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唐潜迎着唐允走了上去,脸上温和优雅的笑意。只是这笑意不再像从前那般单纯。
“你已贵为一国之主,不必如此称呼我这白身之人!”唐允眯长了双眸,不冷不热地回答道。
“你我虽不是一父所出,但按照皇家宗谱,我始终还是要称呼你一声大哥的!再说,三年前,你为我舍命救下青云,又费心照顾了她三年,这声大哥你担得起!”
唐潜话语中的警告和宣示所有让唐允顿时微微皱起眉头,他不悦唐潜的语气,却也不想在这个紧要关头再起波澜。于是,淡淡说道:“叫什么随你吧,只是现在我们应该暂时把从前的纷争放一放,眼下救出青云才是最重要的。”
“我也这么想!”这句话,唐潜倒不是客气话。
此次为了救青云,骁骑营的烟云十二骑同他同时出了蚩苗,国内空虚,若是被唐齐得此消息,那么蚩苗危矣。
所以,现在,必须快!
天空中最后一线光明被暮色吞没。
火烧一般的云霞黯淡下去,铁灰色的阴影占据了半个天空,黑夜来临。
草地上,到处都是奔跑的奴隶和战俘,他们衣不蔽体的蜡黄身体,还有一双惊恐却充满求生意志的眼神,就像是火炬,照亮了整个渐渐暗淡的天际。
一声铜锣的振响,数百人,就像是受了惊的蚁群,四散着,朝不同的方向惊慌地逃窜。
这是他们唯一的希望,只要天黑前能够跑出这块草甸子,他们就自由了。
可惜,他们不了解那个人群中央,闭目持枪的白甲将军——宇文裂天。
无数双脚底板,踩在有些枯黄的柔软草地上,一双双眼睛朝着自己以为是天堂的地方狂奔,那一刻,褴褛的衣裳引起了一阵没有方向的威风,轻轻飘荡起宇文裂天右额的一缕长发,露出了那条淡淡的伤痕。
嘈杂的呼号声中,他的拇指指腹轻轻抚过枪身,华亮的银色光芒晃过天际,他如同一只睡醒的豹子,睁开双眼,跳了起来。
银枪划破天际,呼啸破空,枪头横斩过一个全速奔跑的年轻战俘。
这位年轻的士兵双腿全力迈动,拼命地往前靠近,突然他只觉得身子一震,便觉得整个人飘飞了起来。惊愕地向下望去,一具满身血色的无头身体正以飞一般的速度向前奔跑,片刻后,轰然倒地。这时他才心中恍然,抬眼看了看四周不断下降的风景,原来自己已经尸首分家了,接着便是一阵无边无际的黑暗袭来……
杀戮,在宇文裂天的银枪下,变成了一件极为优美的事情。
遍地喷洒的血泉,和鲜红的夕阳相互融合,黄昏变成赤红。
白甲染透鲜血,宇文裂天像是一尊浴血修罗,脚跨阴阳两界,手里握着的是一个个渺小而无辜的生命,毫不犹豫地扯裂,丢弃,这是修罗生存的方式。
不知过了多久,当枯黄的草甸子被染成鲜红,干枯的草叶上盛满了厚重粘稠的血珠,因为承受不了重量而簌簌地落下。
寒风渐冷,带走了七零八落的尸体上的温度,四周,除了宇文裂天的呼吸,再无其他声音,一切,又开始变得如此寂寞和孤单。
宇文裂天握着长枪,从尸体的汪洋大海中缓步走出,浓烈的血腥气让他觉得肮脏和不快。
但是更不快的是,生命如此脆弱,以至于让他觉得毫无乐趣。
为什么这些人要像蝼蚁一样贪生无用?
为什么他们不能像那个女人一样张牙舞爪地同自己刀枪相接,以命相搏?
十月的冷泉,冰冷刺骨,但是宇文裂天却喜欢这种感觉,如针芒似的冰冷,在下水的那一刻,深深地从每个毛孔刺入身体深处,一种疼痛带来的酣畅淋漓让他觉得舒畅。
坐在水中的一块圆石上,宇文裂天赤着身体,清洗着银枪上的血迹和污物,那小心翼翼的神态同往日里的冷漠无谓截然不同。
“出来吧!”宇文裂天早已将岩石后探头探尾的小身影收入眼中。
“仲父!”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从宇文裂天染满鲜血的白甲后跳了出来。
“不待在帐中温习功课,跑这里来做什么?”宇文裂天很少用陛下之类的尊称,高兴起来呼赵琮一声皇上,心情不佳时则是经常去掉称呼,直接问话。
“我给仲父送衣裳!”一双小手恭敬地捧了一套滚银边的纯白战袍,送到了宇文裂天的身边。
“不用那么讨好我,我对天下没有兴趣!”
“其实,琮儿是有个不情之请。”
“说吧!”
宇文裂天没有在意,继续擦枪,以他的猜测,这九岁的孩子所求之事,无非便是请两天家不习功课或者到哪里微服游玩一天而已。
但是这一次,却让宇文裂天失了算。
“琮儿久居深宫,身边只有一群唯唯诺诺的奴才,觉得寂寞得很,我想向仲父要个人,有她的陪伴,琮儿以后一定会乖乖听话!”
“谁?”
“仲父的诱饵,那个被关在仲父中军帐里的南苗女人!等仲父抓到想抓的人之后,可不可以把她送给我?”赵琮微微抬眼,眼中宇文裂天精瘦的身体,处处迸射着力道和光芒。
“不行,她太危险了,事成之后,必须——杀了!”宇文裂天想也没想,就拒绝了赵琮的请求。
但是,真的是因为危险才拒绝赵琮的吗?
他心里知道,绝对不是,若是换了往日,赵琮提出这样的请求,他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狼必须和狼待在一起才有野性,整日被一群五体不全,尖声尖气的太监捧着,赵琮会像个女人一样软弱,这正是他规定赵琮一年内必须有半年和他待在军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