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未来发展的六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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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经济市场化与民营化 (6)

三 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展望

1民营经济自身的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民营企业已逐步发展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壮大国民经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民营企业是在特殊的体制环境下创业和成长起来的,使得多数民营企业具有一些先天的弱点,如初始积累不足,起步水平不高,低水平重复投资,难有后劲;投资者缺乏创业经验,盲目性较大,成功率较低;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短期利益;尤其是在企业制度方面,民营企业仍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随着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社会舆论环境不断改善,民营企业要逐渐走向成熟,就必须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

2国家的政策扶持

1)调整和完善融资体系。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当前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消除所有制歧视,加快金融改革,调整和完善融资体系。

第一,完善间接融资体系。大力发展地方性民营中小商业银行。地方性中小银行应以民间资本构建的股份制为主,应本着“明确标准、放松管制、细化监管、鼓励竞争”的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风险管理制度、竞争规则以及监管办法,对所有出资人一律给予国民待遇,保证中小银行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公平竞争。

第二,建立多层次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中小资本市场体系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二板市场和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就其分工来看,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

第三,积极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和长期票据市场,丰富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

2)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对策措施

第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一是要正确认识建立公共财政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正确认识民营经济发展与地方财政经济增长的关系,三是正确认识支持民营经济与支持国有经济的关系。

第二,落实、调整和完善相关财税政策。一是落实对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二是清理和调整与党中央精神不符的政策规定,取消不利于民间投资的各种限制性条文。三是制定和完善鼓励、引导民营投资的政策措施,落实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给民营企业创造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

第三,转变职能,规范管理,搞好服务。一是树立“管理也是服务”的思想,运用财政自身优势,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二是加强财力、税收监管。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财务管理,并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以约束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第四,支持民营经济拓宽筹融资渠道。财政要为民营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主要从政策、环境上进行支持。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利用自身信息渠道广、信息量大的优势,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有用的信息,在资金的持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牵线搭桥。在贷款融资方面实行国民待遇,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权利。要解决好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问题,研究制定适合民营企业的信贷担保制度,出台关于民营企业担保体系的政府措施。财政可从每年民营经济的新增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基金,和其他方面的资金共同组成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基金。

3)民营企业融资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第一,完善间接融资法律制度,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改革。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强对非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建立有效机制,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组建专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部门,负责信贷发放和管理。其次,加快中小非国有商业银行的组建与发展,将其服务市场定位在对非国有经济金融支持上。建立以非国有经济与地方金融机构合作入股方式的合作金融机构。扩大国有银行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配额,并成立专门的贷款担保机构。建立非国有经济信用评审体系,规范其财务管理,与商业银行的贷款原则相衔接。

第二,健全直接融资法律制度,增加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除了现金、上市流通的证券外,建立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以外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投资基金市场,增大市场容量。改变现在的股权结构,打破国有股与法人股不可流通的局面。建立多种合法的交易组织形式,使非国有经济不限于场内集中交易的严格限制,可以在较为灵活的场外交易市场上融资。设立二板市场,拓宽非国有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

四 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

1 形式多样的制度创新方式

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数是从家庭企业、合伙企业发展起来的,个人业主制、合伙制虽然不是现代企业制度,但在企业创业和发展的初级阶段,由于企业的规模小、人员少、产品单一、管理简单,这种企业制度不但是合理的,而且也是有效的。在这一阶段如果生硬模仿大公司的企业制度和组织方式,则如削足适履,效果适得其反。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营管理关系的日趋复杂,企业又必须及时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否则就会束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甚至导致企业衰败。

从我国民营企业的制度特征及制度创新的特点来看,形式多样而各具特色。从目前比较常见的形式看,主要有股份合作制改造、公司制改造、联合结盟、外资改造、兼并收购、分离、委托代管、租赁、承包等。其中,股份合作制改造、公司制改造和联合结盟是最为常见的形式,但从近几年制度创新的实践来看,曾经作为最佳的企业制度形式的股份合作制,则在运行中暴露出越来越明显的制度缺陷,而公司制,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则成为成长性较好的民营企业的首选制度安排。从联合结盟的形式看,主要有企业集群、企业集团、企业联盟和虚拟企业组织等四种形式,其中,企业集团通过大公司与中小企业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紧密联合在一起,既壮大了大公司的力量,又促进了地方企业之间的相互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规模经济,因而成立企业集团往往成了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但是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管理的效率。

虚拟企业组织则是一种新的企业联合的制度形式,它通过虚拟组织中的其他成员所拥有的资源、力量,使得成员企业可以在不拥有与设计、生产、营销等具体的功能相对应的实体组织的情况下,而获得这些具体的功能,从而有效地整合了中小企业的资源优势,使得中小企业在缺乏资源的不利条件下获得迅速的扩张。尤其是在新经济时代,信息网络的发展给虚拟企业组织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2 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创新

民营企业产权制度的创新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产权的明晰,二是产权结构的合理配置。

从各种类型的企业产权演变情况看,无论是苏南模式的终结,三城模式(诸城模式、海城模式和兴城模式)转磨之迷,还是新温州模式的出现;无论是中关村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的长不大,还是地地道道的乡镇企业的脱胎换骨;无论是国有、集体企业的民营化,私营企业股权的社会化,还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股权的集中化,都与产权制度的创新密切相关。而产权制度创新的核心就是产权的明晰化。从我国企业的制度创新实践来看,凡是产权明晰的,企业发展就顺利;凡是产权模糊不清的,企业发展就障碍重重。因此,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甚至是私营企业,都需要明确产权。对于国有、集体企业来说,产权不明晰是非常明显的,改制的目的自然是将国有、集体资产通过各种方式转变成产权清晰的个人资产;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产权问题在于集体股的存在,从而模糊了产权,其改制的方式就是向股份制或合伙制转变;而私营企业的产权问题则在于由家族成员共同拥有家族财产,在企业做大之后存在着内部争权夺利的隐患,所以对家族企业来说,产权明晰到个人则分外重要。

由于民营企业制度类型较为复杂,因此其产权结构的特征也有较大的差异。对于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来说,产权单一或家族制管理模式有其成本和效率的优点,不宜追求产权的多元化和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特征的公司制。但对于已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来说,过于集中的产权制度则有可能导致决策的盲目性。从当前民营公司的股权结构来看,一股独大的现象非常突出。浙江省工商局2000年调查表明,在公司制企业中,有7428%的私营企业由一个大股东加上其他小股东组成,1738%的企业是多个股东平均持股,只有834%的企业是由几个大股东与其他小股东构成,而且在后两类企业中还包括了不少股份集中在家族成员手中的公司,其产权的集中情况与个人持大股的形态没有太大的差异。公司的股份集中在一人手里,再好的制衡机制也发挥不了作用。

因此,民营企业在迈向公司制的过程中,应做好股权的逐步分散化。董事会成员或董事长的股份不能过于集中,应允许经理阶层及骨干员工持有本公司股份,避免公司股权过分集中。有了股份,才有反对权。经理及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更趋紧密是通过持股实现的,有了股份其参与公司决策的积极性与责任感也会增大,有利于减少董事长、总经理经营决策失误的发生率。

3建立灵活有效的组织制度

民营企业组织制度的选择,可以是多样的、灵活的。从企业外部的组织形式来看,可以围绕着一种或多种产品,以大中型企业为中心,以众多的中小企业为卫星,建立中心卫星制度;也可以以营销企业为龙头,以制造企业为基础,建立生产经营一体化企业集团。广东、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的民营企业的联合已经呈现出良好的态势,成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有力武器。如温州柳市的300多家低压电器中小企业进行了紧密的联合,先后在全国320多个大中城市,230个县级行政区设立了统一的销售子公司、分公司和门市部,在18个国家、地区开设直销点、销售公司53个,形成一张庞大而灵敏的营销网络,避免了自相残杀,又为各企业产品的销售和企业形象的树立提供了保证,使得这个行业中的数百个中小企业都得到了有效的发展,并产生了今天的正泰集团、德力西集团和天正集团等我国工业电器行业的巨头。

从企业内部的组织形式来看,对于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完全可以采取简便有效的直线制,特别要求组织层次要小,管理职能划分不必过于严格,从而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对于规模稍大的企业,也可以采取直线职能制,但仍以短小精干为主要原则,在设置职能部门时,不能走国有中小企业的部门齐全的“小而全”之路。从组织治理制度看,民营企业不宜过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使是有限责任公司,也没有必要建立完善的三权分离的法人治理制度,相反,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的结合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4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紧密结合

企业的创新可分为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三类。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三类创新都是相当重要的,同时,这三类企业创新也是相互作用和有机联系,构成企业生存发展的、完整的创新机制。首先,企业制度创新为企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了制度基础,形成了相应的激励机制。任何企业管理和技术创新活动都需相应的激励机制,而企业制度创新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改变产权结构为企业管理活动和技术活动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其次,企业管理创新是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制度创新的组织管理方面的保证,可以形成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保障机制。企业的创新活动是一种有计划、有目的的集体活动,必然面临相应的组织管理问题,没有不断的企业管理创新,逐渐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成功的制度创新是不可想像的。最后,企业的技术创新为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提供了物质技术条件,形成了相应的技术能力保障机制。任何创新活动除需要有动力因素外,还需要有相应的能力保障。技术创新的结果——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方法为企业管理创新和企业制度创新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和推动力。

从我国的民营企业的发展来看,如果说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使中小企业获得了生存发展的基础,那么技术创新就是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有力手段,是进行持续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有力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按照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运行,企业生产经营必然面临着市场竞争的压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民营企业只有依靠技术创新,增加产品科技含量,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不断开发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新产品或设计出产品的新结构、新形态、新装饰,以满足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才不至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