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弗莱迪与双胞胎(小猪弗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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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逃离斯奈尔佛科斯 (1)

对于船难幸存者来说,百货公司算是一个不错的搁浅地点了。三天以来,水位持续下降,一点一点地,以大约一小时一英寸的速度缓慢回落。不过,动物们并不急着要离开,阿多奈拉姆也是,因为他在这里很快活。在家的时候,他从来没有快活过,没吃过什么好吃的,也没和学校里的小朋友一起玩耍过。而眼下在这里,和一群动物整天吃着、聊着,玩着游戏,讲着故事,他觉得快活极了。他第一次放声大笑的时候,弗莱迪直直地盯着他说:

“你的笑声得加加油啊,阿多奈拉姆。我想你平时都不大使用它吧,像是生了锈的门吱呀吱呀的。”

于是,每隔一天,弗莱迪就给他上堂大笑课。小猪给阿多奈拉姆讲笑话,直到他大笑不止,小猪也陪着他,一起笑到笑不动为止。起先,要讲四五个很好笑的笑话男孩才会有反应,过了一两天,他的笑容终于放松了,最后,一个烂笑话也能让他笑上十分钟。弗莱迪觉得这下差不多够了。

“你也不想成为那种笑点特别低的人吧?”弗莱迪说。

他们大部分时候都待在家具部。他们搬开了家具,这样每个人都有一个有床有桌子、有一台收音机和几把舒适的椅子的小隔间,还有其他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弗莱迪有一张自己的书桌,他还从文具部拿来了各种纸笔和信封,以及许多用来记事的空白簿子,还有一台打字机。和其他猪不一样,他会用打字机。他常常坐在那里,打一首诗出来,或者是给家乡的朋友写信。当然了,一封也没有寄出去,不过弗莱迪说没关系,反正他们也看不懂。金克斯的房间就像你们想的那样,里面全是软绵绵的靠垫,还有一橱子的机械老鼠,他经常拿出来上了发条,练习追捕。他们给新来的朋友们也准备了房间。阿多奈拉姆的房间里有一张敞开的大桌子,上面堆满了玩具。

罗纳德的房间里放了一张床,虽然公鸡通常都是站在杆子上睡觉的,可罗纳德说自己感冒了,最好还是睡在床上,能有点儿东西盖着。不过,他睡得不大舒服,因为他搞不定那枕头——那东西总是从他的脑袋上滑出去,每次都差点儿把他闷死。最后他只好放弃,继续站在床尾板上睡觉。

每天晚上都是一场盛宴。他们六点钟下去食品部,在架子上搜寻晚饭需要的食物。接着,阿多奈拉姆把所有的瓶瓶罐罐打开,摆放在一张长柜台上,然后大家就开吃。有时候,足足有十八道菜那么多。大家都吃得很多,不过动物的胃口要比人类的好,所以最后只有阿多奈拉姆一个人会撑到要吐——那是第一天的事了,他吃到眼睛都快撑爆了,这也很难怪他,是个人都会这样。后来,他听从了弗莱迪的劝告,细嚼慢咽起来。

这样的日子实在快活。除了各种各样的游戏,他们还用童装部的衣服当戏服,编了一出戏。剧本是弗莱迪写的,是个侦探剧,他说是根据自己的真实经历改编的,当然也加了其他许多东西进去,除了侦探、大盗贼、警卫外,还写上了许多历史人物──罗马士兵、胡佛总统、拉法耶和拿破仑。剧情很混乱,但是很有意思。尤其是罗纳德的表现十分出彩,演的拿破仑好极了。

而阿多奈拉姆的最大乐趣就是探索整个商场。他找到了玩具部,那里有成百上千种游戏道具,有会飞的玩具飞机、积木组,有装着开关和信号灯的电动火车,还有好几码长的铁轨。他还找到了体育用品部,里面满是枪支、钓具、自行车、帐篷、露营装备……总之,一切户外运动所需要的东西都能在这里找到。他把这一切都看了个够,又下去到了图书部,那里有上千本崭新的图画故事书。他随时都能跑去烘焙部,揣上一口袋曲奇饼干,或者拿一块蛋糕。要是能下到地下六英尺的水里,那个糖果部也能给他带来同样的快乐。

第九天的时候,他们听见外面街上传来了人们喊叫的声音。他们朝外望去,看见洪水退了,几个男人穿着大长筒靴噼里啪啦地踩着满地的泥泞走了过来。

“孩子们,是时候走了。”弗莱迪说,“过两天这里就要再开门营业,我们不能再待下去了。一小时之内就动身,眼下的问题是:你们三个无家可归者,要和我们一道回去吗?”

“好呀,”金克斯说,“比恩先生多一只狗和一只公鸡没什么问题。还有阿多奈拉姆,他也会很欢迎你的。瞧,比恩先生和比恩太太虽然很想要孩子,却一直没有生。几年前,他们收养了我们从那个可怕的北林救回来的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可现在艾拉和埃弗雷特被比恩太太的姐姐带出国了,要一年才能回来,比恩夫妇现在又孤单了。我们一直希望能找到别的孩子接替他们的位置,可是大部分孩子就算家长允许,他们也不想离开自己的家。从你所说的话来看,我想你是不大想回家去的,对吧?”

“是的,”阿多奈拉姆说,“我是不想回去。可──哎,他们终究是我的叔叔婶婶。也许他们正在担心我呢,也许正在到处找我。我……我看我还是回去吧。”

“呃,这个只有你自己最清楚了。”弗莱迪说,“我们不是硬要说服你。不过,你要是改变主意的话,比恩农场随时欢迎你。好了,下面,大家收拾收拾东西走吧。”

不到一小时,大家就整装待发了。动物们带上了他们的口袋,里面装满了从食品部里弄来的补给,他们甚至给罗纳德都弄了一对口袋,里面装了炒米和一些瓜仁面包棍。这个装备对他来说太大了,从他肩膀两边耷拉下来还拖到地上,要不是后面还竖着一根尾巴,他看上去就像是裹在一条大围巾里的一个小男孩。

阿多奈拉姆起先觉得除了食物,他不应该再拿别的东西了。不过弗莱迪说,店里的人不会介意他再拿点儿别的东西以备路上不时之需的。于是他穿上了一双靴子、一件雨衣,背了一个背包,里面放着很多食物,一件换洗衣服,还有一些露营需要的东西──火柴、童子军刀、一套餐具,等等。

“一片沼泽!”他们顺着窄窄的楼梯往下走时,弗莱迪叫道。楼梯下面好几英寸都埋在深深的泥泞里。“罗纳德,跳到我背上来。还有阿多奈拉姆,你把金克斯扛在肩膀上。他们俩没法走过去。”

真的,就连小猪和男孩都差点儿没走过去。一脚踩下去就深深地陷在那里,走到门边就花了十分钟。还好,外面不是这么糟糕。水还在淌着,在污泥里冲出许多小水流,踩在水洼里比走在泥里要容易很多。

弗莱迪在前面带路,开始时一个人也没碰到。他们一直往坡路上走,很快就来到城里水浅的地方了。这边有不少人在忙着修房子,用消防水龙头冲洗地面,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直到走到高处,没有水的街道上,他们才看见前面拦着一道绳子,几个警察守在那里。

“喂,小子们!”一个警察喊道,“别站在那里!”

“别让他们知道我们会说话。”弗莱迪一边往前走,一边悄悄说道。

“你不知道不允许进洪水线里面吗?”那警察问道,“你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在洪水警戒线内偷东西是要抓去坐牢的。”

“我没偷。”阿多奈拉姆说。

“这不是你说了算的,”警察一边说,一边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下面你要回答一些问题。姓名?”

“阿多奈拉姆·R·史密斯。”

“再说一遍。”警察舔了舔笔尖,说道。

阿多奈拉姆把自己的名字拼了三遍,警察才写下来,不过还是写错了,写成了“阿奈多拉姆”。他又舔了一下铅笔,把那个“阿”字描得又大又粗,然后问道:“那个R是什么意思?”

“就是个挺傻的名字,”阿多奈拉姆说,“我从来不用。”

“哪个名字不傻?”警察说,“好了,快说,是什么?”

“我不想说。”男孩说。

“拒绝透露姓名!”那警察说着写下来,“住址?”

“斯奈尔佛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