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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岂有此理文丛”序

1.“岂有此理文丛”序

王春瑜

岂有此理!我相信,从鲁迅到当代的杂文家,他们的绝大多数杂文,都是怀着“岂有此理”的愤懑,伏案疾书,掷出杂文的匕首或投枪的。说来有趣,“古月照今尘”,三百多年、二百多年前的文坛前辈们,早已举起“岂有此理”的武器。

说来更有趣的是,八十多年前,吴稚晖老先生在小书摊上看见了一部小书,从中得到了写文章的诀窍,喜不自胜,跟朋友说,这小书名叫《岂有此理》,开场两句便是“放屁放屁,真正岂有此理”!这话传到钱玄同先生的耳朵里,大感兴趣,连忙到书摊上买部《岂有此理》来看,开场并没有那两句,又买来《更岂有此理》来看,更没有那两句,他废然浩叹曰:“此吴老丈造谣言也!”(刘半农:《重印<何典>序》。)其实,吴老先生并未造谣,只是记错了书名,应当是《何典》。这部康熙年间上海作家张南庄写的鬼小说第一回《五脏庙活鬼求儿;三家村死人出世》,开头有《如梦令》,词曰:“不会谈天说地,不喜咬文嚼字。一味臭喷蛆,且向人前捣鬼。放屁,放屁,真正岂有此理!”康熙年间,钦定的主导思想是程朱理学,倡导毫无人性的“存天理,灭人欲”,儒生们满口天理、堪舆之学,也就是“谈天说地”;皓首穷经,考证草木虫鱼的考据学风行学界,堪称“咬文嚼字”之学。张南庄把这些视为狗屎不如,全是放屁,以鬼世界的阴间喻现实世界的人间,对“岂有此理”之事,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成了文坛奇书。这对文字狱横行的康熙王朝,无疑是严重的挑战。

再说《岂有此理》这本书,虽然没有《何典》开头那两句惊世骇俗的话,但也是一部奇书。书分“天下岂有此理”“正义岂有此理”“历史岂有此理”“人生岂有此理”“金钱岂有此理”“文人岂有此理”“美味岂有此理”“夫妻岂有此理”“女人岂有此理”“官吏岂有此理”“文化岂有此理”十一章。从逻辑上说,我们今天完全可以批评它“岂有此理”,未免杂乱无章。但全书有不少离经叛道之论,作者空空主人,在文字狱空前、知识分子头上罩着弥天恐怖黑网的乾隆时代,竟写出这部充满杂文气息的书来,不能不让人佩服他的胆识。虽然他的书一直被清王朝列为禁书,但生前他并未被捕,让吃饭的家伙搬家,够侥幸的了。

列入本文丛的杂文家邵燕祥、柳萌、鄢烈山、朱铁志诸先生,是读者熟知的杂文大家。虽然各人的风格并不相同,燕祥先生更以思想深刻名世,他的这本杂文集《南磨房行走》,书名就俨然是一篇杂文。如果要指出他们的杂文共同点,起码有这四个大字:“岂有此理!”笔伐政界、学界、文化界……岂有此理之人、岂有此理之事,不管是多么形形色色、光怪陆离,有着怎样闪光的头衔、动听的言辞、华丽的外衣,都让其显示出本来面目:或狰,或伪,或脏,或丑。

我不敢说这些杂文篇篇都是传世之作,字字都掷地作金石声,像余某人自我标榜的那样,“我等不及了”,但有一点我敢肯定:北方文艺出版社精心出版的这套文丛,都是杂文家们呕心沥血之作,如果读者竟不屑一顾,那肯定也是“岂有此理”!

2010年8月24日上午于牛屋南窗下

自 序

上一次出版的本人文章选集名为《早春的感动》,是河南文艺出版社的“鲁迅文学奖散文(杂文)获奖者丛书”之一,显然是沾了那个“鲁奖”的光;那是2007年2月面市的,收入的是我2006年6月前的作品。此后三年多,一本书也没有出成。我感觉,并非这几年出版的政治审查比2007年前更严了,而是出版界的环境更加市场化(功利化)了;赔钱不行,赚得太少也不行,没有几家出版社愿意“陪你玩”了。今年我交了好运,可能同时出三本文选:一本是我供职的南方周末报社要出版高级记者和高级编辑丛书,我选的是入行二十多年来的评论代表作;一本是广州出版社将为我出版的“鄢烈山文化随笔选”《评点江山》,以登山临水游览名胜古迹的感想为主打;再就是这一本杂文选了。懒得翻剪报,就从2008年到2010年4月为止的作品里选了一半,剔除与即出的两本书相重的,加一篇2003年未曾结集的,就这样呈现给诸位。

当今是一个市场化而出版物碎片化的时代,也是一个信息电子化而注意力分散化的时代,耻于自我推销、不善营销还真是不行。白先勇的青春版《牡丹亭》虽说真是好,那也得助于他在年轻人中推广有方,才有那么多拥趸。《新闻联播》的念稿人自传卖得火,是凭有内容或文笔好吗?……有鉴于此,这回写序俺就不再太过谦抑,倒要来几句自我辩护的了。

首先说,什么是杂文?“杂文”望文生义就像韩寒一书名,是“杂的文”,即诗歌小说戏剧传记等文体之外无类可归的文章;而鲁迅则认为,古人所谓“杂文”是编年体的文集:“凡有文章,倘若分类,都有类可归,如果编年,那就只按做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于是成了‘杂’。”而现代的杂文,在他看来,则是一种时政和社会批评的短章。他在《〈且介亭杂文〉序言》里说:“况且现在是多么迫切的时候,作者的任务,是在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是感应的神经,是攻守的手足。潜心于他的鸿篇巨制,为未来的文化设想,固然是很好的,但为现在抗争,却也正是为现在和未来的战斗的作者,因为失掉了现在,也就没有了未来。”

那些奉鲁迅为杂文祖师的人可能忘记了他的这些话,反在那里鄙薄“时评”作者“短平快”。殊不知,社会在发展,媒体市场化,传播介质电子化,政府决策信息和新闻事件一出来,批评文章迅即见诸媒体,其快其速才真正实现了鲁迅所谓的“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是感应的神经,是攻守的手足”呢。至于文笔文风,鲁迅并无自封“国标”或“大宗师”的念头,他倒认为他的“隐晦曲折”是不得已,是“奴隶的语言”,决不会反对别人的明白如话。

我很羡慕长平等数位能写纯正的“时评”,就是说评论时政时事,全靠逻辑分析的雄辩,靠思想本身的穿透力,而我则往往靠引经据典、联想类比而敷衍成章。所以,我的专栏文章,编者注明的身份,除了《新京报》《中国青年报》是专业职称,大多数报刊都是注“杂文家”,惭愧呀。不过,我敢借鲁迅自许的话来自诩:我的文章“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有着时代的眉目”,这也是一定的。

其次, 讲“常识”还有必要吗?我们这些面对社会写杂文和时评的人,有自知之明,常称自己说的是“常识”,梁文道先生的一本杂文时评集干脆就叫《常识》。说我等的杂文时评讲的是“常识”,那是相对于发达国家的人们而言,在那些“先发”国家,已然实现政治民主、经济自由、社会扁平、文化多元,官民的基本价值观和共同的社会生活准则已然确立。而对于当下的中国大陆来说,社会转型远未完成,我等所谓“常识”其实类似于法国大革命前托马斯·潘恩传扬自由平等博爱观念的《常识》,只是期望传播的思想应当成为人们的常识(即社会共同准则)。

在我等看来的常识,在当下远没有成为无可争议的常识。比如,按照民主宪政、人权法治的常识,政府是用来服务的,而不是用来服从的,政府是质疑、批评、监督、问责的对象,而不是拥护、爱戴、感恩、歌颂的对象;比如,应当尊重每个人的权利,保护每个人的财产权和人格尊严,而不能打着“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旗号,动辄要国民“牺牲”、“奉献”、服从;比如,司法应当注重程序正义,应当实行“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但不少人却拥护“严打”甚至“黑打”,竟有司法局官员公然要律师“讲政治”、“顾大局”……

说“我等”其实也是不确的。杂文家与时评家并非一个脑袋,也尚未建立共识或“常识”。我相信自己在具体的分析中,有独自的眼光,有独到的见解,这是我的写作冲动之所在,至少是我多数时候的写作追求。江苏的《现代快报》这两年让我每周写当周重要时评的再评点(这个版在周日刊出,叫“一评再评”),编辑每期从各报选四篇短论给我有针对性地发议论,看来我与同行的眼光还是有很多不一样的。是不是我说的更在理更到位,列位可以看凤凰网上“博报”频道我的专栏所贴。

最后,我们的言说方式有用吗?按说,这不成为问题,如上所言,传播启蒙常识对于促进社会变革和文明进步当然是有益的。但有些人不这么看。我写序这天,《南方都市报》上有篇专访《许知远:我喜欢韩寒,但谁能代表大众说话》,是青年作者许知远论韩寒引起争论后的自白。许知远《庸众的胜利》一文认为,谈论韩寒,现在已变成了一次全方位的心理按摩,大家在其中沐浴了青春、酷、成功、机智,在此过程中,大家还觉得自己参与了一场安全的反抗。什么叫“安全的反抗”?要韩寒拿起什么做武器来反抗他才满意?此前有网友麦田说,“韩寒根本没有独立思考,他所有的文章都是在迎合大众的情绪……”这当然不合事实,韩寒批评“家乐福”事件、反对“逼捐”,针对的就是相当“大众”的网民情绪。麦田之类所说的“独立思考”,无非要求更激烈更激进的方式与官方对抗而已。我不知道许知远、麦田等人的道德优越感、知识优越感从何而来,写几篇自我欣赏的高深莫测的文章,或者像那个人精余杰假充勇士写几篇隔空叫骂的文章,有什么了不起?在我看来,那是更安全的反抗呢!

斯大林主义有一条就是将“中间分子”视为头号敌人,“四人帮”在文革中大批“清官”,说他们麻痹了人民的斗志,比贪官更坏。余杰在他的文集《致帝国的悼词》中封我为“自由之敌”,许知远说韩寒的时评文章起了麻痹、消解作用,看来这些会转洋文的青年才俊与“红小兵”的思维相差也不远。这就更加证明了,我等写些“常识”还是有必要的,也应当是有用的,如果不想一头撞死。

201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