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哈克流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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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阿肯色的难关 (2)

每一条街道巷弄都非常泥泞,因为它们其实就是泥巴地——这些烂泥黑得像沥青一样,有些地方几乎有30厘米深,总体来说也至少有6厘米深。猪到处闲荡着,你不时会看见一只满身泥浆的母猪带着一群小猪懒洋洋地在街上晃着,有的还挡在路中央嗷嗷乱叫,人们都得绕过它们而行。大母猪却摊着四肢,闭上眼睛,摇摇耳朵,喂着小猪崽子,那舒坦的神态,仿佛它也是领薪水过活的。不用多久,你就会听到一个游手好闲之徒在叫:“叱,过去,咬它,小虎。”老母猪便一边发出可怕的尖叫声,一边逃走,因为它左右两旁都有一两只狗咬着它的耳朵打秋千。这时还可见到那些无赖一个个站了起来,乐得哈哈大笑,一直看到母猪跑得不见踪影才算了事。他们那个模样仿佛在说,亏得有了这场热闹。然后他们又恢复了原状,一直要到下一次又有狗打架的事才重新兴奋起来。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像一场狗打架那样能叫他们精神陡然振作,叫他们浑身畅快——除非是在一条野狗身上浇些松节油,点上一把火,或是把一只白铁锅拴在狗尾巴上,眼看着这条狗不停地奔跑,到死为止。

在河边,有些房屋往外伸到了河面上,歪歪料斜的,快塌到河里去了。住家的都已经迁了出来。沿河房子的某些角落,下边的土已经塌了,房子还悬在那里,住家的人也没有搬出,要多危险有多危险。因为有时候会有一大块土,足有一所房子那么大,突然塌了下来。有时候,整整一片足有200多米深的土方,会一天天往下塌,最后在某个夏天,便整个儿塌到水里去了。像这样一个镇子,得经常往后缩、缩、缩,因为大河在不停地啃它。

那天将近中午的时候,街上的马车和人越来越多,有从乡下来的人带着东西在马车上吃着,还有不少人喝着威士忌。我还看见三场因为酒醉而引起的打斗。后来有人喊着:

“老布吉斯来啦!——他每个月都会从乡下来喝个烂醉——各位,他来了!”

所有的痞子看起来都很高兴——我猜他们一定常常捉弄老布吉斯。他们其中的一个说:

“真不知道他这次准备威胁要咬谁。如果他真的把过去20年里威胁过的人都咬死的话,他现在一定出大名啦。”

另外一个人说:“真希望老布吉斯来威胁我,因为这样我就知道我可能再过1000年也不会死了。”

布吉斯骑着马,像个印第安人似的大声地喊着:

“让开,大爷我来了!我经过的地方,棺材的价格可是都在上涨呢。”他喝得醉醺醺的,在马鞍上摇摇晃晃。他已经五十多岁了,满脸涨得通红。大家对他又吼又叫,嘲弄着、咒骂着他。他也不甘示弱地回骂过来,说要好好地修理他们,让他们吃不完兜着走,可是他现在没空,因为他要赶到城里去杀老雪本上校。他的名言是:“先吃肉,最后再喝口汤。”

他看见了我,便骑着马朝我走来,说:

“孩子,你从哪儿来的啊?想要找死吗?”

然后他就骑着马走了。我怕得要死,可是有一个人说,他没什么恶意的,他每次喝多了都是这样,其实他是阿肯色州个性最好的老傻瓜——不管是喝醉酒或者是清醒时,他都不会伤害任何人。

布吉斯骑到了镇上最大的一间店铺前,低头看看棚子里的状况,然后大喊:

“出来,雪本!快出来看看被你骗得最惨的人。我会紧紧地盯着你,而且一定会抓到你的。”

然后他便骑马走了,同时用各种花样翻新的字眼咒骂着雪本。整条街都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们,大家不停地嬉笑着。后来,有一个看起来很神气的家伙——他似乎是镇上穿着最体面的一个——从那店里走了出来,人们都从他身旁退开,让出一条路来让他通过。他很镇静,傲慢地对布吉斯说:

“我对你的行径已经厌烦透了,可是我会再忍耐你到一点钟为止。记住,到一点而已,不会再多了。如果到时候你胆敢再骂我一声的话,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他便转身进去了。人们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没有人鼓噪,也没有笑声传出。布吉斯骑在马上,沿街大声地咒骂。没多久,他又兜了回来,停在店门口,依旧咒骂个不停。有些人围在他身旁劝他闭嘴,可是他不肯,他们跟他说只剩下15分钟就到一点了,他还是回家的好——他必须立刻回去。可是一点用也没有。他发狠似的破口大骂,还把帽子扔在烂泥里让马儿践踏。不久,他又发狂似地骑回街上,灰白的头发在空中飞舞。大家一有机会就想把他从马上拉下来,让他静一静,可是根本没有用——他又冲回到街上,死命地大骂雪本。后来有人说:

“快去叫他女儿来,快!叫他女儿来。有时候他会听她的话的。如果有人能劝他的话,那一定是他女儿了。”

于是有人跑去找他的女儿。我顺着街走了一会儿,然后停住。大概15分钟之后,布吉斯又来了——但是这次他没有骑马。他从街的那头迎着我走过来,头上没有戴帽子,左右有两个朋友搀住他,匆忙地将他带开。他脸色很难看,也不像刚才发狂的样子,可是显得很匆忙。有人喊:“布吉斯!”

我转过头想看看到底是谁在喊他,原来是雪本上校。他直定定地站在街上,右手举着一支枪,但并没有瞄准任何人,只是把枪口对着天空。就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孩一路跑过来,旁边跟着两个人。布吉斯和他的朋友们转身看是谁在叫他,当他们一看见那手枪时,扶着他的那两个朋友立刻就跳到一旁去。那把枪慢慢地移了下来——两支枪管都已经上了扳机。布吉斯高举双手,喊着:“天啊,别杀我,别开枪!”砰!第一枪射了过来,他向后仰,双手在空中胡乱抓着。砰!第二枪又来了,他立刻重重地跌坐在地上,双手摊开。那年轻女孩大声喊叫着,冲了过来,扑在她爸爸身上哭泣,嘴里喊着:“噢,他杀了他!他杀了他!”围观的人走了过来,挤得水泄不通。大家伸长脖子想要看个究竟,但是里面的人却把他们往后推,嘴里喊着:“退后,退后!给他点空气,让他呼口气!”

雪本上校把他的手枪丢在地上,脚跟一转就走了。

他们把布吉斯带到一家小药局,人们还是挤了过去,整镇的人都跟来了。我冲过去在窗户旁占了一个好位置,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他们让他躺在地上,拿本厚厚的圣经枕在他的头部,另外再拿一本摊开放在他的胸口——他们接着把他的衬衫撕开,我看见他胸口有一个弹孔,他一声接一声长长地喘息着,当他吸气的时候,胸口上的圣经就随之升起,一呼气又低了下去——之后便静静地死去了。他们把他哭喊不停的女儿拉开。她大概16岁,看起来很温柔甜美,可是现在却因受惊而显得苍白吓人。

没有多久,全镇的人都赶来了,大伙儿推推搡搡扭着身子往前边挤,想挤到窗下,看个清楚。不过,已经占了好位置的人不肯让,后边的人便不停地说,“喂,好啦,你们各位也算看得够了嘛,你们老占着地方,不给别人一个机会,那就不仗义、不公道了嘛。别的人跟你们一样有那个权利嘛。”

前边的人就纷纷还嘴,我就溜了出来,生怕闹出乱子来。凡是看到了怎样开枪的人,一个个都在跟别的人讲述当初事情的经过。在这样的人四周,就各自围着一批人,伸长了脖子,认真听着。一个长头发的瘦高个子,一顶白毛皮烟筒帽子推向脑门后边,正用一根弯柄手杖在地上画出布吉斯站在哪个位置上,雪本又站在哪个位置上。大伙儿就跟着他从这一处转到另一处,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一边点点头,表示他们听明白了,还稍稍弯下身子,手撑着大腿,看着他用手杖在地上标出有关的位置。接着,他在雪本站的位置上,挺直了自己的身子,瞪起眼睛,把帽檐拉到齐眼的地方,喊一声“布吉斯!”然后把手杖举了起来,慢慢放平;接着喊一声“砰!”踉踉跄跄往后退,又喊一声“砰!”仰面朝天倒在地上。凡是目击过了的人都说,他表演得十分完满,当初全部经过,就正是这个样子。接着有十来个人拿出酒瓶来,招待了他一番。

隔了一会儿,就有人说,雪本这个家伙,该用私刑杀了他。没有多久,人人都在这么说了。他们也就出发了。一路上像疯了似的,大声吼叫着,还把路上见到的晾衣服的绳子扯了下来,好用来绞死雪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