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殿演艺酒吧面积很大,室内用黑色的铁架撑起宽敞的空间,墙壁漆成红黑色。酒吧正中,有一个黑色的舞台,吧台和四周的桌椅都是结实的实木,也漆成红色。整个酒吧的装修都是以红黑色为主色调,黑的似墨,红的像血,再配上光怪陆离的彩灯,颇有几分恐怖刺目。
其实,这只是一家普通的酒吧,而且似乎营业很多年了,装修和设备都算不上时尚先进,那个矮胖的经理也很市侩,有些势利眼,有些贪财,有些狡猾,不太招人待见。但是酒吧的老板人很好,对于这些热爱摇滚的少年乐者,总是给予很大的照顾,慷慨地把酒吧借给他们用。
所以,渐渐地,这个地方便成为了天使镇年轻人的世界、摇滚乐手的天堂。
简约走进暗殿演艺酒吧的时候,里面一如既往乱糟糟的,震耳的音乐声、夸张的嘶吼声、客人们拼命地用骰盅砸桌子的声音……把这个空间渲染得热烈而疯狂。
他往正中的舞台上看了一眼,认得在台上表演的是一支叫做“ENTER”的二流乐队,没有什么兴趣,立刻转开目光,望向自己等人时常坐的角落,李剑和雷蕾果然坐在那里。
他快步走了过去,雷蕾见到他,眼睛亮了一亮,却用力地把头扭到一边,没有说话。李剑高兴地站了起来:“简约,你可来了!”
“出什么事了?”简约看看他们,问。
“是——有人找……咱们的麻烦。”
“哦?”简约拖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怎么回事?”
李剑迟疑地看看雷蕾:“火焰乐队的怒焰刚刚来过……”
不必再往下听,简约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视线乐队和火焰乐队在去年圣诞夜狂欢节天使流行音乐的终极PK中结怨。那个时候,成立不足四个月的视线乐队在队长简约的带领下,一路过关斩将,杀进决赛,挑战三大魔音。他们首先遭遇的,就是火焰乐队。
两支乐队经过强力角逐,最终的结果是火焰险胜视线。但业界对此的评论是,视线乐队不是输在技艺上,而是输在人气上——因为火焰成名已久,在天使镇拥有大批fans,这是刚成立四个月、尚未闯出名气的视线乐队所不能比的。
对于这个结果,视线乐队成员当然不服气,而火焰乐队虽然赢了比赛,保住了三大魔音之一的位子,但也自觉胜得并不十分光彩,于是把对方视为劲敌。后来,两支乐队明里暗里有过多次的接触和较量,互有胜负,谁也没有占了谁的上风。
简约看向雷蕾:“怒焰找你的麻烦了?”
怒焰是火焰乐队的吉他手,其余的四人分别是烈焰、冰焰、魔焰、蓝焰,他们能够跻身于三大魔音,也不是浪得虚名,每人都有一手绝技。像这个怒焰,便凭着一只闪电快手称誉天使镇。杨霆和雷蕾,都曾败在他的手中。
雷蕾倔强地昂起头:“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
虽然已经习惯雷蕾这种性格,可是简约仍然有着淡淡的不悦。女孩子有个性、刁蛮、脾气倔强未必是错,但是,如果这种性格太过,总是令人感觉不舒服,便不讨人喜欢了!雷蕾的倨傲便是这样,总令人对她亲近不起来。
李剑在一边解释:“晚上雷蕾约我来这里,结果碰到怒焰他们,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
简约“嗯”了一声,神色平静地注视着李剑:“什么时间?”
他知道,以雷蕾这样高傲火爆的性格,用不了怒焰挑衅几句,便会爆发,所以这件事情发展下去,一定是视线和火焰两支乐队的再次较量。
“呃——周六,在雷蕾和静纸音比琴之后。”
简约暗自皱眉:本来比赛也无所谓的,反正两支乐队大比小比,没十次也有八次了。只是,现在的视线少了一把主音吉他,人手根本不够。
而且,雷蕾似乎根本没有想过,如果她输给静纸音了怎么办?当场砸琴从此不再碰吉他,是她自己的事,那么,随后与火焰的比赛呢?
更何况,现在队里发生了很多事,现有的三个人根本就不在状态,火焰实力那么强,在这种情况下比赛,视线必输无疑。
李剑显然明白简约的顾虑:“这次我们真碰到麻烦了!”
雷蕾抬起头来,冷冰冰地说:“这是我与怒焰自己的事,和你们没有关系。”
简约的脸色比她的还要冷:“只要视线乐队一天没有解散,这就是视线乐队的事。”
“我记得对你说过,我——已经退出视线乐队了!”雷蕾的眼神咄咄逼人。
李剑大惊:“什么?雷蕾你为什么要退出?”
雷蕾哼了一声:“道不同不相为谋,天使镇,不是只有一个视线乐队!”然而……天使镇……只有一个简约……
简约,我发誓,我一定要让你知道,谁才是你身边最重要的人。
她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暗殿演艺酒吧。
李剑晕了:“怎么……怎么会这样?简约,雷蕾这是怎么了?”
简约脸上带着一抹苦笑,即使李剑是队友,他也无法说出,雷蕾是因为妒忌静纸音才闹别扭的——其实,照目前这个状况,别说静纸音不会加入视线乐队,就算她肯加入,如果雷蕾不能与她团结合作,视线也岌岌可危。
只是,视线乐队是他和大家的心血,就算因为人心涣散、成员分离无法维持,也不能是在输给火焰乐队之后解散。
他沉思了片刻:“雷蕾手上的伤恢复得怎么样?”
“还……还好。”李剑仍然没有从雷蕾退队的震惊中恢复过来,抱着一线希望说道,“简约,你劝劝雷蕾吧,如果她赢了比赛,就劝她回来吧。”
简约想起随着夜风传来的《樱花变奏曲》,沉默了片刻:“再说吧!”
静纸音对于吉他的感觉,绝对在雷蕾之上,只是缺乏技巧。不过,这家伙大概是请了指导老师,通过这几天的练习,她的技巧已经进步了许多。而雷蕾虽然工于技巧,但因性格关系,音乐里少了一些触动心灵的感觉,换句话说,雷蕾的吉他略有匠气,静纸音的吉他却有灵气——她如果真的用心,以后的水平绝对会在雷蕾之上。
只是,心高气傲的雷蕾,是绝对不会承认这一点的。
现在的情况,是一方积极备战,一方手伤未愈,两个女孩子的比赛还没开始,雷蕾已经落了下风。
输者的代价是终身不许再碰吉他,这对于一个乐手来说,太惨重了——那么,他是盼着谁赢呢?
按道理说,雷蕾是视线乐队的成员,大家在一起已经很久了,就算雷蕾的性格有时让他不能接受,可是彼此间也建立起很深的情谊,静纸音只是个外人,他应该希望雷蕾赢才对。
可是,简约一想到,将来站在阳台上,再也听不到那随风而来的音乐,那懒散随性,却温暖明媚、听起来心情超好的吉他,心就没来由地紧了一下。
他虽然不喜欢雷蕾的挑衅行为,但并不希望雷蕾输,可是,静纸音也很无辜啊……唉!雷蕾总是喜欢把自己和别人逼到绝处,一点余地都不留……
李剑等了半天,见简约没有说话,便说:“我去找雷蕾,怒焰是冲着视线来的,她一个人无法应付的。”
明知道以雷蕾的脾气,李剑多半是白跑一趟,简约仍然点了点头。与火焰乐队的较量,确实不是雷蕾的事,但,却是他的事——火焰乐队的电贝司冰焰,被乐界称为冰极拂花指,跟自己也是宿敌了……
想起冰焰拨弦时那轻灵的样子,他心中升起一股豪气:好!就让大家痛痛快快地拼一场,哪怕视线最终解散,他也要留下一个英雄的背影!
清晨的阳光,透过米色的窗帘洒下一片浅桔色的光影,室内慢慢地亮起来,一切模糊的轮廓渐渐清晰,如涂着熠熠的金色光膜。
宽大的床上,那个人仍然在睡着,松软的米色枕头上,是一张俊美优雅的脸,发丝凌乱地散落着,在阳光下散发柔和的深金色光晕。他的身上盖着米色的被子,肌肉坚实的手臂搭在被子外,尾指上的黑色戒指反射出温暖的光线……
这是个宁静而美好的时刻,空气中,似乎流动着淡淡的花香。
房间的角落里,放着一个精致小巧的人偶别墅,从敞开的别墅大门走出一个小不点儿来。她穿着白底蓝色碎花的睡衣,头发乱蓬蓬的,似乎没有睡醒,一边用两只小手揉眼睛,一边伸懒腰打呵欠。
站在地上左顾右盼,发现床上的人没有动静,不知道他有没有睡醒,踮起脚往上看。可是她的个子实在太小了,根本看不到床上的状态,琢磨了一会儿,她光着小脚丫跑来跑去,费事地拖来好几本书,摞了起来,然后站上去,抓住从床上垂下来的被子一角,奋力地爬上床。
“居然还在睡啊……”
小人儿站在枕上看着他:俊逸的脸、浓秀的眉、轻阖的双眸、长长的睫毛、挺直的鼻子、蔷薇色的唇、柔顺的发丝、白皙的肌肤……
“他的睡容好优雅,这……这分明是‘睡美男’啊!”
她情不自禁地伸出小手,想去摸摸他的脸,又有点不敢,踌躇了片刻,悄悄地用指尖轻触他的睫毛。他的睫毛浓密纤长,非常漂亮,像美丽的黛色羽毛,拂过她的指尖,一种奇异的感觉在指端游走着,蔓延进她的心扉。
听说,睡美人是被王子吻醒的,那睡王子,是不是可以被美人吻醒呢……唔,他睡得这么沉,她要是偷偷地亲他一下,他不会知道吧?
这个念头……好……好邪恶!
睡梦中的那个人,也许是感知了某人正对自己心怀不轨,睫毛突然轻轻地颤动,像墨蝶忧伤地展翼,缓缓地张开了。
那双眸子漆黑深邃如夜星,心里有鬼的小人儿被吓了一大跳,想要逃走。可是枕头柔软陷脚,她刚迈开步子,便绊在他的头发上,一下子扑倒了,脑袋磕在他的嘴唇上……
在这一刻,时间和空间仿佛交汇成一个璀璨的光圈——
那人屏住呼吸,停顿片刻,握住她纤小的身体,举到眼前:“干吗?”
被人家捉到了,那小人儿高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状:“呜呜,我什么都没干。”
没干才怪!她中“绊马索”摔跤的时候,整个脸都伏到人家的唇上。虽然自己的脸也没多大,嘴唇更是小小的,可是,这也算是亲到了吧?完蛋了!肯定会被认为是她故意占他的便宜啦!流泪啊……
“还以为你在搞自杀!”那人唇角露出一丝笑意,把她放在胸前的被子上,“先声明啊,我不吃人肉哦,就算是唐僧肉也不吃的。”
原来,他当她是送肉上嘴的!小人儿偷偷擦汗,却放下心来,这样最好,只要他不当自己是投怀送吻就成。然而,在高兴之余,内心也有点小小的失落,说不出哪里不对劲,胸口有点闷闷的感觉。
他明明被自己偷亲了,看上去却一点都不介意,既没高兴,也没不高兴,就像没有这回事一样,为什么啊?
因为,他从来没把自己当女孩子,根本就不认为这是被亲吧?也对,自己本来就是一怪物嘛,说不定他只当做被狗狗舔了一口呢!
是了,这也许就是自己会觉得沮丧的原因了——任谁被当做狗狗都不会开心的。
失败ing……
那人悠闲地将双臂枕在脑后:“纸音。”
小人儿答应了一声。
“昨天睡得好么?”
静纸音立刻摇了摇头,昨天夜里,她有一半的时间是在数羊。
“为什么睡得不好?”
“北冥也,你忘了吗?”今天是周六呀,是雷蕾约她比琴的日子,她要能睡好才怪呢!
“你的心理素质不够好。”北冥也微笑了一下,“不过,一会儿你可以在我口袋里睡。”
“你一点都不担心?”这是自己和吉他之间的“终身大事”耶!这家伙也太沉得往气了。
“那么,你又在担心什么?怕自己会输?”
“输不是最可怕的——”静纸音叹了口气,“可怕的是,我不能参加比赛……”
“我记得,雷蕾只说今天在暗殿演艺酒吧比赛,并没有说到具体时间吧?”
“欸?”静纸音张大眼睛,“你的意思是说……”
“地点和日期都是她定的,那么,具体的时间就由我们定。”北冥也解释,“一会儿你打电话给她,在今天夜里十二时以前,都属于比赛有效期,你可以随自己高兴选择任意时间开始比赛——”
“要是这样,雷蕾岂不是要一直在暗殿等我?她不会答应的。”
“如果她不答应,那么我们便取消比赛好了。”北冥也告诉她,“其实,也不光是她要去暗殿演艺酒吧等,我们也得去,这样才可以在你变大的时候,赶得及上台比赛!”
“这个主意有一点……笨欸!”
这不等于守株待兔吗?只不过守的不是兔子,而是她这个连灰姑娘都不如的人——人家灰姑娘的变形时间好歹很固定,是午夜十二时,只要那“催命夺魂钟”不响,她就可以一直穿着借来的水晶鞋冒充公主。而自己却很不靠谱,不知何时会现出原形,也不知何时会被打回去。
北冥也嘴角抽动了一下,无语。
他何尝不知道这个主意非常笨呢,只是,对静纸音这种情况来说,谁能有更好的办法?
暗殿演艺酒吧下午两点开始营业,可是现在才上午十点,已经陆陆续续地来了不少的客人。
矮胖的经理趴在红色的吧台上打盹——酒吧营业到凌晨三点才打烊,他回到楼上的公寓洗漱完,才刚睡下,便被一个穿红衣服的高傲女孩喊起来,说要借酒吧一用。
经理瞄瞄她背后的吉他,心知这又是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玩音乐的少男少女,要借他的地盘比赛——虽然这种情况几乎天天都有发生,他的老板也乐于看着这些孩子在争强好胜之中,一点点地成长、成熟,愿意尽可能地提供方便,可是也不能这么早啊!这才早上六点,还让不让人活了?
他正要摇头拒绝,只见那女孩拉开随身的大包,将两捆钞票扔进他的怀里,声明只要酒吧开门即可,其他事都不用他费心。
有钱不赚是傻蛋!他看在钱的面子上,牺牲了休息时间,亲自打开了酒吧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