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那些远去的坚实身影:民国著名文人性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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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林语堂:“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2)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林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林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林坚决不肯。廖翠凤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林再上街。可她刚怀上了第二胎,行动不便,一不留神,林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以后,只要一提起“用旗竿和砖石与警察相斗”的经历,林语堂就会眉飞色舞地讲起来,言词之间,满是骄傲和自豪。

“五卅”惨案后,林语堂上了军方的黑名单。廖翠凤生完次女回到家中,居然发现林还在案桌上写文章。接着,她又在阁楼上发现了一个自制的绳梯,奋笔疾书的林头都没抬地说,那是必要时用来跳墙逃走的。廖翠凤急了:“要走大家走!我一手抱一个(孩子),一手拖一个(孩子),怎么跳墙!”

1927年,林语堂被陈友仁所感动,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部长陈友仁,但半年后林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林自认为是“吃植物的”,于是决定再不做政治家。他曾言:“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宽厚林语堂的女儿说:“父亲心目中无恶人,信赖任何人。”在上海时,林语堂雇了一个小瘪三在家里当差,他雇佣那个小瘪三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此人聪明。此人会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框、补抽水马桶的浮球,甚至还会修理打字机。林很喜欢他,甚至爱屋及乌地将小瘪三用英语、国语、上海话、厦门话骂人的本领看成语言天赋,并愿意为他出学费,让他去读英语夜校。幸好,此人不成器,没有去读。后来,林家里又雇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佣。此人与女佣相好后,同睡在林氏夫妇床上,林语堂说服夫人原谅了他们。最后二人串通好偷林家的银器到外面去卖,林依然对二人深信不疑,直到二人在外面因偷东西被捕入狱,自己招供之后,林语堂才醒悟过来。

又一次,林语堂夫妇带着孩子们到无锡游玩,本打算第二天回来,但临时改变了行程,当晚就回了上海。到家后,他们发现,厨子和家中的洗衣妇睡在他们床上。林夫人廖翠凤气坏了,执意要赶走二人,林语堂又大发慈悲,他替厨师求情,理由是“他烧的八宝鸭实在好吃”。洗衣妇却没有脸面再留下来,离开了。林语堂还提议,将厨子在乡下的妻子接到上海,顶替了洗衣妇的职务。

林语堂的女儿们学钢琴,老师是一位老小姐。她戴着一顶假发,眼睛有点突出,林的女儿们背后便叫她突目金鱼。据说她一次坐黄包车经过白渡桥,一阵大风把她的假发吹掉了,林的女儿们听了哈哈大笑。林语堂说:“不要笑她,老小姐最可怜,现在男女谈自由恋爱,不肯让父母亲为他们做媒,所以才有老小姐。从前,不管一个女人长得怎样,都嫁得出去。”

1938年,林语堂到法国旅行,向法国一家事务所捐款4220法郎,认养了6名中国孤儿。

1943年,林语堂到西安孤儿院看孤儿们的歌舞表演,其中一位会跳舞又会弹钢琴的12岁女童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当即认养了这个叫金玉华的小女孩,并于抗战胜利后,几经周折将她带到美国。但因为金玉华哥哥及廖翠凤的反对,他未能收养金,只能任她回国。为此,林语堂伤心不已。

亲情在上海居住时,林语堂常带着三个女儿在花园中散步;夏天阵雨过后,他和孩子们到屋后的溪水中去捕小鱼;他为孩子们在花园中开辟了一个小菜园,让她们自己种西红柿、豆子、南瓜等;夏天,林家的花园里开着荷花,秋天则种满了菊花;冬天,他和全家人一起到公园打雪仗,直到公园关门才回家。周末,他会带着全家去看电影,或到附近的城市旅游。

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

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林语堂夫妇到伦敦探望女儿林太乙一家,看到外孙女黎至文也来接机,林高兴地大声呼喊:“妞妞!”这时机场的人都扭过头来看,七八岁的黎至文觉得很难为情。林语堂喜欢和黎至文、黎至怡姐弟一起做花生糖、玩捉迷藏,快乐得像个孩子,称他们三人是“三个小孩”。他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和黎家姐弟的照片拼在一起,拼出一张“三个小孩”的照片。廖翠凤出门买菜时,三个人将鞋子放在饭桌上,躲进藏衣室,等廖回来叫他们,他们不答应,只是躲在藏衣室咯咯地笑,到最后忍不住了,才出来扑到廖身上大笑。

一次,林语堂、林太乙以及两个小外孙去逛菜市场,摸奖得了一只活的大白鹅。回家的时候,林语堂开着车,后座上的大白鹅虽双脚被绑住了,却拼命叫唤,并伸长了脖子要咬他,两个小孩吓得大哭起来。林太乙没法拉住鹅,只能让两个孩子不要哭。林语堂顿时失去了冷静,开车时脸都涨红了,回家他对廖翠凤郁闷地说:“带着一只鹅和两个哭啼的孩子开车,下次我不来了!”

黎至怡回忆,儿时,他和外公林语堂躺在公园的草地上,观察一个蚂蚁丘,看着熙熙攘攘的蚂蚁来来往往,林语堂说:“这些蚂蚁在忙什么呢?它们怎么知道应该做什么?他们看起来多么强壮!”黎至怡觉得外公的话正好道出了他心中的疑问,二人一起提出了许多问题,但找不到答案。

一次,林语堂和黎至怡去香港海边玩,两人大吃冰激凌,在沙滩上找小蟹,在海里游泳,玩得不亦乐乎。后来肚子饿了,林提议去浅水湾大饭店吃饭。小黎至怡觉得两人满身是沙子,便对林说,恐怕人家不会让他们进那样的豪华饭店。林语堂笑着说:“外表不重要,像我们俩这么体面的人怎么不能踏进那个大饭店?”于是两人大大方方进了餐厅,要了张靠窗子的桌子,果然无人拒绝。黎望着二人留下的沙迹,觉得很惊奇。

林语堂的二姐林美宫聪明美丽,成绩优秀,她很想上大学。但林家的经济能力有限,林父供养儿子们上大学已经很困难,再无力负担女儿的学费。二姐出嫁前一天的早晨,掏出四毛钱给林语堂,说:“你要去上大学了。不要糟蹋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愿望。”第二年林语堂回乡时,二姐已因鼠疫去世,死时怀有八个月的身孕。林语堂总有一种感觉,仿佛自己在替二姐上大学。他说:“我青年时代所流的眼泪,多是为二姐而流的。”晚年,他对外孙们谈及二姐,依旧泪下。

大嫂在院子里洗衣服,小林语堂准备捉弄一下她,便趁她起身去拿衣服时偷偷撤去凳子,大嫂毫无提防,结果坐了个空。当时大嫂已经怀孕,全家人吓坏了,马上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才母女平安。日后林语堂对大嫂和侄女格外关心,将《宇宙风》的版权赠给大嫂,侄女家中遭劫,他知道后,从美国寄钱给她。

稚朴一次,林语堂和家人在意大利可磨湖的小渔船上钓鱼,林语堂忽然站起来,高声唱意大利歌曲《噢!我的太阳》,惹得附近的渔民大笑不止。

林语堂在对待不速之客方面,如同歌德般不近人情。家中举办宴会,他会很高兴地接待朋友,与朋友闲谈,平常则不喜与朋友随便来往聊天。在美国时,都是胡适去林家中拜访,他从不探访胡适,二人也从来不会无事相约在外面吃个便饭聊聊天。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林语堂到上海时,不再着西服,而是穿中式长袍马褂,足登青布鞋子。他说中式服装穿着最舒服,四肢百骸自由自在,穿西服像被绑捆了那样,动弹不得,尤其领带一系,扣住喉咙,气都透不过来,他将系领带称作“狗领”。

林语堂胃口好,食量大,爱吃爱喝,就是生病的时候,他也可以吃双倍的东西。他自诩有惊人的消化力:“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都能消化的。”又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那样我的病就会好了。”

林语堂最爱在半夜里吃东西。一天夜里,他觉得肚子饿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五只鸡蛋和两片脆饼。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饼干还觉得不够。为此,他幽默地对家人说:“昨天夜里我觉得很饿,不知道是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么,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挣扎半天,他还是起来到厨房找了些东西填肚子,结果被夫人瞧见,在一旁忍俊不禁。

在美国时,一次林语堂捧了本《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向廖翠凤求爱;第二次,他忘了,又捧了这本书向她求爱。

婚恋林语堂的初恋是一个叫“橄榄”的女孩。“橄榄”是山里的女子,其母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

在《八十自述》中,林语堂回忆:“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儿时他们常在山间一起玩,林语堂曾用《圣经》上的一句话形容过橄榄赤足的样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

由于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而橄榄要照顾双目失明的祖父,不能离开家乡,所以他们分手了。但他从未忘记橄榄,而橄榄赤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永不能割舍的“情结”,他曾专门写《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在圣约翰大学上学时,林语堂和厦门的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交好。也由此认识了他心仪的第二位女子,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林语堂对陈锦端一见钟情,而陈锦端也心仪林语堂,二人很快坠入爱河。放暑假时,二人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语堂思念心上人,几次跑到厦门,借口探望陈氏兄弟。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说:“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陈天恩早看出来林的来意是为其长女。陈天恩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认为林虽然聪明,但对基督教不够虔诚,家庭出身也不好,爱女不能托付给他。陈天恩对陈锦端表明态度,迫使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于是每次林来访,陈锦端都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