华为第一个3G海外试验局。

但是受邀请的不只华为一家,第一个被邀请的是一家比华为实力更强的公司,也就是说,华为的员工是受邀前去调试的第二批技术人员。于是,他们就和第一批技术人员形成了一种“一对一”的竞争关系。

由于对手实力很强,一开始莫斯科运营商对华为的技术人员并不是很重视,不仅没有为他们提供核心网机房,甚至不同意他们使用运营商内部的传输网。缺乏这些必要的基础设施,华为的技术员开展工作时受到了很大的阻碍。因此,华为的员工压力很大,他们一直在思考怎样才能做得更好,以赢得运营商的信任。但眼看到了业务演示的环节,华为的技术员以为已经没有希望了。

未曾预料的是,恰好这时候,对方的技术人员在业务演示中出现了一些小漏洞,引起了运营商的不满。为了弥补这些小漏洞,运营商决定将华为的设备作为后备。

于是,华为的几位员工紧紧抓住这个机会,夜以继日地投入工作中,最终向运营商完美地演示了他们的3G业务。

看完演示之后,运营商禁不住竖起了大拇指,立刻决定将华为的3G设备从备用升级为主用。

就这样,对手工作中的一点小失误和不到位的执行让华为赢得了机会。

相信另一家公司前期也做了很多工作,他们的技术人员付出的辛苦和努力一定不比华为的员工少,但是仅仅由于演示中没有把工作做到位,就被华为抓住了机会,最终反败为胜,赢得了项目。

事实上,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2002年,著名手机生产商摩托罗拉推出了彩屏手机,引发了市场热潮。各手机产商都开始积极研发该技术。当时韩国手机品牌三星也已掌握该项技术。但这时,摩托罗拉却因为生产环节出了问题而无法大批生产,导致把大量的市场份额拱手让给了对手三星。

这些不都是“执行不到位,不如不执行”的生动写照吗?执行不到位,就给了对手可乘之机。执行力就是竞争力,如果能够执行到位,比对手先行一步,那么就不会错过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甚至可以在对手出现失误时,及时弥补市场空缺,变劣势为优势,赢得本来不属于自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