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实用合同文书写作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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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合同与合同种类 合同关系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和一般的民事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1.合同关系的主体

合同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而债务人则依据法律和合同负有实施一定行为的义务。当然,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地位是相对的。在某些合同关系中,由于一方当事人只享受权利,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负有义务,所以债权人与债务人是容易确定的。但在另一些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互为权利义务,即一方享受的权利是另一方所应尽的义务,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则是一方所享受的权利,因此,双方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

2.合同关系的客体

关于合同关系的客体,首先涉及到客体与标的的关系问题。对此,学者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客体与标的是不同的概念。所谓标的,是指构成合同内容的债务人的行为,从债务人的角度讲,即为给付,在德国民法中称为“内容”;而日本民法称为“目的”。合同关系的客体并不同于标的,而是指债务人本身。另一种观点认为,客体与标的是同一概念,都是指债务人的给付,只不过标的使用范围较客体要小。我们认为,合同关系的客体与标的是很难区分的。因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与标的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概念,从静态上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其构成要素为主体、客体、内容;从动态上研究民事法律关系,其构成要素为主体、标的和内容。因此,就合同关系而言,合同关系的客体与标的也是从不同角度提出的概念,两者在内容上是相同的,都是指合同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3.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关系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即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合同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乃是债权债务的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